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生信息素养标准

2020-03-27 11:28李宏敏
青年生活 2020年5期
关键词:幼师生信息素养标准

李宏敏

摘要:信息素养是信息时代学生必须具备的一种基本素养,本文提出了当代幼师生应达到的信息素养标准,并设计幼师生信息素养一、二、三级指标和评价方法。

关键词:幼师生;信息素养;标准

信息素养是指人们在信息环境中所形成的一种稳定的基本文化内涵的修养和能力,应该具备基本的信息知识,形成良好的信息意识,掌握一定的信息技能,遵守规范的信息伦理,是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信息能力和信息道德伦理的总和[1]。信息素养是信息时代学生必须具备的一种基本素养。本文的幼师生是指中等师范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他们除了需要具备一般的信息素养外,还需要具备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素养,这是学前教育专业学生特有的信息素养。幼师生信息素养包含四个方面:一是幼师生的信息意识,如信息敏感度、对信息的价值判断力和职业意识;二是幼师生的信息知识,如信息技术基础知识和学前教育专业相关的信息知识;三是幼师生的信息能力,如获取信息、加工信息、整合信息和创新信息的能力;四是幼师生的信息道德,如信息道德、信息安全、信息社会责任等。本文在对我校幼师生和我校附属幼儿园教师信息素养现状问卷调查和访谈结果的分析基础上,参照我国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教学标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学人员教育技術能力标准和普通高中信息技术新课程标准(2017年版),提出了当代幼师生应达到的信息素养标准,并设计了幼师生信息素养一、二、三级指标。根据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信息技术学业水平考试要求、衡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计算机职业能力测试要求和幼师生现实信息素养情况,设置了幼师生信息素养一、二、三级指标权重。幼师生信息素养一级指标的权重:信息意识占20%,信息知识占25%,信息能力占45%,信息道德占10%。二级指标是对一级指标细化,信息意识分为3个二级指标,信息知识分为2个二级指标,信息能力分为5个二级指标,信息道德分为4个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在二级指标基础上再细化,先按总分100分(总权重为100%)将每项指标分别赋分值,再将三级指标每项指标都按优、良、中、差四个评价等级分别赋分值。评价方法为:根据幼师生的信息素养情况,先按三级指标优、良、中、差对应的分值分项记分,再累加三级指标分项之和即为信息素养总得分,最后将总得分转化为优、良、中、差四个评价等级(其中85-100为优秀,75-84为良好,60-74为中等,60以下为差)。具体如表1所示。

参考文献:

[1]翁菊梅.大学生信息素养(第1版)[M].广州: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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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马欣研,朱益明.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标准的国际特点与启示[J].外国中小学教育,2019(5):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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