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海潮
【摘 要】儒家“五常”为“仁、义、礼、智、信”。“信”的根本含义是言行如一,此篇文章讨论的是舞蹈艺术与儒家之“信”的关系。舞蹈是社会生活与社会文化的产物,其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因此,儒家之“信”与舞蹈也存在着必然的联系。
【关键词】儒家思想;信;舞蹈表达
中图分类号:J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20)05-0099-02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研究孔子和儒家思想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坚持古为今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因势利导,深化研究,使其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发挥积极作用。”把儒家文化进行融合发展,在进行舞蹈形式表达的建构中,必须要尊重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生态环境,保护其特色文化生态的纯粹性,延展文化分子之间可相互对话的领域。这种文化特色给予舞蹈无限的创新空间,可以使得舞蹈艺术在消费市场的拓展能够真正在特色文化间“游走”,既开辟了舞蹈艺术形式本体发展的空间,也探索出舞蹈文化产业化的新方向,进而共同促进艺术消费文化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本文借用舞蹈形式诠释儒家文化“信”对于当代舞蹈作品表达的重要价值。
中国几千年来文化传统的基本精神的主要内涵是四项基本观念,即天人合一、以人为本、刚健有为、以和为贵。“天人合一”即肯定人与自然的统一,认为人与自然界是天人合一之精神。“以人为本”是相对于宗教家以神为本而言的,可以称为人本思想。孔子认为,人生最重要的是提高道德觉悟,而不必求助于鬼神。他认为应重视生的问题,而不必考虑死后的问题。儒家曾提出“刚健”“自强”的人生准则。孔子重视“刚”的品德,他说:“刚毅木讷近仁。”刚毅即是具有坚定性。孔子弟子曾子说临大节而不可夺,即是刚毅的表现。《周易大传》也提出“刚健”“自强不息”的生活准则,这是中国古代以“和”为最高的价值。
以上,我们肯定“天人合一”“以人为本”“刚健自强”“以和为贵”等思想观念在历史上曾经起到促进文化发展的积极作用。但是,历史的实际情况是非常复杂的,许多思想观念也不是单纯的。正确的观念与荒谬的观念、进步的现象与落后的现象往往纠缠在一起。而所有思想中“信”是连续始终的,在此可见,“信”在中国文化中的重要价值。
一、儒家之“信”与舞蹈的联系
先秦诸子百家都关心和认同“信”的观念,儒家尤甚。“信”是儒家思想中的重要范畴,是传统伦理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人的道德质量和人格塑造产生了不可忽视的影响。孔子将“信”作为“仁”的重要体现,是贤者不可或缺的品德之一。孔子还把“信”上升到国家的高度,治国之“三要”,“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即国家的根本是人民安居乐业,要有强大的国防力量,再则国家要用“信”来维系统治体系。“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个人要信守承诺、讲究信用,国家也是如此。于此之中“诚则信矣,信则诚矣”,“诚”与“信”是互为表里,“诚”是“信”的灵魂。
再看舞蹈。舞蹈作品的内容是真与善的统一。其中的善一方面是指舞蹈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是人的思想、情感与有意识形态的身体的展现。另一方面是指舞蹈的思想指向是善,舞蹈作者通过舞蹈作品表达一种健康向上的情感、进步的社会思想以及强烈的时代精神。舞蹈与儒家之“信”的联系就体现在此。儒学之“信”为舞蹈提供内在的精神指引和价值内核,舞蹈又通过外在的展示让接受者感受到儒学的魅力。
新中国的民族舞蹈事业最初与儒学之“信”为舞蹈提供了内在的精神指引和价值内核。建国前后,传统民族舞蹈成为了新文化的标志性的艺术形态。在国家文化部门的积极扶持下,古老而又年轻的新中国舞蹈事业开始了不断探索、不断发展的复兴之路。传统民族舞蹈是我们真正的瑰宝,是非常好的文化遗产。“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不同的文化背景孕育了不同的舞蹈形式,创造了风格各异的舞蹈文明,既体现着人性的自然发展,也是社会生活与艺术的结晶。中国56个民族都有代表自己民族特征的舞蹈。这些形式各异的舞蹈都展现了本民族的独特形态,积淀着本民族的精神、文化等。因此要对其进行挖掘发展,就必须了解其本质。对其本质的认识,是本体论研究的重要内容,是从事一切舞蹈活动的基础。舞蹈作为以身体动作为核心语言的艺术,其本体即是人的身体,其本质即为身体的审美表达,具有表演性与自娱性。因此,舞蹈的本质内涵包括艺术本质表达和社会生活审美两部分。而社会生活中“信”的内核即是舞蹈的精神指引。
二、儒家之“信”与舞蹈之“诚”的互动
儒家之“信”在传统社会强调的是宗法等级制度,而在现代社会强调人格平等。首先,舞蹈之“诚”主要表现在真实反映社会生活,对社会生活的本质进行深刻揭露。其次,舞蹈之“诚”表现在舞蹈作品的真实情感之中,演员表演真实、诚挚,使观众能够直观获得情感体验并引起共鸣。新时代儒家之“信”对舞蹈有着更加深远的影响,这一点可以从富有哲学思想题材的舞蹈作品中得到深刻感受。
舞剧《赵氏孤儿》是对儒家之“信”与舞蹈之“诚”互动的最好诠释。其中程婴一诺千金接受托孤的舞段,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强烈的舞台灯光的对比,以及服装色彩的碰撞,营造善恶之争的氛围,为“信”的崇高进行铺垫。而后,第二部分,舞台空间在视觉上被分为前后两个空间,舞台后方红色的布景以及奔跑的黑衣人,让观众能够清楚地看到程婴夫妇所面对的处境,让观众获得沉浸式的审美感受与体验,再次为“守信”营造了浓烈的氛围。接着第三部分,舞台灯火变成了黑白对比色,程婴站在由黑衣人构成的方形舞台中心,一方面体现了恶势力的顽固,另一方面也烘托出“信”的崇高。最终,孤儿得救了,而程婴永远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表现了“德不孤,必有邻”的“义”和“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信”。表演这个舞段的演员将自身对作品的理解表达到了极致,将想要表达的情感表现得淋漓尽致。
舞剧《赵氏孤儿》的“信”与“诚”通过舞台布景、舞台灯光以及舞蹈调度,以最直接的方式直击人心,将如何抉择的“义”与言必行的“诚”表现得淋漓尽致。通过这部舞剧我们可以明白一点,即儒家思想中的“信”使舞蹈作品的表达具有了丰富的哲理思想。正如舞剧《赵氏孤儿》从单纯的情感入手,内在表现为儒家之“信”,一種人与人之间的诚信、一种人间正义。此外程婴夫妇的爱情、对孩子的亲情、对朋友的承诺与寄托纠缠在一起,裹挟在儒家之“信”与舞蹈之“诚”中。
儒家之“信”与舞蹈之“诚”的互动,不仅表现在作品内容上,还表现在舞蹈整体所表现的形而上的美学意蕴之中。丰富而深刻的哲理使得舞蹈具有深厚意蕴。可以说儒家之“信”与舞蹈之“诚”的互动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舞蹈表现的题材,促进了舞蹈艺术更为高级的发展。儒学思想在塑造中华民族文化心理结构的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中国人的传统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几乎是自觉或不自觉地打上了儒家思想的烙印。而儒家文艺思想对中国古代文学艺术及文学批评的影响更是既直接又深刻。
孔子提出“情欲信,辞欲巧”,是主张情由人生但情要真。古代文论中所讲的“信”“实”“诚”都基本上是一个意思。当下,要建设当代文艺理论,中国传统文化是一个重要的思想资源,对之进行创造性转换是可能的。有的学者认为,儒家有自己的人学体系,重视人的本质和价值在尊重人的前提下,又重视人际关系。这样,作为“人学”的中国古代文学与儒家关系十分亲切。由于儒家人学思想极为重视人的社会属性,中国古代文学比较重视反映人的社会生活,重视文字的政治教化的社会功能。由于受“人学”思想的影响,中国文学强调人品先于文品。而人品之“信”即先于作品,這是中国传统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新时代舞蹈艺术中儒家之“信”
现代社会强调人人平等,而传统社会强调的是宗法等级制度。新时代我们充分认识到文艺工作的重要性,准确把握文艺工作所面临的形势,肩负起提高人民精神文化和境界的使命,全面贯彻“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在因时而立、因时而变的当下,对儒家文化择善而从,且赋予儒家文化以新的时代精神和民族精神,使其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相适应。与此同时,我们要全面把握舞蹈教育、审美、交流等社会功能,让舞蹈在现代社会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与影响。
把舞蹈艺术教育、交流、审美等多种社会功能与具有新时代内涵的儒家之“信”相结合,是当代舞蹈艺术对儒家之“信”的新的发展。把舞蹈艺术的综合性特征发挥到最大限度,对舞台美术、舞蹈音乐等进行创新,舞蹈中的儒家之“信”营造出一个更加浓烈的氛围,增强舞蹈对儒家思想的表现能力。
舞蹈创作是一种审美创造活动,由于每个人有着不同的生活际遇、文化修养,对表现的内容有着不同的理解与感受,使用不同的方法与手段,创造出不同的舞蹈形象。所以,舞蹈创作者有着十分广阔的创作空间。但舞蹈创作是一种审美创造活动,因此要遵循艺术发展的规律与原则,这样才能使创作出来的作品具有艺术生命力,使它在社会中发挥作用与影响。
对于新时代下的舞蹈创作,笔者概括出几点原则。第一,在不脱离舞蹈本质的基础上掌握舞蹈的动作元素,发挥创作主体的创造精神,大胆想象。第二,赋予舞蹈以一定的故事情节,赋予其新时代的精神特质。努力做好“在叙事中抒情、在抒情中叙事”,使之成为新时代的新符号。第三,要注意舞蹈自娱自乐的特征,把握好舞蹈的“神”与“韵”。不论采用什么样的创作方法和手段,不论是与现代舞结合,还是与古典舞结合,好的立意、好的想法以及对原生态动态形象、构图等的挖掘都占据着重要地位。第四,扎根于人民,努力创演出为人民大众所喜闻乐见的舞蹈。第五,努力挖掘舞蹈背后的文化。
综上所述,舞蹈毕竟是自娱自乐的产物,因此如何将其高度浓缩,去粗取精,让表演与情感更好地对话,将其搬上艺术舞台,值得每一个人深思。同时,要以生活为源,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对舞蹈艺术进行创新,进一步发展儒家之“信”,努力创演出新时代优秀的舞蹈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