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0年主要工作情况
2020年,全省渔业抓住南渔北移战略机遇,克服疫情和洪涝灾害影响,紧紧围绕水产品保供和高质量绿色发展,采取以“五良促五好”有效措施,渔业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前三季度,全省水产品总产量48.3万吨,同比增长3.4%,渔业产值78.0亿元,同比增长3.6%,全省渔民人均纯收入将突破2万元。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1 强党建,工作作风得到新转变
始终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共同推进、相互促进,加强支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班子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和理论学习制度,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弘扬五大精神。疫情期间,党员干部冲锋在前,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督导、自愿者下沉社区、献血等工作,支部的凝聚力、组织力和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渔业局支部被授予中省直机关党建三年提升工程先进党支部。
1.2 抓规划,确定产业发展新目标
编制了《农业强省渔业子规划》《渔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省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黑龙江省大水面生态渔业发展规划》《稻渔综合种养发展规划》等五大规划,确定新任务新目标。下发了《2020年黑龙江省渔业渔政工作要点》《2020年春季渔业生产指导意见和服务指南》《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水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通知》,召开了“全省水产品稳产保供暨春季生产调度”“边境水域渔政管理”“禁渔期渔政管理视频工作会”,对全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3 建制度,行业管理开启新篇章
开展水域滩涂规划登记发证工作,保障养殖者合法权益。启动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工作,出台《黑龙江省水产苗种产地检疫管理办法》,组建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建立检疫申报点102个。贯彻全国人大《决定》,出台多个指导性文件,顺利完成了相关蛙类管理移交工作。放流活动进一步科学规范,成功救护野生鳇鱼,活体取卵繁育32万尾鱼苗,放归黑龙江,放流各种鱼类苗种9418.35万尾,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目标,水生生物资源恢复效果明显。
1.4 突重点,专项行动取得新成效
组织实施了《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水产养殖业监管执法行动》、《“渔政亮剑2020”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渔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模式,强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各类非法捕捞打击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收缴地笼等违禁渔具9962件(套),扣押“三无”船舶346艘,办理涉渔行政处罚案件75起,移送司法案件48起。黑龙江省主要分管领导和国家农业农村部检查组对黑龙江省边境水域渔政管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都给予了充分肯定。
1.5 重科技,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
发布2020年水产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南蟹北养技术、盐碱水养鱼技术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小龙虾越冬繁育技术逐步推广,稻田培育扣蟹技术大面积推广,解决了外购苗种制约产业发展瓶颈问题。发挥国家级科研机构优势,在杜蒙建立了科学实验基地。新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0个,创建杜蒙县国家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顺利通过验收,填补了我省空白。巩固提升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核心示范区2个,建设省级核心示范区和示范区20个,稻渔综合种养面积扩大到110万亩,比去年增长24%。
1.6 育品牌,三产融合取得新进展
青花湖集团与省旅投集团进行战略重组,成立北鱼集团。连环湖水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国际垂钓场项目启动建设。创新营销模式,绿博会和大米节龙江渔业展区再受关注,并被组委会评为优秀设计奖和优秀组织奖。“龙江鱼”子母品牌战略效果凸显,优质水产品在北京站稳市场,截至目前,已向省外销售水产品7184吨。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黑龙江省电视台新闻联播、黑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我省渔业,不断扩大影响力。
2 2021年工作重点
2021年,紧紧围绕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这一中心,抓住“南渔北移”发展机遇,发挥生态和资源优势,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五良”促“五好”,努力打造北方鱼米之乡和全国淡水鱼供应基地。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600万亩以上,水产品总产量达到70万吨以上。优质特色水产品产量提高10%,力争全省稻渔综合种养规模扩大到120万亩。
2.1 整合渔业资源,加快生态渔业发展
针对大中型水面不同区域的不同特点,实行“一水一策”,推广“放牧式”“轮捕轮放”“塘育湖出”等生态增养殖模式,提升养殖产能和经济效益。整合大水面优势资源,积极支持北鱼集团建设成为龙江渔业航母,提升国内竞争力。规范大水面资源承包经营行为,在兼顾生态、经济、社会“三个效益”基础上,理顺“三权”关系,提升资源产出率,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强优质特色品种及冷水性鱼类的苗种繁育基地建设,制定《黑龙江省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认定办法》,组织开展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认定,配合农业农村部做好方正银鲫国家级水产原种场到期复检工作。依托优质水稻主产区,以示范区(县)建设为重点,加大稻鱼、稻蟹、稻鳅等模式推广力度,探索河湖周边优先发展稻渔互作,实现“一水两用,一田双收”,助力“农业三减”。推广耐盐碱鱼类品种,开发利用盐碱水域资源。以林蛙划为水生动物管理为契机,兼顾“三个效益”,规范林蛙增养殖管理,积极推进林蛙产业发展壮大。
2.2 逐步补齐短板,推进三产融合发展
深入实施渔业品牌战略,推行实施良好农业规范,引导养殖企业开展“两品一标”认证,打造生态、优质、绿色、有机的“龙江鱼”“龙江蟹”子母品牌。重点推进连环湖水产品精深加工、镜泊湖红罗白鲢等加工项目落地,做好饶河县省级百大项目“乌苏里江名特优鱼养殖生产加工项目”建设,培育一批休闲食品、罐头制品、熏制品、分割品企业,促进水产品加工业的提档升级。加快推进全省水产品交易(大庆)中心项目建设,举办大白鱼、大银鱼发展论坛,积极参与第四届全省旅发大会、大米节绿博会等活动。通过举办渔猎文化旅游节、冬捕节、开江(湖)节、垂钓比赛、烹饪大赛、渔文化论坛等主题活动,把民俗文化、渔猎文化、文艺体育等元素融入休闲渔业发展全过程,讲好休闲渔业故事,拓展丰富休闲渔业和冰雪渔业活动内容,不断壮大休闲渔业经济。
2.3 突出质量安全,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加快推进养殖水域滩涂证发放工作。强化渔业官方兽医队伍建设,全面启动水产苗种产地检疫出证工作,推进检疫电子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水产养殖企业监管名录,组织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查处违规用药、不严格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力争新创建5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积极推进老旧池塘标准化改造,启动重点养殖水域生态环境水质监测,加强养殖尾水治理,开展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试验示范,推动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
2.4 重拳打击非法捕捞,提升资源保护水平
组织开展了“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整治禁渔期、“三无船舶”、电鱼、违禁渔具、越界捕捞、非法捕捉野生林蛙及非法捕捉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非法行为,强化源头治理、人防技防结合、部门联动、网格化管理、查办刑事案件等措施,保护恢复好渔业资源。会同海事等相关部门,探索社会三无船只管理无序化问题,为禁渔执法创造良好环境。明确引嫩工程形成水域的禁渔区范围,加强对南引、中引、北引水域的渔政监管。加强中俄渔业合作,继续开展中俄边境水域春秋两次联合执法。加强鱼类增殖放流,开展让“大麻哈鱼回家”行动,办好全国“放鱼日”同步活动、中俄鲟科鱼类联合增殖放流活动。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落实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阶段性成果。
5 强化责任制度落实,推进平安渔业建设
落实《渔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农业农村部迎检工作。针对重点时期、重点水域、重点渔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问题整改措施,严禁恶劣气候条件下冒险作业,严厉打击渔船超载、载客、载货行为。完善各项制度,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加强对涉渔行政许可的规范管理,做到证照应发尽发,有效解决证照过期问题。对大水面企业生产用船行为进行规范,对本地及南方引入渔船无证、无标识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黑龙江省漁业渔政管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