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值与税收收入的关联分析研究

2020-03-26 11:5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课题组
天津经济 2020年1期
关键词:天津税收经济

◎文/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课题组

一、理论内涵

(一)核算范围的一致性

增加值是国民经济核算的一项基础指标,各部门增加值之和是国内生产总值即GDP。GDP是衡量经济成果的总指标,能够综合反映国民经济活动问题和三次产业的成果。而税收来自生产、非生产,经营和非经营性的各产业。税法规定有应税收入和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都属于纳税人,被纳入税收收入的核算范围。两个总量指标在核算范围上具有一致性,在进行对比分析时具有较高的相关性和可比性。因此,GDP是全社会的总税源,它的大小制约着税收收入规模。

(二)税基的相关性

GDP与税收收入间的匹配性关系,大致对应于GDP与税基之间的匹配性关系。从经济到税源再到税收收入的实现环节有其相应的对应关系,税基是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基础或依据,不同税种的税基和GDP的相关程度不同。如增值税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与GDP核算中的增加值相对应;营业税和消费税的税基是营业收入,营业收入对应着GDP核算中的“总产出”而非“增加值”;其他商品和劳务税和经济行为无直接关系。如车船购置税以使用的车船为征税对象,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为征税对象,土地增值税的税基与转让次数有关,这些税收的征收和当期GDP之间相关性不高。个人所得税主要来自GDP中的劳动者报酬,企业所得税主要来自GDP中营业盈余,其它税种收入(生产环节税)与GDP中生产税净额相关,而固定资产折旧不形成税源等。由于影响税收增长的最主要因素是各税种对应税基的增长,因此,GDP与各税种税基增长速度能否保持同步就成为两者相关度的因素。

(三)核算方法和结构的差异性

从结构看,GDP由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构成,GDP增长速度是第一、二、三产业的平均增长速度,而作为税收主体税种的流转税主要来源于第二和第三产业,来源于第一产业的税收比重较小。GDP增长结构和税收来源结构的差异造成两者的增长不能完全同步。

从核算方法看,按照支出法(投资、消费、净出口)核算的GDP,在对净出口的核算方法上和税收的核算方法存在差异。在支出法中计入GDP的是净出口额 (出口额减去进口额),出口额在核算GDP时是增项,进口额在核算GDP时是减项。在税收统计中,进口额提供的进口税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总收入是增项,出口带来的出口退税对总收入却是减项,因此,核算方法的差异也对其相关性产生影响。

(四)非经济性因素的影响性

一是税率对两者关系的影响。税率分为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只有在比例税率下,税收和税基才有可能同比例变动。不同行业的税率是不相同的,多标准的税率会削弱税收与GDP的相关性。

二是管理性增长因素和政策性增长因素的影响。由于税收收入受体制、政策等非经济性因素影响比较明显,例如税收政策的调整、税种的开征、停征、税收征管能力的增强和征管水平的提高等,都将直接导致税率和税基的变化,对税收收入产生直接影响,但这种变化和GDP的增减是没有关系的,因此,在特定时期,税收与GDP增长的同步性会减弱。

综上,增加值与税收收入的关联度研究本质上是GDP与税收的关系,虽然经济增长是税收增长的基础,但两者的相关性会受到上述多种因素影响,不能形成完全的对应关系。本课题主要是选取天津和全国的相关指标同口径数据以及工业增值税与工业增加值的数据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

二、定量分析

(一)相关性分析

天津GDP与税收收入呈现高度正相关态势,全国的相关度更高。课题选取了天津 2007—2017年的 GDP和税收收入数据(表略)进行相关分析和一元回归分析,求得税收与GDP关系方程式为:Y=662.6655+0.2112X,R2=0.9332,说明两个指标高度正相关关系 (线性拟合图如下)。其中Y为税收,X为GDP。方程中 GDP的系数0.2112表示GDP的增长对税收增长的影响程度,即GDP每增加1个单位,税收应增长原GDP的0.2112。为了运算结果更具科学性,运用数学方法计算出GDP的置信区间,在置信概率95%的条件下,线形回归方程的常系数的数值范围为662.6655 +566.5252, 即(96.1403,1229.1908),GDP系数的数值范围是0.2112+0.0426, 即 (0.1686,0.2538)。这个区间的意义是:税收增长与GDP的增长关系是,GDP每增长1个单位,税收增长额应处于原GDP的0.1683和0.2538之间。

课题选取相同口径全国数据进行回归分析,得到方程式:Y=95.4130+0.1970X,R2=0.98,与天津相比,税收与GDP的相关性更高,达到0.98,呈高度正相关关系(见图 1)。

(二)总量分析

天津总体宏观税负在20%~30%区间,高于全国水平,但年度间波动性较大,稳定性低于全国水平;天津工业增值税税负在6%~8%区间,税收产出率和稳定性均低于全国水平。

1.总体宏观税负分析

经测算,天津 2007—2017年间平均水平达到26.8%,而且波动性较大,最高的2007年达到30.4%,比最低的2016年高出8个百分点,除2010和2011年外,基本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从全国来看分为两个阶段,2007—2012年呈现逐年上升趋势;2012—2016年显现逐年下降趋势,最高与最低年份相差近3个百分点。从总体平均水平看,天津比全国水平(19.7%)高出近7个百分点(见图2),这显示出天津税收产出率高于全国水平,但平稳性低于全国水平。

2.工业增值税与工业增加值的税负分析

对 2012—2017年工业增值税与工业增加值(表略)相关数据计算显示,天津总体宏观税负平均达到7.1%,比全国 (9.3%)低2个百分点;各年度均在6.3%以上,最高的2016年达到8.3%,比最低的2016年相差近2个百分点;全国各年度波动不大,最高与最低相差不足1个百分点。这说明天津工业的税收产出率及各年度平稳性均低于全国水平。

(三)速度分析

天津总体税收弹性系数在-1.5~2.7区间,波动性较大,全国在0.3~1.6区间,总体税收增量与GDP增长的相关度低于全国水平;天津工业税收弹性系数在-1.3~6.1区间,全国在-1.5~1.4区间,天津工业税收波动性高于全国。

图1 税收与GDP的线性拟合

图2 2007—2017年天津宏观税负与全国对比

1.总体税收弹性分析

通过 2007—2017年间天津和全国税收收入增长率与GDP增长率的比值计算,可以看出,虽然从平均水平看,天津税收弹性达到0.8,与全国平均水平(1.0)均处于合理范围内,但天津各年度的税收弹性规律性差,11年间只有3年在合理范围内,而且波动较大,最高的2017年达到2.7,比最低的2015 年(-1.5)相差 4;从全国看,11年间有5年在合理范围内,最高的2007年、2009年达到1.4与最低的2016 年(0.3)相差 1,稳定性高于天津,这说明天津税收增量与GDP增量的相关程度低于全国水平。

2.工业增值税与工业增加值的弹性分析

从税收弹性系数看,天津总体平均水平达到1.5,比全国(0.2)高出 1.3,呈现出工业增值税超工业经济增长态势,但各年度波动显著,5个年度有2个年度(2014年和 2016年)低于 0,最高的2015年达到6.1,与最低的2016年相差7.4,说明天津工业增值税与工业经济增长的同步性不高;从全国看,总体平均只有0.2,说明工业增值税的增长显著低于工业增加值增长,而且各年度波动较大,除2017年超过1外,其它年份均低于0.5,最高的2017年与最低的2015年相差2.9。从波动程度上,天津明显高于全国水平。这说明近年来工业增值税与工业增加值增长的协调程度低于全国水平。

(四)结构分析

天津产业税收贡献率呈现出“二三一”格局,全国呈现出“三二一”格局;天津第一、二产业税收产出高于全国水平,第三产业低于全国水平,但其税收产出小幅稳步提升,其税收年均增速高出全市水平9个百分点。

为了数据口径的一致性,选取最大口径的2012—2017年相关数据对三次产业的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系数进行分析。从宏观税负看,总体平均水平显现出天津三次产业中最高的是第二产业,比第三产业高出16个百分点,产业税收贡献率呈现明显的“二三一”格局,全国呈现出“三二一”格局;从各产业比较,天津第一、二产业高于全国水平,尤其是第二产业(34.5%)高出全国水平(21.9%)13个百分点;天津第三产业达到18.3%,比全国水平(22.3%)低了4个百分点,说明天津第三产业的单位GDP税收产出率低于全国水平。从天津各产业的税收弹性系数看,第二、三产业各年度平均水平分别达到1.7和1.2,与全国水平(1.6和1.2)基本相当,第二、三产业税收的增长速度均高于GDP增长速度,而第二产业的增长幅度超出了0.8~1.2的合理范围。但从各年度看,天津第二产业税收弹性系数规律性不强,6个年度均不在合理范围内,2015年和2016年更是只有-1.5和-1,2017 年则高达 11.5,波动性极大;而第三产业波动性相对小,6个年度有2个年度(2012和2015年)系数小于1,其余年度均在1.3以上。从全国看,第二、三产业比天津相对均衡,6个年度有3个年度不在合理范围内。这说明天津第二产业对天津税收产出贡献较为突出,第三产业税收产出呈现平稳态势,其税收年均增速达到12.8%,高出全市税收年均增速 (3.5%)9个百分点,成为全市税收增长的重要拉动力(见图3)。

图3 天津与全国各产业税收对比

三、关联定性判断

(一)税收与经济呈周期

性关联特点

1.周期趋于同步,但增长的匹配度不高

近年来,天津税收收入随经济的周期性变动态势显现。总体看,天津税收增长与经济总量是高度正相关关系,宏观税负区间保持在20%~30%,高于全国水平,税收弹性总体处于合理区间,税收与经济增长趋向一致,与全国水平相当,但各年度看,除2017年外,天津在经济增长20%以上(现价计算,下同)时,税收增长快于GDP的增长,当经济增长14%以下时,税收的增长速度低于GDP的增长,而且税收增长的波动性更为剧烈,主要受经济财政形势、体制政策复杂多变等方面的影响,税源的数量及效益呈现阶段性波动,一定程度影响了全市税收的平稳性。2009年除受经济形势影响外政策性减税因素使税负和弹性达到低点,之后随着2010年经济快速增长,税收呈现超经济增长态势,之后逐年下降,2015年由于政府主动挤水分、投资大幅度下滑等因素影响,经济增速大幅度下滑,税收呈现负增长(见图4)。这显示出虽然税收与经济的总体周期性趋向一致,但其发展速度并没呈现量的同比例关系,经济与税收的匹配度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2.GDP增长与经济质量的变化不同步

GDP的增长反映的是经济总量和规模的扩大,在经济总量维持稳定的情况下,当经济质量和企业效益整体提高时,与经济质量密切相关的所得税收入增速会超过GDP增速。反之,当经济质量和企业效益整体下滑时,所得税收入增长幅度会低于GDP增长幅度,甚至可能会下降。从近十年的数据测算,本市GDP的年均增速达到13%,比所得税(11%)高出 2个百分点;发展趋势看,总体呈现所得税增速高达40%以上时,经济增速达到20%以上,所得税增速低甚至负增长时经济增速也低,说明本市经济质量的提升低于经济总量的增长。

图4 2007—2017年天津GDP与税收增速对比

图5 天津主体税种结构

3.结构趋势同向不同步

近年来,天津产业税收结构不断优化,大口径税收显示,本市第一产业规模较小,加上农业税取消和国家多项扶持政策影响,占全市税收比重不足0.1%,可以忽略不计。二、三产业占比看,从 2012年的 71.2%∶28.7%,到 2017年的 55.6%∶44.3%。天津作为典型的工业城市,依靠投资拉动经济的特征较为明显。因此,多年来第二产业税收贡献率高,但第三产业贡献率增长较快。分产业增加值看,天津产业结构升级优化,产业占比从2012年的 1.3∶51.7∶47 到 2017 年的1.2∶40.8∶58.0,从“二三一”优化升级到“三二一”格局,但税收结构并没有实现同步升级,这说明税源结构还有提升的空间。而且三次产业每万元增加值提供的税收比从2012 年的 1∶16∶8 到 2017 年的 1∶16∶9, 虽然第二产业虽然税收贡献高,但第三产业税收产出呈增高态势,而且总量快速增长,第三产业税收具有一定的增收潜力 (见图 5)。

(二)税收收入的结构性特征凸显

1.税种集中度高:流转税收入占全市税收比重过半

2007—2017年,天津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几大主体税种收入合计占全市税收的85%,流转税收入占全市税收比重过半。而且发展趋势呈现出间接税比重逐年波动下降,直接税比重则逐渐扩大并保持稳定的趋势,年均增速高于间接税,本市税收结构逐渐优化的趋向显现。

2.行业(企业)集中度高:重点税源企业支撑力强,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的开采业、制造业以及第三产业的金融业等行业和企业本市从2004年全面启动系统重点税源监控制度,主要监控纳税规模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总体上呈现登记户数少、收入规模大、增长速度快、财力贡献高的基本特点。重点企业户数占全市登记户数不足1%,在全市收入占比由2004年的70%增长到2017年79%,税收规模逐年扩大,年均增速高于全市税收。其中,亿元企业主要集中在第二产业的开采业、制造业以及第三产业的金融业等,产业集中度较高,并呈现出第二产业仍为税源主体,第三产业快速增长的发展态势。

3.新增动力显现:自贸区结构升级、民营经济快速增长

2015—2017年,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累计实现税收810亿元。行业分布看,制造业、批发零售业、金融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支柱行业占比达到70%以上。其中,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税收占比呈逐年下降趋势,而金融业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税收占比则稳步提高,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成效凸显。

2012—2017年,全市民营经济税收规模从856亿元增加到1428亿元,占全市税收比重从36%逐年提高至44%,年均增速达到11%,高出同期全市增速4个百分点,对全市经济税收增长起到积极作用。

(三)未来经济税收发展形势严峻

1.投资驱动的制约性显现。从国际看,世界经济仍然处于深度调整期,全球经济低速增长成为新常态。从国内看,我国经济基本面虽然保持在合理区间,但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贸易争端仍无缓解迹象。从天津看,经济仍处于下行区间,2010年至2013年,本市经济增长速度由17.4%回落到12.5%,2014年进一步回落到10%,2018年前三季度增速只有3.5%,比全国(6.7%)低了3个百分点,产能过剩、需求不足依然是制约经济发展的根本性问题。尤其是投资拉动作用持续下降,2012年以前,天津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保持在25%以上,带来了天津GDP每年14%以上的高增长,但2014—2016年间,随着投资增幅从 15%到 8%,GDP增速也降至9%左右,而2017年以来,天津的投资增速大幅下滑,GDP增速下滑更加剧烈,在全国处于垫底位置,除了市政府主动挤水分,经济数据更加真实外,三大产业投资增速全线下滑成为重要影响因素,2018年前三季度投资增幅同比下降14%,这种趋势削弱了投资对经济税收的拉动作用,严重影响后续发展。

2.结构性制约显现。近年来,本市产业税收结构不断优化,但呈现出对房地产业、金融业、建筑业等依赖度高,税收增收可持续性的压力和风险较大的特征。由于市场变化、产能转移和价格回落等因素影响,冶金、汽车、通信、石化等传统优势产业受到冲击,制造业增长乏力。在科技研发、居民服务、电商物流等新兴产业带动下,服务业税收虽然实现较快增长、但房地产业利润率逐年下滑态势不减,后续成长能力堪忧,对服务业乃至全市税收增长影响较大。

四、促进新时代税收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理念先行,打造经济税收发展新格局

一是促消费稳投资。在不能进行大水漫灌型投资和出口持续承压的双重制约下,考虑稳定性和可控性,通过促进消费和稳定投资,形成有效需求从而拉动经济增长。同时,落实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增长和转型的作用,做好税收的加减法,以为实体经济降成本为目标实施结构性减税降费,有效刺激经济增长,从而扩大税基,助力经济税收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是变职能促发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全事项、全过程、全环节的审批服务标准化体系,健全企业设立“一窗登记、一号受理、一网通办”机制,打造国际一流、全国最优营商发展环境城市。将天津“津八条”“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落到实处,为企业营造更好发展环境。

(二)培育扶持,推动产业的聚焦升级

一是壮大现有优势,着力推进一批技术改造项目。以出口和投资拉动制造业复苏,优先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先进制造业。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产品,促进一批企业兼并重组,扶持一批企业向产业高端和现代服务业转型,关停淘汰一批落后企业,推动更多中小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大力发展民用航空、新能源汽车、智能制造装备、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把互联网大数据和传统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大数据在港口、海洋、制造业、民生等领域的应用,加快建成大数据资源聚集服务区。

二是积极支持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培育高税收项目。从发展培育各类企业新兴经济增长点入手,大力支持企业做大做优做强。不断研究完善适应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要求的税收政策、管理和服务措施,助力企业增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公共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备和公共服务优质的比较优势,利用现有的商务楼宇存量资源和可开发用地,积极承接首都功能转移,吸引更多的企业总部、研发机构等来津落户。打造自贸区升级版,探索建设高质量自由贸易港,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整合放大服务业发展资金,调整用力方向和支持方式,加快聚集现代金融、信息消费、电子商务、创意产业等新兴业态,形成结构优化、效益提升、成长迅速的服务业发展新格局。

(三)积极引领,构建经济税收增长的创新驱动

一是建立创新引导基金。以全球视野谋划和鼓励自主创新,积极培育壮大新产品、新业态;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积极化解各种经济运行风险,走创新驱动和内生增长之路。

二是完善创新环境。积极探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有效机制,构建富有活力的创新生态系统。推动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大力扶持初创期企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支持民营众创空间发展,增强实体经济源头动力。借助“海河英才”行动计划,重点吸引高层次领军人才,以人才带项目、带资金、带创新,构建覆盖人才成长链条的政策扶持体系,营造尊重创新、尊重人才的浓厚氛围。

(四)服务优先,完善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的科学体系

一是发挥税制改革的推动力。将税制改革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匹配,继续深化增值税改革,不断推进消费税、房地产税、所得税改革等,推动税收现代化进程不断深入。

二是增强税收服务的便利性。进一步落实优化涉税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要求,简政提速,规范权力运行,便利纳税人办税。全力推动“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的“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建立 “承诺制”容缺办理机制,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的税收服务和管理模式,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感受度。

三是提升税收征管的科学化。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保持收入稳定增长。加大信息化与税收业务的深度融合,全面重构税收业务,形成以税收征管大数据为基础,以数据信息比对为核心,人工处理与计算机处理相结合的风险导向型的税收征管信息平台,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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