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一岚
摘 要:所谓特赦制度指的是以行政权免除罪犯全部或者是部分的服役,但不赦罪。我国自古以来就有特赦制度,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在当前法制社会的发展环境下,特赦制度的适用和完善成为现阶段法律界探讨的热点话题。本文就现阶段特赦制度的发展现状,与特赦制度完善的重要性入手,从法理学角度上阐述对完善特赦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特赦制度;法理学;研究
1 特赦制度发展的现状
特赦制度于古代皇帝大赦天下不一样,它是有一定条件的。主要是对某一范围内的犯罪一律予以赦免的制度,而特赦指的是的对特定的犯人,免除部分或者全部刑罚的制度,并不是毫无筛选地将所有犯人都放出来,我国特赦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
首先我国缺少特赦法律。纵观我国现阶段的宪法,刑事诉讼法,刑法,这其中少有对特赦制度的提及,缺少特赦法律,就表明倘若有人从特赦制度中钻空子,也不一定能够真正地做到有法可依。尽管特赦制度对于维护我国司法正义,弥补审判失误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特赦始终是关乎老百姓社会安全的大事,如果不能真正地做到有法可依,出现差错,后果不堪设想,特赦制度事关重大,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一定程度上显得不够严密与准确。
其次是我国没有设置实施特赦的专门机构,也即是说在筛选特赦犯人的过程中,没有任何行政机关能够做到公平公正,无论是审判官,还是检察院,还是法院,在审核犯人的时候或多或少都存在一种因为犯罪事实对罪犯存在一定的负面印象,从而影响对犯人的客观评价。设立专门的特赦机构,完善特赦实施的程序,往往更能保障特赦制度的落实。
2 完善特赦制度的重要性
首先这是对人道主义精神的一种彰显。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犯罪一直以来都是我国讳莫如深的话题,而特赦制度从某一种程度上来说,是福佑社会某一特殊群体,彰显国家以德从政的一种刑事政策。通过严格筛选特赦的群体,给特赦群体回家团聚的希望,给特赦群体重新做人的机会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对维护国家形象具有积极作用。
其次特赦制度拥有几千年的历史积淀,它在不同的朝代发挥着不同的作用,特赦并不表示赦免所有的犯罪,而是对特定的犯罪群体进行部分赦免,这个制度在我国的发展中有较为深厚的思想基础,完善特赦制度从另一个角度说,能够展现国家宽厚的胸怀和人道主义精神。完善特赦制度,能够有效地弥补现代司法不公正,起到积极调和司法权威和时代正义的平衡作用,对于促进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3 从法理学角度探讨完善特赦制度的建议
首先是要充分地认识到特赦制度的本质,特赦一定程度上来说是对犯罪的一种宽容,但是这种宽容的本质不是纵容犯罪二次犯错,或者是所谓的放虎归山。无论是国家权利机关,还是特赦制度本身都在反复强调,对不符合特赦条件的犯人予以特赦,就是对我国司法权威的一种亵渎。所以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普通公民不应该谈特赦色变,特赦实际上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它不仅能够体现出,国家权力机关对于人权理念的重视。
一方面我国应该严格的规定特赦制度的适用范围和使用程序,最好是在这个过程中接受公民的监督,保障公民在这方面的知情权,只有当公民真正参与到其中,才能让越来越多的人理解认识到特赦制度宽容的本质。另一方面我国政府机关部门还应该要做好大面积的普法宣传,尤其是对特赦制度进行宣传,消除公民心中的疑慮,尽最大的可能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冲突,维护社会的长治久安。
其次要完善特赦制度必须要从立法做起。前文提到,特赦制度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只在宪法,刑法中少有提及,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在使用特赦制度的时候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依据,就会乱套。所以我国要完善特赦制度,首先要从立法开始。对特赦制度的内容进行明确的规定,将所有条条框框的内容都写进法律法规中,只有这样,在使用特赦制度的时候,才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由于特赦制度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此笔者强烈建议在构建特赦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要采用立法的形式颁布专门的特赦法。
在通过立法手段完善特赦制度之后,要严格规定特赦的使用范围和完善特赦制度的使用程序。当前由于我国当前没有完备的特赦法律,所以只能从刑事诉讼法中窥探一二,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5条,明文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而现阶段特赦使用对象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判处徒刑的犯罪,第二类是没有判处徒刑的犯罪嫌疑人。在特赦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尤其是程序方面要进行明确化,这样一来,就能够真正地做到完善特赦制度。
最后是要充分认识到特赦的性质,在我国公民的心目中,犯罪是从根本上对犯罪嫌疑人本身的根本否定,警察局,司法局以及相关的政府部门抓获犯罪嫌疑人本质上是对犯罪带来的混乱进行的纠正,这是实现社会正义的一种方式。我国的大多数公民都相信警察抓获罪犯一定程度上能够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保证社会发展的长治久安,但是公民很难原谅犯罪嫌疑人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很难消除对犯罪嫌疑人的憎恨与厌恶,这归根结底是因为公民没有充分地认识到特赦的性质,没有能够从根本上转变思想观念。尤其是当犯罪人的人权被侵犯的时候,这种思想观念必须要得到一定的转变,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严酷的刑罚实际上已经违背了社会公正与社会契约的本质,而要保障人的人权以及个人的尊严,特赦制度必不可少,特赦制度恰好是国家法律谦抑的表现,它承认了法律并不是万能的。
4 总结
特赦制度是我国法律的有效的补充,完善特赦制度首先要从根本上认识特赦制度,了解特赦制度的本质,其次要完善特赦制度应该要从立法为本,通过立法的手段,严格规定特赦制度的适用范围和使用程序,最后要充分认识到特赦的性质。只有充分认识特赦制度,才能更好地完善特赦制度。
参考文献
[1]邹韦韬.我国特赦制度完善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36):121-122.
[2]盛世特赦彰显法治人道[J].人民之友,2019(08):40-41.
(作者单位: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