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科技产业融合度测算分析

2020-03-26 05:45
科技管理研究 2020年4期
关键词:融合度科技产业省份

于 泽

(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江苏徐州 221116)

1 研究背景

随着2009 年我国《文化产业振兴规划》的出台,文化产业发展已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2010 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决定将文化产业列入国家战略性支柱产业之中。2012 年《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指出,文化产业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势头更是可观(如图1)。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从2005 年开始每年都在递增,明显反映出文化产业持续发展的良好趋势,自2013 年起更是开始呈现出稳步增长的良好势头。照此发展趋势,我国文化产业平均发展水平将很快达到支柱产业地位的水平。

图1 2004—2017 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及占GDP 比重

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模式可以定义为政府驱动型发展模式[1],文化产业的发展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有力驱动。为了更好地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大文化科技融合工作力度,为有效整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现代服务业城市及示范基地等优势资源,科技部等国家五部委联合认定了两批共34 家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文化科技融合载体,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近年来不论是学界还是业界,都对文化科技融合情有独钟,那么,我国的文化科技融合程度如何,本文将透过不同数据视角进行分析阐释。

2 我国地区文化产业主要发展现状

以2015 和2016 年我国31 个省份(未包括港澳台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以下简称增加值)及其占本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情况进行分析(如表1),各省份文化产业发展都有明显的增长趋势。

2.1 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按照2016 年的发展情况看,文化产业已达到本地区支柱产业水平的有北京(1)、上海(1)、浙江(3)、广东(2)4 个省市(括号内数字代表示范基地数量,单位为“家”。下同),江苏省只差0.01 个百分点就能达到其支柱产业水平。总体上看,地区文化产业水平排在第一梯队的前10 个省市分别是北京(1)、上海(1)、浙江(3)、广东(2)、江苏(3)、湖南(1)、天津(1)、山东(1)、陕西(1)、福建(2)。这10 个省市都有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并且其中8 个省市的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本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均已超过31 省份平均值,陕西省与31 省份均值相同,福建省仅差0.01个百分点;北京、上海市的文化产业发展一直是“领头羊”,浙江(3)、广东(2)、江苏(3)3 省都拥有2 个以上示范基地。从这10 个省市的文化产业发展水平看,文化科技融合推动文化产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助推作用。排在第二梯队的10 个省份分别是四川(2)、安徽(1)、江西(1)、河北(1)、重庆(1)、西藏(0)、云南(1)、河南(1)、湖北(1)、海南(0),其中西藏和海南两个地区没有示范基地,其他有示范基地的省市文化产业发展前景相对比较好。排在第三梯队的11 个省份分别是黑龙江(1)、辽宁(2)、青海(0)、广西(1)、贵州(1)、宁夏(0)、山西(1)、甘肃(1)、内蒙(1)、新疆(0)、吉林(1),其中青海、宁夏和新疆3 个地区没有示范基地,吉林省(1)拥有示范基地但其文化产业发展排在各地区最后。整体上,东北3 省和西部省份文化产业发展相对落后,区位是制约其发展的一个因素;有示范基地的省份文化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比较好,只有吉林省还没有将示范基地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表1 2015—2016 年我国31 省份文化产业增加值及占本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情况

2.2 文化产业增加值

从文化产业增加值情况来看(见图2),2015和2016 年都排在前10 位的分别是广东(2)、江苏(3)、山东(1)、浙江(3)、北京(1)、上海(1)、湖南(1)、四川(2)、河南(1)、福建(2),这些省市都有国家级文化科技融合示范基地,拥有示范基地数量多的省市排名也靠前;排在中间10 位的分别是河北(1)、湖北(1)、安徽(1)、天津(1)、陕西(1)、辽宁(2)、江西(1)、重庆(1)、云南(1)、广西(1),这些省份也都有示范基地的;排在第三批的有黑龙江(1)、内蒙古(1)、山西(1)、贵州(1)、吉林(1)、甘肃(1)、新疆(0)、海南(0)、宁夏(0)、青海(0)、西藏(0),其中排在最后5 位的没有示范基地。通过上述情况分析看出,示范基地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比较明显,但有示范基地的省份如吉林和甘肃省的文化产业发展较弱。

图2 2015—2016 年我国31 省份文化产业增加值

3 数据统计视角下我国地区文化与科技融合现状

3.1 文化产业中的科研活动

以文化产业中的科技研究情况为例,通过对2015—2017 年《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整理的数据观察发现(如图3),2014—2016 年3 年间我国文化科技研究有进展但缓慢,文化科技研究机构数量在3年内几乎保持持平,从业人员数量倒有所增加,2016年较2015 年增长11%,完成的科研项目数2016 年是2014 年的将近两倍,文化科研项目也有明显增加,体现出了与人数增加的相关性;但是从申请专利数据看,不但没增加反而大幅度减少。从专利层面上,我国文化与科技融合度不大,而专利是体现文化科技融合的一个关键指标,因此还需要文化产业加大投入研发力量,争取申请更多的专利。

图3 2014—2016 年我国文化产业科研活动相关指标

3.2 文化产业中的科技成果

根据2017 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数据(如图4),我国科技与文化融合的程度还未达到理想状态,重大科技成果数量并不多。其中,从2000 年开始科技成果数量起伏不定,2012 年最多,2012 年我国开始认定首批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2014 年认定第二批,然而2014 年的科技成果最少,随后2015、2016 年的科技成果数量有所提升但是提升幅度不大。

图4 2000—2016 年我国文化产业重大科技成果数量分布

通过以上统计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的文化科技融合并未达到向好发展状态,需要从科学技术上不断追赶与跨越[2],进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4 文化与科技产业融合度测算

4.1 文献概述

现有对文化与科技融合度的研究主要有如郑洋洋[3]从投入产出视角,以重庆市为例对我国文化产业与科技产业融合情况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重庆市的文化产业与科技产业融合发展程度逐渐提高,同时也分析提出存在文化、科技作用力不均衡以及细分产业融合等方面的问题,并在产业结构调整、供给侧结构改革、产学研结合以及政策引导等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朱超等[4]通过构建文化科技融合指标体系,利用逼近理想解TOPSIS 法建立评价模型,评价文化创意企业的文化与科技融合程度;顾江等[5]运用赫芬达尔指数测算法对我国30 个省份2007 年的文化产业与高新技术产业融合度进行了测算,并根据测算结果进行了分类,进而提出了提升文化产业水平的路径对策;王巧玲[6]运用赫芬达尔指数法对河南省一二三产业的业务融合度和市场融合度进行了测算,并分别对每个产业的融合度进行了测算,根据测算结果提出了针对性的融合发展建议。同时,已有文献中对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度研究相对较多,如冯超[7]运用赫芬达尔指数法以西安市为例,对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度做了深入研究;梁君等[8]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例,运用贡献度测量法对文化产业与旅游业之间的融合情况进行分析,结果显示融合度较低且细分行业之间的融合程度差距较大。

对已有文献研究显示,目前关于融合度的定量研究并不多,采用最新数据进行分析的尚少。本文尝试对我国文化产业与科技产业的融合度进行定量的测算分析,虽然可能会因为数据选取受限影响结果分析,但在此抛砖引玉,期望后续有深入的研究。

4.2 文化与科技产业融合度测算

4.2.1 研究方法、对象、数据

目前对产业融合的研究越来越多,希望通过有效融合产生更大的效益,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经济增长作出更大的贡献。文化与科技融合,助力文化产业发展,如今在关于二者融合现状、问题、路径、机制、发展模式、对策等这些理论定性研究的基础上也逐步发展到定量分析,研究融合度的方法主要包括相关系数法、熵指数法、赫芬达尔指数法、贡献度测量法、投入产出法和层次分析(AHP)-模糊综合评价法[9-12]。

Gambardella 等[13]在研究电子信息产业(包括计算机、电信设备、电子元件、其他电子产品和非电子技术等五大产业)技术融合状况时,在搜集了代表性企业在各个产业内专利数量的基础上,以X为全体电子信息产业的技术专利个数, 以 xi为各行业的技术专利个数,用HHI 代表产业融合度,计算公式为:

本文采用赫芬达尔指数法,考虑其方法简单,应用广泛,获取数据较方便。HHI 值从大到小分为0.84 ~1、0.68 ~0.84、0.52 ~0.68、0.36 ~0.52、0.20 ~0.36 等5 个区间,即分别为低度融合、中低度融合、中度融合、中高度融合、高度融合,数值越小则融合度越高。

文化与科技融合的目标有3 个,包括宏观、中观、微观3 个方面的融合目标。宏观目标即文化与科技两大类资源的合理配置与融合;中观目标即文化与科技两大领域(或两大产业)的融合;微观目标即具体文化与具体科技的融合[14]。此处研究的是中观目标产业间的融合度问题,对我国31 个省份文化与科技产业融合度从技术和市场两个视角进行测算,比较分析拥有示范基地的省份文化与科技产业融合度与未有示范基地的省份文化与科技产业融合度的情况。其中,HHI(SC)为市场融合度,HHI(JS)为技术融合度。考虑数据的易获得性,本文测算市场融合度选取的是科技产业营业收入和文化及相关产业营业收入;技术融合度中文化方面的专利选取的是文化科研部门、博物馆、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方面的专利计算而得,科技专利是当年授权的科技专利数。数据均来源于2016、2017 年的《中国文化文物统计年鉴》《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和《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4.2.2 测评与分析

本文运用赫芬达尔指数对31 省份文化与科技产业技术与市场融合度测算结果如表2 所示。

表2 2015—2016 年我国地区文化与科技产业融合度测算结果

将表2 数据按照5 个融合度区域进行分类统计,如表3 所示。

(1)整体融合状态。按照5 个融合区间进行分析,31 省份的文化与科技产业,无论是技术还是市场方面都没有达到高度融合,且技术融合度整体要弱于市场融合度。其中,市场融合度2015 年处于低度融合有3 省份,占比为9.68%,中低度融合8 省份占比为25.81%,中度融合18 省份占比为58.06%,中高度融合2 省份占比为6.45%;2016 年没有低度融合省份,2015 年低度融合的3 省份中2省份达到中低度融合、1 省份达到中度融合,中低度融合2 省份占比为6.45%,较上年减少6 省份,中度融合19 省份占比为61.29%,较上年增加1 省份,中高度融合10 省份占比为32.26%,较上年增加8省份。技术融合度2015 和2016 年都基本处于低度融合状态,只有黑龙江和广东2 省两年都处于中低度融合,福建与湖南有波动,其他省份都处于低度融合状态。笔者认为,这样一个融合度是实际的发展趋势,不是说建几个园区、认定几批示范基地就能够在几年时间将文化与科技产业迅速从低度融合转向高度融合了,融合不仅需要时间,也需要在恰当阶段进行。据此数据分析,拥有示范基地省份的文化与科技融合度仍需增强。

表3 2015—2016 年我国地区文化与科技产业市场融合度与技术融合度等级分类

(2)融合变化趋势。如图5 所示,有23 个省份文化与科技产业的技术融合度略呈增强的趋势但不明显,相对增强幅度大的是湖南和陕西两省,其次是宁夏。如图6 所示,2016 年较2015 年各省份文化与科技产业的市场融合度都有明显的增强趋势,其中变化最大的是甘肃省,其次是北京、上海市,青海省有所下降,其他省份的融合度都有不同幅度提升。

图5 2015—2016 年我国地区文化与科技产业的技术融合度

图6 2015—2016 年我国地区文化与科技产业的市场融合度

综合各地区文化与科技产业的技术与市场两个融合度变化情况,市场融合度整体好于技术融合度,从数据反映的结果看,技术层面还需要加大融合力度。在前文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发现,我国地区文化与科技产业融合度并没有像规划的那么理想,但数据测算结果呈现出的是客观实际。现在都谈融合,融合发展是必然趋势,但真正达到高的融合度并非能够速成。或者可以说,融合说起来容易,而实际融合还是需要一定的时间积累才会呈现出效果。换句话说,融合也是要遵循规律的,需要坚持“能融则融、宜融必融”的融合理念,不是有政策导向或是一时热点就从上到下都能够搞融合。融合从字面意思来看是彼此互相渗透、彼此不分你我,实际也是要求能达到这样的效果,这样的融合才能形成新的业态,而不是文化与科技的堆砌,堆砌成不了新业态,而这样融合必定是需要时间的。

4.2.3 文化产业与文化和科技产业融合度交叉分析

以2016 年各地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本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和2016 年文化与科技产业的技术融合度为例进行交叉分析,具体如图7 所示。

(1)第Ⅰ象限:文化产业发展好、文化与科技产业的技术融合度相对较高。共有上海(1)、浙江(3)、广东(2)、江苏(3)、湖南(1)、陕西(1)、福建(2)、江西(1)等8 个省市在第Ⅰ象限。这些省市都有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并且示范基地数量较多的浙江和江苏两省都在此象限。这些省市在文化与科技融合方面具有一定的特色,如上海努力营造文化与科技融合氛围,极力为企业做好服务,出台上海“文创50 条”;江苏举办“融交会”,加强产学研合作,出台促进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的20 条政策措施;浙江为省内11 个地级市、88 个县市区的文化产业主管部门、文化企业和第三方机构提供了基于云计算的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及“一站式”服务。

(2)第Ⅱ象限:文化产业发展好,文化与科技产业的技术融合度相对较低。主要有北京(1)、天津(1)、山东(1)、四川(2)、安徽(1)、河北(1)、重庆(1)等7 个省市在第Ⅱ象限。这些省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相对较高,但是文化与科技产业的技术融合程度还不够,要加强融合力度才能保障文化产业发展的长期动力,尤其是北京,更要利用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加强文化与科技产业的融合,创新发展有影响力的新业态。

(3)第Ⅲ象限:文化产业发展相对较弱,文化与科技产业的技术融合度相对较高。主要有黑龙江(1)、海南(0)、山西(1)、河南(1)、吉林(1)、新疆(0)、宁夏(0)等7 个省份在第Ⅲ象限。这7 个省份中,海南、新疆、宁夏3 个省份没有示范基地,这部分地区要在相对较好的文化与科技产业融合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本区域内特色文化资源,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4)第Ⅳ象限:文化产业发展弱,文化与科技产业的技术融合度相对较低。共有9 个省份在第Ⅳ象限。其中,青海和西藏两省份没有示范基地;辽宁省有2 个示范基地,但不论是文化产业发展还是文化与科技产业的融合度都处于较低位置,要进一步发挥沈阳和大连2 个示范基地的作用;其他省份也要发挥科技在文化产业上的作用,如甘肃的敦煌莫高窟实现了科技在文化上的成功应用,通过科技支撑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类似这样的地区资源还要继续挖掘,尤其是随着5G 时代的到来,要积极挖掘科技与文化融合的领域,加速文化资源的数字化,进而推动区域文化产业发展。

图7 2016 年我国地区文化产业产值占GDP 比重与文化和科技产业技术融合度交叉分析

5 提高文化与科技产业融合度的对策建议

5.1 以服务化提升文化科技融合度

本文此建议受魏江[15]的服务化提升产业融合度启发。如今的时代不再像以前是明显的一二三产业的时代,而是一个产业边界越来越模糊、趋向高度融合的时代,文化产业、科技产业如此,其他产业也同样如此。因此要站在服务的视角,跳出产业看产业融合。其实,每一个产业都是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服务的,只是服务的侧重点、类型不同而已,也只有融合发展,才能更好地完成为人民美好生活服务的需要,也才可使全球资源得到更加有效配置与充分使用,产业界限过于清晰反倒不利于资源的有效整合。文化没有科技的支撑则不能满足高科技时代人们的文化生活需要,科技没有文化也不能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以大家熟知的“春晚”活动来说,这场文化大餐若不与科技融合,如何传到千家万户?如果仅以科技为手段而没有文化的内涵、没有二者的完美融合,又如何让人享受饕餮文化大餐?“春晚”也是一项服务的体现,为了满足人民除夕时的美好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提供一项高质量的服务。所以说,从向社会、向国家、向人民提供高质量的、全方位的服务视角,只有淡化产业的界限,才能跳出受限的思维,融合更多思想将产业高度融合,提供出更好的服务精品。

5.2 政策制定具体化,政策执行精细化

现有的文化与科技产业融合政策方向已经确定,要在此政策的方向指引下,将政策逐条细化,变成可操作的、易于执行的政策,让各地拿来就可以用,对照执行就可以落实;每条政策言简意赅,空话套话少说,直接进入文化与科技融合主题,要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过程谁来监督、经费如何保障、有问题向谁求助、结果如何考评、如何激励与惩罚、政策效果如何评价等等,每一项都清清楚楚,地方政府、企业能够对照政策就可以直接干,而不是花更多时间去研究政策,甚至想如何钻政策空子。前几年,以发展文化产业园区为名、实则圈地,这种钻政策空子的不在少数,从而导致有关文化园区发展缓慢,园区似乎变成了房屋出租机构,没能很好达到最初的目标要求。因此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一定要进行精细化管理,未必起初政策制定的都能确保方向完全正确,但做好精细化管理,可在执行过程中进行微调修正,以更好、更快达到预期目标要求。现有政策初衷很好,但大都是在执行过程没有做好过程的精细化管理,只管政策制定、不管政策执行效果。今后对没有达到政策要求的,一定不允许再享受政策优惠待遇。不严格管控,就会出现钻政策空子的现象,如霍尔果斯边陲小镇的文化娱乐企业从大集结到大撤离,这“五减五免”的税收优惠政策就没有进行过程管控,有关企业享受了政策的优惠却没有为地方带来任何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类似这样的政策,就应该在执行过程中实现监督、考核评价,实行精细化管理,才不至于结果悖离政策制定的初衷。

5.3 适量认定示范园区和基地,加大融合成果激励

国家最近几年陆续认定了不少的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和试验园区、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然而,这些园区与基地是否有交叉?层层认定是否具有必要性?在园区与基地的企业是相对固定的,这些企业到底属于哪一类?在统计上是否会出现重复统计现象?园区、基地确实都发挥其效能了吗?是否达到认定的目标要求?这些问题都值得思考。到目前还没有形成规模或是距离预期目标还有差距的经认定的各类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基地也不是没有。认定要看重质量与真正的示范性,而不是为了追求数量。可实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做法,宁缺毋滥。今后可以放慢对相关园区、基地的认定步伐,着重对现有示范园区与基地进行目标成果考核,提质升级是重点,达标的保留,不达标的撤销,或是整改达标后再恢复认定;在考核激励过程中要进行充分考证,亦不可一味快速追求成功,还要根据成长规律,根据其发展潜力进行研判。文化与科技产业融合程度如何,还需要示范园区和基地发力,搭建各类平台、提供各种融合机会,真正的主体还是企业,示范园区、基地要营造文化与科技融合氛围,为企业的文化与科技融合提供最有利的支持。

5.4 发挥相关协会、学会作用,共助文化科技融合

近年文化和科技产业方面的学会、协会在各地陆续发展起来,要大力发挥这些组织的力量,通过他们牵头搭建平台,将政府相关部门官员、文化产业和科技产业中的企业家、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学者和专家积聚在这个平台上,政产学研相结合对于推动文化和科技产业深度融合不失为一种自然而然的好做法,比起政府强“联姻”、强指派效果会更好。协会与学会组织的相关会议等活动,能够使产学界在彼此的研讨中自然地碰撞出融合的火花,学术界提升理论,并用前沿理论指导产业界,产业界又为学术界提供研究素材,加强产学研合作,而政界可以根据产学需求及发展方向制定和调节政策并予以精准支持,共同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同时,各类协会、学会可深入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调研,把脉基地与基地企业,尤其是对文化产业发展相对靠后的吉林和甘肃省,需全面分析其省内示范基地的优势与劣势,找准融合方向发力,如吉林与甘肃省也有一定的特色旅游资源,能否将“文化+科技+旅游”进行创新融合,共同作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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