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农民在乡非农就业的形成机制及问题破解*

2020-04-06 15:25
观察与思考 2020年8期

朱 冬 亮 黄 增 付

提 要: 切实解决老年农民问题,是搞好乡村治理、维护农村稳定、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一环。基于推拉理论视角研究发现,老年农民在乡非农就业的拉力因素是农村非农劳动力需求缺口扩大,主要成因是在村青壮年劳动力不足、农民消费和投资转变、惠农资源项目的输入;相应推力因素是老年农民就业需求,产生原因是老无所依、老无所乐的养老困境与闲暇时间增多等。同时,老年农民在乡非农就业面临着合法性和维权问题、伤病及工亡率问题、工作效率问题等障碍因素。应从缩小城乡经济发展差距、解决老年农民养老困境、推动农村老年产业发展入手,以解决老年农民在乡非农就业的相关问题。

一、文献梳理、基本理论与问题提出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导致的劳动力供需失衡问题突显,促进老年人就业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有学者认为,老年人就业具有缓解劳动力不足和提高青年人就业质量①参见刘妮娜、刘诚:《延迟退休对青年人就业的影响分析——基于我国29个省份、18个行业的数据分析》,《南方人口》,2014年第2期。、转移剩余劳动力②参见张川川、赵耀辉:《老年人就业和年轻人就业的关系:来自中国的经验证据》,《世界经济》,2014年第5期。、消除贫困及解决养老问题③参见储平平:《农村老年产业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关系探析》,《商业时代》,2008年第16期。等功能; 但老年人就业程度及意愿受到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收入水平、退休前职业等因素的影响。①参见弓秀云、王维嘉:《北京市中低龄老年人再就业现状及影响因素研究》,《改革与战略》,2014年第8期。②参见田立法、沈红丽等:《城市老年人再就业意愿影响因素调查研究——以天津为例》,《中国经济问题》,2014年第5期。老年人就业中也存在健康状况差、受教育水平偏低、业务素质不足、职业流动固化、法律机制不完善等困境④参见钱鑫、姜向群:《中国城市老年人就业意愿影响因素分析》,《人口学刊》,2006年第5期。④参见陈英社、梁小楠:《公共政策视角下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研究》,《改革与战略》,2010年第7期。,农村老年人的农业劳动参与还对其生活质量产生负面影响,加速了有效劳动力的外流和抑制现代农业的发展⑤参见姜向群、刘妮娜:《我国农村老年人过度劳动参与问题研究》,《中州学刊》,2013年第12期。。对此,应通过加强技能培训⑥参见顾和军、刘云平:《教育和培训对中国城镇劳动力就业的影响——基于CLHLS数据的经验研究》,《人口与经济》,2013年第1期。、完善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⑦参见赵莹:《延迟退休支持环境分析与构建——基于中国与OECD国家比较视角》,《江汉论坛》,2014年第12期。、延迟退休年龄和构建老年人再就业法律体系⑧参见车流畅、丁楠:《平等抑或公平,行政抑或非行政,文化抑或制度——老龄法制建设中的三个争论》,《社会科学辑刊》,2011年第3期。等方式开发老年人力资源。

已有研究对老年人就业具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但也存在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研究对象以城镇老人和留守务农农民为主、研究方法偏重理论建构和量化分析,数据多来自官方统计或问卷调查,而以老年农民在乡非农就业为主题和个案性研究还非常匮乏。此外,由于农村非农就业受学界的关注度不足,老年农民在非农领域的就业这一议题也少有研究涉及。据统计,截至2019年底农村常住人口共5.52亿,60岁以上留守老人约5000万,⑨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20)》。老年农民不只是我国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也是青壮年农民外流条件下农村非农部门的替代性劳动力,老年农民在乡非农就业既具有老年人就业的一般特征,也具有自身特殊性。在当前,占农业经营大部分比例的小农农业生产中,主要是由50—65岁的老年农民完成的,这是我国“老人农业”的基本内容。不过,随着农业机械、药肥技术、灌溉设施等条件的改善,农业劳动力得到极大解放,农忙时间大幅降低。据国家发改委《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数据,早在2013年,我国稻谷⑩指粳稻、早籼稻、晚籼稻三类稻谷的亩均年劳动力投入数据。、小麦、玉米三大主粮亩均劳动力投入时间就已分别降至6.34天、4.91天、6.28天,并在近几年进一步降低。这意味着,老年农民实际上拥有了充裕的时间去从事非农职业,后者甚至取代务农成为老年人的主要经济活动。

相对于老年农民在乡非农就业的庞大规模,由于其非正式性、分散性和缺乏统计等不足,学界关于该主题的研究进展却较滞后,问题意识与关注度不足,几乎尚未出现专门性的成果文献,这与当前百花齐放的农村问题研究现状极不相符。无论从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需要,还是研究趋势来讲,对老年农民在乡非农就业这一“被冷落”主题作出考察都具有强烈必要性。鉴于此,笔者以推拉理论为分析框架,建构老年农民在乡非农就业的形成机制及问题模型,从中透视我国乡村振兴进程中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态势。

(二)理论视角

推拉理论是在人口迁移研究中逐渐形成的,19世纪末E.G.雷文斯坦(E.G.Ravenstein)发表的题为“人口迁移之规律”的论文被认为是人口推拉理论的起源。D.J.巴格内(D.J.Bogue)首先提出了该理论,提出人口流动的目的在于改善生活条件,流入地有利于改善生活条件的因素就成为拉力,而流出地不利的生活条件就是推力,人口流动就由这两种力量的前拉后推所决定。①参见 D J.BOGUE,“Internal Migration,” in D.HAUSER(ed.),“The Study of Population:An Inventory Appraisal,”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59,p.488.此后,E.S.李(E.S.Lee)在巴格内理论的基础上,认为流出地和流入地实际上都既有拉力又有推力,其中流出地中“推力”是主导因素,而流入地中则相反,同时又补充了第三个因素:中间障碍因素,包括距离远近、物质障碍、语言文化差异,以及移民本人对于这些因素的价值判断等,②参见 E.S.LEE,“A Theory of Migration,”Demography,vol.3(1),1966,pp:47-57.这三个因素共同构成人口流动的原因。推拉理论引入国内后,被广泛应用于农民流动③参见李强:《影响中国城乡流动人口的推力与拉力因素分析》,《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1期。的分析中,还被应用到产业转移④参见张静、付金存:《区际产业转移的框架构建、机理解析与策略匹配》,《经济体制改革》,2015年第1期。、土地流转⑤参见侯明利:《劳动力流动与农地流转的内在机理研究》,《广西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市场营销⑥参见郑鹏、马耀峰等:《我国入境旅游者流动行为机理分析——对旅游热点城市西安的实证研究》,《经济地理》,2010年第1期。、越轨行为⑦参见杨雄:《青少年性行为“滞后释放”现象的实证解释》,《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等主题的阐述。然而,由于对老年农民在乡非农就业关注的不足,目前也缺乏从推拉理论视角对这一主题的研究。依据推拉理论,老年农民在乡非农就业可视为农村非农劳动力需求等外在拉力与老年农民就业需求等内在推力的合力结果,也存在权益维护困难、健康素质差等中间障碍问题。

在此基础上,笔者结合2019年4-6月在豫东柳村、浙西南吴村的田野调查展开分析。柳村位于豫东郸城县汲镇,是典型平原区欠发达村庄,全村2130人、438户、60岁以上老人330人。该村除了一家砖窑厂之外,无其他工业经济,青壮年村民以外出打工为主要收入来源。大多数老年农民除务农外,还在方圆十数公里范围内的村庄从事建筑、搬运、运输等工作。吴村位于浙西南庆元县隆乡,全村2602人、494户、60岁以上老人410人。由于庆元县内多山和盛产毛竹,吴村有竹制品加工作坊约近20家,吸纳了全村50%以上的留守老人和近百位外村农民就业。两个案例的共同特征是:青壮年农民大量外流,留守老人成为常住人口与劳动力主体;单位农业投入时间不断降低,但土地流转使越来越多的农民脱离农业;近年外出村民的打工收入不断地汇入,推动了村民整体消费水平的提升。这两个地理位置、地形特征、经济条件迥异的村庄反映了当地,乃至中部、东部农村非农经济和老年农民在乡非农就业的总体情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推论意义。

二、拉力因素:农村非农劳动力需求缺口

非农经济活动在农村自始至终存在,传统意义上表现为农民对家庭副业的经营。然而,副业作为自然经济状态下的自我雇佣性、附属性经济行为,没有形成专门化、商品化的劳动力供需市场和就业。对比而言,当前老年农民在乡非农就业的客观基础是农村非农劳动力需求缺口的形成及扩大,这是老年农民非农就业的主要拉力,形成原因包括青壮年劳动力不足、农民消费和投资转变、惠农资源项目的输入三因素。

(一)青壮年劳动力不足

城镇对农村劳动力“釜底抽薪”式的汲取导致农村各领域劳动力缺口的出现和扩大。案例村中,青壮年农民绝大部分前往珠三角、长三角地区打工,老年人占常住人口的50%以上,不仅造成劳动力的严重短缺,还形成人口外流背景中的劳动力相对剩余问题。在20世纪80—90年代——青壮年农民向城镇转移的早、中期,农村劳动力呈绝对剩余态势,即农村经济的确无法吸纳如此之众的劳动力。而21世纪初至今——青壮年人向城镇转移的近阶段,案例村劳动力逐渐呈现出一种相对剩余状态。简单说,农村不是没活干,而是这些活计的低工资、不体面和恶劣就业环境对青壮年农民,尤其是“新生代”农民缺乏吸引力,他们向往城市就业和生活方式,哪怕尚未进城和暂居村中,也不愿从事这些工作。人口外流和劳动力相对剩余,共同导致的村庄劳动力短缺,使得用工方不得不招聘留守老人来替代。

从劳动力转移的变迁来看,农村非农经济对劳动力的需求趋势大致呈“U”型曲线,即当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的规模超过农村劳动力供需均衡点之后,非农经济对劳动力需求的增长将与劳动力转移规模逐渐呈正相关,甚至保持总体同步趋势。虽然持续的城镇化使农村常住人口急剧减少,但要注意的是,至今农村仍有多达5亿多的常住人口,如此庞大人口的吃穿住行,加之在城农民并未停止或减少他们的在村消费,那么在家庭自给自足体系早已解体情况下,他们的日常所需高度依赖于市场供给。而能完成在村人口生活所需供给的产业,有相当部分是在乡村范围完成生产或销售的,在村青壮年劳动力的普遍缺失问题,决定了老年劳动力成为这些产业的替代选择。笔者在柳村、吴村的访谈可以证明这一点。

柳村包工头LCZ:手下有40多号人,主要是给周边十来个村盖房子。我手底下几乎不断活,从过了正月十五就开始干。现在还是两层楼为主,盖三层和四层的也多了,需要的工匠也越来越多。但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没出去的也不干建筑活,他们好体面、光滚(光鲜、要面子),嫌脏嫌累,现在留在家里干建筑的都是五六十岁的老头子。有时赶工,连妇女也招过来当小工。

吴村竹制品加工作坊主WTD:出去打工赚了钱,农民也注重享受了,有需求就有人生产。我生产的地板和家具是纯实木的,用山上的毛竹和阔叶木,来买的也放心。如果在镇里、县里买,价格更高,但我的质量是过硬的。……造家具工种多,需要的人手也多,除了几个做细工的师傅以外,其他十多个工人都是老年人和妇女。留在家里的大都是干不动、出不去的老人。我这里常年招工,但招不到年轻人。

如访谈所示,在建筑业这一柳村及周边村庄主要的非农产业领域,大多由50—70岁的老年农民来充当劳动力,哪怕他们的身体条件和技能实际上已不足以胜任。同样的,在竹制品加工等吴村非农产业领域里,也是以中老年人为主要劳动力。两村案例中,在2016—2019年期间,包括兼营农业的,曾在非农部门就业的60岁以上老年人约占常住老年人口总数的一半以上,男性比例高达60%,远高于女性比例。

(二)农民消费和投资转变

有学者估计,近年全国年总汇款量在3000亿元以上,①胡枫、史宇鹏:《农民工汇款与输出地经济发展——基于农民工汇款用途的影响因素分析》,《世界经济文汇》,2013年第2期。柳村、吴村农民年人均汇款量约8600元,占其打工收入的1/3左右。一直以来,农村金融市场的基本问题之一是农民存款经金融机构重回城市。尽管这种总体趋势依旧,但物价的持续走高和存款收益低迷,已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农民消费和投资习惯,农民逐渐把部分或大部分资金用于直接消费或投资上。等于是,进城农民在城里扮演生产者角色,而在乡村扮演消费者或投资者角色,成为农村非农劳动力需求上升的另一主因。

调查发现,经济落后的柳村村民大多把打工赚的钱用于消费,只有小部分用于投资等,经济相对发达的吴村村民把资金用于投资的规模和占家庭收入比都大于柳村村民。这一现状决定了柳村由消费带动的非农经济以低技术、弱组织和粗放型的基本消费品行业为主,而吴村由投资带动的非农经济以家庭作坊、微型或小企业等技术性较高、组织性和精细性较强的中低端消费品加工为主。这种差异表现在:柳村等村周边以砖瓦烧制、砂石水泥生产等建材业与包工中介、建筑工经纪等服务业为主,而吴村及其周边形成了包括竹制品加工、原料产品运输等产业的快速发展景象。尽管两村对资金的使用不同,却同样地扩大了对劳动力的需求,使劳动力供给不足愈发凸显。笔者在柳村、吴村对砖窑场主、农民工进行访谈。

柳村砖窑场长LJK:现在家家都盖楼,年后哪个大庄都有七八个、十来个开工的。县城、乡镇也都搞房地产,我从零八年开办这个砖窑,这里的砖瓦和石料供不应求,来我这里买砖瓦的主要是汲镇、李楼、巴集、胡集几个乡镇和挨边淮阳县的村民。2006年黏土砖是两毛四一块,2013年又涨到四毛二,18年又涨价。算下来,盖楼晚一年,光买砖就多花好几千。这还不算瓦、水泥、沙子、工人工资。提前盖楼能减少很多损失。

吴村村民和作坊工人WYB:之前有了余钱主要存银行,不舍得花,攒起来给孩子读书、买房和留着养老。但后来发现不划算,10万块在十年前能盖一栋房子,那时候物价低,十年后连半栋房子都盖不上,存在银行吃亏大。现在我存银行的钱只有5万多,别的钱入股了邻居办的加工厂,有十来万。

对比可知,农民消费和投资观念及方式的转变,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非农经济的发展,但不同地区农民消费和投资的不同选择,塑造了颇具地域差异的非农经济发展路径和劳动力需求。柳村非农经济发展得益于村民生活消费投入的增加,也是豫东南农村非农经济发展的一般路径。而吴村农民主要投资于办作坊、办加工厂等,也积极利用惠农小额信贷、林权抵押贷款等扩大投资,“钱生钱”成为当地典型的非农经济繁荣渠道,这些来自乡村精英的实业投资成为当地老年农民非农就业的主要拉力因素之一。

(三)惠农资源项目的输入

伴随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扶贫战略的深入推进,我国各地不断加大支农惠农力度,包括扶持资金、政策在内的政府惠农资源项目源源不断输入到基层,在深刻改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物品供给结构的同时,也为农村提供了众多新就业岗位。在柳村,大量老年农民经常以家族、邻里为组织单位,由村中消息灵通的中间人做介绍,前往县城、乡镇或其他村庄,从事道路绿化、垃圾清运、沟渠疏浚、草坪修缮、公园绿植修剪、拆迁扫尾等零碎活计。这些工作是临时性、无保障性、日结性的,没有高门槛和技术要求,可随干随停,适合身体健康、尚有劳动能力的老年农民,不论男女都能胜任,日工资为50—120元。实际上,除了老年农民,这些工作很难吸引到市民和青壮年农民参与。柳村用工中介证明了这一点。

柳村零工中介LKM:没有固定成员,村里谁有空了谁去,都是没家务事要忙的老年人。除了逢年过节、天气不好的时候,或者身体不带劲(不健康)的,村里看不到几个闲人。这些活大部分是县机关和镇里面的,有环卫部门的、有交通部门的、有水利部门的,还有城管局的,他们用工时打电话告诉我,我在村里招人。赚不几个钱,但在家里闲也是闲着,还不如去挣点钱,还能锻炼身体。

和豫东南柳村产业结构不同,吴村是浙南庆元县毛竹制品加工中心,以拥有众多家庭作坊和微型加工厂而远近闻名,主要生产竹地板、竹筷、砧板、竹垫和家具等半成品。在竹制品产业发展的支持政策中,林权抵押贷款是我国新农村林权制度改革中的一大金融机制创新,为竹制品加工业提供了关键的资金支持。至2019年底,吴村近500户村民中,曾使用毛竹林地承包经营权证抵押贷款的农户占到总数的约43%,他们有的是家庭作坊主或股东,有的是帮亲戚、邻里等进行抵押贷款,户均抵押贷款金额约7万元,款项被用以扩大雇工规模、购买原竹、更新机械设备等。吴村竹制品加工业最鼎盛时是2012年左右,多达100多家作坊,在当年有“家家机器响,户户加工忙”的赞誉,就业人口800多人。截至调查时,该村竹制品作坊和加工厂仍吸纳了200多位本村农民就业,还有外村农民近百人,均以留守老年农民为主,形成了明显区别于其他地区农村人口净流出的人口流入现象。吴村竹制品加工坊主加以佐证。

吴村竹制品加工作坊主FGC:自家有35亩山林,加上流转来的有60亩,都已经办理了林权证。办理(林权)抵押贷款很方便,只要拿“林权IC卡”(储存山林资源资产评估信息的电子档案卡)到信用社,就能随用随贷,能贷到山林市场价的50%到60%,免去了现场评估手续。有时资金周转不开,要给工人发工资时就临时过去贷款。……这里工资每月一结,要是发不上工资,工人下月就可能不来了。

三、推力因素:老年农民在乡非农就业需求

农村非农劳动力需求的增长发生在青壮年农民向城镇大规模外流时空中,决定了老年农民成为在乡替代性劳动力具有客观上的必然性。然而,除了非农劳动力缺口的拉力以外,老年农民在乡非农就业还具有重要的推力因素,突出表现在养老保障制度不够完善、老无所乐等老年农民养老困境与闲暇时间增多推动的非农就业需求。

(一)老年农民养老困境

1.老无所依。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取得了长足进步,但和现实需求相比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在欠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供给还有亟待补充的一系列短板。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完善,加之收入低、子女长期外出或不孝等多因素产生了老无所依这一严峻的老年农民养老困境。仅柳村由于生活来源匮乏去当建筑工,以及去砖窑厂干重体力活的男性老年农民占就业老年农民的60%以上,吴村因老无所依去务工的老年农民也有约三分之一,可见老年农民晚年生活困难对其就业的重要推动作用。柳村老年建筑工就是例证。

柳村老年建筑工LXY:老两口身体好好的,也不能让儿子养活。我们这,只有到了干不动的时候才能靠儿子。儿子也有一家人养活,日子过得紧巴。我们没退休金,现在有那个养老金,每个月领上百块,两个人二百多,听说有涨了。按我俩一天花十块来算,够吃二十天的。那吃完了咋办,还要“撑门头”①在豫东南平原农村,农民在亲朋邻居婚丧和添丁等重要时节,为其置办或随礼的钱物称为“撑门头”“添香”等。近年来,当地“添门头”标准不断增加,成为农民尤其是老年农民的主要生活负担之一。,不干建筑活,别的啥都干不了。

柳村老年农民非农务工收入主要用于当月开支,很难转化为长期积蓄。一旦因身体健康问题、天气恶劣、活计不足等不能继续务工,生活很快重陷困境,这迫使老年农民常常不顾身体可承受极限地去做工,直至身体彻底累垮或出现明显病症后才肯“卸套”。驻村调查中也发现,平时村中的“闲人”大部分是患慢性疾病、身有残障的老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高龄老年人,很少看到有劳动能力而不去做工的。这里要注意,柳村女性老年农民因有照料孙辈的“义务”,她们的就业率不如男性老年村民,就业领域也集中在对体力要求较低的草坪修缮、打扫卫生、垃圾清运等。

2.老无所乐。老无所乐是指物质需要基本满足,但因为和子孙生活分离,老年农民无事可做或与人交流过少导致的精神空虚问题。案例中,老无所乐也是老年农民养老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但因此去务工的,要低于因老无所依而去务工的比重,主要集中在浙南吴村,而在经济欠发达的豫东南柳村分布较少。地域差别表明,精神需求对非农就业的影响程度与地区经济水平之间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即经济越发达,老无所乐问题便越突出。这类老人就业的首要目的是寻求归属感,以排遣内心孤独,或向子女证明自己“还有用”“能养活自己”。吴村老年民工就是这样的例子。

吴村竹地板作坊工人WCG:儿子在杭州做生意,孙子孙女也跟着在那里,家里就我和老伴两个人,平时很闲。家里的地包给了别人,也不做农活了。自己不缺钱,儿子给的钱也花不完。但人闲着就会出问题,玩也没有什么喜欢玩的,不能天天打牌看电视。一不干活全身都不自在,每天烟能抽一两包。……刚好(作坊主)在招工,我就去了,为的是有个事干,挣钱多少不很在乎。

与老无所依而务工的老年农民相比,由于没有生活压力,他们工作积极性较低,在出工时间、做工速度和工作积极性上相对落后于后者。可以预计的是,随着地区经济水平提高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渐趋完善,因老无所依去务工的老年农民比重将逐渐下降,而因老无所乐去务工的老年农民比重将随之上升。

(二)闲暇时间增多

1.农业机械化、雇佣化发展。有学者指出,我国当前的小块耕地经营并不排斥机械化。①参见黄增付:《雇佣小农发展对土地流转的影响研究》,《北京社会科学》,2015年第5期。在位于平原地带的豫东农村,平坦地势和农作物种植单一化,如柳村小麦和玉米种植面积占年种植面积的95%以上,使收割机、犁耙机、播种机等农业机械连同操作工人的雇佣使用基本上得以普及,加速了农业机械和雇佣工人对家庭劳动力的替代,极大缩短了农忙时间。以有10亩左右耕地的农户为例,农业机械化、雇佣化使原需全家劳动力全年花费60—90天的农忙,变为两位身体健康的留守老人花20—30天即可完成,比原来节省了三分之二的时间。农业投入时间的骤减,使传统的“农忙”消失,老年农民剧增的闲暇时间需得到利用,多余的精力需得到释放,加之中西部农村发展滞后的休闲娱乐文化无法满足闲暇活动所需,促使他们转而去从事非农职业。

从全国范围看,在有效劳动力不足情况下,我国粮食产量“十一连丰”成绩的取得,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农业机械和雇佣工人对劳动力的替代。受制于地形和单产水平,浙南吴村农业生产难以像豫东柳村那样广泛地使用农业机械,人力投入在生产成本中仍占较大比例,前者的亩均劳动力投入时间比后者多出3—5倍,也造成了两地老年农民非农就业方面的时间差异。以处于大致健康状态的柳村老年建筑工和吴村作坊工为例,在兼顾好农业经营的同时,老年建筑工在2018年能正常出工的时间可达200天,①数据来自笔者对柳村包工头LCZ、建筑工LXY等人访谈。而老年作坊工正常出工的时间往往只有150—180天,少部分仅120天左右。②数据来自笔者对吴村竹制品加工作坊主WTD和FGC等人访谈。其余时间,老年建筑工因逢年过节、参加婚丧嫁娶、冬寒夏热、农忙等原因歇工,老年作坊工除了过年过节之外,则忙于插秧、收稻、挖笋、护林等,但相比之下,吴村气候条件更优越,避免了冬寒夏热时的歇工问题。

2.土地流转的推进。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稳步推进,使土地承包经营权进一步向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或企业流转。至2018年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达5.39亿亩,占全国承包地面积的40%,全国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大户、农业企业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超过300万家。鉴于农村土地主要由老年农民经营的事实,非农业无疑成为已转出土地老年农民的唯一可就业领域。调查也验证了这一推论,柳村因转出土地经营权而不再种地的老年农民有约110人,吴村有约130人,这部分老年人的从业状态从兼营农业和非农业变为只能从事非农业,如果不去建筑工地或作坊等务工,他们将彻底“失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现已成为我国农业的主流模式,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的老年农民会越来越多,在转移至城镇就业受限的不利条件下,“失业老年农民”的再就业就成为农村老年人非农就业的关键推力。按我国农村60岁以上农民有约5000万的保守统计来计,排除其中存在健康问题或进城的,因土地转出而亟待从事非农就业的老年人也仍是一个相当庞大的数字。

土地转出对不同地区老年农民的影响存在显著差异,比较来说,浙西南农村因私营企业活跃、集体收入偏高、政府投入更多,老年农民的生计对农业生产的依赖度不高,土地转出对他们的生活冲击不大。而豫东南农村居民对农业的依赖度较高,转出土地的老年农民更容易陷入生活困境,除了打零工维持生计,则别无多少可选择余地。

四、老年农民在乡非农就业的障碍因素

老年农民成为农村非农经济部门的替代性劳动力,但该群体的身体健康等因素决定了他们无法完全胜任劳动强度大、劳动环境恶劣的工作。此外,老年农民非农就业集中在不受政府监管、分散和难以统计的非正式经济部门,甚至是地下经济部门,就业行为属于缺乏劳动法规保护和社会保障的非正规就业,面临合法性和维权、伤病及工亡率高、工作效率低等严重问题。

(一)合法性和维权问题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章第四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安排老年人从事危害其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尽管法律如此规定,由于柳村吴村部分非农经济行业是缺乏政府部门监管的非正规部门,加之老年农民务工在乡村社会的合理性,无论用工方还是老年工自身,都未清晰意识到可能存在的违法问题。即使老年农民在务工中遭遇欠薪等权益受侵害行为时,也少有采取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

案例中,没有发现一例老年农民与用工方签合同或书面协约的,均凭口头协商或惯例来务工,大多数也不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具体薪酬标准和权责情况,也不了解维权途径。老年农民在乡非农就业的非正规性和法律维权意识的缺乏,使老年工常遭遇拖欠、克扣工资或赖账等权益受损问题。同时,劳资关系不稳定和权责不清,以及熟人关系带来的“磨不开面子”,使致伤、致亡的老年工及家属通常很难获得用工方的足额补偿。与城市“陌生”环境不同,农村劳资双方多具有密切的地缘或血缘关系,在乡村共同体解体和舆论衰落的今天,这一原本对双方责任履行拥有约束力的熟人机制大打折扣,极大增加了用工方违约可能性,也加大了劳方讨薪、索赔难度。在柳村,一些老年工选择在春节前去讨薪、索赔,但“欠钱不过年”的习俗至今已然无效,用工方往往摆一桌酒席、每人送一条烟和几瓶酒就能“默许性”地获得又一年拖欠时间,如2018年柳村建筑队有近10万元工资被拖欠至今。

(二)伤病及工亡率问题

农村非农就业大多具有劳动强度大、生产环境恶劣、所采用机器性能差、保障制度缺乏的特点,如柳村老年农民从事的建房、砖瓦烧制、沟渠疏浚和路桥铺设,吴村老年农民从事的竹制品加工等。这些工作不仅需要持续的高负荷体力损耗,也几乎没有安全防护措施,老年工长期置身高温、噪声、烟雾、潮湿或粉尘等有害环境中,导致伤病和致死率远高于其他群体。调查发现,两村老年工中有近半患有不同程度的尘肺病、烫伤、颅外伤、骨折、关节炎症、高血压等职业伤病或慢性疾病,并多集中在建筑、砖瓦烧制、修桥铺路等“高危”行业。仅2015—2018年,柳村至少有10位老年工因长期做重体力活患上脑梗、脑出血和眩晕症,在以竹制品加工为主的浙西南吴村,也有10多位老年工不同程度地受伤和患病。更严重的是,大多数老年工并未意识到自身体质下降和处于有毒害环境的现实,以致日积月累演变为难以治愈的慢性病或急发病。发生伤病后,老年工既无工伤保险,也往往得不到有效赔偿,最终“赚的没有赔的多”—— 一年收入抵不上数日看病开支,继而带来更严重的晚年生活问题。

(三)工作效率问题

农村非农经济大多属于粗放型产业,这些产业本可经由技术变革或资源整合得以转型升级,却因为老年劳动力的体质偏弱、技能和观念限制,以及降低成本投入的需要等,用工方仍愿采用传统技艺和设备。以竹制品加工发达的吴村来说,该村以众多作坊和加工厂成为当地乡村工业的典范,然而该村加工业的最大问题是技术和生产设备的过于陈旧,大多数技艺还停留在手工加工阶段。如在占流程份额最大的筷坯制作中,锯节、破坯、打磨、削制、涂色等主要环节几乎全由手工完成。同样地,柳村的建筑业在房屋建造、砖瓦烧制、混凝土制作、水泥制板塑制等不少流程中还沿用着十几年不变的“土办法”。一定程度上由于老年农民的体质缺陷、职业技能和思维观念陈旧等原因,不但带来工作效率低下问题,还产生资源重复投入、产出率低等资源利用不足和浪费问题。不过,在低劳动力成本带来的收益大于更新技术的收益时,用工方也缺乏升级技术设备的动力,而且在易于掌握或操作先进技术设备的青壮年农民外出情形下进行升级或更新,将可能产生无工可雇的局面。

老年农民在乡非农就业中的问题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老年农民就业,但从案例情形看,权益维护困难、伤病及工亡率高等不利因素没能有效阻碍老年人继续主动从事非农业,非法性、工作效率低也没使用工方对雇用老年农民萌生退意。归根结底,这是老年农民和用工方双方均无更优选择时的一种妥协,即老年农民接受相应的风险赚钱糊口或避免“失业”,而用工方接受老年工低效率以获得替代劳动力。

结 论

在青壮年农民大量外流的时空背景下,农村非农劳动力需求缺口和老年农民就业需求等推拉因素将老年农民纳入就业市场和成为替代劳动力。鉴于我国农村空心化和老龄化问题的普遍性,老年农民在乡非农就业现象及问题并非案例村独有,而是在全国范围内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只是上述议题可能因各地农村空心化程度、经济发展水平、农业生产条件等具体情况不同呈现出一定的差异。老年农民就业具有弥补农村非农劳动力缺口、增加就业和维持农村经济社会稳定的作用,但他们作为替代性劳动力毕竟是一种权宜性选择,其各方面素质不足以胜任相关工作,也难以避免地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尤其不少抱着赚钱糊口目的的老年农民,不但可能无法借此解决生活问题,反而陷入更大的生活困境。

老年农民在乡非农就业的根源是城乡经济结构失衡和农村社会保障建设滞后,相应问题无法仅从法律层面得以根本解决。此外,农村非农就业不仅不可能短期内消亡,甚至会在农村人口持续外流的长时期内继续壮大。有效克服老年农民在乡非农就业中的弊端,必须兼顾缩小城乡经济发展差距和解决老年农民养老困境两个难题,推动农村老年产业发展,从整体层面上实现乡村振兴。

第一,缩小城乡经济发展差距。农村非农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建立在城乡经济统筹和一体化发展的基础上,利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提升农村劳动力价格和促进青壮年农民回流,从而实现劳动力市场供需平衡,以市场合同手段规范非农就业中的劳资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

第二,解决老年农民养老困境。从加强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入手,促使老年农民老有所依和主动“退休”以降低老年农民就业规模,加大老年公共物品服务性供给,积极完善农村老年活动中心和开展老年活动,使农民老有所乐。

第三,推动农村老年产业发展。通过农村老年产业的发展,解决老年农民的“失业”问题,促使身心健康和有一定工作需求的老年农民向适合的领域转移,减少老年农民就业中的伤亡率,提高工作效率和人力资源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