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非机动车
(1)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交通信号。
(2)礼让行人,红灯不越线,黄灯不抢行。
(3)进出有人值守的大门,下车推行,以示尊重。
(4)拐弯前有转向指示灯的应闪灯示意,无转向指示灯的则应做手势示意。
在机动车专用道和人行便道上行驶,勾肩搭背、相互追逐、曲折行驶,在市区内骑车携带超长、超宽物品的行为都是常见的危险行为,要坚决杜绝。
驾驶机动车
(1)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交通信号。
(2)保持车身整洁。
(3)不抢道,不抢行,不斗气,不做猛拐、来回穿插、别车等危险动作,遇车队、非机动车或行人时,主动礼让。
(4)雨天驾驶或行至积水路面时,应缓慢行驶,防止將水溅到路人身上。
(5)夜间会车时,应注意使用近光灯。
(6)不向车窗外吐痰或抛掷杂物。
(7)在允许或指定区域停放车辆。
在没有明确禁鸣喇叭的区域,也应尽量少按、轻按喇叭,不应长时间按喇叭。
行人出行
(1)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交通信号,按照交通指示标志、标线行走。
(2)应当请年长者、女士和未成年人走在离机动车道较远的内侧。
(3)多人并行时应主动避让他人。
(4)不翻越道路交通隔离护栏,避免影响交通秩序或发生危险。
(资料来源:中国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