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一新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我们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学深悟透做实上下功夫,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热潮。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及取得的显著成就,被世人赞誉为“中国之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黨中央领导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开辟了“中国之治”新境界。
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充分展现了“中国之治”的宏大愿景,特别是蕴涵其中的“四大昭示”,值得我们深刻领悟:
时代昭示:全会擘画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新蓝图。全会顺应新时代发展潮流,统揽“四个伟大”,突出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各方面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从13个方面作出系统规划和战略部署,展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体现的光辉前景。
实践昭示:全会指明了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路径。全会针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改进之处,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推进方案,必将大幅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可以说,这是继我们党提出“四个现代化”之后,隆重提出的更具全局性、根本性、战略性的“第五个现代化”。
理论昭示:全会开辟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新境界。全会廓清了从“国家统治”到“国家治理”的理论脉络,创造性提出了加快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作出了重大理论贡献。
国际昭示:全会提供了人类制度文明发展的新模式。全会彰显了社会主义大国为人类探索更好社会制度的责任担当,进一步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必将给那些希望既加快发展又保持自身独立的国家和民族提供全新的制度方案、治理模式。
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成为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的破题之钥、奠基之石。
认清制度优势。《决定》深刻阐明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个方面显著优势。这些显著优势是对我国国家治理的制度经验的系统总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具体体现,是支撑“中国之治”的制度“密码”,是坚定“四个自信”的基本依据。
增强制度自信。《决定》指出的13个制度优势在推进国家治理实践中已显现出来。我们要深刻领悟制度优势的精髓,把握其形成和发展的内在逻辑,使制度自信坚如磐石。
强化制度意识。随着制度的发展及制度优势的积累,我们党制度意识越来越强,对制度建设越来越重视。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制度意识,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发挥制度威力。我们必须按照四中全会的重大决策部署,扣紧坚持、完善、创新、执行制度的链条,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更加持久的制度伟力和治理能量。
全会从13个方面部署了需要深化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任务。政法部门要着重落实好5个方面重大任务: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把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把全面依法治国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坚持和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把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深深植根于思想中、具体落实到行动上,着力解决老百姓“最恨最怨最烦”的问题。
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我们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决定》有关国家治理能力建设的要求作了梳理概括,其中最突出和迫切的是提高“五大能力”:
提高政治引领能力。要用政治引领党员干部,坚持不懈推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精神力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用政治引领人民群众,坚持不懈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使之成为人民群众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提高法治保障能力。要完善法律规范,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推进严格执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要坚持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要推动全民守法,提高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水平,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提高德治教化能力。要挖掘德治资源,认真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为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健全德治体系,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彰显时代精神的德治体系。要强化德治约束,提倡把尊老爱幼、扶残助残、和谐敦睦、诚实守信等内容纳入各类规则。要激发德治能量,深入开展基层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开展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工作,形成崇德向善、扶正祛邪的社会风尚。
提高自治强基能力。要围绕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围绕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推进基层直接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提高智治支撑能力。要推进“智辅科学决策”,用好大数据,推动依靠经验决策向依靠大数据决策转变。要推进“智防风险挑战”,加强政治安全、公共安全、金融安全等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提高对风险因素的感知、预测、防范能力。要推进“智助管理服务”,深化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在社会治理特别是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推动数据互联互通、服务过程透明可信,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服务体验。(责任编辑: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