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博 张娟
摘 要:植物在造园中具有任何要素不可取代的“造景”与“生态”双重功能,要创作完美的植物景观,必须具备科学性与艺术性2方面的高度统一,既要满足植物与环境在生态适应性上的统一,又要通过艺术构图原理体现出植物个体及群体的形式美,以及人们在欣赏时所产生的意境美。
关键词:植物造景;生态环境;园林艺术
1 植物造景的概念及意义
植物景观,主要指由于自然界的植被,植物群落、植物个体所表现的形象,通过人们的感观传到大脑皮层,产生一种实在的美感和联想,植物景观一词也包括人工的即运用植物题材来创作的景观。植物造景,即是在满足园林植物生长发育要求的基础上,按照园林美学原理和环境特点选择植物,合理配置创造景观优美及充分发挥园林植物功能的植物景观。
植物造景是园林规划设计的重要环节。首先是各种植物之间的配置,如种类的选择、树丛的组合、平面和立面的构图,色彩、季相及意境的创造等。其二是园林植物与园林中其它要素如山石、水体、建筑、园路等相互之间的配置,园林植物同园林建筑有机结合,是自然美同人工美的结合,植物色彩和柔美的姿态可以增加建筑的美感,在传统的古典园林中,植物与建筑无论从体量上、形式上都要求达到风格的协调与统一,建筑因植物而得名,植物因建筑而增量。
植物在造园中具有任何要素不可取代的“造景”与“生态”双重功能,从而确立它在现代园林中的首要地位。我国城市化的高速发展带来了许多环境质量问题,其改善的主要手段是通过园林植物来实现。植物可以重组城市的能量——物质交换,形成具有自我调节功能的良性循环的城市生态系统。
2植物造景设计原理
2.1 造景植物与环境的生态关系
植物所生活的空间叫做环境,任何物质都不能脱离环境单独存在。不同环境中生长着不同的植物种类。环境因子中温度对植物的生态作用而有耐寒、喜凉、喜温、耐热的生态类型和物候的景观变化以及各气候带的植物景观;水分对植物的生态作用而有水生、湿生、沼生、中生、旱生等生态类型及其各种景观;光照对植物的生态作用则有阳性、阴性、耐荫植物的生态类型;土壤对植物的生态作用,不同基质、不同性质的土壤有不同的植被和景观。温度、水分、光照、土壤等环境因子对植物个体的生态作用,形成其生态习性。另外,环境中各生态因子对园林植物的影响是综合的,也就是说植物是生活在综合的环境因子中。单一的生态因子的作用只有在其他因子的配合下才能显示出来,缺乏任一生态因子,如温、光、水、气、肥(土壤),植物均不能正常生长。环境中各生态因子又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环境中任何一个单因子的变化必将引起其他因子不同程度的变化,这是植物造景的理论基础之一。植物造景是应用乔木、灌木、藤本及草本植物为题材来创作景观的,就必须从丰富多彩的自然植物群落及其表现的形象汲取创作源泉,植物造景中栽培植物群落的种植设计,必须遵循自然植物群落的发展规律。自然植物群落的组成成分、外貌、季相,自然植物群落的结构、垂直结构与分层现象,群落中各植物种间的关系等,这些都是植物造景中栽培植物群落设计的科学性理论基础。植物造景的种植设计,所选择的植物种类不能与种植地点的环境和生态相适应,就不能成活或生长不良,也就不能达到造景的要求;如果所设计的栽培植物群落不符合自然植物群落的发展规律,也就难以生长发育达到预期的艺术效果。
2.2 园林植物配置的美学原理
完美的植物景观设计必须具备科学性与艺术性2个方面的高度统一,既满足植物与环境在生态适应性上的统一,又要通过艺术构图原理,体现植物个体及群体的形式美及人们在欣赏时所产生的意境美。植物景观中艺术性的创造极为细腻又复杂。诗情画意的体现需借鉴绘画艺术原理及古典文学的运用,巧妙地充分利用植物的形体、线条、色彩、质地进行构图,并通过植物的季相及生命周期的变化 ,使之成为一幅活的动态构图。以自然美为基础 ,结合社会生活,按照美的规律进行植物、建筑景观创作,可称之为园林艺术。由于植物的生长虽然具有时间变化,但相对来说是比较缓慢的,不易察覺,静的内容胜过动的内容,而且可以触摸 ,视觉能够感受,感受力持久且丰富多彩,将有形世界中的自然美再现于园林之中,甚至因集锦而提高了等原因,园林艺术可归入造型艺术的范畴。造型艺术的表现原则即为园林艺术造型的原则。
2.2.1 多样统一的原则。又称统一与变化的原则。园林艺术应用统一的原则是指园林中的组成部分,其体形、体量、色彩、线条、形式、风格等,要求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给人以统一的感觉。由于一致性的程度不同,引起统一感的强弱也不同。十分相似的一些园林组成部分即产生整齐、庄严、肃穆的感觉,但过分一致又觉呆板、沉闷、单调。所以园林中常要求统一中有变化,或是变化中有统一,也就是许多艺术中常提到的“多样统一”的原则。
2.2.2 协调与对比的原则。协调一词英文为 harmony,有时译为协调、调和、和谐等。意思是指事物和现象的各方面相互之间的联系与配合达到完美的境界和多样化的统一。在园林中协调的表现多方面,如体形、色彩、线条、比例、虚实、光暗等,都可以作为要求协调的对象。景物的相互协调必须相互有关联,而且含有共同的因素,甚至相同的属性。
(1)形象的对比与调和。在植物造景中,乔木的高大和灌木的矮宽、尖塔形树冠与卵形树冠,有着明显的对比,但都是植物、都从树冠上看,其本身又是调和的。
(2)体量上的对比与调和。在各种植物中,有着体量上的很大差别,以其长成期一般生态的相差级数的不同来对比,可取得不同的景观效果。如以假槟榔和蒲葵对比,也可以蒲葵和棕竹对比,很能突出假槟榔和蒲葵,而它们的姿态又都是调和的。
(3)色彩的对比与调和色。彩构图中红、黄、蓝三原色中任何一原色同其它两原色混合成的间色组成互补色,从而产生一明一暗,一冷一热的对比色。它们并列时相互排斥,对比强烈,呈现跳跃新鲜的效果。用得好,可以突出主题,烘托气氛。
(4)虚实的对比与调和。植物有常绿与落叶之分;树木有高矮之分,树冠为实,冠下为虚;园林空间中林木葱茏是实,林中草地则是虚。实中有虚,虚中有实,才使园林空间有层次感,有丰富的变化。
(5)开闭的对比与调和。在园林中有意识地创造有封闭又有开放的空间,形成有的局部空旷,有的局部幽深,是园林高于自然的方面之一。在那些真正的自然森林中,只有封闭,难有空旷之处,不免使人心寒胆颤,这是自然风景的恐怖之处。园林环境中有封闭又有空旷空间,互相对比,互相烘托,可起到引人入胜的效果。
(6)高低的对比与调和。园林景观很讲究高低对比、错落有致,除行道树之外忌讳高低一律。利用植物的高低不同,组织成有序列的景观,但又不能是均匀的波形曲线,而应该说成优美的天际线,即线形优美的林冠线,在晚霞或晨曦的映衬下,悠远宁静。
2.2.3 对称与平衡的原则。对称是客观世界的实际规律在艺术中的反映,在造型艺术中起着一定的作用,它在园林的整体或局部空间,通过和谐的布置而达到感觉上的对称,使人舒适愉快。生物体自然存在着2种对称,一是两侧对称,如植物的对生叶,羽状复叶等,一是辐射对称,如菊花头状花序上的轮生舌状花等。引起对称感的实体时常是一对同属的物质,给人的感觉是具体的、严格的、甚至是生硬的,这种同属性物质造成的对称有时又称为平衡或均衡,如中国古典园林大门口外的一对狮子、一对槐树等。
2.2.4 均衡的原则。这是植物配植时的一种布局方法。园林是由植物、山水及建筑等组成,它们都表现出不同的重量感。在平面上表示轻重关系适当的就是均衡,在立面上表示轻重关系适宜则为稳定。将体量、质地各异的植物种类按均衡的原则配植,景观就显得稳定、顺眼。如色彩浓重、体量庞大、数量繁多、质地粗厚、枝叶茂密的植物种类,给人以重的感觉。相反,色彩素淡、体量小巧、数量简少、质地细柔、枝叶疏朗的植物种类,则给人以轻盈的感觉。根据周围环境 ,在配植时有规则式均衡(对称式)和自然式均衡(不对称式)。规则式均衡常用于规则式建筑及庄严的陵园或雄伟的皇家园林中,如门前两旁配植对称的2株桂花,楼前配植等距离、左右对称的南洋杉、龙爪槐等,陵墓前、主路两侧配植对称的松或柏等。自然式均衡常用于花园、公园、植物园、风景区等较自然的环境中。一条蜿蜒曲折的园路两旁,路右若種植一棵高大的雪松,则邻近的左侧须植以数量较多、单株体量较小、成丛的花灌木以求均衡。
2.2.5 韵律和节奏的原则。配植中有规律的变化,就会产生韵律感。如路旁的行道树用一种或两种以上植物的重复出现形成韵律。一种树等距离排列称为“简单韵律”,比较单调而且装饰效果不大,如果两种树木,尤其是一种乔木及一种花灌木相间排列就显得活泼一些,称为“交替韵律”。如果3种植物或更多一些交替排列,会获得更丰富的韵律感。人工修剪的绿篱可以剪成各种形式的变化,如方形起伏的成垛状、弧形起伏的波浪状 ,形成一种“形状韵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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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