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红红吕佳
据统计,鞍山市危险废物年产生量近5万吨,主要是废矿物油、废乳化液、表面处理废物、蒸(精)馏残渣、废焦油渣、脱硫石膏、废酸、废铅酸电池、工业废水处理污泥及医疗废物等;另外,社会生活中也产生大量含有镉、汞、铅、镍等的废电池和日光灯管等危险废物。
本论文研究目的,确定本地区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分布情况,调查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及处置情况,了解各种危废的理化性质,建立危险废物数据库,对危险废物的集中安全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提出合理化建议。
鞍山市主要危险废物种类大约有85种,年产生量合计约52011.75t/a,详见表 1。
表1 鞍山市主要危险废物种类及产生量
危险废物产生企业主要分布于冶金、化工、建材、轻工、采矿、石油开采、医疗、汽车销售服务业等行业,其负荷占全市的95%以上。危废企业的行业分布详见表2。
表2 危废企业的行业分布
表3 产生危废企业的行业分布统计
鞍山作为重工业城市,冶金、化工行业的危险废物主要来自鞍钢,危险废物主要有酚氰脱水污泥、焦油渣、六价铬液、废油泥、粗苯洗油再生液、废酸、废矿物油、煤焦油等;食品制造业的危险废物主要来自鞍山华润啤酒厂的洗瓶废碱液;石油开采业的危险废物主要来自台安县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高升采油厂的废油泥;采矿业的危险废物主要来自鞍钢矿山公司的废机油、废蓄电瓶等;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的危险废物主要来自镁砂行业两段式煤气发生炉产生的煤焦油;汽车销售服务业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三滤等;医疗废物主要来自各医院。
1.从源头抓起,最大程度地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2.大力推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提高综合利用率和水平。
(1)推行危险废物交换制度,建立区域性的废物交换中心,进行本地区和跨地区的废物收集、交换和买卖活动。
(2)依靠技术进步,增加可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的种类和利用深度,提高综合利用率。
(3)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的各项优惠政策,如免税政策、优先投资政策、资金补偿政策等,以鼓励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
3.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建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设立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区,专门对危险废物进行化验、分类、存储、资源化利用和处理处置。
4.深化和完善现有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法律的震慑与强制作用。在确定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原则的基础上,应当通过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强化对固体废物产生源的管理,对危险废物的运输和转移实施转移报告单制,以追踪和掌握废物的流向,禁止危险废物的任意排放,促进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全面实施对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全过程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