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集团融合过程与农村电商发展衔接探讨

2020-03-24 10:56于彭涛
现代职业教育·高职高专 2020年21期
关键词:职教职业院校成员

于彭涛

[摘           要]  职教集团是职业教育校企融合发展的方向,参与各方如何在发展过程中融合进而产生合力,实现共同发展需要深入研究。在梳理职教集团发展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归纳总结从成员汇集、发挥成员合力、促进成员资源融合、成员共生发展和形成生命共同体五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进而提出“集”“团”“融”“共生”“生命共同体”包含五个方面的职教集团发展“五步法”。最后,从“五步法”分析职教集团与农村电商相互促进,进而形成互利共赢的良性发展态势。

[关    键   词]  职教集团;融合过程;五步法;农村电商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20)21-0030-02

职业教育集团的设立促进了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不仅解决了职业院校缺少合作企业资源的困境,同时也解决了企业在寻找校企合作时的多层次需求。职教集团促进了行、校、企之间优势资源的整合与交流,同时也理顺了政府政策在各个主体之间的交流与对接,增强了针对性。设立职教集团的出发点,还是要解决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的现实。职教集团成员间的资源融合、协同发展需要再进一步深入探讨。

一、集团成员汇集

“集”主要是通过政府、行业协会、企业或者职业院校等为牵头单位,汇集行业相关的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企业等法人主体共同设立职教集团。

(一)成员的专业性

专业职教集团的成员遴选是职教集团设立的前置条件,成员单位是本专业相关的主体为后期深入合作提供了可能性。成员单位的构成需要汇集本行业主管的行政机构、行业协会、专业对口的企业和开设相关专业的职业院校。在职教集团的发起设立过程中,政府、协会和院校的积极性比较高,企业的盈利性决定了前期企业参与意愿是否强烈。

(二)成员的层次性

成员单位在注重专业性的同时,还要考虑层次性。职业院校内部也存在发展规模和速度的差异化,需要结合区域示范性专业院校,同时也要吸纳发展规模较小、起步较晚的院校,同时可以考虑是否将应用型本科院校纳入职教集团,是否可以将学术性本科院校作为观察员单位加入职教集团。在吸纳企业加入职教集团时,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区域龙头和领先企业会作为首选邀请加入,考虑人才培养的层次性和就业规模的吸纳问题,更多的中小企业更应该加入职教集团,发挥他们在吸纳就业和灵活需求方面的优势。

(三)集中资源

从各成员类别出发我们可以明晰,政府行政主管单位可以为职教集团发展提供清晰的政策指导和发展定位,明确职教集团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定位。行業协会作为企业的统领机构,具有一定的行业号召力,同时在行业发展趋势和规模等多方面具有信息优势,对人才的培养方向和培养规模也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职业院校擅长人才培养,具备人才优势,同时自身的场地、师资都是可以发挥更大作用的优势资源。企业作为人才的最终吸收单位,具有最终的话语权,在提供就业岗位的同时也为学校人才培养提供实时的方向建议。

二、发挥集团成员团队力量

“团”主要指加入职教集团后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在机构内部的角色定位和资源输出数量和质量,成员之间相互发生联系,形成发展合力。

职教集团在规避职业院校之间力量分散、校企合作局限、毕业生就业去向等方面具有体制的优势。首先,可以整合职教集团内部职业院校人才规模优势,服务区域经济特别是本专业对应行业企业的需求。其次,在校企合作方面,由于大中小各层次的企业加入,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开展各种层次的校企合作成为可能,无论是订单班还是企业学院,抑或是现代学徒制的试点,都具有多重可能性,同时实现合作的频率和效率也得到了提升。职教集团的合力最终体现在人才培养的供需匹配上,职教集团的区域性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预判区域内人才的需求规模和层次,同时反馈到人才培养的规模和方向上,这就规避了人才培养的盲目性,节约了人力成本的同时也引导了职业院校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成员资源融合发展

“融”主要是指在职业教育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之间形成资源持续运转的机制,成员之间产生一对全的可能性较小,形成一对一、一对多的合作形式是主要趋势。合作各方主要是在相互诉求的成员之间产生深入的融合交流。

融合形式之一:资源共享。成员之间经过前两个阶段的发展,在相互深入交流的过程中发现相互之间需求的互补可能性。具体的形式可以是企业投入资源帮助职业院校建立校内岗位实习实训基地,这里的企业资源不但可以包括资金也可以增加人员的投入,让一线企业职工深入教学一线开展短时的教学活动。另外,利用职业院校大量的场地资源建设企业的校内工作室,将部分企业工作岗位搬到校园内运行,让学生和一线教师有机会低成本参与。同时,有实力的院校投入资源在企业内部建立院校基地,这样可以降低中小企业的合作压力。需要注意的是,在各种合作形式中的产权需要进行明晰,避免产生产权纠纷。

融合形式之二:办学主体资格多元。产教融合型企业为办学主体的职业院校大范围拓宽了职业教育的办学空间。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提出,一方面给参与校企合作办学的企业提供了政策支持,提升了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同时也解决了职业院校寻找合作企业难的困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级人民政府可按规定给予适当支持。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兼薪制度。”这就为企业兴办职业教育提供了根本保障,也明确了方向。

四、成员互利“共生”

“共生”主要体现在职业教育集团发展成熟后,成员之间由于资源投入的加大,相互之间的依赖性增强,最后形成共同成长的良性互动状态。职教集团经历“集”“团”“融”三个阶段的发展,各成员之间形成了良好的合作机制和合作途径。同时不适应成员的退出和新成员的加入为职教集团发展保持了持续的活力。互利共赢是职教集团参与各方的共同追求,参与各方经过长期的运行各取所需,相互促进,共同成长发展。

五、形成“生命共同体”

“生命共同体”是在职业教育集团内部长期孕育和培养并形成持续性优质产出的情况下,个别成员之间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的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甚至通过股份化改造企业入股学校开展深入的一体化职业教育,这是职教集团发展孕育的一个硕果。《国家职业教育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中还明确指出职业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学校积极为企业提供所需的课程、师资等资源,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在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基础上,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六、职教集团与农村电商的衔接

农村电商作为助力三农发展的生力军,在助力本地农产品销售、农业知识普及推广、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提升农民收入水平、增加农民本地就业创业人数等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职教集团与农村电商的衔接一方面可以为农村电商的发展提供人才、技术、渠道、平台等多方面支持;另一方面农村电商也为职教集团内各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为职业院校提供了现实的实践条件。在具体衔接过程中,首先在“集”的过程中以团体、平台或者个体加入职教集团;其次,“团”的过程中提供自身的农产品资源、电商交易平台或农户自建电商店铺的资源,深入职教集团的发展过程对接相关技术企业和職业院校;此外,“融”的过程是一个筛选对接的过程,也是能够产生深入合作的关键一步,通过与技术企业和职业院校的对接,产生在人才培训、技术指导、渠道建设等多方面的具体支持,为农村电商的发展产生实际的经济效益;再次,“共生”就要求农村电商与以地域或产业、行业为基础的团体产生合力,在获取企业的技术支持和职业院校的人才支持基础上,也为相关企业和院校提供效益反馈,实现互利共赢;最后,“生命共同体”的实现有赖于大量农村电商从业人员或者农村青年通过在职业院校的完整学历学习回到农村依托区域产品开展电商业务,进而形成院校人才培养、企业技术支持、农村产业支撑的良性循环。

七、结语

职教集团是职业教育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在职业教育集团发展的各个阶段都需要多方协同,共同发力进而形成职教集团的有序发展。“集”和“团”主要是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的前期阶段,依靠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形成职教集团发展的基础制度保障;“融”是中坚,衡量集团成员之间要素的投入是否能够满足对方诉求,决定集团未来发展是否具有可行性和长远性;“共生”是职教集团参与各方在互利共赢目标下的共同发展目标;“生命共同体”是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的结果。即职教集团融合包含“集”“团”“融”“共生”“生命共同体”五个方面的职教集团融合“五步法”。职教集团的发展有赖于产业的支撑,而农村电商作为促进农村发展的驱动力,可以通过与职教集团的衔接实现互利共赢。

参考文献:

[1]刘晓宁.职教集团参与主体的利益博弈与共轭协调[J].职教论坛,2019(2).

[2]周凤华.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9(7).

[3]朱爱青.高职院校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与长效机制研究:基于产教融合视角[J].职教论坛,2019(3).

编辑 冯永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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