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完成上述两大目标任务,脱贫攻坚还有一些最后的堡垒必须攻克,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必须补上。一号文件对“三农”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明确了工作重点,强化了政策举措。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截至2019年年底,农村贫困人口累计减少9500多万,平均每年减贫1300万人以上,770个贫困县已经或拟摘帽退出,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
四项主要工作
完成好剩余脱贫任务
目前,预计还有551万农村贫困人口没有脱贫,还剩下50多个贫困县尚未摘帽。重点是在普遍实现“两不愁”基础上,全面解决“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剩余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
对已脱贫人口开展全面排查,查补漏洞和缺项,同时加强对不稳定脱贫户、边缘户动态识别,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
做好考核验收和宣传工作
严格执行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坚决杜绝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确保脱贫成果经得起历史检验。
研究接续推进减贫工作
抓紧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将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安排。
補上农村八方面短板
确保农民增收势头不减弱
2020年,城乡居民收入要比2010年翻一番是党的十八大明确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定量指标。在当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背景下,必须主动作为,多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发展富民乡村产业。支持各地立足资源优势打造各具特色的农业全产业链,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各类产业园区基地,重点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带动小农户融入农业产业链。继续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打造地方知名农产品品牌,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
稳住农民工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发城镇就业岗位,加大农民工稳岗支持力度。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整治力度,以政府投资项目和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开展排查整顿,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
稳定农民转移性收入。保持好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农民转移性收入不减少。
稳定粮食和生猪供给
稳定粮食生产
压实各级责任。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保持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基本稳定。
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保障农民基本收益,让农民种粮不吃亏。
调动地方抓粮积极性。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优先安排农产品加工用地指标,支持产粮大县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跨省域调剂使用,让地方抓粮不吃亏。
加强技术服务。抓好重大病虫害防控,推广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土地托管服务模式,推动粮食生产提质增效。
加快恢复生猪生产
目标:确保2020年年底前,生猪产能基本恢复到接近正常年份水平。
强化“人地钱”要素保障
人才保障。提出抓紧出台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有组织地动员城市科研人员、工程师、规划师、建筑师、教师、医生下乡服务,城市中小学教师、医生晋升高级职称前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农村基层工作服务经历。
用地保障。提出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将农业种植养殖配建的各类辅助设施用地纳入农用地管理,合理确定辅助设施用地规模上限,明确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耕地。提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可以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
投入保障。明确提出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三农”投入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加大地方债用于“三农”规模。要强化对“三农”信贷的货币、财税、监管政策正向激励,适度扩大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部署稳妥扩大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点。
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三大重点改革任务
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要求,部署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在试点基础上研究制定延包的具体办法。
扎实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落地见效,抓紧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扎实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激活市场、激活要素、激活主体。积极探索拓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有效扩大农业农村投资
启动实施现代农业设施投资项目。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启动和开工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在做好前期工作基础上适时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建设。部署启动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建设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配套设施。
加大对农业农村投融资金融支持力度。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做大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担保业务。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针对县域农户、中小企业等,推出更多免抵押、免担保、低利率、可持续的普惠金融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