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树芳,廖佳,王雪辉
江西省肿瘤医院 (江西南昌 330029)
手术是肺癌患者的主要治疗方式,但患者术后受手术创伤、麻醉、机械通气等因素影响,排痰能力下降,致使痰液淤积,影响肺通气[1]。肺癌患者年龄普遍较大,身体状况差,抵抗力低,易受细菌侵入从而发生呼吸机相关性肺炎(ventilator- associated pneumonia,VAP),导致脱机困难,加重病情。既往,临床常采用的人工排痰仅能够将大气道痰液排出,且存在气管痉挛、低氧血症等不良反应。体外振动排痰机可借助体外低频动力,使胸壁振动,促进痰液排出[2]。集束化护理以循证医学为指导原则,针对某类疾病的护理措施进行有效整合,为患者提供科学化护理服务。本研究探讨体外振动排痰机联合集束化护理在肺癌术后患者中的应用效果,现报道如下。
选取2018年5月至2020年1月医院收治的98例肺癌患者,按护理方法的不同分为对照组(50例)和观察组(48例)。对照组男28例,女22例;年龄50~77岁,平均(64.27±4.22)岁;手术类型:肺楔形切除术4例,全肺切除术14例,肺叶切除术32例。观察组男29例,女19例;年龄52~78岁,平均(65.35±4.18)岁;手术类型:肺楔形切除术5例,全肺切除术12例,肺叶切除术31例。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患者及其家属均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纳入标准:符合《中华医学会肺癌临床诊疗指南(2018版)》诊断标准[3];行肺癌手术治疗后实施机械通气。排除标准:合并其他癌症;伴有免疫系统疾病。
对照组实施常规护理:按时消毒病房,每日开窗透风;加强呼吸管路护理,行各项护理操作时严格遵循无菌原则;观察患者呼吸道情况,必要时实施人工叩背排痰,护理人员五指并拢,手掌保持中空型,于患者背部由外到内、自下而上叩击,尽量保持规律,15~20 min/次,2次/d,持续干预7 d。
观察组给予体外振动排痰机联合集束化护理,具体如下。(1)体外振动排痰机。仪器采用北京豪斯胜达技茂有限公司生产的PTJ-300A 型体外振动排痰仪。患者取半坐位,操作人员一手扶稳患者,一手环握叩击振动处,在患者背部由外至里、自下而上进行叩击,各叩击部位停留10 s,合计10 min,2次/d,持续干预7 d。(2)集束化护理,成立集束化护理小组(成员包括护士长、经验丰富的护理人员等),分析引发VAP 的相关因素,查阅资料,整合主要危险因素,制定集束化措施:a.鼻饲体位,鼻饲时患者取半坐位,鼻饲完成30 min 内持续保持该体位,预防误吸、胃容物反流;b.口腔护理,使用0.1%洗必泰清洗患者口腔,5次/d,根据患者口腔pH 选择酸碱适宜的口腔清洗液,pH<7的患者使用碳酸氢钠溶液,pH>7的患者使用硼酸溶液,pH=7的患者选择0.9%氯化钠注射液;c.预防感染,每日使用500 mg/L 含氯消毒液擦拭桌面、地面等,使用紫外线消毒病房,控制探视次数及时间;d.管道护理,定时更换一次性管道,使用温湿交换器湿化气道,及时倾倒雾化液、冷凝水,气囊压力设置为25~30 cmH2O。
(1)肺功能:干预前、干预7 d 后使用肺功能检测仪检测两组肺部功能,包括用力肺活量(forced vital capacity,FVC)、肺泡通气量(forced alveolar ventilation,FVA)。(2)排痰有效率:干预7 d 后患者可自主咳嗽,双肺未闻及痰鸣音为有效;若患者无法自主咳嗽,双肺闻及痰鸣音则为无效。(3)VAP 发生率:患者体温≥38 ℃,血白细胞计数>12×109/L或<4×109/L,支气管内发现脓性分泌物即可诊断为VAP。
干预前,两组肺功能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7 d 后,观察组FVC、FVA 水平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肺功能比较(L, ±s)
表1 两组肺功能比较(L, ±s)
注:FVC 为用力肺活量,FVA 为肺泡通气量
组别 例数 FVC FVA干预前 干预7 d 后 干预前 干预7 d 后观察组 48 2.25±0.63 3.76±0.75 2.42±0.77 3.75±0.86对照组 50 2.31±0.57 2.81±0.49 2.51±0.68 2.98±0.58 t 0.495 7.453 0.614 5.216 P 0.623 0.000 0.541 0.000
观察组排痰有效率高于对照组,VAP 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排痰有效率、VAP 发生率比较[例(%)]
肺癌患者行外科手术治疗后,受麻醉插管、药物刺激、支气管吻合等影响,其纤毛活动能力降低,呼吸道分泌物增多,且自主排痰能力下降。术后患者呼吸能力微弱,机械通气可维持患者呼吸,但此类操作具有一定侵入性,易破坏患者的呼吸道屏障,导致咳嗽反射受到抑制,加大痰液排出难度,并增加并发症发生风险[4]。VAP 是机械通气患者的常见并发症,好发于通气48 h 至拔管48 h 内,多由环境消毒或口腔护理不佳所致,患者一旦并发VAP,会加大脱机难度,影响预后。
传统人工叩背排痰仅可触及背部浅表层,并受操作者经验影响,叩击过重会加重患者疼痛,叩击过轻则排痰效果不佳。体外振动排痰机以物理定向叩击为设计原理,可产生与身体表面平行、垂直的力量,促使痰液松动、液化,并向仪器运动方向脱落,从而提高排痰效果;体外振动排痰机操作简单,力量均匀,不受操作人员经验影响,结合叩击、振动优势,可对人体肺组织进行准确、快速叩击,从而刺激患者的咳嗽反应,增强纤毛运动,进一步改善患者的肺通气功能;此外,体外振动排痰机产生的低频振动力具有一定深部穿透性,作用于人体背部的垂直力可将痰液有效液化及松弛,配合与身体表面平行的水平力,能够快速促进患者体内细小支气管中、肺部深处的痰液排出。集束化护理以循证学为基础,将原本分散的护理措施整合为多个具有实证依据的护理措施,可确保护理措施的可实施性及有效性[5];分析针对引发VAP 的相关因素,制定口腔护理、感染管理等措施,能够预防细菌侵入,减少院内感染,降低VAP 发生率。本研究结果显示,干预后观察组肺功能指标优于对照组,排痰有效率高于对照组,VAP 发生率低于对照组,提示体外振动排痰机排痰联合集束化护理用于肺癌术后患者,利于改善肺通气及肺活量,提高痰液排出效果,预防VAP。
综上所述,体外振动排痰机设计合理,操作不受患者体位及操作者经验影响,将其联合集束化护理用于肺癌术后患者,可加快痰液排出,维持气道通畅,提升肺功能,预防VAP 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