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区合作与治理机制构建

2020-04-22 06:00王朝领
对外经贸实务 2020年2期
关键词:自由贸易区贸易协定

王朝领

摘 要:从全球典型双(多)边贸易协定的合作以及治理机制等方面阐释了在全球范围内现存的经济贸易协定的相关情况,同时概述了全球典型双(多)边贸易协定与自由贸易区合作的关系,进而从各个贸易协定基本情况出发,研究其进程中的主要矛盾,最后从基本原则、基本目标、基本逻辑、基本要求、制度选择等方面总结出的全球典型双(多)边贸易协定对构建自由贸易区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自由贸易区;合作与治理机制;贸易协定

2019年12月13日,中美就第一阶段经贸协议文本达成一致,双方谈判取得了重大的进展。美方取消在12月15日生效的新关税,承诺部分取消对华产品拟加征和已加征关税。印度选择退出RCEP,使曾经以“地球村”在世界各国家间相互流传的观念,被控制移民、阻碍外国投资等新思潮所遮盖,与全球化进程背道而驰,导致全球内经济贸易协议谈判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压,贸易全球化推进步履维艰。在对全球贸易机制的研究中,特别是分析双(多)边贸易类型的典型特点能对于“一带一路”重要决策的执行起着积极主动的推动作用,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全球典型双(多)边贸易协定的基本情况

迄今为止,存在很多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双(多)边贸易协定:PSA (诸(多)边服务业协议) 、RCEP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TTIP (美欧双边自由贸易协定)、CPTPP( 经济北约) 。它们基本情况如下:

(一)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基本情况

TPP是一组关于多边关系的自由贸易协定,其前身是(TPSEP)“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由于该协议为四个国家发起并签订,因此又被称为“P4协议”。2006年P4协议正式生效,三年后美国总统奥巴马对外宣称正式进入TPP谈判。随后于2011年在9个成员参与的会议中通过了TPSEP纲领性文件。跨太平洋戰略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从最开始的4个成员国增加到包括澳大利亚、美国、新加坡、日本等12个国家,这12个成员国于2016年在奥克兰签署TPP协定。到如今为止,“一带一路”建设、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关系协议、TPP等多个贸易协定普遍出现在国际上并且形成了多轨竞争的情况,也导致亚太地区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计划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美国总统特朗普于2018年正式宣布退出TPP,迄今为止TPP剩余的11个成员国在日本引导下重新修订TPP内容,并更名为CP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全面进展协定)。如今无论是TPP还是CPTPP 都开始将其主要重心转移至亚洲地区。

目前CPTPP并没有真正的开始实施,但是由于CPTPP主张的高标准、宽领域和贸易全覆盖等特点,一旦正式实施对于全球、亚洲和中国来说,必定会产生无法估计的影响。因为CPTPP在政府采购、环保、原产地、劳工等诸多方面制定了超高标准的条款,这些条款对发展中国家并不太友好,同时这些高标准条款也会造成其成员国之间的巨大分歧。

2011年11月,东盟国家首次提出并以东盟为主导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2015年3月,中国发布了“一带一路”建设愿景与行动文件——《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鼓励积极利用现有双多边合作机制,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

(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的基本情况

1995年欧美倡议共建“跨大西洋新议程”(NTA),此后由于 NTA 与WTO之间存在着多边机制矛盾等原因,以流产画下句号。2007年,欧美以协调和监管为目的希望成立大西洋经济委员会,受制于债务危机和金融危机影响下欧美经济发展疲乏无力、WTO成员之间的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一直停滞不前等原因,该提议胎死腹中。2011年11月的欧美峰会上,双方共同授权设立“促进工作与经济增长高级别工作组”(HLWG),其主要任务是“制定欧美贸易和投资政策措施,以促进双边就业、经济增长和国际竞争力”,以便寻找新途径、新方法,挖掘欧美双边自由贸易的所有潜能。2013年2月欧美HLWG举行会商,主要包括制定贸易规则、市场准入、监管与非关税壁垒等议题。在HLWG会商4个月后,欧美正式宣布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TIP)进入谈判阶段。TTIP谈判在2016年陷入了停滞状态。主要是由于美国在允许欧盟进入美国政府采买项目的问题上存在着分歧,并且双方在开放欧洲各项服务业市场上也存在着意见不合等问题。由于这些原因导致TTIP的谈判没有顺利开展下去,但是如果TTIP谈判成功,他们所创导的贸易规则将会改变其他贸易组织,甚至是世界多边贸易规则。也将成为全球贸易与合作新型标准,以及其他贸易协定的榜样。

(三)双(多)边服务业协议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来,日本、美国、欧盟等国家将全球性自由经济贸易的规则体系重新洗牌,是为了能够再次持续不断地牢牢把握国际上经济贸易的主要领导权,更是为了能够不遗余力的更新、制定一套从头到尾不同于世贸组织的全新规则、全新秩序。这一过程中不仅是推动TPP、TTIP进程这么简单,他们还希望重新塑造国际服务贸易领域的规则。因此可见,PSA谈判主要目的是在于建造一套统一的全球服务业规则。一旦PSA谈判成功,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将占有大半部分的服务业市场,他们就能牢牢掌握住贸易竞争中的话语权和主动权,特别是在服务领域贸易的竞争中,而PSA也将成为各国衡量服务业领域的一项标杆。这样的情况一旦发生会直接影响到多边化组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APEC和WTO,因为它会逐渐将其边缘化以及空心化。

(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基本情况

RCEP是当WTO谈判遭受阻碍的时候,各国之间为了能够解决一些负面影响,并且能够通过RCEP的建立使WTO谈判能有新进展,从而站据世界经济的重要位置,为此东盟从自身利益出发在WTO谈判不顺利的时候,在经济部长会议上提出RCEP草案,随后于第十九届部长会议正式批准RCEP草案。一年后中国、韩国、东盟十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国家领导人开会商讨并确定推进RCEP,最后发布启动RCEP谈判的联合声明。RCEP积极推动谈判工作以及争取谈判在2016年能够结束。至此以后,RCEP进行了多次多轮谈判,东盟宣布组建经济共同体后以“互联互通的总体规划和共同体愿景”为主题发布纲领性文件。东盟与中国在自由贸易区上开展了一系列的活动,东盟与香港之间的谈判进程持续加快,这都促使着RCEP建设更进一步。最终,RCEP 于2019年11月结束谈判,占全球人口数量一半,占全球生产总值32.2%的,全球内覆盖面积最大、覆盖范围最广的自由经济贸易区宣告成立。

二、全球典型双(多)边贸易协定的主要困境

(一)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主要困境

第一,贸易、安全等政策目标与政治相互交融合作下产生了TPP,因此TPP的政治性、经济性特点导致想要化解这两个层面的矛盾着实困难。第二,TPP内部政治问题是各成员间相互斗争的主要矛盾,各国对多元化的理解与认定存在严重分歧以及超于实际标准的高要求自贸协议等问题。第三,由于成员国包括有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的国家,两种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之间对于其利益的诉求存在分歧,还包括文化差距较大以及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等难题,这些原因导致谈判协议达成后,实际履行困难重重。

(二)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的主要困境

第一,欧美一直主导着国际上贸易交易,其动机自始至终都是以自身利益出发想要建设新的标准、新的规则,这种贸易形式的建立,对WTO来说是站在对立面上的挑战。因为他们的动因完全相互抵触。第二,欧盟与美国之间在理解认知上也存在巨大分歧,两国之间相互博弈确实难以判定谁胜谁负。第三,TTIP开始正式实施,无疑将会给欧盟与美国带来诸多问题,无论是消费者保护方面、还是环境等多个方面都会威胁到欧盟一体化。

(三)诸边服务业协议的主要困境

PSA 是欧盟在加入WTO 以后许多成员国参与制定的一个自由经济贸易合作协议,它能够积极的推动以及加快自由化经济贸易的前进步伐,同样也保证了日本、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持续加强对于全球服务业的垄断,并且最后的结果也是逐步代替WTO 中对服务领域贸易制定的规则。PSA服务业领域的谈判内容主要包括有互联网、金融、移动通信网络、快递、物联网、传播、观光、电信、运输、电子商务等,据大数据分析可知,日本、欧盟、美国的服务业来说,其总产值占领了全球的三分之二以上,在市场上无疑是具有高度的话语权。根据以上分析,导致PSA进程缓慢的主要原因是:第一,PSA是以欧美为主,但是却没有发展中国家的参与以及赞成。第二,PSA设定了过高的标准和不好跨过的门槛,这样只对小部分国家有益。

(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主要困境

RCEP 存在着运行机制和制度的设计等方面的问题,总体概括为:第一,由于RCEP 成员国发展层次不同、贸易规则意识薄弱、标准不高、贸易开放条件过于狭窄等原因,导致RCEP 需要面对的是从五个自由经济贸易协定开始向着RCEP 的持续谈判的升级状态。截止2019年11月,RCEP总共开展了28个回合的谈判,RCEP谈判涉及简化贸易规则、服务业开放、关税减让等内容,但是由于其标准不是特别高以及其贸易时对外开放的条件也有些苛刻,特别是在与PSA、TTIP、TPP等协定进行对比时可以看出,RCEP没有制定需要统一的规则,也没有要求大家一定要一起遵守,RCEP显然能够关照到RCEP成员国各个方面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差异,以及各个成员国或组织成员之间进行谈判与协议的各项条件等差异。但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则致使小多边协议以及谈判进度的差异没有得到解决,导致RCEP 的谈判进程坷坷坎坎。第二,高难度的多边谈判。目前来说,在RCEP 的协议框架下受影响最多的是“东盟+1”协议与自由贸易协定,在RCEP影响下需要进一步整合协定内容。与此同时,很多的RCEP成员中并没有制定双边的自贸协议,以现有自贸协议来看,存在整合难度大、实施困难等多方面的难题。第三,RCEP是具有高度自由化的自贸协议,因此各成员间阵营分级化严重、领土和领海争议不断、历史认知偏差、谈判的成果少、谈判的进程过多等问题,对推动RCEP 的进程造成深远的影响。

三、全球典型双(多)边贸易协定对构建自由贸易区合作与治理机制的启示

(一)基本原则:坚持平等互利与合作共赢

自由经济贸易区的建设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它也面临许多不确定的挑战因素,特别是包括制度环境、秩序主导权、国家安全风险等因素的影响。众多贸易参与国还需要共同承担总体责任,推进各国间互利共赢,当然在必要时也需要做出妥协与让步。中国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的进程中,也需要随时随地关注一下国际上各大自贸区(协议)以及国际金融体系的变动情况,更新双(多)边贸易、投资规则。与此同时,通过重大谈判再次构建中国双(多)边贸易、投资范本,做好应对新的挑战和变化,在国际投资中提高中国的话语权以及参与权。我们要本着公平和平等的基本原则扎实推动合作。而各个沿线的国家之间要相互帮忙,大家一起承担起促进互利共赢的义务,并不是为了一己私利,导致各国利益都受到损害,需要关键时刻相互谦让。就是实际形式而言,亚太地区出现了“一带一路”建设、FTAAP 、RCEP、TPP等新态势以及新型贸易架构。FTAAP 、TPP 以及RCEP 遭受逆全球化的影响需要克服诸多挑战。因此中国应该借助经济合作提高亚太地区经济一体化高度,引导亚太地区经济逐步走向具有高度一体化的经济发展道路。

(二)基本目标:构建高水平自由贸易区网络

中国积极推动RCEP进程,进一步提升现有的自由经济贸易协议水平,将建设“一带一路”与RCEP 谈判联合在一起共同推进,在国内继续进行规制的改革,加强风险的防范。将任务重心放到 “五通”上,对于目前亚太地区自由经济贸易协议碎片化、重叠化的构架下,积极推动5 个“东盟+1”的整合,进一步推进 RCEP 的协议落地,使得RCEP 制定自由贸易规则更加标准化。与此同时,将加快与发达经济体美国、欧盟等国家的双边投资谈判,促使CEP 协定能够早日达成。持续推進孟、中、印、缅四国经济走廊的相关合作机制、中国—东盟的自由经济贸易区、中巴自由贸易区等项目成功,特别是需要在生态保护、产业之间的合作、金融业之间的合作、经贸的合作积极并且主动地与“10+3”等协议对接。可以在人文交流、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将现有的规则进一步创新,加快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自由贸易区。

(三)规则要求:建立能满足沿线国家个性化需求的包容性规则

中国想要构建符合亚洲体系的自由贸易区,不能一味的去追求高标准,高规则,而是要从一种信念出发,要建立一种共建、共商、共享的一种互通理念。如此,各参与方就不需要那么多繁琐复杂的谈判程序,更不需要去承受外部给予的压力,来迫使自己做出改變,放弃原来利益最大化的方案。因为一味的追求高标准、高规则,并把这些只适合于发达国家的标准强加于自己的国家身上,这样的做法很显然百害而无一利。我们应该做的是将有用的规则以及标准重新审核、研究、分析、并结合自己的情况进行修改与更正。在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多听取别人的意见,认真做到求同存异。以便能够消减各国之间的疑惑猜忌以及分歧,执行对各国都有利的最佳政策。

再者,中国要尽量打开自己的胸怀去拥抱、去接纳、去用包容的心态分析研究TTIP与PSA制定的规则。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球化的高度化、标准化的规则与国内的标准相互促进衔接。并且以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以及国民待遇的管理模式为基础。主动积极的进行双边投资以及多边投资等多方面的自贸区谈判和协定谈判。中国固然也不能实打实的照搬其他协定的新型贸易投资所制定规则,但是吸取其精华成分,根据中国的国情来形成符合我们中国新时代特色的不同层次的制度和规则。

(四)制度选择:提升中国在自贸区合作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

首先,中国需要更进一步推动共建自由经济贸区、双(多)边自由经济贸易协定谈判、积极对接建设战略等项目,一个接着一个破解建设过程中的困难。TPP还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地方,比如在机制建设方面成立了相关的委员会-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委员会,用了很多方法最大限度地从法律方面保障了TPP 各项条款能过在多个国之间有效实施;所以学习和借鉴TPP机制中优秀的闪光点,并结合我们国情的做法,是能够促进中国充分发挥好在亚洲双边产能合作、丝路基金、基础设施基金等方面的区域性的金融型经济贸易合作机制的作用,不断将双边和多边合作协议、相互间的谈话、备忘录等与全球经济规范相互融合。

再者,中国加强建设自由经济贸易区的规则制定。尽最大努力逐步掌握服务区域的话语权和主动权,以及沿线国家提升服务业能力和水平,这样才能更广泛地、主动地参加到全球性的服务领域自由经济贸易谈判中。还要不断加快“一带一路”进程的步伐,提升服务业新型标准。中国在已经签署了14个双边以及多边的自由经济贸易的协定中,都涉及到服务领域的自由经济贸易,可是其标准和质量不高,未来还是需要进一步提升中国的服务业。使其更加的自由化,更加的标准化。并且消除体制内的内部矛盾,突破国家以往的贸易模式,促进新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驰. “一带一路”与自由贸易区主题基金收益率及其关联性研究[D].兰州大学,2019.

[2] 丁松.构建“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合作与治理机制的思考[J].区域经济评论,2019(5):104-109.

[3] 李敏,邱询旻.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构建自贸网络的路径探究——基于全球价值链视角[J].对外经贸实务,2018(10):21-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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