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举行闭幕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民法典草案的议案,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2020年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2019年12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在记者会上说到。
2019年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京举行,备受关注的民法典(草案)首次整体亮相。会议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请2020年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这意味着2020年民法典将正式出台。“这将成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化的法律”。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真实写照,也是一个民族精神文化的集中体现。编纂中国人自己的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几代法学家的梦想。
7编加附则、84章、1260条的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即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岳仲明介绍,党和国家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四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都因种种原因没有取得实际成果,继而采取“批发”转“零售”的办法,确保先制定民事单行法。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经先后制定了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立法,逐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民事司法实践积累了丰富经验,民法理论研究也达到较高水平,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较好的制度基础、实践基础和理论基础。近年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编纂民法典的呼声也比较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步入新时代。在这一背景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编纂民法典的重大决策可以说是正当其时,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民事立法以婚姻法为开篇,开启了全新的进程。改革开放后,以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的制定为标志,我国民事立法速度加快、种类完善、科学有效。在法治实践中,我们积累了宝贵的法治经验,编纂民法典应当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比如,民法总则是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修改而成,如今又与民法典各分编“合体”,并作适当调整;继承编,保留了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同时,对近年来新出现的打印遗嘱的效力作出界定。可以说,民法典草案处处彰显着在继承中发展、在守正中创新。
法律是时代精神的体现,必然反映着最为鲜明的时代特征。今天,我国编纂民法典,与19世纪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的编纂有着显著不同。在21世纪编纂民法典,必须回应这个世纪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比如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解决互联网和人工智能发展给隐私保护带来的冲击、用法治手段应对高风险社会带来的侵权威胁,等等。可以看到,从民法典草案规定履行合同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到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再到制定高空坠物侵权责任分摊规则等,民法典草案努力回应时代需要,为应对人类共同面临的挑战提供了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作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既是生活时代精神的生动体现,也是民族精神的立法表达。民法典因其对经济社会生活影响的广泛性,必然承载着一个民族共同的记忆,彰显着这个民族鲜明的精神特质。翻看民法典草案,大到规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小到强调禁止高利放贷;从抽象地规定公序良俗,到具体地要求赡养父母、抚养未成年子女,民法典草案用一个个法条映照出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涵和价值追求。
编纂民法典,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将民事权利法定化、具体化。在民法典草案中,不仅有传统的财产权、人身权,还有新兴的人格权;不仅对权利的具体内容作出规定,而且对权利遭受侵害时如何救济提出方案。在民法典草案中,很容易读到对个体权利的尊重、对个体尊严的维护、对个体发展的保障。
目前,民法典草案正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社会关心关注民法典编纂,积极为编纂民法典建言献策,我们就一定能如期完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民法典编纂任务,形成一部立足中国、放眼世界、体现时代特点、凝聚民族精神的法典。
回顾2019年,最为瑰丽壮观、也最牵动人心的立法景观,当数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连绵不断的审议浪潮。
2017年3月,当国人为民法总则的诞生欢呼雀跃之时,民法典编纂的下半场已经悄然拉开序幕。一年半后的2018年8月,民法典6个分编草案以集体亮相之势进入初审程序,其编章、条款体量之大,史无前例。其后,民法典分编草案转向了拆分审议的旅程,自2018年年底起,各分编草案组成若干单元,你方唱罢我登台,上演了贯穿全年、热度不减的立法审议连续剧。到2019年10月底,物权编、合同编、继承编已完成了二审,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更是经历了三审。
分兵突进的立法策略,既是基于立法技术的考虑,更是为权利立法的必需。如此长时间、高密度、大规模的立法资源投入,最终目标是雕琢权利的细节。从不断调整小区业主决议门槛,到反复打磨新创设的居住权制度;从务实确立夫妻债务“共债共签”原则,到慎重权衡隔代探望权的取舍;从全面构筑反性骚扰制度防线,到及时应对基因等新技术对人格权的挑战;从合理划定“无偿搭乘”事故赔偿责任,到多维破解高空坠物追责难题……伴随着此起彼伏的审议节奏,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立足问题导向,不断回应着国民关切。法律草案的每一次改进,都凝结着精雕细琢的工匠精神,彰显着权利的温度、法律的情怀。
及至2019年年底,日趋成熟的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与先期出台的民法总则合并为民法典草案,再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创下共和国立法史纪录的7编1260条条文,首次展示了一项立法伟业的全貌。按照既定的立法时间表,承载着几代国人企盼的权利法典,即将步入梦想成真的倒计时。一个崭新的私权时代,已渐行渐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在这个意义上,民法典草案体现的中国民法浓厚的时代性、鲜明的民族性,实际上也是立法过程中文化自信的外在表征。这也再次说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决不能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