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正赋
摘要:“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总书记为推动世界范围内的互联网治理体系改革提出来的新概念,它破解了全球范围的网络空间治理难题,科学谋划并精准设计了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构建、维护和治理的“中国方案”。“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建立在“现实”与“想象”基础之上的一个核心概念,它的版图构建、机制维护与治理方略关系网络世界格局的重新调整和布局,关系现实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与人类社会的整体利益密切相关,是人类精神家园建设的重要一环,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中不可忽视的价值理念和实践对象。
关键词: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版图构建;机制维护;治理方略
中图分类号:G2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862X(2020)01-0130-006
2015年12月,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指出:“世界各国应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推动网络空间互联互通、共享共治,为开创人类发展更加美好的未来助力。”[1]这是“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概念第一次在如此规格的会议上被正式提出。此后在给第三(1)、第四(2)、第五届(3)世界互联网大会的贺信中,习近平均把“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作为关键词反复提出,并就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思想进行了深刻的阐述。2019年10月,习近平在致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贺信中强调:“发展好、运用好、治理好互联网,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类,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各国应顺应时代潮流,勇担发展责任,共迎风险挑战,共同推进网络空间全球治理,努力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2]我们认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需要人类社会携起手来共同构建、维护和治理。
一、思想逻辑:“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的
历时性嬗变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空间是一切生产和一切人类活动的要素。”[3]在这里,马克思关于空间的原意主要是指生产空间、流通空间(亦称交换空间)和土地空间。很显然,这里着重指的是物质形态空间。在“空间”概念的提取上,法国著名哲学家亨利·列斐伏尔(Henry Lefebvre)从马克思的相关论述中获得了极大的启示,成为最早的新马克思空间理论的代表人物,他认为:“生产空间主要是表现在具有一定历史性的城市的急速扩张、社会的普遍都市化,以及空间性组织的问题等各方面。”[4]英国社会学家哈维(David Harvey)是当代西方有影响力的马克思主义者,他受到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共产党宣言》中空间思想的影响,适时提出了“时空压缩”理论,认为随着人类社会在时间上的急剧缩短,空间也就逐渐收缩成了“地球村”。这无疑与加拿大传播学家麦克卢汉的“地球村”理论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被誉为“网络空间社会学家”的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也对马克思空间理论进行了更进一步的拓展和深化,提出了“流动空间及生产”学说,他把流动空间划分为信息流空间、流动空间、网络社会。他认为,“流动空间”构成空间的另外一种形式,跨文化、跨地域、跨历史等是流动空间的创造,无地方性是流动空间的显著特征;“网络社会”是指由信息时代的支配性功能支配并由网络組织的形式组织起来的一种新的社会形态。[5]它出现的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在于,改变传统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形式,为构建新的社会结构提供了物质基础。
至于“共同体”概念的内涵,《政治学辞典》解释为“组成一定关系的人们”,并且划分为“血缘共同体、地缘共同体和精神共同体”三种形态。[6]英国政治学家安德鲁·海伍德(Andrew Heywood)认为,“作为一种政治或社会原则,‘共同体一词则表示一个建立在友谊、忠诚和义务等联系基础上的具有很强的集体同一性的社会群体。”[7]由此我们不难提炼出“共同体”所包含三个基本要素:一是“共同体”具有多维关系的价值属性,二是“共同体”是以特定的利益诉求或既定目标为支撑,三是“共同体”是具有较为明显的身份认同和价值认同的心理集群。
随着人类社会进入新媒体时代,我国传播学者邵培仁认为,真正能够将人类整合成一个有机整体的就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当这个人类共同体面临着网络与新媒体的严峻挑战和现实威胁时,“人类命运共同体”也就随之转型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8]
从上述演绎和推理中我们不难发现,由空间、网络空间,到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再到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其概念和思想的演变逻辑、发展轨迹及其脉络十分清晰和明朗化。
二、价值逻辑: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版图构建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空间作为一种新的事物和现象,难免会出现或衍生许多新的问题,而且这些问题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等诸多挑战,关系人类共同生存和发展的命运。人类社会要从人类命运的高度,深度关切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建构。
1.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人类社会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相对于现实空间无疑是一个虚拟的世界,虚拟世界对现实世界的影响和威胁到底有多大,究竟意味着什么,对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人们来说,可能会存在不同的态度,忽视或轻视网络的作用,在一些相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往往具有一定的市场,经济和文化的滞后性发展会限制人们的视野,消解人们对未来的思考和前瞻,遮蔽人们对未来问题的担忧。由于网络虚拟空间不仅是对现实社会的折射,而且对现实社会构成潜在的威胁和影响,因此,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欠发达国家和地区,都要进一步增强对网络虚拟空间的认识和重视。
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个具有远见和卓识的跨时空概念,是一个把人类作为观照对象、具有人文关怀精神的理念,既有发展的前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又有生存的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在地球上,人类一开始往往是按照家族、群落和部落的集体形式出现的,然后逐渐形成国家的形态,国家与国家、地区与地区又组成了后来的世界。世界大同虽然还只是个理想,但是网络虚拟空间把现实中的国家与国家、地区与地区联接起来,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再孤独、难以分割,彼此关联、相互依存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人类社会共同的精神家园。
2.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与互联网思维休戚相关。人类传统的思维方式相对较为简单,要么是线性思维,要么是非线性思维,而互联网思维则显得较为复杂,它是建立在网络技术和网络媒体之上的一种思维方式,是建立在万事万物互通互联的基础之上,多重节点相互交织。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就是将网络世界里的每一个个体和群体都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个体与个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编织成彼此关联的网络世界,消弭了历史视野里所形成的一座座“孤岛”现象。
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来说,闭关锁国肯定不符合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方向,只有加快改革开放的步伐,推进与世界一体化的发展进程,主动融入这个世界,才能被当今的世界所认可和接纳。互联网思维是人类社会行动的黏合剂和动力源,离开了互联网思维,人类社会就会回到小国寡民的松散和无序状态;拥有了互联网思维,人类社会就会在凝聚共识的基础上形成一个精诚团结的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
3.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凝聚着人类社会的智慧和力量。马克思认为,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交往的不断扩大,原先相互封闭的民族历史一定会进入相互联系的世界历史。[9]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呼唤人类社会适时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与人类社会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共同打造被誉为人类社会精神家园的网络空间。因为在网络空间里每个人既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个体,又有可能成为一个群体的代表。之所以称之为“微不足道”,是因为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巨变和历史长河中每个人的作用都是十分有限的,就像历史从来都是由人民创造的,而不是由哪位英雄或领袖创造的;之所以称之为“群体的代表”,是因为在网络空间里每个人又是与他人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他人。网络舆论领袖、意见领袖往往就诞生在民间的舆论场中。这也就意味着,在网络世界,每个人都有自己发挥作用的空间和机会,都是网络空间里不可忽视的建设力量,小到一个个体,大到一个国家或地区,概莫能外,正是这些个体和国家、地区组成了人类社会的家园。
换言之,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关乎每一个个体和集体组织,人类有义务、有能力、有智慧群策群力、凝心聚力携手打造这一共同体。个体的力量总是有限的,而集体的能力与智慧一旦被凝聚起来,就会整合并形成一股势不可当的蓬勃力量,人类自身现有的问题、媒体融合发展的问题,以及在网络空间所面临的一系列未来问题的解决都将变得水到渠成、顺理成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识势必得到逐渐稳固和强化。
三、现实逻辑: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机制维护
在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实现价值建构以后,随着网络空间、网络技术的迭代变化与发展,以及人类社会自身的不断发展与进步,网络空间和人类命运共同演绎的网络命运共同体,就迫切需要身处其间的人们共同去维护它,让网络空间明朗起来,让共同体意识得以延续与传承。
1.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维护需要寄托人文情怀、依托人文精神。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个虚拟的存在,看不见也摸不着,它不是一个物化的世界,而是一个精神的家园。网络空间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可以让人感知和体验,对现实社會的影响具有实实在在的效果。我们发现,人类已越来越无法割裂两个世界之间的有机联系。人类需要像维护自己的家园一样维护与我们休戚相关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就像爱护我们的地球和国家一样诉诸人类的情感,培养并寄托我们的家国情怀。互联网技术不仅具有经济属性,而且具有社会人文属性。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人类的第二个家园,人与人在其中自由地交流、互动、讨论、体验与分享,虽然有形的时空已被打破,但是无形的时空也需要建立健全必要的机制和规则,以保障它的正常运行。对于人类来说,情感是一根维系人与人关系的纽带,在网络空间中,具有共同命运的人们理应把感情投射到这个共同体的维护上,热情相待,相互关照关爱。
人文精神是维护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不可或缺的强心剂,人文情怀是人类所特有的精神支柱。人文精神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不可或缺的思想之源。科技发展史一再表明,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既能推动社会进步,也能阻碍社会进步,只有在人文精神的观照和指导下,才能保证科学技术朝着最有利于人类社会美好的方向发展。[10]
2.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维护需要人类承担社会责任。感情一般属于感性作用的结果,只有责任和道义才是理性的结果。人类社会虽不缺少感性的渲染,但人类更需要理性的支持,理性往往是人类行动的根基。社会责任意识既表现为一种来自外部世界的压力和外驱力,又表现为一种发自内心的诉求和内驱力。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维护就离不开人类理应具有的社会责任,只有社会责任才能对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维护更加牢固,保障更加有力。
当人类还处于个体或家庭小群体的部落状态时,社区和社会的概念可能还没有形成,社会责任也就无从谈起。当这些一个个小群体部落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关系,相互联接起来,于是社区和社会就自然形成了。在人类社会遭遇外界各种挑战和威胁时,为了维护彼此的利益和共同体的利益,社会责任由此产生便不可缺少而且责无旁贷。现实社会是这样,虚拟社会的网络空间也基本是这样,相对于现实社会人类命运共同体而言,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一个全新的“组织架构”,它在构建和运行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多,遭遇到的挑战和威胁更大。因此,这一人类新的命运共同体呼唤人类必须肩负起社会责任,以维护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利益和合理存在。
现实社会通过各种物质的和精神的利益,将人类部落紧密联系在一起;网络空间更像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将人类族群整建制地串联起来,社会责任是维系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无形纽带,它不仅对现实社会产生积极作用,对网络空间的虚拟社会也具有建设性的正能量。不仅如此,社会责任还具有长效机制,能够持久地为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巨大的能量和强劲的动力,为共同体的安全、稳定提供基本保障。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背后,蕴藏着人类社会崇高的价值关怀,体现着人类社会深切的人文情怀和厚重的责任意识。
3.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维护需要人类付诸相应的行动。如果说寄托人文情怀、依托人文精神和承担社会责任来维护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属于“应然”的话,那么人类付出实实在在的相应行动才是维护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实然”之义。这些行动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自觉遵守网络法律法规,不让网络空间成为法外之地、法规的盲区。现实生活中,人们遵守法律法规早已养成了习惯,成为一种自觉的行为。然而,虚拟空间毕竟不是虚无缥缈、若有若无的“世外桃源”,随着网络法律法规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网民们应当自觉接受网络法律法规的规制和规训,自觉成为守法、护法的网络公民。只有做到切实维护网络法律的尊严,才能真正建立起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意识和理念。二是把网络空间与现实世界等同起来,不把网络空间当作逃避现实的“避难所”“栖息地”。有些人在现实生活中遇到这样或那样的思想问题或认知问题,并没有主动去解决问题,而是喜欢“转场”到网络世界去寻找新的精神寄托,这种行为实际上是一种回避或躲避行为。实际上,网络空间与现实世界根本就不是所谓的对立关系,而是对应和互补的关系,人们应当一视同仁,等量齐观。三是做网络空间的“清道夫”,让人类社会的“第二空间”清朗起来。网络空间由于受到自身的性质决定,自出现之日起所呈现的就是一个“碎片化”的信息世界,难免存在鱼龙混杂、泥沙俱下的现象,具有责任意识、出于维护网络空间纯洁性的目的,人类就应当挺身而出,直面问题,清扫网络空间里的“灰尘”和“杂质”,进而维护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美好印象和良好形象。
四、实践逻辑: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治理方略
随着网络技术的日新月异和更新迭代,人类社会逐渐步入了“大数据时代”,信息化与全球化成为势不可当的潮流向着人类社会汹涌而来。网络被誉为“双刃剑”,在为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提供新的空间和无限可能的同时,也滋生出一系列的世界性公共难题,这就是构建和维护网络命运共同体所面临的现实问题,需要人类社会回应关切,并拿出切实措施加以有效治理。
1.制定网络空间治理国际规则,维护网络安全,促进公平正义。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与现实社会一样需要制定与其相配套和相适应的行为准则和治理规则。网络安全关系网络空间内各行为主体的切身利益,坚持走法治化道路是维护网络安全和促进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建立适合网络空间生存和发展的“游戏规则”势在必行。
新媒体时代,全球互联网治理格局正在发生着急剧的变化,多极化趋势越来越明显,通过多边协商来建立网络治理国际规则是重要的选项,加强包括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互联网企业、技术社群、民间机构、个人等各利益攸关方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是制定和执行网络空间治理国际规则的必要前提和基本保障。国际社会已经在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上逐渐形成了共识。
近些年来,中国政府在构建网络空间治理国际规则上一直走在世界前列,发挥着积极和带头的作用。从2016年底到2017年初,我国先后出台并实施了《网络安全法》《网络空间国家安全战略》和《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尤其是《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系统阐释了中国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基本设想,为制定全球网络空间治理国际规则提出了中国方案。2017年,在中国领导人的倡议下,金砖五国通过了《厦门宣言》,主张在联合国主导下制定国际法律文书,打击信息通信技术领域的犯罪行为,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此举旨在建立健全网络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网民的网上行为,把客观上的“无法为”、主观上的“不愿为”和法律上的“不能为”结合起来,推动网络社会的安全有序发展。
2.打击跨国网络犯罪和网络恐怖主义,倡导世界和平发展。随着全球范围内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现实社会的法制建设已经较为健全,各种形式的违法犯罪和恐怖主义行为早已成为众矢之的,其生存和发展空间也变得越来越狭小。相对于现实世界的规范化和法治化,网络空间出于虚拟性的特点正成为违法犯罪的温床,潜在的隐患和危机越来越突出。网络攻击、网络犯罪、网络间谍、网络空间军备竞赛、网络恐怖主义相继成为威胁国家安全的新方式,其中网络恐怖主义已成为国际社会普遍面临的现实难题。网络恐怖主义凭借其隐蔽性、智能性、便捷性以及强危害性等特点,使得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不仅不能独善其身,而且难以单打独斗,唯有携手合作,共同应对才能解决此类问题。2016年4月,习近平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向世界发出倡议:“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11]此倡议受到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赞许和积极响应。
3.打造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向世界传播中国特色网络文化。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观照下,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绝不囿于某个国家或地区,而是关系整个人类社会今天的生存和未来的发展。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负责任的东方大国,一直在努力谋划和寻求建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习近平代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开创性地提出了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应坚持的“四项原则”(4)和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五点主张”(5),中国的这两个政治主张及其治理方案,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在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中,网络文化无疑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文化作为傳统文化在网络上的延伸,为文化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新的平台和增长点。因此,加强网络空间的文化建设是推动全球文化一体化的重要手段和新的途径。中国自古以来就是文明大国、文化大国,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历史上中国文化的对外传播,曾经给世界带去东方人的智慧和思想,为世界文化的繁荣和发展做出了杰出的贡献。网络时代,中国的网络文化蓬勃发展并且具有中国特色,借助于网络无远弗届、跨越时空的特点和优势,在全球一体化、文化多样化、价值多元化的今天,中国网络文化作为世界网络文化的一元,既需要与世界其他文化之间开展交流和互动,又可以向世界展示和传播中国特色网络文化有益于人类的成分,进而推动人类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在向世界传播中国特色网络文化的时候,需要处理和协调好几个层面的问题:一是中国网络文化的对外传播不是所谓的“文化侵略”,而是一种文化间的交流与对话。中国文化从来就不是霸权文化,不具有霸权性质,中国网络文化的对外传播不是对其他文化进行渗透和排斥,更不是以消灭其他文化为目的,尊重不同文化的差异性、相互欣赏、求同存异是中国网络文化对外传播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二是中国网络文化的特色不可缺失,个性不可泯灭。多样化的文化为丰富世界文化宝库发挥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不能以文化传承的断裂和文化个性的消弭为代价,网络只是个共建、共治、共享的平台,网络文化的特色与个性的葆有是世界文化得以繁荣和发展的基本保障。三是中国网络文化与世界网络文化实现一体化发展。人类只有秉持“既是民族的就是世界的”文化理念,发扬“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文化价值观,中西方网络文化之间的交流、互动与发展机制才能得以真正建立,中国先进的网络文化才能为世界网络文化树立起真正的样板,进而促进中国网络文化与世界网络文化殊途同归,真正迈向一体化的发展道路。
注释:
(1)2016年11月16日,习近平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视频讲话中呼吁世界各国要“深化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2)2017年12月3日,习近平在致信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时强调:“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进入关键时期,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
(3)2018年11月7日,习近平在致信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时强调:“世界各国虽然国情不同、互联网发展阶段不同、面临的现实挑战不同,但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愿望相同、应对网络安全挑战的利益相同、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的需求相同。各国应该深化务实合作,以共进为动力、以共赢为目标,走出一条互信共治之路,让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更具生机活力。”
(4)“四项原则”:“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
(5)“五点主张”:“加快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促进交流互鉴;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促进共同繁荣;保障网络安全,促进有序发展;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促进公平正义。”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5-12-17(02).
[2]习近平向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致贺信[N].人民日报,2019-10-21.
[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875.
[4]包亚明.现代性与空间的生产[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47.
[5]Manuel Castells.The Urban Question:A Marxist Approach[M].Trans.by Alan Sheridan.Edward Arnold Ltd,1977:430.
[6]王邦佐.政治学辞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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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邵培仁,许咏喻.新世界主义和全球传播视域中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理念[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3).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88.
[10]沈正賦.智媒时代信息传播领域技术赋能与人文精神传承的关系建构[J].编辑之友,2019,(05).
[11]习近平向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致贺词强调 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 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N].人民日报,2014-11-20(01).
(责任编辑 焦德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