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问题与对策

2020-04-13 02:56张菁
北方经济 2020年3期
关键词:监管

张菁

摘  要: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人们对粮食质量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只有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切实履行好粮食收购、储存等粮食流通环节质量监管职责,才能保证粮食质量安全。

关键词:粮食质量  流通安全  监管

一、粮食质量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加强了粮食流通环节中的质量安全监管,但随着收储主体多元化、收储形式多样化,以及库存数量的增加,政策性粮食库存的管理难度和风险隐患客观上也在累积,库存安全管理处于重要的关节点,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还比较突出。

(一)粮食流通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

2018年9月,《粮食安全保障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但目前还没有正式出台,现行主要执法依据仍为2004年颁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虽然经过2013年、2016年两次修订,但粮食流通法规立法层次较低,急需出台一部完整系统的粮食安全保障法来做支撑,从粮食生产、流通、储备、应急、监管全领域,解决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问题,从法律层面上进行保障。

(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未有效建立

目前,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方式传统单一,粮食流通执法有些配套机制和制度不够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尚未有效建立。一是部分基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撤并,监管队伍缩减,专职执法人员偏少,与所担负的执法任务严重不匹配,日常监管工作有疲于应付现象。二是开展粮食行政执法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够。近几年由于粮食监管体制改革在不断调整,部分基层单位执法人员更换频繁,新老交替出现断层,加之基层现有执法专职工作人员部分年龄偏大,专业水平偏低,对系统的法规专业知识了解不深、掌握不透,执法能力与监管工作不相适应,等待观望思想严重,执法职责得不到正确履行。三是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创新和新技术以及信息网络监管手段落后。必要的信息化监管设施设备配置不全,导致监管效率不高。新技术大数据运用明显落后,远程监控工作任重道远。

(三)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诚信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在诚信档案管理、诚信评价体系和诚信法制建设上应进一步加强。一是诚信约束机制相对滞后,监管者与收储企业在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年年检查,问题年年存在,上级要求规定越来越多,可问题也越检查越多。比如受利益驱动,个别收储企业考虑轮换亏损较大,有陈粮轮不出,新粮轮不进,钻各种政策空子,超架空期仍不轮换。二是收储企业财务不规范,经营状况反映不实。存在部分收储企业财务账、统计账、保管账的三账记录特别是明细记录流于形式,库管日记账没有做到日清月结,常常出现月中甚至月底补记现象;补贴计提不准确,对上级政策性补贴没有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收到一笔记录一笔,大部分补贴记录均跨年反映;部分储备粮没有通过轮换粮油科目,无法准确反映储备轮换情况;粮食损耗溢余责任不清,粮食少了就是损耗,粮食多了就是溢余,是否存在收购农民扣水分、扣量多了形成的溢余,还是正常形成的溢余,根本不调查形成原因。三是日常监管与库存检查人员回避不够。收储企业日常监管由属地区域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每年粮食库存大检查是最全面的外部检查,目前各地库存检查人员仍是属地粮食部门对本地方区域内收储企业进行库存检查工作,组内人员有时碍于情面以及各种关系,检查工作不够深入。此种编组方式不利于独立、客观的监管意见的形成。四是粮食质量安全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曝光不充分,大部分都是内部整改,没有纳入惩戒体系。个别收储企业经营者胆子越来越大,甚至出现以旧抵新、转圈粮等违规操作的现象。

二、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的对策与建议

粮食是重要的食品原料和战略物资,粮食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党和国家的执政和形象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粮食质量安全问题多次发表重要讲话,做出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和新举措。因此,粮食的质量安全指标体系研究与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息息相關,是一个全局性的重大战略问题,也是推进重大国家战略落地落实的重要内容。

(一)加快粮食立法保障执法

推进粮食立法进程,以法律方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途经。粮食立法应从原粮的生产、购销、储藏、加工、成品粮消费及监管等方面确定粮食法律应包含的内容,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粮食流通过程中的监管职责,完善监管制度,全面推进粮食行政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快粮食立法法制化进程。

(二)全面加强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

1.构建粮食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粮食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要由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相关执法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新格局。一是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联系会议制度。建立以政府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加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联系会议,定期研究通报情况,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监管合力,实现违法违规信息资源共享。二是建立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积极推行随机检查对象,消除执法对象存在的侥幸心理,切实维护粮油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三是建立粮食执法信息公开制度。运用互联网、微信等平台,公开办案结案,方便群体查询,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升质量安全监管的公信力。

2.进一步细化粮食监管职能。各地区要明确执法机构主体,选拔政治素质过硬、专业水平突出的人员充实到基层粮食执法和质量监测队伍中,保持人员相对稳定,实行执法执业资格管理制度,不断优化队伍结构。

3.加快推进粮食行业信息化建设,大数据监管方式势在必行。积极建立粮食监督大数据采集汇聚应用机制,注重顶层设计,强化创新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大数据监管思维模式。一是面对数据量巨大的收购以及发出业务,各地应建立自己的大数据平台,探讨通过大数据发现问题线索,通过储存库点大量的业务数据与财务数据、统计数据的比对,建立转圈粮、以陈抵新等违规问题的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实现最有效、科学的监管。二是全面推广立体粮情测控技术,实行电脑、手机、IPAD远程日常监控粮温,各地方监管部门随时动态了解各库粮食数量以及质量情况,确保粮食安全。三是各地区直接派人员到农户家中科学规范扦取样品,随机取样,制定各地区水杂当年质量标准,并全程录像,确保样品的真实性与代表性,发布在国家粮食信息大数据平台,供各地参考使用,通过大数据监管,在完善行业监管的同时,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

(三)全面开展粮油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1.严格落实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收储企业是粮食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一是要强化粮油经营者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理念和意识,强化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的收购、验收、存储、销售等方面管理措施。严格执行粮油入库和销售出库检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质量档案制度、抽查监测制度的自觉性。二是监督收储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油质量安全标准、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及时对杂质、水分超标的粮食进行处理,该轮换的粮食必须轮换,不能以粮食坏没坏为标准,而应以粮食质量指标为标准,防止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三是充分发挥信息便捷的优势,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行业信息体系建设,通过建立粮油收储企业电子信用档案,自动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促进粮食经营者守法经营,以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义务。

2.规范收储企业财务核算,提高管理效果。收储企业应严格按照政策性粮油有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办法开展工作,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各种明细账核对完毕才可出具报表进行上报;对政策性补贴应规定标准进行计提,并根據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列入发生当年营业利润项目中的“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严格区分本期收支与上期收支的界限;储备粮轮换必须通过轮换粮油科目进行核算,准确反映储备轮换情况;规范粮食溢余损耗管理,严格责任认定,损耗数量过大的,要进一步核查是否存在人为违规违纪现象,溢余数量过大的,要进一步核查水分、杂质扣量有没有严格执行收购质价标准,有没有对农民压级压价。坚决反对做假账,不得估报、虚报,制止随意性以及人为因素干预财务记录与管理。

3.全面推行跨省、市、旗、县、区交叉执法,克服情面执法影响检查效果。全面推行各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回避制度,推行跨省、市、旗、县、区交叉编组检查,此种方式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检查人员主观积极性,从“自家人评价”转变为“别人评价”,能够更加公正的发现问题。同时对于从规模、数量、硬件条件和管理模式上都走在前列的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通过这样的交叉检查有利于经验交流,能够进一步提高各级地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检查人员的业务水平。比如:江苏“满意苏粮”手机应用软件,让农户与卖粮企业在自己家中就可以了解各个粮库的收购价格、库容等信息,及时满意卖粮,此方式值得各地学习,全国推广。

4.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将不诚信经营者纳入惩戒体系。  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粮食流通的系列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开展国家粮油质量安全标准培训活动,普及粮油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曝光粮食质量安全违法违规的典型案例,引导消费者购买各类放心粮油产品。同时,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收集、研判和处置,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通过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将不诚信经营者纳入惩戒体系,积极构建粮食质量安全社会共管。

三、结语

改革开放四十一年来,最大的成就之一就是总体解决了几千年来困扰中国人民的忍饥挨饿、缺吃少穿的问题。吃饱肚子是人最基本的生理需求,粮食安全也事关最基本的国家安全,但并不是说地里收成好,粮食就安全了,收购与储存等粮食流通各个环节的工作直接关系着粮食安全,如何守住和管好“天下粮仓”确保粮食安全,是摆在作为履行国家粮食安全监督工作者面前最重要的研究课题。

参考文献:

[1]穆中杰.粮食安全保障立法应明确的几个前提问题.中国粮食经济[J].2019,(12).

[2]郭宽厚.大数据在内蒙古经济分析中的应用研究.北方经济[J].2018,(1).

[3]七台河粮食局: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努力提升仓储规范化管理水平,黑龙江粮食[J].2018,(5).

(作者单位:呼和浩特市社会信用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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