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发挥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职作用的思考

2020-04-12 04:18钟洁何斌邹志友
广西教育·C版 2020年12期
关键词:基层党组织从严治党高校

钟洁 何斌 邹志友

【摘 要】本文论述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发挥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职作用的途径,针对职能定位不明确、履职职责认识不到位、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监督机制不健全、履职作用发挥不到位、培训机制不完善、工作能力欠缺等问题,提出健全履职机制、由“虚职”向“实权”转变、强化技能培训、由“门外汉”向“专家”转变、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由“被动”向“主动”转变等建议。

【关键词】从严治党 高校 基层党组织 纪检委员

【中图分类号】G  【文獻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20)47-0023-04

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根本保证,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党对高校工作的领导权;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高校改革发展、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的领导在高校工作中全面发挥作用。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的重要制度保障,是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根本的问题是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上来。因此,不断推进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高校基层纪检委员履职作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基层纪律的要求,既是执行党章和教育部要求的直接体现,又是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当务之急。

一、广西高校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及人员配备结构分析

截至2019年底,广西有普通高校78所,本科38所(其中民办13所),专科40所(其中民办12所)。通过调研,80%的高校纪委纪检干部一般配备3~4人,工作量相对饱和;在机构设置上,当前高校纪委一般只内设纪委办公室,且多数与学校内设机构监察处(室)合署办公,也有少部分高校是纪检、监察、审计三个部门合署。即使是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纪检监察部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情况下,依然有少数高校存在纪检、审计合署办公的情况。通过调查发现,许多高校存在监察、监督权限缺失的现象,从目前广西高校运行的实际情况看,高校自身的监察工作更多是基于高校章程意义上的监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明文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纪检委员,既是落实《党章》的要求,也是完善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广西某高校党委设有纪委,纪委编列有单独的部门经费预算,现有纪委委员4名,纪委编制2人,配备有专职书记1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2名。党委下设7个党总支、2个直属党支部。系、部下设党支部37个,其中教工支部19个,学生支部18个,每个支部均有纪检委员,共配备专、兼职纪检委员37名,做到了全覆盖、无遗漏。

笔者分别从职务、性别、年龄、岗位年限、职业素养、个人履职、工作经验等结构层面进行调研分析(见图1):

通过图1,可以看出广西某高校基层纪检委员中兼职委员占总人数的83.78%;女性纪检委员占48.26%;35岁以下纪检委员占总人数95%;36岁至45岁占5%;未参加专业培训的纪委委员占总人数95%,接受全面、系统培训的微乎其微;在党务和行政部门工作的占总人数42.86%;在其他部门工作的占总人数57.14%;有过主持办理或参加办理纪检监察案件的仅为28.57%。

以上数据表明:广西某高校的纪检委员队伍整体上不尽理想,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聚集在新人多、岗位年限短、职业素养和工作经验严重短缺。

二、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职的主要形式

明晰职责是承担责任与做好工作的前提。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只有正确地理解和把握要做的工作任务和职责,才能更好履职。

(一)监督检查

在党内,对党的方针政策、党的章程和纪律、党风廉政建设、系(部)内部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年度党风廉政巡查,监督党支部所在部门重大事项,打击违反纪律和腐败。在党外,监督和检查关键岗位人员的执行与落实情况,如人力、财力和物力、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推进监督门槛,规范基层组织运行程序,确保公平正义。

(二)宣传教育

对内,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根据各党支部的特点,结合党委、纪委的年度工作计划,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把党的理想、信念、党风、纪律落实到党员自身上,将廉政教育延伸到全体师生。组织所有专业人员和关键岗位学习系(部)中涉及高风险的重要规章制度,帮助党支部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对外,通过树立良好的自我形象,做到言行一致,感染周边的人。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不仅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还要牢固树立“执法者第一,监督者第一”和“每个人都是榜样,每个人都是标杆”的意识,展示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率作用。

(三)信息收集

通过基层调研和访谈,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可以了解党员、干部和所在部门群众对学校廉政建设的反映,及时发现早期问题,及早发现小问题。在案件线索的调查中,基层党组织的纪检委员作为该支部的成员,能够更准确地掌握该支部的基本情况和专业(学科)特点,以及全体党员干部的性格特征和社会交往,能够更好地为纪委开展专项检查和案件调查工作提供直接帮助。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处于教育和科研的前沿,他们可以发现周围先进典型的人物和事迹,他们可以提供线索或写文章,以促进良好的师德和道德建设。

三、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章第四十五条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充分发挥纪检委员在履行职责中的作用,可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但是,由于制度不完善、职责不明确,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未能有效履行职责。

(一)职能定位不明确,履职职责认识不到位

通过调查发现,42.86%的受访者认为纪检委员监督职责不明确。一些基层组织认为纪检委员是在找麻烦,监督就是揭露自己部门的伤疤;有些党员干部还认为,纪委是管小事的,不支持也不配合;有些人对设立纪委一职持观望怀疑态度,认为这是一种形式,不会起多大作用。一些纪委对履行职责有许多担忧,他们没有主动发现问题的强烈意识。他们担心监管领导会被“穿小鞋”,监管同事会被孤立。他们担心严格的监督会干扰正常的工作,影响评先评优,他们也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因为他们害怕得罪人,选择视而不见而不是提醒和报告,这导致了一个更大的诚信问题。有些人自认为自己是“编外人员”或“二线人员”。他们不注意自己的工作,也不努力,处理一切事情都是应付了事,被动地对待工作。

(二)工作思路不清晰,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

分析数据表明,仅有28.57%的基层纪检组织和纪检委员能够在工作中主动检查本单位党组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议执行的情况。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职责虽然明确,但在实际工作中,他们承担的更多是上传和分发工作,确保上级和学校传达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的精神,推动落实学校纪委安排的各项任务。但是,从二级单位的角度来看,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没有足够的积极性来进行监督、执行纪律和问责,延伸监督的作用也不明显。有的纪检委员本身就是监督的重点对象,角色定位不清,认为监督会影响业务工作开展,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能有效发挥。

(三)监督机制不健全,履职作用发挥不到位

通过调查发现,总支、支部的纪检委员从事纪检监察以外工作的数量占到自身整个工作量的42.86%;21.40%的纪检委员认为自身兼职多、时间少、精力不够。从实际情况来看,各高校的一些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是由系(部)党支部副书记、专职教师或部分科级干部担任的。特别是当系(部)的专职教师或科级干部被任命为纪检委员时,从工作性质的角度来看,很难实现同级的有效监督。同时,这些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身兼数职,业务工作繁重,无暇顾及纪检委员职责,没有时间和精力放在纪律教育及纪检监察工作上,更谈不上对相关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工作经常被动应付。在日常工作中,也很难得到学校师生的信任。

(四)培训机制不完善,工作能力欠缺

调查数据表明,57.74%的纪检委员来自非党务部门,仅有10人曾经参加过短期且并非系统的与纪检工作相关的培训,仅占总数的 27.95%,由于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大多数是教师或其他行政管理干部,分散于各个部门、各个领域,没有从事过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培训和学习也是零零散散,无法有效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14.29%的纪检委员在纪检岗位工作时间不到一年,认为自身理论水平不高、研究问题不深、接触案例不多、专业知识不够、业务流程不熟和对可能违反纪律的问题缺乏预测经验的纪检委员占到45.86%,85.71%的纪检委員对有效发挥其作用的最迫切建议为“加强专业培训与指导”,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缺乏纪检监察经验、缺乏履职能力等问题。

四、有效发挥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职作用的建议

要想增强高校基层党组织的监督和净化能力,促进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强化监督职责,结合高校现状,可通过健全履职机制、强化技能培训、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入手,着力解决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戴帽不履职”的问题,充分发挥“探针”作用,使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能够发挥自已的作用。

(一)健全履职机制,由“虚职”向“实权”转变

1.建立纪检工作负责制。根据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岗位职能和个人特长,明确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职责分工,把岗位与纪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协助党支部书记在基层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群众投诉中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及时反映情况,并将检查中发现的共性和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支部委员会和纪委,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党中央关于“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开展节前专项教育,加强节日期间的深入调查和暗访,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2.建立纪检工作质询制。进一步强化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监督权限,对于涉及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规章制度执行和重要工作落实的问题,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可以提出书面质询,规定被质询者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如工作落实不到位,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向支部委员会和学校纪委问责。

3.建立纪检工作通报制。学校纪委可通过召开“党风廉政”沙龙、季度例会等形式,向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通报工作进度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同时,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配合学校纪委开展专项巡视检查活动和工作调研,以参加纪委定期工作会议、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等形式向纪委报告相关检查结果;汇报履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汇报本季度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并定期进行调研和判断,防止出现不良现象。

4.建立纪检工作监督制。根据《党章》及《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制定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相应的制度和措施,履行监督职责,明确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参与相关工作检查、参与相关问题监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问和质询等方面的职责。基层党组织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工作、重大事项决策,事前听取纪检委员意见。同时,学校纪委每季度对各基层党组织纪委成员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进行检查,并不时对全局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各支部委员会决策参考。

(二)强化技能培训,由“门外汉”向“专家”转变

尽管各高校都建立了一支相对稳定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队伍,但大多数都是兼职的纪检委员,工作比较繁重。党的相关制度标准在不断优化,学校发展需求也在不断变化,高校可定期组织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及时传达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等上级关于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类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促进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掌握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提高政治、思想和政策水平。把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纳入每年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培训总体计划,学校纪委举办业务培训班和学习交流时,扩大培训范围,邀请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参加。学校纪委在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督导、信访案件查办审理、廉洁从业宣传教育、行风明察暗访、工作调研等工作时,可经常组织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参加,让他们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高他们纪检监察专业技能,提高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监督和执行纪律的能力和水平。

(三)建立考核激励机制,由“被动”向“主动”转变

1.建立履职专项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的评价、激励、考核等机制,明确履职考核的程序、具体内容、要求和办法,各项指标任务尽量做到细化量化,提高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履职意识。

2.建立履职述职制度。开展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向纪委报告廉洁情况,要求学校纪委重点报告参与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对改进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学校纪委每年都要对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通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的示范作用、完成交办任务、参与监督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等方式,对他们的工作表现和 “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确定考评等级。

3.建立履职奖惩机制。对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进行目标管理和考核,这是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年度业绩考评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考核考评结果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在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察;对不能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不负责任,或违法违纪的,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警告、撤换或党纪、政纪处分。

4.建立履职保障机制。一方面,各基层党组织要大力支持纪检委员的工作,消除他们的履职顾虑。基层党组织推荐后備干部时,应事先征求纪检委员的意见。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在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和基层党组织评先评优中具有一票否决权,同时,在学校中层干部测评中,应给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设置段位底线或给予适当评分,在年度评先评优或干部晋升方面应对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予以优先考虑。另一方面,将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开展工作所需费用在党建活动经费中单独列支,给予经费的大力支持。

综上所述,要增强高校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发挥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职作用的研究已成为高校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一环,只有不断加强党的作风和基层党组织的廉政建设,不断总结和积累实际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才能贯彻落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出发点。只有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才可以有效提高高校基层纪检工作的水平和效果,使纪检委员的队伍充满活力,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共同完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营造校园良好的政治生态。

【参考文献】

[1]王晓晓,刘静.高校纪委履行监督职能存在的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9(27).

[2]刘堃.加强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思考[J].科技风,2019(23).

[3]慕博华.论高职院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J].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9(2).

[4]谢云岭.做好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J].沧州师范学院学报,2019(3).

[5]黄妍.新时代下加强高校二级学院纪检监察工作的探索[J].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4).

[6]彭复生.加强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研究[J].龙岩学院学报,2019(1).

[7]梁娜.缺失与完善:大学章程中内部监察权问题刍议[J].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6).

【基金项目】桂林理工大学2019年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高校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作用发挥研究”(GUTDJ2019037);桂林理工大学2019年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高校纪委全面从严治党形式下强化监督职能的工作机制研究”(GUTDJ2019008);桂林理工大学2019年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以党建专项巡视为抓手推进广西高校意识形态安全责任体系的构建与落实研究”(GUTDJ2019022);2020年度南宁分校“三大工程、八项建设”党建工作品牌培育项目“南宁分校廉政文化‘六个一工程 建设”(桂理工南分校党〔2020〕4号)

【作者简介】钟 洁(1980— ),女,广西桂林人,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实习研究员,助教,研究方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商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纪检监察;何 斌(1976— ),男,通讯作者,湖南江永人,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纪委书记,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纪检监察;邹志友(1984— ),男,湖北宜昌人,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讲师,研究方向:国防教育与管理,纪检监察。

(责编 丁 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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