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岩
如果告诉大家我六岁时就能背诵普希金的诗,会不会被赞为神童呢?还真不必,因为我能背诵的诗只是普希金的戏作。那首诗是普希金写的公文:飞蝗飞呀飞,飞来就落定,落定一切都吃光,从此飞蝗无音讯。
听我父亲讲了一次,觉得有趣,就记住了。
普希金被誉为俄罗斯文学之父。我父亲是学俄语的,自然熟悉他。所以他给幼儿时的我讲故事少不了普希金,除了以上那首顺口溜,还有一个《渔夫和金鱼的故事》。故事讲述一个老头儿捕到一条金鱼,金鱼答应给他们财富换取自由,老頭儿很满足,可老太婆却总是不满足,没完没了的提出了一个又一个要求,贪婪的结果又回到从前的贫苦。
从此我便知道了普希金。
上学识字以后,我读到了带插图的《渔夫和金鱼的故事》,字念不全,但已经知道了故事的内容,连蒙带猜能看明白。只是这个版本是繁体字的,本来刚开始识字,看繁体字更是费劲。诗中第一句:从前有个老头儿和他的老太婆住在蓝色的大海边。那个老头的头就是繁体的,结果被我认成了豆页。
后来看了很多普希金的作品,而且受他影响开始写诗。我热爱这位用诗歌唤醒善良的人,他优美的诗句令人沉醉。可叹普希金把刚写好的诗读给他的夫人,夫人却不耐烦地说,别拿你的诗烦我。
中国有句话叫对牛弹琴,这个典故来自一个叫公明仪的人,他弹琴给牛听,先弹了高雅的琴曲牛没反应,继续吃草。于是公明仪换了个乱轰轰模仿呜呜鸣声的曲调,牛竖起耳朵并随之起舞。所谓“对牛弹琴,不入牛耳。”应该是错了。现在还发现给奶牛听音乐,可以提高产奶量。可见对牛弹琴有个适宜性。
不光是音乐,诗也有个适宜性。我在少年时代写了很多无病呻吟的诗,四处找朋友让人家看,也不管人家是否要看。许多年后我把以前写的诗结集成册,当我把诗集送给曾经看过这些诗的朋友,他们竟很茫然,估计这些诗当年也让人烦。
读诗让人快乐,写诗却多伴着忧伤。《诗经》里有首《黍离》写一个人在田间徘徊,知道他的说他在心烦,不知道的以为他在找人。有个阿根廷诗人说:写一首诗就是修复最本质的伤口———那道撕开的裂缝。我想《黍离》中徘徊的人写完这首诗也就平静了。
诗是什么?是一种感觉,感觉内心被触动了,接着产生了一种情怀。生活在诗的世界里,生命有了对爱的热情和渴望。所以乐也罢,愁也罢,诗属于自己,无关别人。生活有了诗,生命中的甜蜜和辛酸、欢乐及痛苦,过后会成为珍贵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