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锋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集中解决好贫困地区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特别是贫困县摘帽情况的监督”。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脱贫攻坚收官之年要有收官之举。
青海省海东市是国家六盘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重点地区,贫困面积大、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是青海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海东市纪委监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在收官之年切实精准把脉,靶向发力,强化监督,全力保障脱贫攻坚的决战决胜。日前,在做好疫情防控监督工作的同时,组成调研组深入县区、乡镇和村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调研。
全市脱贫攻坚取得的成效
海东市纪委监委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明“四要六严禁”扶贫工作纪律,自2017年起安排部署为期三年的“强化监督执纪·护航精准扶贫”专项行动。从调研情况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持续发力,坚决查处了扶贫领域政策责任、项目落实不到位,干部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挥霍浪费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不放松,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双组长制”“双指挥长制”、市级领导督战制、行业负责制四项制度,推进“1234”攻坚行动,实施拉面创业扶贫、旅游扶贫、金融扶贫、电商扶贫、精神扶贫等十大工程,着力补齐贫困地区发展短板,努力提升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贫困人口从2015年底精准识别时的558个贫困村、4.84万户、17.57万人减少到目前的10户49人,贫困发生率从13%下降到0.03%。
护航脱贫攻坚主要做法
从调研情况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强化监督执纪?护航精准扶贫”专项行动为统领,在脱贫攻坚工作监督上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通过采取督导、巡察、约谈、问责等方式,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督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扶贫行业监管部门厘清职责、主动尽责,凝聚起了脱贫攻坚工作的合力。
创新方式方法,提升监督效能。市纪委监委在全省率先创建了以信息比对、部门监督和微信二维码扫描为主要功能的“互联网+纪检监督+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以此为依托着力构建了五位一体的“信、访、网、电、微”信访举报平台。专项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台账管理,完善快速移送、直查直办、跟踪督办、协同办理制度;推广交叉办案、提级办理、协作整合机制;执行“一案双查”、乡案县审、案件质量评查措施;开展“1+6”模式多轮滚动、提级交叉、上下联动的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并与全省开展的“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建设年”紧密结合,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全市94个乡镇成立监察办公室,激活了基层监督的神经末梢,让群众身边微腐败无处遁形。
聚焦监督执纪,深化专项治理。先后开展扶贫领域“三查三确保”“春风行动”“秋冬百日会战”等专项行动,集中高效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及时有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释放了胆敢动扶贫“奶酪”者必咎的强烈信号,有效形成震慑。2016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1242件,给予党纪处分446人,政务处分25人,组织处理980人,市级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6批99起235人次。2019年度,扶贫领域信访量同比下降60.7%,群众有了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从调研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个别党委政府落实扶贫工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原因在于有些基层党委政府推进脱贫攻坚中工作做得不深不细,扶贫行业部门存在扶贫政策执行不严格,项目前期工作不严谨、不扎实。二是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量总体态势下降,但仍然占比较大。其原因在于个别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对扶贫领域惠农、惠民政策宣传上依然不到位,个别乡镇纪委执纪监督能力不足,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个别群众因个人诉求、邻里纠纷等多种原因长期上访缠访。三是扶贫民生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仍有发生,且大多为村干部。原因在于部分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级干部党纪法规意识淡薄,行业监管不力,在扶贫及民生项目落实中优亲厚友、暗箱操作,在扶贫资金管理中以权谋私、贪污侵占等。
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脱贫工作,讲的是政治、干的是民生、体现的是大局、反映的是党性。当前,海东市的脱贫攻坚已经到了攻坚拔寨、全面收官的冲刺阶段,纪检监察机关要拿出韧劲、狠劲、拼劲,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首先,在责任和机制上决胜。收官之年要有收官之举,必须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重点监督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围绕省委、市委在收官之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把监督挺在前面,坚持定期汇报、分析研判、通过曝光等,强化监督实效,全面落实“市县抓落实”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四级书记抓扶贫”的责任制,督促各县(区)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扶贫等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县(区)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责任,坚决防止和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做到哪里有问题,就把执纪力量下沉到哪里,确保脱贫攻坚圆满收官。
其次,在清零和整改上决胜。全面开展“强化监督执纪,护航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回头看”工作,加强同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审计、财政等行业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协作配合工作机制,切实打通线索起底、专项督查、信息比对、巡察监督四条渠道,打好排查、督办、问责、通报、整改五套“组合拳”,逐人逐项过筛,精准处置线索,扭住不放、一查到底。特别是要从紧从严从快查处扶贫民生领域责任缺失、政策落实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线索。加大查处力度,开展“一案三查”,对省级转办督办、本级直查直办的问题线索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问题线索销号管理,对重大问题线索进行提级办理和重点复核,全面查处,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切实做到整改责任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责通报到位。
三是在作风和纪律上决胜。紧盯干部作风问题,持续严明“四要六严禁”扶贫纪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在收官之年工作作风不懈怠、工作推进不松劲,务必一鼓作气、顽强作战,在作风和纪律上决战决胜。始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严密监督虚假脱贫、数字脱贫及“四不摘”要求落实不力、工作松劲懈怠等问题。收官之年继续注重发现和处理一批履责不到位、执纪不严明,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查快结,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督促县乡纪委分层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报扶贫及民生领域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干部知敬畏、明底线。打铁先要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根本准则,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畅通诉求渠道以听民意,结合中央、省市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和成效考核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各项惠民政策在基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的根本利益,以“自身硬”的实际成效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精准扶贫是当前最深入基层各方面的一种社会行动,基层治理现代化与精准扶贫之间有着内在的耦合与关联。精准扶贫也同样属于治理的范畴,贫困治理一直以来都是我国政府及社会治理的重要领域。社会治理理念对于精准扶贫的启示在于:借助社会力量、动员多元主体,形成多层次治理结构,实现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具体来讲,就是通过社会资源、社会资本的再次和合理分配,重组贫困治理主体结构,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对青海东部贫困山区扶贫主体情况进行研究也是乡村振兴背景下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在“大扶贫”理念下,政府、社会组织、市场、公民等各方力量都参与到了扶贫中来,呈现出扶贫主体多元、扶贫方式多样的特征,朝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协同治理的扶贫格局发展。就扶贫主体方面来看,青海东部贫困山区各扶贫主体的扶贫行为、扶貧成效、多元主体间的相互关系、日常互动等情况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