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倾城
我在长沙工作过两年,颇爱湘菜。湘菜鼻祖乃谭祖庵,他是民国初年的湖湘三公子之一,曾任两广督军……头衔说也说不完,但他无心追逐名利,生平只有三痴:美食、书法与马,还刻有一章,“马癖”。这都是既风雅又接地气的爱好,但有人说:“痴”字“癖”字皆有个病字头,爱任何事任何物到了“有病”的程度,都是不祥的。
果然。因为爱吃,谭祖庵长得极胖,医生严重警告,他置之不理。又因为爱马,他花了许多时间去野外驯马,疲劳过度。终于有一天,在观看马术比赛时突发脑溢血他就这样,死在自己爱之如痴爱之成癖的两件事上。
痴或者癖都是过去的表达,现在我们常说“追捧”或者“迷恋”。一个年轻女孩说:“就命理而言,我与某某有很多前世今生的纠葛。”女孩口中的某某是一个流行的相声团队。她向我娓娓道来,自己是如何因缘际会被一段相声治愈,加入他们的粉丝群,群里“燃”气十足,她的斗志被唤醒,不由自主地为了他们呐喊助威。
这不是什么大事儿,除了他们演出的票价抵实昂贵。作为学生一族,她不买书不买衣服,牛奶水果全戒掉。她向身边每个人推荐他们的相声,朋友们先是眼神闪烁,终于按捺不住:“你已经推荐过了,不好听。”她大急:“你再仔细听听。”朋友说:“那么多好的,我干吗非得仔细听‘他们。”不欢而散。
她不想舍弃他们,也不想舍弃朋友。到后来,她也有一腔不平之气:确实有人追星疯狂到迷失自我,但那是极少数,我只是单纯地喜欢,算理智追星吧?明明都是在学习积极向上的精神,为什么追科学家就被鼓励,而追星就是错呢?
我不赞同用“理智与否”来判断追星的正当性。凡事到了“追”或者“迷”的程度,多少有些非理性。你追星,我看书,你可以说是“为了学习他们积极向上的精神”,我能说“我在学习”,但其实你我都心领神会,我们只是“开心就好”,你从颜值入手,我躲在书里比较安心。我和你都很庆幸,有这些非理性的存在,这些难言得失的事,让我们的疲累有了休憩。但是,我不会和朋友家人谈论书本,那是我的小小世界,是我掘之不尽的泉源。而你为什么频频向朋友们推荐,你迷恋他们的程度,是否比你想象的要更深?
追科学家被鼓励,因为把居里夫人当偶像的人,不关注她的婚恋史除了她嫁过居里,你还知道什么?甚至相反,因为她叫居里夫人,我们才知道她的丈夫叫居里。科学家是遥远的明星,指引着人们前行的方向。如果真有人对他们的生平知无不尽,毫无疑问,他是为了治史。
这样一比较,你不觉得,你对你追的明星,了解得太多了吗?他们拍了什么新戏、出了什么新歌,对你可有现实意义?是的,这非理性让人快乐,但也别忘了,“痴”与“癖”都有个病字头。
可以爱,但要克制得恰恰好。什么是恰恰好?我想,至少不能让身边人觉得你满心满嘴都是他们。如果被贴标签不可避免,想想你愿意被贴什么标签,至少不要让“追星”成为你最主要的、甚至唯一的标签。你应该被说成是“某班那个笑起来很甜美的女生”或者“她的名字,我在光荣榜上见过”,而不是“某班那個谁谁的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