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达
内容提要:辽代节镇使府文职僚佐中,常设有节度副使、节度判官、掌书记和孔目官等职,各一人。节度副使作为节度使下首席僚佐,具有节度使的部分权力和职责。节度判官掌司法监察等事,掌书记掌节镇文书,孔目官负责钩稽文案、勾检财政等。另有行军司马、推官、巡官、衙推等,不常设。
唐朝随着节度使制度的确立,特别是在节度使兼任观察使及其治州刺史后,一州之中,便出现了节度观察使属官机构和州刺史属官机构并存的状况。为了加以区别,节度观察使的属官衙门被称为“使院”,州刺史下属的衙门被称为“州院”1苗书梅:《宋代的“使院”、“州院”试析》,《宋代文化研究》(第十七辑),四川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71~172页。。
辽代节镇使府的文职僚佐系统,《辽史·百官志四》中有简要记载2(元)脱脱等:《辽史》卷48《百官志四》,中华书局,2016年,第906、907页。。但《百官志》记载简略,不仅职官系统记载残缺,且不载其职掌,加之《百官志》在书写体例上亦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无法明晰节镇使府文职僚佐系统的全貌。本文中,笔者不惮鄙陋,以见诸史籍、石刻资料的职官对《百官志》中记载的辽代节镇使府文职僚佐进行考证,辨其正误,添补未列职官。并将辽代节镇使府文职僚佐诸问题置于继承发展唐五代制度的大背景下进行讨论,从制度发展的继承性与连续性角度出发,结合唐五代制度,试图对辽代节镇使府文职僚佐系统进行还原。不足之处,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辽代节镇使府的文职僚佐系统,据《辽史·百官志四》“南面方州官·节度使职名总目”记载,“某州某军节度使”下,设有“某州某军节度副使”“同知节度使事”3(元)脱脱等:《辽史》卷48《百官志四》,中华书局,2016年,第906页。。
节度副使频繁见于辽代传世文献与石刻文献,目前共有16处节镇的31位节度副使见于史料记载,时间跨度从太宗会同四年(941)至天祚帝保大元年(1121),知节镇内部设有节度副使为辽代通制无疑(表1)。
表1 史料所见辽代节度副使简表
辽代节镇的最高长官为节度使,节度副使为节度使下首席僚佐。《通典》在记述节度使僚佐时,首列副使,“有副使一人(副贰使)”4(唐)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32《职官十四》,中华书局,2016年,第889页。。节度副使作为节度使副贰,参与节镇各项事务决策。如统和二十三年(1005)《王悦墓志》记载王悦担任长宁军、宁远军节度副使期间,“布贰车之新政,且利于民;参六条之旧章,不犯非礼”;“黔首仰之如父母,狱讼赖以若神明”5《王悦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113页。。职掌涉及新政施行、官员监察,以及民生、司法等各方面。重熙二十二年(1053)《王泽墓志》记载王泽担任彰国军节度副使期间,“玉帐参谋,金城流颂。前后两督鹾务,膏奋无润,常调之外,□缗二万”6《王泽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60页。。王泽参与使府决策,协助节度使处理政务,并负责盐业等经济事务。节度副使的职掌涉及行政民政、司法监察、财政经济各个方面,体现出节度副使为节镇内部首席文职僚佐的特点。节度副使甚至可以代行节度使职权,如统和十八年(1000)《刘宇杰墓志》记载统和八年(990)刘宇杰担任彰武军节度副使后,“道佐元戎,德推上善。观风察俗,克清有截之规;求瘼安民,大致无私之政。襦裤才称于副贰,腹心载委于重难”7《刘宇杰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107页。。研究者指出,刘宇杰当时以副使身份主持节镇事务。时任彰武军节度使者为韩德威,但他正担任西南面招讨使,主持西南面军政8陈鹏:《辽代地方监察体制研究》,《史学集刊》2019年第4期。。节度使不在期间,由副使主持镇务。
同知节度使事不常设,仅见于《辽史》。其一,《百官志四》在“同知节度使事”后举例,“耶律玦,重熙中同知辽兴军节度使事”9(元)脱脱等:《辽史》卷48《百官志四》,中华书局,2016年,第906页。。查其史源,出自《辽史·耶律玦传》:“皇弟秦国王为辽兴军节度使,以玦同知使事,多所匡正。(清宁)十年(1064),复为枢密副使。”10(元)脱脱等:《辽史》卷91《耶律玦传》,中华书局,2016年,第1502页。此处的“皇弟秦国王”为耶律弘世(阿琏),兴宗第三子,道宗弟11(元)脱脱等:《辽史》卷64《皇子表》,中华书局,2016年,第1094页。。清宁二年(1056)十一月封秦国王12(元)脱脱等:《辽史》卷21《道宗纪一》,中华书局,2016年,第289页。。《皇子表》载:“清宁中,出为辽兴军节度使。”13(元)脱脱等:《辽史》卷64《皇子表》,中华书局,2016年,第1094页。大安三年(1087)《耶律弘世墓志》载:“(清宁)八年(1062),改判辽兴军节度使事。”14《耶律弘世墓志》,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92页。知耶律弘世于清宁八年担任辽兴军节度使时,以耶律玦同知节度使事。
其二,《辽史·道宗纪四》载:大康六年(1080)十月,“省同知广德军节度使事,命奉先军节度使兼巡警乾、显二州”15(元)脱脱等:《辽史》卷24《道宗纪四》,中华书局,2016年,第323页。。考大康六年十月,广德军应处在前任节度使已离任,继任节度使尚未到达之时16据《辽史》卷23《道宗纪三》:大康四年(1078)十一月,“南院枢密使耶律仲禧为广德军节度使”。卷24《道宗纪四》:大康六年(1080)三月,“耶律仲禧南院枢密使”。卷98《耶律俨传》:“父仲禧,……(咸雍)六年(1070),赐国姓。封韩国公,改南院枢密使。时枢臣乙辛等诬陷皇太子,诏仲禧偕乙辛鞫之,蔓引无辜,未尝雪正。乙辛荐仲禧可任,拜广德军节度使,复为南院枢密使。”知耶律仲禧于大康六年三月,卸任广德军节度使一职(中华书局,2016年,第319、322、1557页)。。前任广德军节度使(治乾州)耶律仲禧于是年三月离任后,由同知广德军节度使事兼理镇务。十月,辽朝“省同知广德军节度使事”,命奉先军节度使(治显州)兼巡警乾、显二州。由奉先军节度使负责乾州、显州的地方治安。
限于史料记载残缺,我们目前仅通过上述两条史料,得知同知节度使事兼理镇务的现象。与“同知节度使事”相类似,辽代还存在“知节度使事”。现参照唐宋官制,将“同知节度使事”与“知节度使事”一同进行分析。
“在宋代,节度州为三品,刺史州为五品,州、府长吏与州、府‘品秩’相同,则曰‘知某州’,如长吏品秩高于州、府,则曰‘判某州’。”17余蔚:《宋代的节度、防御、团练、刺史州》,《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2年第1期。辽代“知”“判”的使用与宋代相似,“知”指官员的品秩与职的品秩相同,“判”指官员的品秩高于职的品秩。辽代“知节度使事”等同于“节度使”,节度使事中的“知”字可以省略。如咸雍元年(1065)《耶律宗允墓志》记载志主“知匡义军节度使事”18《耶律宗允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320页。,而《辽史·圣宗纪》则记载:太平五年(1025)十二月,“皇侄长沙郡王谢家奴匡义军节度使”19(元)脱脱等:《辽史》卷17《圣宗纪八》,中华书局,2016年,第224页。。统和十八年(1000)《刘宇杰墓志》记载志主于统和八年(990),“授彰武军节度副使、银青崇禄大夫、检校左散骑常侍、兼监察御史、武骑尉”20《刘宇杰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107页。。重熙十五年(1046)《刘日泳墓志》则记载:“考讳宇杰,左千牛卫将军、知彰武军节度副使事。”21《刘日泳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43页。由此可知,“知节度使事”作为差遣,突出代管、代理节度使的特点,实则本质上与使职“节度使”无异,当同品秩的官员担任节度使时,既可以称作“节度使”,亦可被称作“知节度使事”。“知节度使事”与“节度使”一样,皆为正职。
然与“知节度使事”不同,“同知节度使事”指品秩低于节度使的官员代理节度使,类似于唐代的“副大使知节度事”。《新唐书·百官志四下》载:“节度使、副大使知节度事、行军司马、副使……”22(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49下《百官志四下》,中华书局,1975年,第1309页。以唐代幽州为例,唐代幽州大都督、幽州卢龙节度大使不实授,一般由亲王或重臣遥领,仅仅具有阶官性质。如《旧唐书·昭宗纪》载,昭宗于乾符四年(877)被授予“开府仪同三司、幽州大都督、幽州卢龙等军节度、押奚契丹、管内观察处置等使”23(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20上《昭宗纪》,中华书局,1975年,第735页。。在这种情况下,上佐即大都督府长史则成为实际长官24夏炎:《唐代州级官府与地域社会》,天津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240页。。如《旧唐书·刘怦传》记载刘怦的结衔为“幽州大都督府长史、兼御史大夫、幽州卢龙节度副大使知节度事、管内营田观察、押奚契丹、经略卢龙军使”25(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143《刘怦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3899、3900页。。刘怦担任的幽州大都督府长史发挥幽州都督职能,负责幽州行政事务。幽州卢龙节度副大使负责幽州镇军事事务,故带“知节度事”。《新唐书·百官志四下》按照节度使、副大使知节度事、行军司马、副使的顺序进行排序,亦是由于节度副使通过带“知节度事”衔,成为实际上的正职节度使,而不带“知节度事”的节度副使,仅为节度使下属僚佐。
辽代“同知节度使事”与唐代“副大使知节度事”相类似,前引耶律弘世身为皇族,其担任的“辽兴军节度使”虽不一定为遥领虚职,但由《耶律弘世墓志》记载弘世卒于陪同道宗黑岭打猎途中,知耶律弘世多在道宗身边26《耶律弘世墓志》,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91页。,故其令耶律玦“同知辽兴军节度使”,耶律玦此时的品秩应低于节度使,通过带“同知节度使事”衔,负责辽兴军镇务。同样前引广德军事,大康六年(1080)三月至十月间,广德军节度使一职空缺,故辽朝令官员(可能为节度副使)“同知广德军节度使事”,代行节度使职掌。
由此可知,辽代“知节度使事”指品秩与节度使相同的官员代理节度使,“知”字可以省略,“同知节度使事”并非为节度使的僚佐,而是指品秩低于节度使的官员代理节度使。
据《辽史·百官志四》“南面方州官·节度使职名总目”记载,辽代节镇使府中还设有“行军司马”“军事判官”“掌书记”等文职僚佐27(元)脱脱等:《辽史》卷48《百官志四》,中华书局,2016年,第906、907页。。
辽代行军司马一职只存在于早期,《辽史·百官志四》列有行军司马一职,应为元代史臣沿袭唐五代制度所致。行军司马冠以“行军”二字,是由于唐前期以行军大总管为征讨统帅,其属下之司马被称为行军司马,以与州府司马相区别。节度使常镇久戍,已非行军统帅,然僚佐中行军司马称号,仍沿袭原有习称28石云涛:《唐代幕府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91页。。正如唐人李翰云,行军司马“盖文之职也”29(清)董诰等:《全唐文》卷430李翰《淮南节度行军司马厅壁记》,中华书局,1983年,第4381页。。
辽代行军司马见于史料记载者仅有一例。《辽史·太祖纪下》载:天显元年(926)七月,“卢龙行军司马张崇叛,奔唐”30(元)脱脱等:《辽史》卷2《太祖纪下》,中华书局,2016年,第25页。。此处卢龙军指平州,天赞二年(923)二月,阿保机“以平州为卢龙军,置节度使”31(元)脱脱等:《辽史》卷2《太祖纪下》,中华书局,2016年,第20页。。直到太宗从后晋手中获得幽云十六州,才将“卢龙”军号让与幽州,更平州军号为“辽兴军”。参照五代政权降低行军司马地位的趋势32严耕望:《唐代方镇使府僚佐考》,《严耕望史学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431页。,推测辽朝可能逐渐废置行军司马一职。
据《辽史·百官志四》记载,辽代节度使下设“军事判官”,观察使下设“观察判官”33(元)脱脱等:《辽史》卷48《百官志四》,中华书局,2016年,第906、911页。。然考诸史料,可以发现《百官志四》将节度使下设判官称为“军事判官”实际上是错误的。如乾亨三年(981)《王裕墓志》载:“滦州军事判官、文林郎、试大理评事董□撰。”34《王裕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62页。清宁九年(1063)《张绩墓志》载:“(重熙)二年(1033)夏,改授涿州军事判官、试大理评事。”35《张绩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313页。咸雍七年(1071)《弘农杨公墓志》载:“有男二人……任安德州军事判官,不幸染疾而逝。”36《弘农杨公墓志》,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39页。大安六年(1090)《郑恪墓志》载:“嫔州军事判官、文林郎、试秘书省校书郎李谦贞字贞吉撰。”37《郑恪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428页。滦州为平州辽兴军下属刺史州、涿州为南京下属刺史州、嫔州为海州南海军下属刺史州、安德州为兴中府下属刺史州。在目前所能见到的所有辽代史料中,军事判官均系刺史州38林鹄:《辽史百官志考订》,中华书局,2015年,第288页。按:辽代军事判官只存在于刺史州中,虽然节度使兼任治州刺史,但节镇治州中并不设置军事判官。这是由于节度判官和军事判官性质相同,皆属于“军府判官”,而在节镇治州,军使军府与州军军府是统一的,故不必分置判官(参见陈鹏:《辽代地方监察体制研究》,《史学集刊》2019年第4期)。。
实际上,辽代节镇内部设置的判官分为节度判官、观察判官、军事判官三种类型。唐制:“节度使、副大使知节度事、行军司马、副使、判官、支使、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节度使)兼观察使,又有判官、支使、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39(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49下《百官志四下》,中华书局,1975年,第1309页。辽朝亦是如此,在节度使下设节度判官,如重熙二十二年(1053)《王泽墓志》载:“(太平)七年(1027),出为武定军节度判官。”40《王泽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60页。在观察使下设观察判官,如清宁九年(1063)《张绩墓志》载:“(重熙)十年(1041)冬,改除白川州观察判官。”41《张绩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314页。同时又在支州中设军事判官,如前引《王裕墓志》载“滦州军事判官”,滦州为平州辽兴军属州。
由于《辽史·百官志四》虽有军事判官与观察判官的记载,却未明确记载其职掌,这是学界长期以来对此问题没有引起关注的主要原因。幸而各种典籍以及碑刻资料中为我们留下了蛛丝马迹,使我们可以得知其具体职掌。
据《辽史·圣宗纪一》记载:统和元年(983)十一月,圣宗“下诏谕三京左右相、左右平章事、副留守判官、诸道节度使判官、诸军事判官、录事参军等,当执公方,毋得阿顺”42(元)脱脱等:《辽史》卷10《圣宗纪一》,中华书局,2016年,第120页。。诏书中提到了节度使判官与军事判官,并将二者并举,知二者在职掌上应相类似,至少都具有监督地方政区长官的职掌。由于辽代节度判官史料较少,目前仅见统和十五年(997)《韩佚墓志》:“卢龙节度判官、朝散大夫、行尚书祠部员外郎裴玄感撰。”43《韩佚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100页。重熙二十二年(1053)《王泽墓志》:“(太平)七年(1027),出为武定军节度判官。”44《王泽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60页。我们只能通过军事判官来推测节度判官的职掌。
据重熙二十二年(1053)《王泽墓志》记载:“次除营州军事判官。□□伻理,宥地试难……兼权大理少卿,次改除析津判官。时幽蓟民馑,寇盗繁滋。狱就谳详,□蠲极宪。宽恤为念,士人推之。”45《王泽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60页。天庆十年(1120)《杜悆墓志》记载:“大康四年(1078),授檀州军事判官,莲幕赞筹,竹符疑绩。”46《杜悆墓志》,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304页。由王泽担任营州(平州辽兴军属州)军事判官与析津(南京)判官,以及杜悆担任檀州(南京析津府下属刺史州)军事判官期间,从“□□伻理”“狱就谳详”“宽恤为念”“竹符疑绩”等行为可知,监察司法、昭雪冤狱,是判官的主要职责之一。由此也符合“辽代监察官员不但担负着监察百官的职责,并且还负有处理刑狱案件的权力,处理刑狱案件与监察百官二者兼而任之,体现出辽代监察制度中监、刑合一的特点”47武玉环:《辽代监察制度考述》,《北方文物》2000年第3期。。又据寿昌三年(1097)《贾师训墓志》记载:“授秘省著作佐郎,调恩州军事判官。既至,有以盗马□□人者,人不之知。后为其主执之,逆官辩验,事连假主,假主惧不服。公乃潜捕其家牧儿,诘问得实,引质之,始伏其罪。京守闻其能,每有疑讼,付之辨析必白。”48《贾师训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477页。贾师训担任恩州(中京大定府下属刺史州)军事判官期间,不畏权势、解决疑案,亦证判官的职责为监察司法审判,保障司法公平公正。通过以上分析,参照唐五代时,节度判官与观察判官负责藩镇使府内部的监察事务,包括监察吏治、考课下属、监察司法审判、监察财政等方面49杜文玉:《论唐五代藩镇使府内部的监察体制》,《文史哲》2014年第5期。。知辽代节度判官、军事判官应皆为负责地方监察的官员,正是由于职责相近,因而圣宗在诏书中一同要求他们要秉公执法,不得徇私舞弊。
最后,据《通典》记载,节度使下“判官二人(分判仓、兵、骑、胄四曹事)”50(唐)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32《职官十四》,中华书局,2016年,第890页。。据严耕望先生研究,节度判官“本二人,开成四年(839)减一人”51严耕望:《唐代方镇使府僚佐考》,《严耕望史学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431页。。辽代节度判官应同样可能为一人。限于史料记载残缺,我们目前暂无法得知节度判官的其他职掌,推测应不限于司法监察。
《通典》载唐代节度使下“掌书记一人(掌表奏书檄)”52(唐)杜佑撰,王文锦等点校:《通典》卷32《职官十四》,中华书局,2016年,第890页。。辽代节镇中亦设有掌书记一职,《辽史·百官志四》中“刘伸,重熙五年为彰武军节度使掌书记”53(元)脱脱等:《辽史》卷48《百官志四》,中华书局,2016年,第907页。,史源为《刘伸传》:“重熙五年(1036),登进士第,历彰武军节度使掌书记、大理正。”54(元)脱脱等:《辽史》卷98《刘伸传》,中华书局,2016年,第1558、1559页。辽代掌书记频繁见诸史料,如应历二年(952)《感化寺智辛禅师塔记》载“卢龙军节度掌书记、太中大夫、兼监察御史、赐绯鱼袋张明”55《感化寺智辛禅师塔记》,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6页。;应历十五年(965)《重修范阳白带山云居寺碑》中,辽人王正自称曾“掌记于武定,廉察于奉圣”56《重修范阳白带山云居寺碑》,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33页。;开泰二年(1013)《白川州陀罗尼经幢记》载“长宁军节度掌书记、儒林郎、试大理评事、武骑尉王桂”57《白川州陀罗尼经幢记》,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146页。;重熙八年(1039)《赵为干墓志》载“玄宁军节度掌书记郝□”58《赵为干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19页。;重熙十三年(1044)《李继成暨妻马氏墓志》载李继成“大王父讳无裕,辽兴军掌书记”59《李继成暨妻马氏墓志》,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87页。;清宁九年(1063)《张绩墓志》载志主于重熙四年(1035)秋,“改授彰国军节度掌书记,加登仕郎”60《张绩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313页。;乾统十年(1110)《甯鉴墓志》载志主曾担任“平州掌书记”61《甯鉴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607页。;天庆四年(1114)《王师儒墓志》载志主“曾王父讳惟忠,天成军节度掌书记”62《王师儒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645页。。知掌书记为辽代通制。
唐代掌书记的职掌为“掌表奏书檄”。据令狐楚《荐齐孝若书》载:“愚以为军中之书记,节度之喉舌:指事立言而上达,思中天心;发号出令以下行,期悦人意。”63(清)董诰等:《全唐文》卷543令狐楚《荐齐孝若书》,中华书局,1983年,第5506页。按:此段文字又见《全唐文》卷330崔颢《荐齐秀才书》(第3349页),石云涛根据贞元十七年(801)《张任夫人李氏墓志》撰者为齐孝若,与令狐楚同时人,而崔颢卒于天宝十三年(754),论证此文为令狐楚所作(石云涛:《唐代幕府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160页)。韩愈《徐泗豪三州节度掌书记厅石记》云:“书记之任亦难矣!元戎整齐三军之士,统理所部之甿,以镇守邦国,赞天子施教化,而又外与宾客四邻交,其朝觐、聘问、慰荐、祭祀、祈祝之文,与所部之政,三军之号令升黜,凡文辞之事,皆出书记。非闳辨通敏兼人之才,莫宜居之。”64(清)董诰等:《全唐文》卷557韩愈《徐泗豪三州节度掌书记厅石记》,中华书局,1983年,第5634页。《资治通鉴》胡三省注依韩愈观点,称掌书记“掌朝觐、聘慰、荐祭祀、祈祝之文,与号令、升绌之事”65(宋)司马光编著,(元)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卷260《唐纪七十六》,昭宗乾宁二年(895)十二月戊戌条,中华书局,2012年,第8601页。。辽代节镇掌书记同样为负责节镇文书的僚佐。
《辽史·百官志四》“南面方州官·节度使职名总目”中记载的辽代节镇使府文职僚佐系统职官不仅存在问题,且多有疏漏。现以见诸史籍、石刻资料的职官对其进行添补。
《辽史·百官志》不载,见于墓志记载。如保宁十年(978)《李内贞墓志》载“次子玿,前辽兴军节度推官”66《李内贞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54页。;统和五年(987)《祐唐寺创建讲堂碑》见“大同军节度推官□克正”67《祐唐寺创建讲堂碑》,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347页。;统和十二年(994)《姜承义墓志》载“女婿摄武定军节度推官”68《姜承义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749页。。《新唐书·百官志四下》载节度使下设推官一人69(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49下《百官志四下》,中华书局,1975年,第1309页。。严耕望先生认为节度推官“掌推勾狱讼”70严耕望:《唐代方镇使府僚佐考》,《严耕望史学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431页。,石云涛进一步指出节度使推官是“决军讼之职”71石云涛:《唐代幕府制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第100页。。前文已述,辽代节镇内部节度判官掌司法审判、诉讼刑狱。参照宋代推官“为州、府属官,掌收发符,协理长吏治本州、府公事”72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增补本),中华书局,2017年,第599页。,没有“推勾狱讼”的职掌。推测辽代节度推官应为负责一般文书行政的僚佐。
《辽史·百官志》不载,见于墓志记载。如保宁元年(969)《王守谦墓志》中有“崇义军节度巡官”73《王守谦墓志》,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0页。;统和五年(987)《祐唐寺创建讲堂碑》中有“摄高阳军节度巡官刘承祚”74《祐唐寺创建讲堂碑》,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347页。;统和十年(992)《清水院陀罗尼幢题记》中有“史(始)平军节度巡官董行丙”“摄武定军节度巡官刘文秀”75《清水院陀罗尼幢题记》,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349页。;统和十二年(994)《姜承义墓志》中有“次子摄武定军节度巡官守正”“女婿摄武定军节度巡官王延敏”76《姜承义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749页。;统和二十三年(1005)《盘山甘泉寺新创净光佛塔记》中有“兴国军节度巡官李玉”77《盘山甘泉寺新创净光佛塔记》,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119页。;开泰二年(1013)《净光舍利塔经幢记》中有“摄大同军节度巡官袁从山”78《净光舍利塔经幢记》,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54页。。《新唐书·百官志四下》载节度使下设巡官一人79(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49下《百官志四下》,中华书局,1975年,第1309页。。据严耕望先生考证,唐代节度巡官“有掌屯田者”80严耕望:《唐代方镇使府僚佐考》,《严耕望史学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431页。。推测辽代节度巡官应为具体负责节镇经济事务的僚佐。
《辽史·百官志》不载,见于墓志记载。如应历五年(955)《刘存规墓志》载刘存规的长子刘继阶,“摄顺义军节度衙推”81《刘存规墓志》,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9页。。《新唐书·百官志四下》载节度使下设衙推一人,位在推官、巡官之下82(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49下《百官志四下》,中华书局,1975年,第1309页。。节度衙推的职掌不详,且目前仅见一例,推测辽代逐渐废置节度衙推一职。
《辽史·百官志》不载,见于墓志记载。如重熙十三年(1044)《朝阳北塔经幢记》中有“霸州都孔目官杨克徙”83《朝阳北塔经幢记》,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36页。;重熙十三年《沈阳无垢净光舍利塔石函记》中有“成州都孔目官”84《沈阳无垢净光舍利塔石函记》,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238页。;大康三年(1077)《李文贞墓志》载志主的结衔为“故辽州都孔目、征(徵)仕郎、守临潢府文学、骁骑(尉)”85《李文贞墓志》,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63页。。都孔目官为节镇中形形色色孔目官之长。都孔目官下设有各类孔目官,如开泰六年(1017)《朝阳东塔经幢记》中有“勾知孔目官”86《朝阳东塔经幢记》,向南:《辽代石刻文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5年,第149页。;重熙十二年(1043)《朝阳北塔今聊记石匣内题记》记载的孔目官有“节度孔目”“押勾孔目”“书表孔目”等87《朝阳北塔今聊记石匣内题记》,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79页。;重熙十八年(1049)《庆州圆首建塔碑》中还载有“庆州孔目官二人:高文素、刘匡煦”88《庆州圆首建塔碑》,向南、张国庆、李宇峰辑注:《辽代石刻文续编》,辽宁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01页。。
严耕望先生指出,唐代孔目官“军府事无巨细皆掌之,尤以财计出纳为要务”89严耕望:《唐代方镇使府僚佐考》,《严耕望史学论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432页。。冻国栋认为“唐孔目官之掌凡税钱、财计、料粮收支、书状文案、州(使)府议政乃至鼓铸、场务等几无不关涉”90冻国栋:《旅顺博物馆藏〈唐建中五年(784)孔目司帖〉管见》,《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第14辑),武汉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32页。。李锦绣进一步提出,孔目官的主要职掌是受付文案、勾检稽失、监印等,兼有财务勾检职能,同时又不仅停留在文案上,而是融勾检监察于一体91李锦绣:《勾检、孔目、磨勘——兼论唐代行政手段的变化》,《中晚唐社会与政治研究》第一章第三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61~73页。。辽代孔目官一方面继承了唐代孔目官掌钩稽文案、勾检财政的职掌,故辽代节镇中设有“勾知孔目”“押勾孔目”“书表孔目”等孔目官。另一方面,从继承唐五代制度的角度考虑,辽代孔目官应同样具有监察职能。唐代孔目官负责经手各种文案,除收发和保管之外,还需要进行钩稽和核查,进而使得其所掌管的文书可以成为检验官员工作情况的凭据,从而达到监察政务、提振纲纪的目的92参见杜文玉:《论唐五代藩镇使府内部的监察体制》,《文史哲》2014年第5期。。正如唐人所撰《孔目判》中所说:“案牍填委,薄领殷繁,剖析是凭,准绳斯在,事资孔目,以备阙遗……众务条流,须施孔目,凭之以提纲纪,藉之以恤机衡。”93(宋)李昉等:《文苑英华》卷549《判·孔目判》,中华书局,1966年,第2804页。辽代的孔目官通过钩稽文案、核查财政出纳,同样具有监察职权。
综上所述,参照唐五代节镇制度,我们基本构建出辽代节镇使府的文职僚佐系统。文职僚佐系统中,常设有节度副使、节度判官、掌书记和孔目官等职,各一人。节度副使作为节度使下首席僚佐,具有节度使的部分权力和职责。节度判官掌司法监察等事,掌书记掌节镇文书,孔目官负责钩稽文案、勾检财政等。另有行军司马、推官、巡官、衙推等,不常设。节镇使府文职僚佐系统,协助节度使处理政务,保障了辽代节镇行政、经济、监察等事务的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