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上午,北京市民办幼儿园行业工资集体协商会议在大兴区十一建华实验幼儿园召开。市教育工会主席宋丽静、市总工会权益工作部负责同志、各区教育工会主席和主管协商工作的同志现场观摩了协商会议。
经双方代表充分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职工方首席代表、市教育工会副主席邱爱军,行政方首席代表、丰台区北方之星幼儿园园长李丁丁分别在 《2020年民办幼儿园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上签字。
在市教育工会和市总工会权益工作部的指导、各区教育工会的全力支持配合下,2020年北京市民办幼儿园行业集体协商工作进入第三年,按照市总工会的相关要求,正在稳步推进。在协商过程中,协商双方代表从实际出发,合同议题越来越实,操作性越来越强。
《2020年民办幼儿园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中,确定了民办幼儿园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和教师、班主任、保育员、后勤4个岗位最低工资标准。合同中明确提出,给予教职工中、高考期间二至三天的带薪 “陪考假”。为保障行业合同的履行,合同还规定双方应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本行业涉及职工权益的有关问题进行通报、协商。
行政方首席代表李丁丁在发言中讲到,集体协商为民办幼儿园行政与教职工搭建了沟通的平台,营造了浓厚的协商氛围,建立了公平有序的工资共决机制,促进了幼儿园健康蓬勃发展,实现了互利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