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学习并发表重要讲话。讲话立意高远、思想深邃、内涵丰富、要求明确,深刻阐释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上升到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人民生活幸福、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国家安全的战略高度,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要深刻认识“五个关系”的重要意义,提高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统一步调,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1.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知识产权保护通过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推动创新要素集聚,为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
2.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当前正处于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同我国转变发展方式的历史性交汇期,在创新驱动发展的国家战略引领下,知识产权保护在科技创新和经济增长中发挥重要的引擎作用,不断激发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有利于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促进高质量发展。
3.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人民生活幸福。知识产权保护与人民生活幸福有着密切关系,通过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可以提高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通过发展地理标志产业,可以更好地提升产品品质特性,提升品牌影响力;通过商标、版权和特殊标志的保护,可以更好地促进文化产业和体育事业发展,丰富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4.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及相关国际贸易、国际投资等国际规则和标准,推动全球知识产权治理体制向着更加公正合理方向发展,深化同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合作,倡导知识共享,这些对展示我国开放包容、文明大国、负责任大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5.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安全。知识产权保护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和保护,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涉及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规范管理。通过推进我国知识产权有关法律规定域外适用,完善跨境司法协作安排,建立高效的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可有效防控知识产权涉外风险。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全省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十三五”期间取得明显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省专利申请17.3万件、专利授权9.9万件;商标申请33.5万件、商标注册22.4万件。2020年1至10月,全省申请专利35006件,同比增长17.81%;全省授权专利23023件,同比增长45.54%。截至2020年10月,有效发明专利26827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7.110件,提前7个月完成“十三五”规划指标6.7件,与“十二五”末相比,增长了110.4%。哈尔滨工业大学、东北石油大学两项发明专利获得第二十届中国专利金奖。全省驰名商标达到103件。地理标志商标100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73个,“佳木斯大米”“饶河黑蜂蜜”“太保胡萝卜”纳入第二批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协定产品。
1.牵头落实,发挥知识产权保护职能。2018年机构改革,省知识产权局作为省市场监管局部门管理机构独立设置,划入商标管理职责和地理标志管理职责,对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实行综合管理,同时认真履行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中办、国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以来,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了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结合我省实际,确立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2.部门联动,取得知识产权保护成效。全省深入开展涵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版权、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海关保护、种子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中国(黑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速筹建,作为全国省级保护中心第6家、东北三省第一家,中国(黑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过快速审查可以将我省装备制造、生物产业领域的专利申请审批时间由2~3年缩短至2个月。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目前已有544家企业获准使用专用标志,位列东北三省第一位。推动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多渠道间衔接机制,建立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法院、公安、新闻出版、农业农村、海关、市场监管等部门主动出击,持续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加强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和维权援助机制建设,出台《黑龙江省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机制》《黑龙江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方案》,以具有海外知识产权服务经验的服务机构为依托,启动我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智库建设。推动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险业务,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包括专利执行保险、侵犯专利权责任保险、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专利质押融资保证保险、专利许可信用保险、海外展会专利纠纷法律费用保险等在内的“一揽子”知识产权保险综合服务。聚焦疫情防控,开通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绿色通道,面向社会推送医疗用药、检测诊断试剂等8大类6500余项专利信息。
3.强化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完善协调机制,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分工负责,构建“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内外统筹”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协同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一是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定期向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国家机关报送重点工作进展。二是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我省对市(地)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三是充分利用现有综合奖励制度,对各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四是完善宣传培训机制,建立舆情监测工作机制,加强正向宣传引导,积极处理应对各类舆情。五是定期公开发布各领域有社会影响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六是加强公益宣传,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六个方面的重要指示,应当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家和省委《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加强知识产权顶层设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活动,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召开省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和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分解任务,细化分工,抓好落实。高站位、高起点制定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专项规划,明确目标、任务、举措和实施蓝图。大力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研发机构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与储备,建立健全自贸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支撑高质量发展。
2.培育知识产权保护源头。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发展,完善区域知识产权发展和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政策。提升产业知识产权质量,大力发展专利密集型产业、商标品牌经济和地理标志产业,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自主可控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集群。培育高价值专利,大力提升我省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促进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做好相关专利布局,牢牢把握创新主动权和发展主动权。
3.促进知识产权有效运用。围绕省委、省政府“百千万”工程确定的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深度融入产业发展。创新技术转移运行模式,提高转移转化成效,推动创新成果商品化、产业化。推进重大经济和科技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有效降低重大项目投资风险。促进知识产权和金融结合,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工作,加速知识产权价值转化,助力创业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
4.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严格保护措施,加强行政执法保护,加强专利、商标行政执法指导,开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市场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发挥中国(黑龙江)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开展互联网、进出口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市场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行政执法司法保护力度。推动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维权援助服务。落实激励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