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栋华 吴金池
(湖北省工业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武汉 430064)
由于各个国家国情不同,钢结构设计分析和计算所依据的标准也有所区别。在钢结构工程中,圆柱壳已被广泛应用于海洋平台、塔桅结构、仓储、容器、烟风管道等。圆柱壳在风荷载或负压作用下容易发生局部失稳。目前,中国规范SY/T 10030—2004[1]中有圆管构件稳定计算的规定,德国规范 DIN 18800 Part 4[2]和欧洲规范 EN 1993-1-6:2007[3]中均有壳体稳定计算的规定。针对圆柱壳失稳这类工程情况,选取不同半径、厚度、长度、边界条件的圆柱壳,分别按照中国、德国、欧洲规范中的相关规定计算稳定承载力,分析总结它们之间的差异。
关于圆柱壳环向稳定承载力计算,文献[1]引入临界环向屈曲系数Ch,该系数考虑了API Spec 2B[4]公差范围之内的初始几何缺陷的影响,未考虑边界条件的影响。文献[2][3]都是在屈服强度基础上考虑一个折减系数,折减系数考虑了边界条件的影响,且文献[3]引入了与制造质量相关的弹性缺陷折减系数。各国关于圆柱壳环向稳定承载力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所述。
根据文献[1]式 3.2.5-6,圆柱壳临界环向屈曲应力计算公式如下:
当 Fhe≤0.55Fy时:
当 Fhe>6.2Fy时:
其中,Fhe为弹性环向屈曲应力,根据文献[1]式3.2.5-4计算如下:
其中,Fy为钢材的屈服强度;E为钢材的弹性模量;D为圆柱壳外径;t为圆柱壳壁厚;Ch为临界环向屈曲系数,根据文献[1]式 3.2.5-5 计算如下:
其中,M 为几何参数,根据文献[1]式 3.2.5-5计算如下:
根据文献[2]式44,圆柱壳环向屈曲应力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fyk为钢材的屈服强度;χ1为屈曲折减系数,根据文献[2]式7计算如下:
当 λsφ≤0.4 时:
其中,λsφ为通用纤薄度,根据文献[2]式2计算如下:
其中,σφSi为理想弹性临界应力,根据文献[2]式 33~36计算如下:
其中,E为钢材的弹性模量;r为圆柱壳半径;t为圆柱壳壁厚;Cφ为和边界条件有关系数,两端铰支时取1,一端铰支一端嵌固时取1.25,两端嵌固时取1.5。
根据文献[3]式8.12,圆柱壳环向屈曲应力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fyk为钢材的屈服强度;χθ为屈曲折减系数,根据文献[3]式 8.13~8.15 计算如下:
其中,λθ0为极限长细比,取 0.4;β为塑性区系数,取0.6;η 为交互指数,取 1.0;αθ为弹性缺陷折减系数,与制造质量有关,极好时取 0.75,高时取 0.65,一般时取 0.5;λθp为塑性极限相对长细比,根据文献[3]式8.16计算如下:
其中,λθ为相对长细比系数,根据文献[3]式8.17计算如下:
其中,σθRcr为弹性临界应力,根据文献[3]式 D.20~D.25计算如下:
其中,E为钢材的弹性模量;Cθ为系数,两端铰支时取1,一端铰支一端嵌固时取 1.25,两端嵌固时取 1.5;Cθs为系数,按以下要求取值:
其中,ω为无量纲长度系数,根据文献[3]式D.19计算如下:
其中,l为圆柱壳长度。
选取厚度为12 mm,长度为7.5 m,边界条件为一端铰支一端嵌固,半径分别为 0.5 m,0.75 m,1 m,1.25 m,1.5 m,1.75 m的圆柱壳,根据文献[1]~[3]计算方法,分别计算各自环向稳定承载力,制成不同半径圆柱壳稳定承载力统计表,见表1。
表1 不同半径圆柱壳稳定承载力 MPa
根据表1数据,制成不同半径圆柱壳稳定承载力折线图,见图1。
图1 不同半径稳定承载力折线图
由图1可知,中国、德国、欧洲规范计算的稳定承载力基本相等,且均与半径成反比。
选取半径为1 m,长度为7.5 m,边界条件为一端铰支一端嵌固,厚度分别为 8 mm,10 mm,12 mm,14 mm,16 mm,18 mm的圆柱壳,根据文献[1]~[3]计算方法,分别计算各自环向稳定承载力,制成不同厚度圆柱壳稳定承载力统计表,见表2。
表2 不同厚度圆柱壳稳定承载力 MPa
根据表2数据,制成不同厚度圆柱壳稳定承载力折线图,见图2。
图2 不同厚度稳定承载力折线图
由图2可知,中国、德国、欧洲规范计算的稳定承载力基本相等,且均与厚度成正比。
选取半径为1 m,厚度为12 mm,边界条件为一端铰支一端嵌固,长度分别为 2.5 m,5 m,7.5 m,10 m,12.5 m,15 m的圆柱壳,根据文献[1]~[3]计算方法,分别计算各自环向稳定承载力,制成不同长度圆柱壳稳定承载力统计表,见表3。
表3 不同长度圆柱壳稳定承载力 MPa
图3 不同长度稳定承载力折线图
根据表3数据,制成不同长度圆柱壳稳定承载力折线图,见图3。由图3可知,中国、德国、欧洲规范计算的稳定承载力基本相等,且均与厚度成反比。
表4 不同边界条件圆柱壳稳定承载力 MPa
选取半径为1 m,厚度为12 mm,长度为7.5 m,边界条件分别为两端铰支、一端铰支一端嵌固、两端嵌固的圆柱壳,根据文献[1]~[3]计算方法,分别计算各自环向稳定承载力,制成不同边界条件圆柱壳稳定承载力统计表,见表4。
根据表4数据,制成不同边界条件圆柱壳稳定承载力折线图,见图4。
图4 不同边界条件稳定承载力折线图
由图4可知,中国规范计算的稳定承载力与边界条件无关,德国、欧洲规范计算的稳定承载力两端嵌固时最大、一端铰支一端嵌固时次之、两端铰支时最小。当半径、厚度、长度已定,两端铰支时,德国、欧洲规范计算的稳定承载力相等且小于中国规范计算值;一端铰支一端嵌固时,中国、德国、欧洲规范计算的稳定承载力基本相等;两端嵌固时,德国、欧洲规范计算的稳定承载力相等且大于中国规范计算值。
1)中国规范计算的稳定承载力未考虑与边界条件的关系,计算结果与实际值存在差异。2)德国规范计算的稳定承载力与欧洲规范中弹性缺陷折减系数取0.65时计算值相等。当边界条件为一端铰支一端嵌固时,德国、欧洲规范计算的稳定承载力与中国规范基本相等。3)中国、德国、欧洲规范计算的稳定承载力均与半径成反比、与厚度成正比、与长度成反比。4)当半径、厚度、长度已定,中国规范计算的稳定承载力与边界条件无关,德国、欧洲规范计算的稳定承载力两端嵌固时最大、一端铰支一端嵌固时次之、两端铰支时最小。两端铰支时,德国、欧洲规范计算的稳定承载力相等且小于中国规范计算值;一端铰支一端嵌固时,中国、德国、欧洲规范计算的稳定承载力基本相等;两端嵌固时,德国、欧洲规范计算的稳定承载力相等且大于中国规范计算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