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佳
(福安药业集团烟台只楚药业有限公司,山东 烟台 264001)
随着医疗事业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关注药品质量问题,为此,药品检查人员要不断提高工作质量,既充分保证药品质量,又保护人们生命安全。而对于药品检验工作,其要借助相关检验技术,即进行药品理化检验、复检工作,以综合评定药品质量。
1.1 样品量有待扩充 《药品抽样指导原则》提出,对于制剂抽样量而言,其通常为3倍全检量,主要用于留样、检验、以及复核,而对于贵重药品而言,一般抽取2倍全检量。关于全检量,其一般涉及3个最小包装[1]。其次,在获得抽样量过程中,要遵循相等分配原则。但就实际情况而言,时常会发生抽样量不足现象,即去除留样量后,很难达到2倍检验量,有的情况下不足1倍全检量。一旦项目不达标,则复检工作无效;如果只试验1次,也存在很大的偶然性,比如环境、仪器使用、人员操作等问题,易造成实验数据偏差[2]。基于这种状况,抽样单位与检验单位要充分沟通,以补充抽样量,之后,再一次进行复检;期间,一旦抽样不能顺利补充,检验单位要主动联系抽样单位,进一步更改合同,并予以一定量检验。此外,若样品量不符合检验标准,很容易出现不合格药品,进而影响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1.2 药品标准有待完善 在维护药品标准过程中,分析药品不合格的操作是十分必要的,同时,对于药品初检、复检工作而言,科学的药品标准也是很重要的。首先,在检验药品溶出度过程中,需要模拟内溶出体外试验,期间,一旦转速达到200 r/min,是极为不合理的。其次,在检测工作中,一旦前两个时间段溶出量过多,即超过对应范围,就需要联系厂家,并使用特殊的溶出仪,以保证检验合格性。然后,在制定药品质量标准过程中,要重视错误,比如一旦出现误写问题,就会影响试验工作的运行[3]。最后,在制定药品标准过程中,若完善性方面出现问题,就要进行重复检查,浪费样品的同时,增加试验成本,还会加重检验人员工作,降低检验工作效率。
1.3 管理工作严格性有待加强 在进行药品检验工作过程中,一旦管理单位没有完成自身任务,药品检验工作就得不到严格的管理,很容易出现检验错误。比如,一些药品还没有未检查完毕,就已经通过了,降低了检验工作的有效性;在检验工作中,缺少仪器、以及检验方法,致使检验工作缺乏标准;此外,检验试剂可能已经过期了,进而缺乏检验功效。在检验药品的过程中,以上问题会带来很大的问题,即影响实际检验质量。而对于这些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检验管理工作缺乏严格性,为此,有关管理人员要进行有效处理。
2.1 规范抽检程序 在落实抽样任务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标准,比如,《药品抽样指导原则》、《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等,保证抽样代表性,进而提升药品抽样水平。对于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而言,样品抽检环节是十分必要的,其可以为药品稽查工作的进行提供一定的技术性指导。结合抽样标准,要满足3倍全检量,以保证抽样量,并实行抽样规定,实现法定留样、封签等工作[4]。同时,在存放药品的过程中,要一同放置药品说明书,为正确使用提供依据。此外,在填写抽样凭证、记录的过程中,要保证结果是正确的,期间,在药品封、抽样凭证与记录上,被抽样者要加盖公章,还要签字。
2.2 完善质量标准 在落实药品质量、规格、检验方法等时,需要一项技术性规定,即确立质量标准,也是在药品生产、检验、供应、使用等环节需要遵守的规定。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国内药品质量标准亟待完善,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改进,首先,统一药品质量标准。在试行同一类型药品时,不同的药品厂家要遵循同一个标准[5]。其次,在质量标准使用期间,一旦出现标准不当问题,要及时修订,为药品基本质量提升准备条件,以防误判事件的发生,提高监督抽检意义。最后,在阐述药品质量标准的过程中,文字要具备良好的严谨性。现阶段,许多质量标准不仅阐述内容陈旧、简单,同时表达不够严谨。比如,在质量标准中会出现含糊性概念,如数滴、少量、适量等,该标准在实际的操作中,增加了工作的不确定性。为此,在制定质量标准的过程中,要制定统一性规范用语,不能含糊不清,以防某一单位钻空子,降低检验结果准确性。
2.3 增强管理工作严格性 在药品检验工作中,开展严格的管理工作。其一,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比如检验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制度,以防操作失误的出现;在进行检验工作前,要检查检验设备、试剂等,以免出现设备失灵、试剂过期的现象;要结合实际工作内容,制定科学的检验方法,提高检验准确率等。其二,加大管理制度,确保管理人员发挥自身职责,保证检验准确率。
综上,在实际药品理化检查、复检工作中,通常会出现异常情况,经过研究可以发现,大多问题的出现,是由缺乏技术人员、药品审批不严谨等造成的。对此,有关部门要规范抽检程序,完善药品质量标准,提高管理工作严格性,进而改善技术人员工作能力,保证检验结果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