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际课程中的音乐学科

2020-04-20 10:59张乐
北方音乐 2020年5期

【摘要】随着国际学校在我国的迅速发展,世界范围内影响最大的三大国际课程以及评估体系国际文凭(International Baccalaureate Diploma Programme),剑桥国际考试(Cambridge International Examination: AS/A Level),美国大学先修课程 (Advanced Placement Program)在中国的运用越来越廣泛。本文将通过对上述国际课程中音乐学科评估的分析与比对,以其中的音乐表演、作曲、音乐分析、调查报告、乐理五项评估内容为参照,结合三种不同类型的考试样题,让读者更进一步了解不同国际音乐评估种类的差异。通过对香港、土耳其、美国等地的相关文献的研究,发现国际课程体系现阶段所存在的问题,包括教师的支持、学生的困难与挑战、以及教育公平等。

【关键词】国际课程;音乐学科评估;国际文凭;剑桥国际考试;美国大学先修课程

【中图分类号】G623.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7X(2020)05-0243-05

【本文著录格式】张乐.浅析国际课程中的音乐学科——以国际文凭,剑桥国际考试,美国大学先修课程为例[J].北方音乐,2020,03(05):243-247.

近年来,为了满足迅速增长的留学市场需求,越来越多的“国际课程中心”“国际部”或“国际学校”在全国各地悄然兴起。《2015中国国际学校发展报告》[1]将中国现有的国际学校分为四大类,外籍子女国际学校,民办国际化学校,公立国际班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据统计,“我国现有国际学校数量总计597所,成为全球国际学校数量最多的国家。”而IB,A Level,和AP则并列为在国际学校应用最为广泛的国际课程体系。

一、国际课程体系简介简介

International Baccalaureate(以下简称IB)意为“国际文凭”。根据不同年级以及年龄段的设置,IB分为PYP(Primary Year Programme,小学项目),MYP(Middle Year Programme,初中项目)和DP(Diploma Programme,高中项目)[2]。本文将以IBDP为主要研究对象。

IBDP诞生于1968年(IBO,2017),是IB在诞生之初的第一个学术项目,主要针对16-19岁年龄段的高中学生。IBDP由包括知识理论、拓展论文、社会活动在内的三项核心课程组成,还包括语言与文学研究、语言习得、科学、数学、个体与社会、艺术在内的六个知识领域。每个知识领域设不同的学科课程,学生可以根据个人爱好,在每个知识领域中选择一门课程,最多六门进行学习。每门课程分为标准级和高级两个级别,学生需要在这六门课程中选出三门作为标准级[3]。

Cambridge International Examinations是剑桥大学国际考试中心在全球范围内最为广泛使用的课程体系。除英国本土以外,中国大陆、香港、新加坡的国际学校使用的最多。A Level课程体系属于剑桥国际考试系统中的11-12年级阶段课程,与IBDP相类似的是,也为学生提供了大量的学科领域以供选择。一些师资或课程开展受限的国际学校会采用“课程组合”的形式让学生进行选择。与IBDP不同的是,A Level课程体系提供了90门以上的学科。但是没有核心课程与课程分级。通常学生们会选择四门课程作为自己的学习科目,参加剑桥大学考试中心的全球统一考试[4]。

Advanced Placement(以下简称AP)为美国大学先修课程。AP是北美学科测试体系,诞生于上世纪50年代[5]。多数申请美国或加拿大大学的国际生都会参加AP考试。AP为全球考试提供37个不同的科目供学生选择。对于科目的数量,AP并没有明确的要求,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进行选择。AP每个学科考试的满分为5分。

这三种不同的国际课程体系有诸多相似之处。首先,它们在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开展并运行,世界各地的考生不限国籍地参加考试,并用考试成绩来申请大学。另外一个相似之处是,上述三类国际课程体系均以英语作为通用语言进行考试,其中IB除英语外,还可以使用西班牙语和法语。三大国际课程体系都为考生提供了转换大学学分的可能性。更重要的是,每一门课程体系都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学科供学生选择。

在这三类体系中,都有音乐学科的存在。但是无论是在课程设置上还是在考试评估方法上,都存在着较大的差别。现有文献中极少出现三类国际音乐学科体系的对比研究。本文将着重针对IBDP,A Level,和AP中音乐学科,从评估内容与评价标准的角度进行对比,力求填补这一研究方面的空缺。

二、IBDP,A Level,AP音乐学科的评估结构与内容

(一)IBDP中的音乐学科

IBDP音乐评估分为外部评估和内部评估两个部分,各占总成绩比重的50%,外部评估包括听力分析和音乐对比报告,分别占30%和20%的成绩比重[6]。IBDP学习者需要在自己六个科目内选择三门课作为标准级,另外三门作为高级内部评估则根据学生的级别来决定。如果学生为标准级,那么可以从独奏、合奏、作曲三个选项中选择一项,作为总成绩的50%;如果学生为高级,那么独奏和作曲则各占成绩的25%,没有合奏这一选项。之所以称这部分为内部评估,是因为IBDP授课教师需要根据国际文凭组织提供的评分标准为学生进行打分,然后由官方进行复审,也就是成绩的修正。与内部评估不同的是,外部评估需要完全由国际文凭组织的考官来进行评估和打分。听力分析为笔试,音乐对比报告考察的是音乐分析与学术写作的能力。

(二)ALevel中的音乐学科

如前文所说,A Level所指代的是剑桥国际考试中的11-12年级阶段。根据年级不同,AS Level用来指代11年级的考试,12年级的考试被称为A2。针对不同的年级、不同阶段的学习,测试中也包含不同的评估内容,最终的成绩由AS和A2相加计算得出。AS Level的考试包括听力分析和音乐能力实践两个部分,各占最终总成绩的25%;在A Level阶段,学生可以从音乐表演、作曲、调查报告三個选项中选择两项,各占最终总成绩的25%[7]。

(三)AP 音乐理论

虽然AP考试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但是音乐学科的评估是从1978年才真正开始的,经过几十年的发展,AP音乐理论考试的具体内容包括听力、乐谱分析、视唱、旋律与和声听写、声部写作与数字低音、作曲与和声[8]。与IBDP和A Level相比,AP音乐理论考试内容仅限于乐理、和声、作品分析、视唱以及作曲,并且这一考试需依靠电脑完成。

通过对三种国际课程体系中音乐学科评估内容的对比,不难发现IB和A Level在内容上有着很大的相似之处,因为他们都包含对学生音乐表演能力、创作能力、作品分析能力,以及通过调查报告所体现的对学生思辨能力的培养要求。AP乐理考试也体现出其了本身的局限性:仅通过让学生完成与音乐理论、听力、视唱等方面的考试来完成对学生音乐能力的评估。

三、IBDP,A Level,AP的评估标准对比

虽然前文大致列举了三个不同的国际音乐评估体系在内容上的异同,但是还是有一些需要说明的地方。下面以不同考试内容为参照来进行比较:

(一)音乐表演

音乐表演并不是AP音乐考试的评估内容,却是IBDP和A Level音乐评估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比重都在总量50%及以上。但是二者在要求以及评价标准上却有着很多细节上的差别。在考试的基本要求方面,IBDP指出学生需要进行15分钟(标准级)或20分钟(高级)的公开表演,作品需要涉猎不同风格[9]。A Level要求学生的表演连续录制时长12-20分钟、有既定主题或风格的作品,表演前需要对作品风格、音乐特征等进行简要叙述[10]。在评分标准上,IB强调音乐风格的多样性,演奏的技术性,对作品风格的理解,以及与观众的沟通[11];A Level的四个评估标准则包括音乐的流畅性与准确度,技巧控制,音乐表现力,听觉意识,以及对作品风格的理解[12]。

通过考试要求和评分标准的对比,可以看出IBDP和A Level在评分标准上较为近似,都强调了对表演者技巧、音乐表现力以及作品风格理解上的要求。二者最大的差别体现在对作品录制方式的要求和作品的选择上。IBDP要求学生尽可能把握不同风格的作品,并且录制学生在公开场合的表演;A Level则倾向让学生很好地把握同一风格或主题的音乐作品,要求录制的时候一气呵成。

从这一角度考量,IBDP的音乐表演考试对学生具有更高的要求。无论是标准级,还是高级的音乐学习者,都需要使用公开场合的、不同风格的作品进行提交。这实际上也是对IBDP音乐教师的一种提示,在两年学习过程中,需要设计和准备多次的学生音乐会,要提升学生对不同风格作品的把握。另外一个值得一提的方面是,无论IBDP还是A Level,在音乐学科的表演考试中,无一以对技术的要求作为核心评估标准,反而仅作为占总表演成绩四分之一左右的权衡项。这对器乐或声乐老师最大的提示就是,教学中必须融入学生对作品本身、对音乐表达,以及创作风格的深刻理解和把握,而不是一味地追求技术。

(二)作曲

三类音乐评估体系虽然均包含作曲的内容,但与AP稍有不同的是,IBDP和A Level都把作曲作为学生的一个选项,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喜好进行选择。作曲虽然在AP音乐考试中作为必不可少的内容,但难度和要求上还是有很大差别的。IBDP要求学生从作曲、电子音乐创作、编曲、即兴创作、音乐风格模仿创作中选择2-3项,同时提交创作反思[13];A Level要求学生创作独立的音乐作品或系列,演奏时长不超过8分钟,还需要上交乐谱、音频以及创作说明[14];AP则要求学生根据所给出的和声功能标记进行和声写作[15]。在评分标准上,IBDP包括以下六个方面:对音乐元素的发展和把握、音乐的连贯性、对乐器的理解、记谱/音色、整体印象、个人反思[16];A Level的作曲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作品的构思、对创作材料的运用、作品结构、对媒介和织体的运用、记谱与呈现[17];而AP的作曲部分并没有具体的评分标准

由此可见,作曲部分的难度从IBDP,A Level到AP依次递减。IBDP作曲部分为学生提供了最多的可能性和最大的创作空间,A Level居其次。AP音乐考试则仅仅局限于和声写作,未给出具体的评估标准。如下方例1所示:

例1  AP乐理考试音乐创作部分题目样题[18]

该题目要求学生用15分钟的时间,根据18世纪古典音乐的传统完成一段数字低音写作。严格意义上来讲,这并非纯粹的作曲,而是属于作曲训练的范畴。因为学生并没有对音乐元素的主导自由。这与IBDP和A Level的作曲要求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IBDP在作曲部分的要求中明确指出,作曲任务的设定旨在发展学生的创造力,对音乐元素的探索,控制,以及发展的能力。值得一提的是,IBDP并没有把这部分内容直接称为“作曲”,而是“创作”。从这个角度上来讲,给予学生的在音乐创作上更多的自由空间和可能性。与IBDP稍有不同的是,A Level的作曲并不包括诸多选项,而是要求学生仅完成一个独立作品的创作,要求学生通过这一任务的完成来体现对整个A Level音乐学习的积累。标准与IBDP的评估标准相比是有极大相似性的。

(三)听力分析

IBDP,A Level以及AP音乐考试中均包含听力分析的内容。IBDP听力考试包括对已知西方音乐作品的分析和对未知西方音乐、世界音乐、流行音乐片段的分析两个大部分[19];A Level听力考试包括对已知西方古典时期音乐作品的分析、对已知西方浪漫主义或现代派作品的分析、对相关作品或作曲家以及创作风格的开放式问题三大部分[20];AP乐理考试的听力部分包括对未知音乐西方音乐、流行音乐、世界音乐的简要分析[21]。在评分标准上,IBDP听力考试的评分标准包括对音乐元素的分析、对作品结构的把握、音乐化语汇的使用、对音乐背景的了解和掌握四个部分[22];A Level听力考试的评分标准包括对作品的熟悉程度、对特定的音乐创作技巧的理解、分析过程中的语言组织能力、举例的准确度、音乐背景知识的储备以及运用、思辨性这样六个方面[23];AP则是以选择题的方式进行考察。

以上不难看出,AP在听力考试上也与IBDP和A Level存在着较大的差异。从考试形式上来看,AP音乐考试中的听力分析部分以选择题的形式进行考核,大大降低了考察的难度。以下为三种不同音乐听力分析考试样题节选:

例2:AP乐理考试听力分析部分样题(翻译自英文)[24]

下列问题来自一段歌剧咏叹调片段的器乐引入部分。这段音乐将演奏三次。在听音乐之前,请阅读下列问题:

女高音演唱的第一个装饰音属于:

(A)逃音(B)倚音(C)持续音(D)临音

与器乐引入相比,人声是器乐声部的

(A)倒转(B)变化再现(C)变化对位(D)新旋律

例3:IBDP听力分析样题(翻译自英文)[25]

贝尔格:小提琴协奏曲第二部分– 快板,柔板

贝尔格在序列音乐的基础上又应用了调性概念。请说明并讨论贝尔格是怎样成功的在这部小提琴协奏曲的第二部分中成功运用这种技法的。

未知作品(无乐谱)

请分析并讨论你听到的片段。

肖斯塔科维奇:小提琴四重奏No.8,Op.110第一乐章(有乐谱)

请根据乐谱来分析并讨论你听到的片段。

例3呈现的样题中包含了IBDP听力分析的两个不同的考察方向。第一题是针对学生提前告知的大型作品的分析进行提问,第二、三題考察的是学生对未准备的音乐片段的分析。与AP音乐分析的样题相比,IBDP听力分析考察的是学生对整个音乐作品的完整把握,对音乐内部结构的深入分析,对音乐相关背景知识的运用,以及对音乐化语音的掌握能力。

例4:A Level听力分析样题[26](翻译自英文)

请对比海顿“校长”交响曲第二乐章和贝多芬“英雄”交响曲末乐章中变奏技法的应用。

请详细描述舒伯特在声乐套曲《美丽的模仿女中》中怎样用作曲手法来体现《去向何方?》《焦灼》《我的!》三首作品的不同情绪。

请找一首非西方音乐作品与本试卷中提到的西方音乐作品进行对比

与IBDP部分相类似的是,A Level听力分析的作品会在学生参加考试前告知,并且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学习和分析。难点在于学生很难预测命题人针对诸多庞大的交响或歌剧作品的考察方向。A Level还将听力考试的题目分为三个类别:对古典主义时期器乐作品结构和题材的把握;对其他类型音乐作品,如歌剧、声乐套曲、交响诗等多种风格作品的理解;对相关作曲家、创作背景、拓展知识的理解和运用。

从例4中不难看出,A Level听力考试对学生的要求是较为深入和全面的,希望学生立足于考试要求的作品的同时又不能被这些作品所局限,考核学生对自己知识的整合和运用的能力。虽然IBDP和Level在命题方式上有相似之处,但是IBDP更倾向于考察学生对音乐理解的广度。因为还要考察世界音乐和流行音乐、爵士等音乐类型。A Level则更偏向西方传统的古典音乐。这实际上对音乐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无论是对课程的准备,对教学资源的选择,和针对学生特点对课程的设计,都要面对更大的挑战。

(四)调查报告/学术写作

另一个与AP音乐评估系统的差异体现在,IBDP与A Level的音乐评估均包含调查报告即音乐学术写作的内容。但不同的是,在IBDP中,调查报告为必选项目;而A Level音乐考试中的调查报告则是与音乐表演和作曲相并列的选项之一,在写作方面并不擅长或者不感兴趣的学生可以忽略此项。IBDP要求学生选择两种不同文化背景的音乐进行对比,并为其建立2-3点音乐上的联系,写成2000字(英文单词)的报告[27];A Level要求学生依据所选择的音乐表演或作曲的作品进行论述,包括作品分析、风格的把握,以及个人对作品的理解等,写成3000字(英文单词)的报告[28]。在评分标准上,IBDP包括音乐文化、举例、建立的联系、音乐元素的对比分析、专业音乐术语的运用、文章的组织与呈现、整体印象五个方面[29];A Level的五个评分标准包括音乐感知能力、音乐背景的理解力、分析研究的技能以及专业术语的运用、与音乐表演作品或作曲作品的联系,以及公正地评判、研究结果的可信度[30]。

由此可见IBDP和A Level音乐评估中,调查报告这一部分的评分标准是较为近似的,但是在内容以及要求上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由于IBDP的音乐考试中包含多种不同音乐文化以及风格的学习,所以调查报告的写作实际上是对学生掌握不同文化以及风格音乐的一项考核。A Level音乐评估中的调查报告写作则是针对学生对已掌握音乐风格知识的总结。从这一方面来说,IBDP音乐评估体系的设置,再一次体系出了其对音乐文化的重要意义。根据要求,学生需要在两个完全不同的音乐文化中找到音乐上的联系。这极大地考验了学生对音乐文化知识和音乐理论知识二者的整合能力。

(五)乐理

在AP考试委员会给出的考试说明中,AP音乐理论考试的内容包括音高,音程,音阶与调性,和弦,节拍,节奏。同时需要学生掌握分析传统四部和声,终止式,旋律与和声进行,基本节奏节拍,作品结构,曲式,以及调性转换这几个方面的能力[31]。

例5:AP乐理考试样题[32]

大三度转位以后是

(A)小六度(B)大六度(C)小七度(D)大七度

音阶第三级音的名称为

(A)上主音(B)中音(C)下属音(D)下中音

与例2相同的是,例5中AP音乐理论考试同样也采用了选择题的形式让学生作答。这样的好处是有选项的提示,而减少直接问答带来的负担。弊端则是没有把音乐理论知识整合在真正的作品中来考察学生的分析和运用能力。

虽然IBDP与A Level的音乐评估中并没有音乐理论这个部分,但是乐理中包含的的内容都被或多或少的涵盖在了二者的音乐分析中。从知识的应用性上来考虑,IBDP和A Level甚至做得更完善一些。

四、综述,问题,与思考

通过上述比对,不难得出以下结论。(1)从评估结构上看,IBDP与A Level音乐评估体系更为完整,也有着较大的相似之处。二者的评估内容均包括音乐表演、作曲、音乐分析以及音乐学术写作。这样的评估方式显然比单一某方面的评估更为系统;AP音乐理论考试由于考试内容的局限,使这一评估系统略为单一。(2)从课程上来看,IBDP音乐课程与评估体系对于学生来说具有更大的挑战。这些挑战主要体现在IBDP音乐学习者需要学习的内容比A Level和AP更多,难度更深,对学生的音乐能力要求更高。从评估结构上来看,IBDP音乐学习者需要掌握的流行音乐和世界音乐这两部分的内容是A Level音乐没有的, AP音乐虽然包含西方音乐、流行音乐、世界音乐等,但由于是音乐理论的考试,音乐分析类问题的设计也都是建立在音乐理论的基础上,并没有像IBDP和A Level一样涉及到历史与文化。

虽然三大国际课程体系中的音乐学科优势明显,涉猎广泛、考察深刻、为学生提供不同的选择与可能性,尽可能多地为学生提供成长和发展的空间。但同时也面临一定的问题,首先是教师的培养和发展。以IBDP音乐学科为例,对音乐教师在课程设置上的要求是非常多样的,但现阶段IB教师的培养仅局限于IB官方的分级别培训,由于各个学校资金情况不同,极少有老师能够得到全部三个等级的培训。IB音乐教师间的联系与互通也是極为有限的。来自土耳其的学者哈利歇路(Halicio?lu)从IB教师的角度提出了问题,“虽然IB老师们可以很清楚的意识到IB的价值,但是他们仍然需要学校管理层的关注,特别是需要为教师们提供充分的培训与支持。”[33]

另一个方面是对学生的要求。如果学生在高中阶段需要学习大量的作品分析,作曲,以及参加不同的音乐表演活动,那么在初中甚至小学阶段就需要有很好的预备。更重要的是中西方教育理念上的差别。受西方教育哲学影响,三大国际课程体系都强调学生对知识的应用能力,和对问题的思考和解决能力,但是对于长期接受应试训练的中国学生来说,很难体现出自身的优势。在香港某国际学校担任IB教师的甘(Gan)提到了中国IB学习者的一些普遍问题,那就是仍然需要面对英语的挑战。“还有一点不可忽视的是,中国学生在反思与批判性思维上并不是很擅长。”[34]

一个更不容忽视的问题则涉及教育不平等。怀特和李(Wright&Lee)在其研究中指出,中国大陆IB学校的收费对于绝大部分家庭来说是很难承受的[35]。以上海和北京为例,在调查的32所国际学校中,平均学费为每年3万美元(约20万人民币)。在此基础上。很多学校还会有一些从3250美元到7000美元不等相关费用。IBDP的音乐学习者还需要考虑乐器的保养,单独课的学习,原版引进的书籍和乐谱,相关校内以及校外音乐活动如音乐会、国内外音乐主题音乐节以及夏令营等相关花费都不容忽视。

其他相关社科类学者也明确指出了国际课程所涉及到的教育不平等问题,包括家长受教育水平的差异,家长职业和收入水平的差异等[36]。毕竟像美国一样由政府支持向更多的学校开展IB和AP课程的情况还是少数。仅2013年,美国教育部就针对亚利桑那州,马萨储斯州,和纽约州投入了一百二十万美元[37]用于发展AP和IB课程。但对于中国大陆来说,政府暂时还没有投入资金的计划。正如如开篇所说,现阶段的国际课程还仅限于开展在国际学校和少量公立学校的国际课程中心里。

国际课程在我国的推广速度很快,涉及学生人数众多,所带来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这些问题不仅包括上述国外学者提出的对教育公平、学生素养以及师资水平的全力促进,更重要的是,国际课程的发展还需要结合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播与渗透。未来的国际音乐课程以及评估的研究更需要关注本土化与国际化的衔接与平衡,教师的成长与培养机制,以及国际化音乐教学策略在我国学校教育的应用。还要关注到怎样让更多的学生、教育者受益,而不是把昂贵的、所谓“精英教育”禁锢在象牙塔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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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Walker,G.International education and the International Baccalaureate.Phi Delta Kappa Fastbacks,2004.

作者簡介:张乐(1986—),女,满族,河北,音乐教育专业博士在读,研究方向:包括国际音乐课程与测试,音乐教师专业发展,音乐教育中的民族认同与文化意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