公共卫生专业化治理如何可能?

2020-04-24 09:24曹东勃叶子辉
文化纵横 2020年2期
关键词:动员公共卫生卫生

曹东勃 叶子辉

[关键词]

风险社会

治理现代化

条块矛盾

关键字(段)

公共卫生事业的初衷,就是解决传染病的社会流行以保护个体健康进而保全劳动力价值,以此保障社会的持续发展。

改革開放以来,城市涌入了人数众多的农民工群体,他们的社会关系保留在农村,没有被纳入城市公共卫生管理的体系之中,是城市公共卫生治理体系漏损的典型群体。

公共卫生治理体系的总体趋势是从运动式治理走向专业化治理、系统化治理。但专业化起点低、系统整合不完善等问题,造成公共卫生治理改革船到中流、人到半山之际的两难处境。

大流动社会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不能局限在卫生行业领域或仅针对公共卫生事件本身。

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意味着制度的精细化、精准化,也意味着不断压缩具体执行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而治理能力现代化则要求具体政策执行者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具有更高的自主权和自由裁量权。

长期缺乏危机意识之下,地方政府在“十防九空”的公共卫生预防体系建设中,普遍存在“侥幸心理”。卫生行政部门受专业性限制,与地方政府的干部交流范围有限,各级政府中配备的公共卫生行业专家更是寥寥无几。

复杂的健康治理体系需要专业技术官员的深度参与。一方面可以有效强化上下级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互信建构,另一方面是专业技术型官员在推动体制机制建设中可有效结合政治要求与行业发展需求,进而提高改革能效。

相较于其他公共危机应对的“政治动员-社会动员”模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多以“行业动员-政治动员-社会动员”模式展开,并随事态发展程度而逐渐扩大动员范围。

地方政府在启动相关机制时亦有自身考量,一般倾向于通过避责将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大事化小”“内部消化”。因此在事态未完全失控之前,地方政府普遍不会主动暴露自身存在的问题。

必须充分尊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敏感、专业素养和知识权威,充分授予他们相应的权限,力避“政治包办”替代专业治理、系统治理,特别是将非专业技术人员安置在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上尸位素餐。

2020年初的这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人民战争,促使人们深刻检视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进程的诸多“病灶”,思索对大流动社会中的公共卫生治理之道。这场疫病传播早期恰逢传统春节长假和春运期间,几乎是在一个大流动社会最为脆弱和危险的时点上引爆的一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1],“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能力的一次大考,我们一定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2]。必须承认,在应对这类由传染病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方面,我们的治理逻辑、认识水平和经验路径,存在太多短板亟待补齐。而提升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仅仅是现代医学的重要命题,更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

一、流动的城市化:现代公共卫生治理的缘起

传统社会,疾病的大规模传播,往往是动乱和战争导致的人口跨区域、长距离、大范围流动迁徙造成的后果。工业革命后,随着工业化带来的技术变迁以及生产、生活、交往的方式变化,人的平均寿命开始延长,新的疾病却也有了“用武之地”,疾病谱系和应对方式也开始了“现代化”进程。

现代性的启蒙时代,也是临床医学诞生的时代。人们开始摒弃过往时代的“放任主义”,向大众科普现代医学知识,通过检疫、隔离、接种疫苗等方式阻挡传染病的蔓延。新的应对方式需要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其中,政府对传染病防治的责任得以强化。尤其是英国工业革命后,一方面城市人口聚集增加了传染病发生的概率,另一方面城乡之间的人口交流会将这种影响反向输出到原本相对孤立的乡村地区,进而由城市危机转变为全域危机,城市也演变为现代公共卫生危机的策源地。由此,健康问题上升为国家责任,英国在1848年颁布了《公共卫生法》,便是将政府的公共卫生责任以法律固定下来。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自此开始,公共卫生治理成为政府分内之责也被诸多国家借鉴。公共卫生事业的初衷,就是解决传染病的社会流行以保护个体健康进而保全劳动力价值,以此保障社会的持续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农民工流动群体是城市公共卫生治理的薄弱环节

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迅速推动的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中,大规模人口流动却与公共卫生治理链条脱节。改革开放以来,城市涌入了人数众多的农民工群体,他们的社会关系保留在农村,没有被纳入城市公共卫生管理的体系之中,是城市公共卫生治理体系漏损的典型群体。2019年底发端于武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其最初的感染人群主要是华南海鲜市场的商贩,他们主要租住在附近小区,城市公共卫生针对这一流动群体的早期预警能力本来就薄弱。而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为代表的现代化交通网络,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速的同时,也为病毒传播和公共卫生风险的扩散提供了便利。可见,城市化背景下大流动社会中的公共卫生问题,已远远超出了单一行业和部门的治理框架。

二、治理危机:现代人口大流动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在贝克看来,现代社会也是风险社会。问题始终以隐忧的形态潜伏着。这种风险,主要是一种人为制造出来、不断复合叠加因而很难锁定“元凶”的风险。他称之为“飞去来器效应”,使得每个人无从预测何时、为何所“伤”。[3]吉登斯则认为,单纯靠提高知识水平或靠借助人生经验都不足以应对这样的风险,[4]因为它本来就是由我们不断发展的知识对这个世界的影响所产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暴发早期的监测预警未充分发挥作用、疫情暴发后最初阶段的应对举措不足、治理体系的常规决策到应急决策转换的迟缓,凡此种种,都凸显了风险社会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治理失灵。

(一)运动式治理向系统化治理转变中的治理风险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相当长时期内,公共卫生治理以运动式治理为主,即将之提升到超出行业或者部门自身的政治高度,并以政治运动的方式在全社会推开。爱国卫生运动的兴起,既有针对抗美援朝时期反细菌战的战争动员和政治动员需要,也兼顾了通过改变生活方式、适应现代社会生产生活节奏和秩序来预防传染性疾病的民生层面,以政治牵引、科学防治、全民参与的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建立起公共卫生治理体系。这场运动广泛覆盖清除垃圾粪便、填平污水坑、修建下水管道、疏通沟渠、新建和改良水井、捕鼠、灭蝇、灭蚊等方面,有效改善了城乡卫生环境,阻断了众多疾病的传播路径,在短时间内取得了远超预期的社会效果。爱国卫生运动因其有效性和低成本优势,成为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一个时期内我国公共卫生治理的主要路径,并与此后发展起来的防疫站体系相结合,成为社会主义公共卫生治理体系的基本架构。[5]

改革开放以后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运动式治理无法延续。在改革开放以来的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公共卫生治理体系的总体趋势是从运动式治理走向专业化治理、系统化治理。1983年,首先在国家层面成立中国预防医学中心,承担传染病防治的科学研究和免疫规划任务。1998年,卫生部成立疾病控制局,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在全国范围启动,以卫生防疫站为基础扩大公共卫生职能建设各级疾病控制中心。2003年“非典”疫情的冲击让行业部门痛定思痛,有意识地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自身机制建设,并以各级疾控中心为基础,组建公共卫生应急队伍。与此同时,虽然各级政府中仍保有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但政治运动式的治理方式也逐渐淡出或名实分离。需要指出的是,虽然有过“非典”时期的经验教训,但受我国医学人才培养质量、数量以及经费投入的限制,对传染性疾病特别是新发传染病的一线监测预警能力,依旧是现有体系的明显短板。现阶段,我国从事公共卫生治理的专业机构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系。相较于欧美从公共卫生硕士(MPH)起步的管理人员,我国众多的县级基层单位还保有大量专科及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全系统内本科人员占比不足一半(48.3%)。基层一线单位在预警监测能力建设上,难以完全依靠专业力量实现公共卫生治理。专业化起点低、系统整合不完善等问题,也造成公共卫生治理改革船到中流、人到半山之际的两难处境,表现为传染病监测预警专业能力和系统指挥调度上的失灵。

(二)静态社会向流动社会转型中的治理危机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人的高速流动,将疾病的传播风险叠加于现代公共卫生治理体系之中,倒逼一种更高层面的跨领域、跨地域协同治理机制。这看似与“集中力量办大事”的独特优势相合,实则存在深刻的内在张力。此次疫情中,人口大流动的社会风险与春节假期、春运周期叠加,带来的社会治理危机超出了原有的传统风险治理模型,特别是在对新型病毒尚未形成科学认识前,就已经开始在全球范围产生影响。

数据显示,地方本级财政支出中,公共卫生支出占比的年增幅普遍很小。公共卫生在经费上的保障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发生大疫之后,各方高度重视,人财物足额配备,待到疫病一去,便过起太平日子,开始吃前一阶段投入的老本,并逐渐导致人才流失。“非典”后在公共卫生体制和能力建设上的投入并未得到维持,2009~2017年在全国卫生人员增加51%、卫生技术人员增加62.4%的背景下,疾控机构同类人员分别减少了3.0%和4.1%[6]—这种下降趋势在近年来并未停止。

当下的中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仍处于“紧平衡”状态。突发传染病带来的大量病人对本不宽裕的医疗服务资源构成巨大冲击,更使准备不足的医疗系统基本陷入瘫痪。卫生服务体系应对能力不足与科层制下层层传导带来的决策迟滞,很容易将公共卫生治理危机放大为社会性恐慌,衍生为更大层面的公共危机。大流动社会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不能局限在卫生行业领域或仅针对公共卫生事件本身。在任何国家,对新发传染病的防治都始终保持审慎态度,因为新发传染病带有巨大的不确定性,可能对居民健康造成群体性重大风险,这都绝非简单的卫生部门、医疗行业所能管控,必须上升到国家生物安全风险管控的层面做出响应。2018年美国发布的《国家生物安全防御战略》中,明确将重大传染病(如SARS、埃博拉病毒、寨卡病毒)、新发传染病纳入影响国家安全的重大事项,这也是本次疫情给我们的一个重要警示。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在条块关系中处于弱势,给卫生应急管理埋下隐患

(三)常规决策向应急决策转换中的路径梗阻

公共卫生治理的日常決策机制,由我国现行的“条”“块”结合、纵横交错的两条线组成。相较于其他行业,卫生部门的条条关系具有较强的专业指导性,通过卫生行业的等级标准和准入门槛实现上下之间的互动。但受卫生行业特殊性限制,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在业务上更倾向于上级部门的指导,而在具体的政策实施上则受地方政府领导,其面上工作的开展更需要地方支持。自2009年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基于未来政策方向的不确定性,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公共卫生治理存在一定程度的避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需要在治理机制上实现常规决策转变为应急决策。2003年“非典”疫情发生后,我国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开始逐渐建立起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危机的治理体制机制,按照应急体系、应急预案、应急体制、应急机制和应急法治的建设思路,至2007年《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出台,全国突发事件应对管理体制机制初步建成,并形成“一案三制”为核心的应急管理体系。

目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方式,存在明显的决策机制转换失灵的问题。《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对各部门的协同做了进一步安排,但“一案三制”修订并未及时跟进,相关决策机制的完善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理顺。尤其是面临新发传染病的公共卫生危机,有预案不等于有能力,预案成为一纸空文的情况十分突出。本次疫情的原发地武汉市和湖北省在疫情发生前都进行过公共卫生应急演练,而这一预案在半年后疫情发生时却并未发挥作用。针对新发传染病的众多未知因素和风险的深度不确定性,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的分类部门管理和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分级属地管理这两者之间存在明显的权责重叠,由此导致地方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在问题应对上出现不同程度的“担当不力”甚至推诿扯皮。在嵌入传统条块结构后,矛盾进一步放大。地方政府按照“一案三制”启动危机治理程序缺乏专业支撑,卫生行政部门启动应急预案需要以地方政府为牵头责任人,双方在缺乏府际沟通协调机制、也缺乏足够的互信之时,延误了常规治理向应急治理的程序转换。在大流动社会中,这种决策迟滞带来的风险必然被成倍放大,给后期补救带来非常多的困难。

三、合成谬误:公共卫生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基本矛盾

所谓合成谬误,即是说对于局部而言是正确的选择和决策,但对于加总之后的整体而言却很可能是一场灾难,无数的小概率事件最终却可能合成系统性风险。立足于“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的政治高度,《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指出了预防为主、建立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基础的前瞻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目标,这是对既往改革的深化。笔者曾被借调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工作17个月,数次参与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机构改革协调会议,关注到改革推进过程中涉及的财政事权、人事制度、科研体制改革等问题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受到传统行政科层体系的制约,即在精简国家机构的大背景下任何经费、人员编制的增加都意味着其他部门需要核减相应的经费与编制。在医改历史欠账较多的大背景下,公共卫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还需要理顺多重关系、处理好多对基本矛盾。

(一)公共卫生危机中被放大的条块冲突

我国公共卫生治理体系镶嵌在传统科层制体系之中,系统垂直管理受限,地方业务机构受地方政府的制约因素难以超越上级主管部门。同期的美国在公共卫生治理问题上,针对传染病的监测完全依靠垂直管理的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新发传染病和传染病早期监测上的预警能力建设值得我国借鉴。但在疫情的防控体系中需要充分的政治动员和社会动员在联邦制国家难以推行,同时联邦政府对疫情的政策摇摆与地方各州的力量整合不足,前期监测成果难以转化为后期应对措施。简言之,前期的监测体系和能力值得我们学习,后期的应对失序需要我们警惕。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意味着制度的精细化、精准化,也意味着不断压缩具体执行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而治理能力现代化则要求具体政策执行者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具有更高的自主权和自由裁量权。这种体制规范性与自由裁量权之间的拿捏与平衡,是公共治理体系普遍存在的现实问题。具体到公共卫生治理领域,处理好建立快速反应的监测预警体制和提高综合应对能力建设上的矛盾,对于在公共卫生治理起步较晚的中国是一个巨大挑战。

现有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体系中,应急办、指挥部、联防联控机制在不同层级、应对不同程度的危机中有各自优势。除应急办担负常规力量可控范围之外的问题,其他机制的启动都缺乏明确的前置条件,甚至是需要等待造成严重社会危害方能启动。这是在顶层设计上没有真正扭转轻预防、重应对的路径依赖,没有把更大精力投放到“治未病”上来。

从条块关系来看,卫生行业的专业性特征使得日常业务管理中,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下级职能部门的影响高于其他条条关系。但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的业务领域属于公共卫生服务的供给单位,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也很难做到财政自给,具体业务的开展完全依赖地方财政拨款,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在地方政府内部结构中的地位相对靠后。这种格局一方面强化了“条条”在业务关系上的紧密联系,另一方面也形成了地方卫生部门对同级政府的高度依赖。理论上讲,中央卫生行政部门追求的目标是为国家经济社会长远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保障,这与地方政府目标并不矛盾。但在具体政策执行过程中,还是存在一定的冲突。

自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的财政事权与地方主要领导的考核紧密关联。而我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受历史遗留因素影响,归口管理部门多元并存:首先是不同层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如国家卫生健康委直管、委属委管、省级、地市级、县区级等;其次是受医学教育改革影响,医学院校直属附属医院归口教育部门领导,中央部属高校与地方高校又再次分属;三是部分大型国企系统的医疗机构,主要存在于煤炭、钢铁、航空航天系统;四是军队和武警系统的医疗机构。受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多层次性历史格局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外溢效用影响,地方政府对公共卫生领域的主动投入缺乏动力。在大流动社会中,地方政府通过控制医保支付的阀门,实现与辖区外的医疗服务机构互动,进一步影响辖区内的公共卫生财政投入。

与此同时,长期缺乏危机意识之下,地方政府在“十防九空”的公共卫生预防体系建设中,普遍存在“侥幸心理”。在面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应对能力不足时,更倾向于请求上级政府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调集专业力量协助。在具体事态处置时,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职权分工,仅提供专业的应对意见和建议,最终决策权始终为地方政府所控制。卫生行政部门的财政事权对地方的指挥棒效应十分有限,地方政府在有限的財政事权上平衡困难,也使得卫生行政部门与地方政府的条块关系始终不太顺畅。此外,相较于其他中央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受专业性限制,与地方政府的干部交流范围有限,各级政府中配备的公共卫生行业专家更是寥寥无几。

就这样,在普遍存在“侥幸心理”和依托外溢效应实现辖区内健康需要的基本满足情况下,地方政府的人财物投入不足,一方面致使卫生行政体系在基层的作用受到限制,特别是疾病监测和重大公共卫生应急响应方面存在明显缺陷;另一方面,地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治理力量高度依赖于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剧了中央卫生行政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的紧张关系。在危机面前,传统的条块矛盾被进一步放大,直至出现一个超越双方的更高层级的指挥协同机制,否则,在具体政策执行上的普遍避责行为即贝克所描述的那种“有组织地不负责”趋势就不可避免。

(二)卫生行业治理中政治化与人格化的内在张力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与上级部门的关系具体表现为业务上的高度依附和政治上的高度分离,上下级部门在日常运行中依靠正式组织关系开展工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治理中,由于条块矛盾而最终倒逼出上下级部门间的协同治理,相应地也形成了一种超越正式组织的协同机制,其中的人格化因素发挥了重要作用。

科层体系可以实现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但无力应对大流动社会中的应急状况和突发公共危机治理。观察官员能否胜任岗位,两个重要的观察变量是学缘结构与任职履历结构,即是否具有所在行业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在专业性较强的地方部门官员选拔过程中,地方政府往往侧重考虑任职官员是否具备该行业管理的专业背景和任职经历,但卫生行政部门在条块关系中的相对弱势使其成为特例。系统外政治官员调任卫生行政部门时,一方面加强了卫生行政部门与同级人民政府的联系,但同时也可能加剧卫生行政部门上下级之间的分离性。

我国在转型期医学发展受疾病谱系影响,对健康治理产生的问题也由原有的粗放式初级卫生保健制度,逐渐转向更为复杂的疾病预防控制与健康管理。复杂的健康治理体系需要专业技术官员的深度参与。一方面可以有效强化上下级职能部门之间的沟通和互信建构,另一方面是专业技术型官员在推动体制机制建设中可有效结合政治要求与行业发展需求,进而提高改革能效。近年来,国家行政体制改革继续深化,众多部门精简整合、裁撤分流,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政治官员冗余的问题。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弱势部门,在干部任用中也承担一定的“分流任务”。这就造成了卫生行政部门近年来会聚了众多缺乏医学相关学缘结构和行业履历的新进人员,给卫生应急管理埋下隐患。本次疫情期间,被媒体披露和被组织部门问责的多个“加班到深夜却对基本情况一问三不知”的案例,让人们看到基层卫生部门负责人选拔任用上的短板。

(三)行业动员、政治动员与社会动员之间的协同失调

突发公共危机治理是现代治理体系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和政治稳定。在公共危机治理中,一方面需要在行政体系内统一思想、整合资源,展开充分的政治动员;另一方面需要以政治动员为基础进行社会动员,充分引导群众参与社会治理。运动式治理向专业化、系统化治理的转变,强化了卫生行业的专业壁垒,因此,相较于地震、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对社会志愿者和社会机构的深度动员准备相对不足。相较于其他公共危机应对的“政治动员-社会动员”模式,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多以“行业动员-政治动员-社会动员”模式展开,并随事态发展程度而逐渐扩大动员范围。

本轮疫情发生后,出现了行业动员带动社会动员,最终倒逼政治动员的局面。这也将现阶段我国医药卫生体制发展中的症结问题进一步暴露出来。为什么首先动员的是医疗卫生行业?前文所述,在卫生专业壁垒与民众科学素养普遍不高的历史阶段,卫生行业对新发传染病的敏感度必然超越普通民众。2019年末,媒体曝出武汉市出现不明原因肺炎首先引起的是全国医护人员的高度关注。在充分反映问题严重性的流行病学证据出现后,成建制的医疗卫生行业动员快速展开。据媒体报道,武汉协和醫院发热门诊自2020年1月17日起医护人员在门诊中启用完全密封式防护服,采取最高防护等级。这充分表明在应对新发传染病的动员体系内,医疗卫生行业动员的敏感度是超越社会动员和政治动员的。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法定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措施,动员规模达到法定意义的最高层级。随后的钟南山院士电视受访,进一步将知识权威与行业权威结合,发出全国预警,行业动员速度进一步加快。截至2月底,超过3万名其他省市医务人员被动员起来驰援湖北,参与到公共卫生危机的后期处理之中。这种行业动员的深度与政治动员的契合度,是公共卫生专业化系统化治理发展趋势的最终表观。

运动式治理向专业化、系统化治理的转变,强化了卫生行业的专业壁垒

医疗卫生行业动员后,还涉及相关物资调配与力量整合,这就需要政治动员跟进作为支撑。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中,政治动员能否充分跟进,是能否将问题扑灭在萌芽阶段的关键。由于科层体系应对的进退失据、跨部门联动机制初期的整合乏力以及基层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欠缺,加之在当下的医药卫生体系中,医疗卫生行业的医疗物资自主采购权限集中在政府的专门采购机构,导致最终被动员起来的其他行业与缺乏政治动员支撑的医疗行业,只得诉诸跨区域、跨部门的方式,以互联网甚至主要是自媒体直接进行社会动员以筹集相关物资。在缺乏系统组织的情况下,庞大的社会力量被动员后缺乏直接与医疗行业的对接路径。被动员起来的社会力量如不能迅速与一线需求对接,也会对社会稳定产生巨大的反噬效应。

此外,动员的剑锋所指,就是社会管理权力延展的相应范围。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依靠制度的健全完善,治理能力现代化则更需要领导干部的担当作为与对专业领域的敏锐洞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跨部门界限与跨地域界限产生的应对与治理问题必然催生跨部门、跨区域协调协作机制的建立。[7]我国跨部门、跨区域的危机应对机制,如今主要有作为政府临时机构的指挥部、联防联控协调机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每种形式都有着自身的针对性和局限性,相应机制启动就需要来自上级领导的政治支持和推动,即由地方主要领导出任相关机制协调人,才能确保机制的有效运行。地方政府在启动相关机制时亦有自身考量,一般倾向于通过避责将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大事化小”“内部消化”。启动响应机制,就意味着相关问题公之于众,官僚系统就要承担来自上级的政治压力和来自社会的舆论压力。因此在事态未完全失控之前,地方政府普遍不会主动暴露自身存在的问题。跨部门的危机应对机制中的这种委托-代理问题,在导致目标失焦的同时,也加剧了三种动员方式之间的协同失调。

四、未来之思:公共卫生治理现代化逻辑体系的建立

自晚清“东北鼠疫”治理实践中第一次运用现代医学,到21世纪以来的两次公共卫生危机治理,百年的历史变迁过程中,只是我们对疫病治疗的医学技术在进步,而应对疫病的政治逻辑和思维模式变化有限。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北洋海军即便装备最新型的铁甲舰,依旧不能改变落后失败的命运;红军的武器装备差,却依旧可以代表先进力量。现代化的治理体系才是问题的关键。在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至少有如下几方面尤其值得关注。

其一,淡化公共卫生治理中的“委托-代理”逻辑。在我国这样一个具有漫长大一统和中央集权传统的国家体系中,中央与地方间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依托于“委托-代理”的逻辑预设。但现代风险社会科层制下的虚与委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脱胎于计划经济传统的条块矛盾杂糅与放大,产生的灾难性后果是不可承受之重。我们应当系统排查本轮疫情中的治理效能传导的阻滞节点,下决心推动公共卫生治理中的疾病监测直报体系的建设,提升公共卫生危机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治理赢得时间上的先机。在此前提下,系统论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行政管理、科研支持的职权配置,以期填补漏洞同时发挥最大效用。

其二,强化体系建构与能力维系的辩证逻辑。“非典”以后国家在公共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上虽加大了投入,但在长时间未发生重大公共卫生危机的情况下,伤痕记忆的淡去,对加强甚至是仅限于维持基本应对能力的财政投入意愿降低,应对能力不足的风险日渐突出。体系建设与能力维系是辩证发展的过程,体系建设不断推进才能保证基本的应对能力,反过来说,能力维系可能是一场比体系建设更需要投入的持久战。“修路”重要,“养路”更重要。因此,应当十分明确地以基于政治目标的行政运作逐步取代单一短视的财政分配逻辑。须知,公共卫生治理最突出贡献即是尽力将一切问题消灭在萌芽时期。

其三,警惕公共卫生治理体系的“政治包办”逻辑。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加强党的领导和政治建设,并不是要求在具体的业务领域进行“政治包办”。专业化、系统化是公共卫生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历史趋势。这一过程必须充分尊重专业技术人员的职業敏感、专业素养和知识权威,充分授予他们相应的权限,力避“政治包办”替代专业治理、系统治理,特别是将非专业技术人员安置在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上尸位素餐。

笔者确信,本轮疫情的深刻经验和教训,必将在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下,推动完善公共卫生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杭州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责任编辑:张文倩)

注释:

*本文为教育部高校示范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优秀教学科研团队建设项目“‘关键在党命题的历史演变、现实意义与支撑机制研究”(项目批准号:17JDSZK082)阶段性研究成果。

[1] 习近平:《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20年2月24日,第2版。

[2] 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载《求是》2020年第4期。

[3] 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39页。

[4] 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田禾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15页。

[5] 李洁、高俐:《“运动”、“指令”及“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社会动员方式的转变——一个国家治理理念转向的解释框架》,载《四川行政学院学报》2019年第4期。

[6] 邓峰、吕菊红、高建民:《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发展与改革情况综述》,载《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19年第4期。

[7] 张玉磊:《跨界公共危机与中国公共危机治理模式转型:基于整体性治理的视角》,载《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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