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家焕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广州,510053)
加工贸易是20世纪中叶以后盛行的贸易方式,也是目前中国最主要的贸易方式,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日益显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准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伴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标准化在便利经贸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规范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1]标准化是对重复性的事务和概念在一定范围内的统一规定。作为外贸竞争力的基础和核心,标准化是外贸水平、范围和程度的基本参照系。在国内经济发展增速换挡、加工贸易市场高速发展回落、加工贸易产业进入转型升级的调整期,要保持经济发展增速,亟待因势利导提升加工贸易标准化程度。
国内外学者广泛探究加工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关系。Ge(1999:144)建立动态模型,探索加工贸易区对一国经济新一轮增长和转型的贡献,表明伴随加工贸易而来的技术学习和适应效应极大影响一国的经济发展[2]。Jayanthakumaran(2002)也探究了加工贸易区对一国经济增长作出的贡献[3]。刘志忠和王耀中(2003)分析20世纪90年代以来加工贸易的发展现状,证实了加工贸易促进经济增长,并进行深入探讨[4]。闫国庆、陈丽静(2005)采用加工贸易增值系数、加工贸易对GDP拉动度和线性回归法,实证研究加工贸易对经济增长的影响[5]。孙楚仁、沈玉良和赵红军(2006)突出加工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利用因果分析法、支出法及联立方程组法,对加工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作了计量分析[6]。龚震(2011)的研究表明,加工贸易作为一种贸易方式,它对推动中国创造经济增长奇迹,居功至伟。推进外向型经济发展,需要全方位提升加工贸易水平[7]。
从以上研究成果来看,关于加工贸易和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目前尚无标准化视角下加工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相关研究。因此,本文从标准化的角度,运用国民收入恒等式法,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探究加工贸易对地区经济的贡献,提出相应的推进标准化建设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政策建议。
在开放型经济背景下,运用国民收入恒等式和简单凯恩斯模型测算,加工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等式如下:
由上式可得增量恒等式为:
其中,Y是指国民收入,C是指消费,I是指投资,G是指政府支出,X和M分别是指出口和进口,NE=X-M是指净出口,Δ是指增加值。NE是由加工贸易、一般贸易及其他贸易方式的NE组成,所以其恒等式为:
其中,ΔNE1是指一般贸易和其他贸易方式产生的净出口、ΔNE2是指加工贸易净出口。因此推导出:
量化公式,即:
加工贸易净出口对GDP增长的贡献率
=加工贸易净出口增加额/GDP增加额×100%
加工贸易净出口对GDP增长的拉动率
通过以上公式可得加工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和拉动率。2007年—2018年中山市加工贸易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和拉动率如表1所示:
表1 中山市加工贸易与经济增长
由表1可以看出,中山市2007-2018年加工贸易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平均贡献率是5.1%、平均拉动率是1.0%,因此,中山市加工贸易与经济增长呈正相关关系,具体表现在:一是当加工贸易净出口增量>0时,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与拉动度均>0;二是当加工贸易净出口增量<0时,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与拉动度均<0。
表2 中山市与全国、广东省、惠州市、珠海市出口总额增速比较
由表2可以看出:2009年至2018这10年间,与全国、广东省、惠州市、珠海市等地比较,中山市的年均出口增长速度只有5.02%,落后于全国的7.05%、广东省的5.87%、惠州市的7.61%。
表3 中山市不同贸易方式出口金额及所占比重单位:亿美元
由表3可以看出:中山市的一般贸易出口金额由2009年的62.74亿美元增至2018年的146.38亿美元,增长了1.33倍,占出口金额的比重由2009年的35.4%上升至2018年的53.6%;其加工贸易出口金额由2009年的114.20亿美元,增加到2018年的125.21亿美元,仅增长了0.09倍,占出口金额的比重,由2009年的64.4%,下降到2018年的45.9%。加工贸易出口金额在2009-2018这十年间基本保持一致,但其所占比重持续下降。
第一,虽然中山市加工贸易企业研发强度持续提高,但是其主要发生在大型企业,大多数企业研发强度仍然偏低。2018年笔者对200家加工贸易企业进行走访调研,获取有效样本数175。其中,R&D投入低于2%的企业数92,占比高达52.5%;R&D投入高于5%的企业数24,占比低至13.7%,如表4所示:
表4 加工贸易企业R&D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值
第二,虽然中山市有自主品牌的加工贸易企业显著增加,但是其主要是大型企业,大多数企业仍旧缺失自主品牌,这同调研结果保持一致。在本次调研中,有超过一半企业缺失自主品牌,他们采用的是总公司、采购商的品牌。
推动企业采纳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的制修订,凭借后发优势,跨越式赶超发达国家,从标准化视角进一步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1.完善标准管理规范。政府应当细化和配套加工贸易的政策规定,以合同规定的方式推进标准化能力的提升。具体而言,一是应对以前贸易活动管理规范中尚无标准的,进行补充修订;二是应对已提出而未作出明确要求的标准,进行完善和细化;三是应对目前进行的贸易活动,制定出比较恰当的政策规定[8]。
2.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政府应当指引加工贸易企业设置知识产权与标准化联结机制,激励加工贸易企业创建标准化联盟和知识产权联盟,寻求在标准化联盟中构建“专利池”,促使加工贸易企业与国际竞争者达成专利交叉许可[9]。
3.制定标准激励机制。政府应当激励指引加工贸易企业加强标准研制,奖赏在标准化层面有重大贡献的加工贸易企业和项目。具体来说,对企业研制标准、探索贸易标准化举措、创建标准化联盟机制、培育标准化人才等主要环节予以经费支持[10]。
发展更高层次的加工贸易,强化标准化建设的工作队伍与后备力量。
1.加快标准化人才培养步伐。专注加工贸易发展核心领域和企业需求,培育一批水平高、素质佳、创新性强的标准化人才。凭借标准化相关重大项目,培育一批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标准化专家和顶尖人才。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企业发展实际需求,壮大标准化人才队伍。在大专院校教育中,加设标准化相关专业课程,增强标准化后备力量[11]。
2.创新标准化人才引进模式。按照加工贸易标准化发展的现实需要,建立人才引进数据库。借助重大专项,大力引进若干对提升加工贸易标准创新能力具备决定性作用的领军人物和智囊团队。加快兴办海外学人中心,畅通绿色通道,引进高端标准化人才。
3.鼓励企业培育和引进标准化人才。支持企业以技术入股和兼职聘用等方式吸引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标准化人才参与加工贸易企业标准化活动。赞同企业与高等院校通过共建标准化人才开发中心、建设标准化人才的实践基地、委托高校开展标准化培训等多种方式,联合培养高层次标准化人才[12]。
强化加工贸易标准化体系引领,完善加工贸易标准化管理机制,推进贸易体系科学化和系统化。
1.严格制定。商务主管部门、标准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加工贸易标准化建设规划,利用信息技术工具进行标准化方案的制定、修订、审核发布等方面的管理,规划加工贸易标准化建设,健全加工贸易标准化信息管理体系,建立项目标准,制订规划实施的督促、评价和审查制度,关注规划实施进程,切实保证规划落到实处。
2.多方协调。调动行业部门参与加工贸易标准化工作,听取相关意见建议,提升加工贸易标准化工作的科技水准,增加加工贸易标准化的含金量。鼓励包括外资企业在内的加工贸易企业参与加工贸易标准的制修订,打造更加公平、更高效率、更多创意的营商环境。
3.加强管理。加强加工贸易标准化周期管理,修改完善加工贸易标准制修订程序,提升加工贸易标准审核效率,以优化加工贸易标准化。定期开展加工贸易标准的复审和修订,及时修订、废止滞后老化加工贸易标准,清理超期未完成的加工贸易标准立项项目,以加快加工贸易标准更新。
4.完善适应。搭建加工贸易标准化项目评价体系,加强加工贸易标准化项目的选择和控制,提高项目的科学性。对行业标准化和国家标准化建立评价体系,对标准化的施行过程、施行结果进行信息搜集、研究和估量,把估量结果作为标准化的实施和应用的重要参考指标,实时修订标准内容。
大力开展加工贸易标准化创新工作,进一步解决出口产品系列标准化滞后问题,实现产品出口跨越国外标准壁垒的突破。
1.设立加工贸易标准化创新专项资金。创新加工贸易标准化,须加大投资力度,提高投资使用效率,基于质和量两个层面提升加工贸易标准化水平。研发加工贸易标准,一是加大资金的支持力度。构建多样化、多路径的加工贸易标准化创新体系,促使社会各界纷纷加入研发加工贸易标准行列。二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汇聚各个局委办的力量,集中支持加工贸易标准研发项目,借助合资的方式,较低的资金成本可以取得较高的资金使用效果,因而提升加工贸易标准化创新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实施资金使用的绩效考核。考核各个局委办支持加工贸易标准研发的资金使用效果,总结加工贸易标准化创新专项资金在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发现资金使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对策[13]。
2.增强加工贸易企业标准化创新意识。通过政策手段增强加工贸易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借助多方力量宣传标准化活动。一是支持企业创制及选择先进标准。抓好重大加工贸易标准研发项目建设,对企业参与各项标准的制定提供政策性资金支持。建设加工贸易标准化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展加工贸易标准化研究,选取先进标准提供技术支持。二是营造标准化战略引领加工贸易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氛围。质量监管部门做好标准化工作的宣传与服务,把标准化的戒尺形象改变为宣传企业的服务形象。借助新媒体等方式,宣扬加工贸易标准化层面的经典案例,公开宣告政府在加工贸易标准化层面的工作进程,充分表明加工贸易标准化层面的支撑方向和申请要求,提高企业实施标准化的自觉性。三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标准化专题培训。通过规范性的专题培训,不断增强推进加工贸易企业标准化工作能力,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加工贸易企业高层领导干部的标准化意识,以标准化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14]。
政府主导的加工贸易标准化,其缺陷日益凸显。在中国标准化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的情况下,为了实现跨越式赶超,应当采取“混合模式”发展加工贸易标准化。
1.提高加工贸易企业标准化建设的主动性。在市场经济下,市场活动的主体是企业,企业对外贸易只有遵从标准化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一方面,相关利益方的充分参与是实行标准化的先决条件;另一方面,企业是标准化活动的执行者、受益者,企业的发展壮大离不开标准化。加工贸易企业要以加强标准化建设为着力点,以政府的支持为驱动力,积极主动参与标准化,提升企业竞争力[15]。
2.将以政府为主导的拉动模式转变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的混合模式。在WTO/TBT2.2条款限定的5个合法目标,资源节约等有关公共基础领域由政府制定强制性标准,而在其他领域以企业为主宰,以行业协会为中心,政府监管拟定对应的标准。这不仅有助于标准快速融入市场,使加工贸易标准化得以贯彻落实,也突出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中心作用,增强企业独立自主性,更有利于构建企业制定的标准同市场制定的标准协调共进的新型加工贸易标准化体系。
3.鼓励开展多方合作,提高加工贸易的国际竞争力。深入了解并掌握目标市场行业标准,开展双边甚至多边贸易合作。依靠知识产权储备在外贸领域的垄断地位,依靠名牌产品效应形成地区产品的集体印象,依靠地方的先进标准逐步取代各类杂乱无章的规定。围绕实施“一带一路”倡议,通过对外贸易合作,推进加工贸易标准与国际接轨,重视国际和区域间的技术合作和联合研发,保持国际国内标准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