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晓
吴小琼一边使劲挥手,一边微笑着目送客人离开门店,直到客人消失在街道的拐角处,然后才后来,轻轻反锁上店门,走到后面的仓储间,把今天刚到的一批衣料归整好。街上行人渐稀,灯光逐渐变暗,已过了打烊的时间,她还没打算离开,拿起一件即将收尾的旗袍,穿针引线,想做完领口的最后几粒盘扣。
不可能有人比我更爱这个店,即便是那个爱财如命的老女人,也不及我对这个店用心。可那又怎么样呢?自己辛辛苦苦,到头来,还不是在为他人做嫁衣?一件定制的旗袍零售价少则一两千块,多则几千甚至上万块,自己拿到手的却少得可怜。她一边缝着,一边想着心事。想着想着,忽然就有些不忿,一种失意的感觉弥漫开来。
她本来有自己的门店,二十年前,在故乡的春城。那里四季如春,旗袍可穿四季。祖传的手工旗袍制作手艺一直传到她这一代。据说太爷爷的爷爷给慈禧太后做过旗袍,这个真实性有待考证,但是早年父亲的确曾跟着爷爷辗转北京、上海等地游学,做出的旗袍有一种说不出的细致和韵味。每年寒暑假,常有一些省城里服装设计专业的大学生慕名前来学习。耳濡目染之下,她五岁就帮忙递尺子、展布料,六岁就拿绣花针,八岁就开始裁衣。基于这一切,十八岁那年,病重多日的父亲临终前拉着她的手交代后事:“小琼,只要做旗袍的手艺不丢,这辈子都有饭吃。爹私下里给你和表哥林大志定了亲,你喜欢就嫁,不喜欢就算,不要难为自己。”吴小琼一边流泪一边拼命点头。
母亲早逝,父亲在给她留下一套街心口的门面房,一份祖传的手艺之后,安然地闭了眼。他口里的表哥林大志,是表姑妈的儿子,比她大四岁,自四年前去上海读大学,音信时有时无,渐渐就销声匿迹了。她去找过表姑妈几次,表姑妈话里话外,是儿大不由娘的无奈。想到自己和表哥的学历差距,她心态渐渐平和。父亲死后,她便彻底断了这份念想。
二十岁那年,她鬼使神差地爱上了一个有夫之妇。那男人长着一双桃花眼,时常陪着太太一起去定制旗袍,挑选面料的时候,他那迷离的眼神,独特的温柔、细致、耐心,竟然让她动了春心。有次男人过来帮太太取旗袍,似乎看穿了她的心事,从她手中接过旗袍的时候,顺便握住了她那双颤抖着的纤纤素手。绣着碎桃花图案的旗袍从袋中倏地滑落,桃花一片片,跌落一地,在一阵突然而至的兵荒马乱之中,时而展开,时而皱成一团,像某种暗示……一次共进晚餐之后,她呕吐不止,未及她开口细说,那个温柔、细致、耐心的男人,借口去洗手间,从此人间蒸发,再也联系不上。吴小琼绝望至极,吞了大量安眠药,被前来取衣服的客人发现送到医院,人抢救过来了,手术并发症使她切除子宫,终身不能再孕。从此她声名狼藉,勾引有妇之夫的恶名,使得没有客人再光顾她的店,甚至连表姑妈也对她嗤之以鼻。她卖了店铺,以示决绝,从此远走他乡,最终来到眼前这座魔都。
魔都是上海的民间叫法。她一来就喜欢上了这里,这里的人不像故乡的小城那么八卦,有点什么事,不用过夜,就能传得满城风雨,尽人皆知。魔都不一样,海纳百川,不管你来自哪里,有着什么样的过去,根本不会有人关心。只要不违法乱纪,你想怎么活就怎么活。像吴小琼这样年过四十的女人,在老家如果还单身,而且有着那样的过去,早被唾沫星子淹死了。而在上海,这个年纪还单身的女人,随手一抓一大把,个个活色生香。
盘好最后一粒盘扣,恶狠狠地咬断线,像是要咬断那些前尘旧事。都说男人四十不惑,女人也是一样。前半生一步走错,步步错,到了这个年纪,于吴小琼而言,婚姻已是可有可无的了,她已看透太多。其实这些年,她没断过桃花,但多是露水情缘。有些开始说得感天动地的,要娶她,一听说她不能生育就渐渐地疏远了。说来也怪,自从离开春城之后,日子就像是按年过的,她还没回过神来,怎么转眼就四十了?经历过一场死里逃生的劫难,她再也不会为任何男人奔赴一场生死恋了。余生她只想生活安稳点,身体健康,遇见对胃口的人就谈谈恋爱,有时间就出去走走。如果说她对生活还有什么理想的话,那就是她想有个自己的店,不是给别人打工,甚至也不能是租来的店铺,她要一间实实在在,属于自己的店铺,产权上写着她的名字。就像那个老女人一样,干得动的时候,就自己干,干不动的时候,就請别人干,以后就靠着店铺养老。
虽说如今网购盛行,可是吴小琼知道,那些真正讲究的人,仍旧对手工定制情有独钟。尤其是那些有身份的太太,宁愿出高于网购的价格,到门店来量身定制旗袍。她曾尝试私下接一些单子,但效果并不理想。她知道,那些太太的心思缜密着呢,定制需要预付款,她们总是要冲着门店才放心。就说这家门店的VIP客户,她们敢不停地往卡里充钱,就是因为知道,这间位于黄金地段的店铺,产权是老女人的。
想到老女人,她叹了一口气。虽然作为员工,她对老女人有很多不满,但同为女人,在某些方面,她又是同情和理解她的。老女人叫余娟,五十五岁,三十年前从外地嫁到上海。十五年前,丈夫有了外遇,毅然决然地选择离婚,九头牛也拉不回来。房子是婚前财产,家里的存款一直被老公把着,余娟基本上净身出户,一夜之间老了十岁。绝望之际,她去黄浦江边寻死,被一个在江边散步的服装店老板救了。服装店老板看她可怜,就带着她做事,几年后,余娟摸清了门路,就出来单干,并瞄准了定制旗袍业务。没想到生意做得红火,很快就把这间上下二百平方米的店铺买了下来。现在有房有车,日子过得很滋润,男朋友比她还年轻。性情也大变,把钱看得跟命一样重。她经常教育吴小琼:“靠山山倒,靠河河干。女人就是要靠自己,要好好工作,有自己的事业,我的经历就是最好的例子。”
来上海二十年,吴小琼目睹现在居住的地方,从一片农田成为国际性的社区,房价从几千块到几万块。她十年前曾经看过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定金都交了又退了回来,如今价格已翻了好几倍。每次想起这件事,她肠子都悔青了。前两年她把银行存款全部取出来,买了一种互联网理财产品,没想到遭遇平台暴雷,大部分已血本无归。吴小琼跟着维权的人出去闹了几次,结果不了了之。看到那么多同病相怜的人,她也就认命了。买商铺的理想渐渐成为一个遥不可及的梦。然而,最近这个念头又活泛起来。此一时彼一时,如今她与表哥林大志重逢了。
他应该熬不了几年了。早上出门的时候,她看着眼前的林大志,心里这样想。林大志在阳台上跟他挥手再见,才四十四岁的他,已经头发花白,面容枯黄,下半身坐在轮椅上,护工小刘正在给他擦口水。
离乡二十年,每年清明,吴小琼都雷打不动地回故乡祭奠父母。今年清明,她也一如既往地回去了,却差点被吓着。一个戴着眼镜,穿着体面的男人跪在她父母的墓前大哭不止。吴小琼定了定神,想着这是哪家的傻儿子哭错了地方。走到跟前一看,那张涕泪横流的脸上,眉尖处一块明晰的三角形疤痕,提醒她这是失散多年的表哥林大志。
吴小琼认出林大志的时候,林大志也看到了吴小琼。吴小琼转身想避开,却被林大志一把拉住了胳膊,说:“小琼,真的是你?”
吴小琼试图甩开他的手,林大志并不撒手,仿佛怕她跑了,一边主动交代情况:“大二那年,父亲患了心脏病,突然就去了。上海消费高,为了减轻家庭负担,寒暑假我都留校勤工俭学。毕业时,没有背景和资源,想留在上海非常困难。而班里一个额头有胎记的女同学主动表白,说实话我根本不喜欢她,但是她让时任教导主任的父亲能安排我毕业后留校任教,我就……”
吴小琼一边挣扎一边说:“别说了,我不想听。”
林大志接着说:“小琼,我心里一直有你的。”
吴小琼不以为然:“你以为我还会相信你吗……”说着仍旧使劲往后挣,想逃离林大志。
林大志死死抱住了吴小琼,头低着,一副低眉顺眼的样子,像个做了错事的孩子:“小琼,求求你,别走。”
“放开我,你这个骗子。”
“小琼,你的情况我听说了,都是我的错。我已经离婚了,请你给我个机会,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别说了,放开我。”
“好吧,说实话,其实是父亲去世后母亲以死相逼,让我和你分开,要求我一定要留在上海 。”吴小琼呆住了,半天没说话。 “小琼,我母亲两年前已经去世了。请你原谅她吧。”
吴小琼眼泪流了下来,不再挣扎。她选择了原谅。她也想给自己一次机会。
他们一起回了上海。之后每周至少见一次面,一起吃饭、散步、看电影,有时也住在一起。林大志已在上海买了一套一间一百五十平方米的大三居的房子。每次醒来,吴小琼望着雕花大床上的四根装饰柱,感觉就像做了一场梦。她经常要使劲掐一下自己的大腿,来确定不是做梦,疼痛使她格外安心。
与林大志的重逢,重新唤起了她对生活的期待,心里变得柔软了很多。
吴小琼一到周末就魂不守舍。她感觉自己变得豁达了,不再那么钻牛角尖。比起眼前这踏踏实实的幸福,什么钱啊、商铺啊,都不是那么打紧的事。只要林大志找她,自己总是想办法找理由请假。老女人自然不高兴。虽说店里有七八个员工,但吴小琼可是顶梁柱,手艺最好,做事周到细致。于是老女人就经常给吴小琼泼冷水:“你啊,好了伤疤忘了痛。林大志要是真爱你,当初就不会抛弃你。老话说得好,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
吴小琼每次笑而不语,当她是嫉妒。
周一,吴小琼在厨房里忙活的时候,忽然外面传来门铃的声响,吴小琼打开门,一个秃顶的中年男子立在门前,说要找林教授,自己是他同事。吴小琼刚要领他进去,林大志已从书房里走了出来。她想着林大志应该会跟客人介绍一下自己,所以吴小琼脸上堆起了近乎专业的笑容。没想到林大志只说了一句“快进来吧”,就把秃顶男子领进了书房。她转身的时候,听见秃顶男子小声地问:“林教授,这是你家请来的保姆?还挺好看的。”林大志竟然没有做任何解释,打着哈哈就过去了。
林大志的态度,像被人从头上泼了一盆冷水,浇了个透心凉。她忽然好像明白了什么,怪不得回上海几个月了,他从来不提结婚的事,甚至也不曾有过正式的表白,他们就像一对苟合的动物,没有任何名分。他和自己之前遇见的那些男人一样,并没有把她列为结婚对象。想到这些,原本胸腔里熊熊燃烧的爱的火焰,瞬间被浇灭了。
大概半个小时之后,她听到男子离开的脚步声,以及林大志关门的声响。午饭的时候,林大志大口小口吃得很快,他对吴小琼说: “亲爱的,下午的电影你自己去看,我要赶个材料。很急。”
吴小琼独自去看《前任攻略2》。剧情笑中带泪,坐在吴小琼旁边的女孩,一会儿哈哈大笑,一会儿唉声叹气。吴小琼完全没有入戏,一直生闷气,心中憋着一股无名怒火,使得她口干舌燥。她又到商场里逛了一会儿,在三花点心店买了一份芒果酸奶喝着。刚坐下手机就响了,来电显示是余娟。接通电话,老女人三言两语地叮嘱吴小琼:“新接了一个单子,价格昂贵,一定要你来做。这个顾客很挑剔,不能出什么差错。”
吴小琼马上应承下来,老女人很善解人意,问吴小琼:“听起来你不大高兴,到底什么情况?”
吴小琼一个人憋了半天了,也想倾诉倾诉,就把上午的情况说了。老女人哈哈大笑,说:“小琼,我跟你说了八百遍了,你就是不听我的。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他一个大学副教授,会娶你才怪了。”吴小琼本来是想能得到一点安慰,结果余娟这么一讲,她心情更郁闷了,马上挂了电话。
回到家的时候,已是傍晚时分。她推开书房的门,想找林大志好好谈谈。发现林大志躺在地上,一只手臂向上抬起,嘴巴张着,似乎想喊什么,声音微弱,吴小琼把身体靠近,仍旧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她试着想去拉他起来,发现完全弄不动。她来不及多想,马上打了120。
吴小琼听完医生的话,感觉大脑懵懵的,就像做了一场梦,而且是一场噩梦。她使劲地掐自己的腿,痛得她龇牙咧嘴,这疼痛使她的心也跟着痛。这么高高大大的一个人,忽然间跌了一下,就成了残废,這让她一时半会儿有点接受不了。何况林大志才四十几岁,正值壮年,怎么说残废就残废了呢?她不甘心,再三跟医生确认:“他真的没有希望站起来了吗?”
“现代人生活压力大,中风成年轻化趋势。你可以试试带他做一些康复训练,但是别抱太大希望。”
林大志出院以后,吴小琼犯了愁。何去何从,她有点迷茫了。事情来得太突然,她完全没有心理准备。许多尚未说出口的话,她已经不需要去问了。现在这个样子,她显然已经不需要从他口中得到什么承诺了。回家的路上,她一直在思考接下来要怎么办。
她还没有想清楚这个问题,没想到,刚进到房间里,坐在轮椅上的林大志,用那只尚能自由活动的右手,一把抓住了吴小琼的手臂。这场景似曾相识。如果说上次在墓地林大志抓住她的手臂不撒手,是因为失而复得;那么这次抓住她的手臂不放,更像一个溺水的人抓住一根救命的稻草。他用略带些口吃的语气,说:“小琼,你……你嫁给我吧!”还没等到自己回复,林大志抢先一步补充说,“小琼,我走了以后,这房子就是你,你的。我……我……我想你能陪我……”
吴小琼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事情来得太突然,让她感到措手不及。作为一个在上海混过二十年的女人,她太知道这套房子的价值。她经常看老娘舅节目,为了争夺房产,夫妻反目、父子成仇的案例实在是多得不可计数。关于婚姻法中的财产问题,早已被老女人有意无意地科普过。她明白,林大志即使跟她结了婚,那套房子仍旧属于林大志的婚前财产。要保证这套房子以后属于自己,必须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林大志死在自己前面,二是林大志没有其他继承人。
想到这里,她问林大志:“你结婚这么多年,没有孩子吗?”
林大志摇着头,语气很坚定地说:“小琼,你是我……我……在世上唯一的亲人了。如果你不放心的话,我可以给你立一份……遗……遗嘱。”
说着林大志示意吴小琼推他到书房,当着吴小琼的面,他用那只依然灵活的右手写了一份遗嘱,并郑重其事地用拇指蘸着红色的印泥,在落款处按上了自己的手印。
当林大志把遗嘱递给吴小琼时,吴小琼心里一热,突然想到老女人经常跟她说的:“谁有都不如自己有,两口子还隔道手。女人啊,必须得把钱财抓在自己手里。我前半生就是吃了这个亏。”虽然自己一直在心里叫她老女人,但是对她还是很佩服。“姜还是老的辣”,她总是这样调侃着。
鬼使神差般,她推着他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那些办事人员用异样的眼神看着她,仿佛她身上贴着个标签“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这女的摆明是图他的钱吧”。
林大志中风之后,已经不能再教书了。学校给他办了提前退休手续。林大志让吴小琼不要去上班,退休工资虽然不多,但也够他们过温饱的生活。吴小琼坚决不肯,于是找了个护工照顾他,她不能把自己的生命全部耗在照顾他上面。护工小刘是个刚毕业的中医学校的学生,农村来的孩子,吃苦耐劳,每天给他读书、念报、做饭、打扫卫生,帮他按摩推拿。到了周一,吴小琼就自己推着林大志去附近的中医店做针灸和理疗。
吴小琼一边回忆这段往事,一边启动了那辆黑色奥迪A6。这是林大志的车,中风之后这辆车彻底成了吴小琼的座驾。表哥突然遭遇不测,她虽感到伤心和遗憾,但想到他的遗嘱,心里又觉得踏实起来。如果表哥没有残疾,会不会娶她,也很难说。现在这样似乎也不错,她就把这套房子卖了,换一套小一点的房子,然后再买一个商铺,余款再也不买什么P2P理财了,全部存到银行。下半辈子就可以衣食无忧了。
她到楼下的时候,小区里静悄悄的,只有人工湖里偶尔传来几声蛙鸣。一只白色流浪猫在一楼的台阶处,喵喵地叫着,看到吴小琼,马上跑过来,在她的脚边处停下,用身子蹭着吴小琼的脚。吴小琼从包里拿出一块面包,蹲下身来,掰成几块放在手心,挨着地面摊开手掌。猫咪伸出舌头,舔着吴小琼的手,安静地吃起来。
这只猫咪,自从她来到林大志家,就与它认识了。后来每次晚上回来,总能在这里碰见它,这只猫通身雪白,虽说是一只流浪猫,却有一种特别的气质,惹人怜爱。吴小琼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总觉得它和自己有些相似。尤其失意的时候,感觉自己何尝不是一只流浪的猫呢?渐渐地,彼此之间就像是有了约定。她每次来,总要给它带点吃食。猫咪吃完就会蹭蹭她的脚,喵喵两声,然后转身离开。
林大志已经在房间睡熟了,小刘已经下班,在客厅留了张纸条,记录着林大志今天的生活状态。这是她对小刘的要求。
平时都是简单的几句话,诸如吃了什么,喝了什么,睡了多久,有没有什么异常……她注意到,今天的纸条内容比平时长了些,她拿起来认真看了一下。其中有一段话让吴小琼看得脊背发凉: “……中午时分,有一个妇女带着一个十来岁的女孩来看望先生。先生跟她们交谈了很久,她们走了之后,先生一直在流泪,情绪比较低落,晚上很早就睡了,所以我今天也走得早了些……”
这么简单的几句话,却让吴小琼如临大敌。她马上给小刘打了个电话,问那个妇女是否额头上有胎记。小刘正睡得迷迷糊糊的,嘴里说着:“是的,是的。很显眼的一块黑色胎记。”挂了电话,吴小琼坐到那里,呆若木鸡。
她给小刘发了一条短信:“我临时休假,你暂时不用过来了。”然后就在客厅的沙发上坐着,心中思来想去,感觉又被人耍了一次,既恼火,又很不甘心。
天快亮的时候,吴小琼才睡着。她是在睡梦中被林大志吵醒的。林大志支起上半身,坐在床头对她说:“小琼,小琼,我想小便。”经过一段时间的中医治疗之后,林大志的语言表达基本恢复了,左侧上下肢竟然也渐渐有了些力气。
吴小琼实在是太困了,她哼了一声又睡过去了。她梦见自己在草地上奔跑,处处鸟语花香,忽然间,天昏地暗,狂风暴雨袭来,她不小心摔倒在地,草地上到处是水洼,把她身上弄得湿漉漉的,非常难受。她挣扎着想爬起来,但是脚下打软,每次刚爬起来就瞬间跌下去,她急得满头大汗。终于抓到了一只手,站了起来。睁开眼睛一看,居然是林大志的手。林大志表情很尴尬地说:“我刚才叫了你半天了……”
吴小琼一摸身下也湿了一大片,瞬间明白了,赶紧起床换床单,给林大志换衣服,心情糟糕透顶。她心里念叨着:“这日子不能这样过,不能这样过……”
傍晚时分,太阳像一个橘色的圆盘,斜斜地挂在天际。浦东新区的一个小区,一栋楼的底楼里,一个中年女人正在厨房里忙前忙后。厨房挨着北阳台,窗外是一片绿化丛林,一只白色流浪猫这里看看、那里看看。几只小鸟在林间飞来飞去,有时也飞到阳台上稍作停留。
吴小琼最近新学了一个厨艺,按照网上的攻略,烹制广式老火靓汤。熬制出的汤浓而不腻,香味扑鼻。吴小琼已经连续一周在熬制这个汤,林大志每天晚上都能喝上两大碗,面色都变得红润了。
今天注定会是个特别的日子,吴小琼已经等了很久。
吴小琼照例在煲汤,并且把熬制好的汤,盛在两个雕着白玉兰的瓷汤碗里,然后放到厨房边上的阳台上晾着。放在客厅餐桌上的手机响起了铃声,吴小琼转身走到客厅去接电话。吴小琼刚刚走开,在窗外觊觎已久的几只飞鸟,此刻大着胆子飞上了窗台。其中一只棕色的鸟,距離汤碗最近,它似乎扮演着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一纵身,飞上了一只汤碗的上空,盘旋了一下,然后轻轻地,落在那只碗的边沿上。另外几只鸟也争相扑过来,双脚落在碗的边缘,同时迫不及地将嘴巴伸向汤里,显然它们同时被烫了一下,各自惊慌着扑闪着双翅。那只汤碗被它们这么一扑腾,就倏地翻了身,在窗台上旋转了几下,滑向了窗外,落在了草坪上,也许是咯到了石子,碎裂成几片。把那只悠然行走的白猫吓了一跳,它先是闪开了好远,过了一会儿又小心翼翼地走上前,贪婪地去舔舐那几片碗上残留的汤汁和食物,不一会儿就发出凄厉的叫声。
吴小琼从客厅里走出来,发现阳台上的汤碗不见了,只留几片汤汁洒在窗台上。她将目光望向窗台下方,一只白色猫咪在地上抽搐了好一会儿,绿色的眼睛里射出两道寒光,像是疑惑,又像是质疑,令吴小琼感到不寒而栗。
吴小琼忽然心中一阵悲凉,一屁股坐在地上,号啕大哭。卧室里传来林大志的声音:“小琼,小琼,你怎么了?”
责任编辑 丘晓兰
特邀编辑 张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