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合理利用小时数政策

2020-04-19 00:12秦海岩
风能 2020年11期
关键词:电价电量生命周期

秦海岩

近日,《<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财建〔2020〕426号,下称《通知》)印发。今年年初,《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下称“4号文”)明确,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财政补贴资金额度。为确保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基于核定电价时全生命周期发电小时数等因素,《通知》规定了各类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并确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总额度,从而对项目补贴权益进行“确权”。

正式明确补贴总额和期限,解决了项目补贴额度不确定的历史遗留问题。《通知》首次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可以享受的补贴总额度=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补贴标准。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项目容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一个项目在20年(生物质发电为15年)总共可享受补贴的利用小时数;补贴标准=(可再生能源标杆上网电价(含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的上网电价)-当地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1+适用增值税率)。20年的补贴期是计算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的理论最高年限。在总补贴额与20年期限中,先到为止。对于存量项目,如果历史上实际发电小时数高于《通知》公布的年均合理利用小时数,则补贴时限将不到20年;如果项目发电小时数低于合理利用小时数,最多补贴20年。

这是政府部门首次以文件的形式明确风电项目补贴的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和年限。此前,风电行业虽然默认按20年补贴期限进行可研和经济性分析,但一直没有正式的文件予以确认。开发企业、资本市场对项目到底可以享受多少补贴一直是惴惴不安的。此次,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补贴利用小时数、补贴年限、补贴额度都有了明确说法,解决了长期困扰行业的历史遗留问题,给投资者和资本市场吃了一颗定心丸。

按合理利用小时数给予补贴,保证了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的合理收益水平。我国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采取固定电价的补贴措施。固定价格的确定是基于当时平均投资成本、贷款利率、运维成本,以及各资源区保守的等效满负荷小时数,加上合理收益确定的各类标杆电价。即按照这个标杆电价收购合理利用小时数确定的电量,项目就能达到资本金内部收益率8%~10%的合理水平。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的发电量,除按火电基准电价销售(或参与市场化交易),还可取得绿证交易收益,多发多得。所以,大家不用担心项目收益无法满足投资要求。

项目补贴资金确权为解决补贴资金拖欠问题奠定基础。《通知》与4号文一道完成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享受补贴权益的确认,为运用金融手段解决补贴拖欠问题提供必要条件。自2021年开始,除了海上风电项目,不再新增需要补贴的项目。每个存量项目需要的补贴资金,按照文件也可以进行准确测算。全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需要的补贴资金总额实现了封口,这为国家协调金融机构通过发债的方式一次性解决补贴拖欠问题奠定基础。企业也可以对确权的补贴拖欠资金,选择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进行资金的回笼,缓解现金流紧张状况,减少损失。

绿证将成为增加项目收益的重要途径。《通知》规定,合理利用小时数以内的电量可全部享受补贴。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的电量,按当地火电基准电价收购,并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该文件出台后,一方面,享受补贴的电量低于之前的,发多少补多少,降低了补贴额度;另一方面,政策带来了重大利好,明确具体项目补贴总额和期限,打消了資本市场的疑虑;确权为通过发债解决补贴拖欠问题奠定基础;补贴和绿证的脱钩为绿色电力交易创造条件。实际上,对项目收益影响最大的不是合理利用小时数,而是现在愈演愈烈的、打着市场化交易的幌子变相压低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保量不保价”的行为,希望此次合理利用小时数的确定能彻底解决这个问题。从近期来看,政策对项目收益影响有限;从长远来看,对产业的裨益更多。准确理解,正确把握,可再生能源将迎来大发展的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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