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体育参与乡村治理的机制及路径研究

2020-03-17 06:26廖上兰吴玉华黄兴裕张允蚌
体育科学 2020年11期
关键词:民俗体育文化

廖上兰,吴玉华,肖 锋,黄兴裕,张允蚌

(1.华东师范大学 体育与健康学院,上海 200241;2.赣南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

党的十八大、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治理体系创新的总目标,特别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还特别强调,乡村振兴要夯实乡村治理这个根基。乡村治理作为乡村振兴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受到党中央及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既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陈进华,2020)。如何有效实现乡村治理的现代化之路,从单一“统治”型向多元“治理”型转变,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问题。评价一个国家治理体系是否现代化的最基本标尺便是其能否形成政府组织、社会组织、市场组织良性互动、共同治理社会事务的格局(俞可平,2015)。但在我国社会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原有的基层治理机制、治理方式也面临着种种不适,尤其在乡村治理体系创新发展中,如何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的基层社会善治体系,如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等迎来新的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最深厚的文化软实力,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解决中国的问题只能在中国大地上探寻适合自己的道路和办法。”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立足于当代中国社会的新特点,坚守中华文化立场,提出努力实现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治国理政智慧。有学者在对桂西南壮族乡村的壮族仪式传统考察时发现,传统仪式文化在形塑壮族群众生活模式和价值观念的同时,强化了壮族村屯共同体意识,推动了“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结构的形成(唐俊等,2020),为本研究提供了一定的现实经验与理论借鉴。

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现代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部分村落被整村拆迁,农村人口加速向城市流动,从而出现了两个方面的社会结构性变化:一是原来农村人口以姓氏祠堂、村庙为核心的生活场域以及群体归属感被迅速打破;二是村落社会的空心化、过疏化日益加剧,导致传统乡村家族凝聚力和邻里互助文化弱化,进而形成了从产业基础到乡村社会秩序的凋敝和衰败,村落共同体认同的凝聚力下降等公共性的消解(郑庆杰,2019)。同时,受经济利益驱动,拜金主义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民众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看法。民俗体育赖以生存的乡村社会中,为了挣钱养家,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很多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民俗体育面临后继无人的传承危机。事实上,民俗体育作为乡土文化的优良载体,在构建民族、国家认同,调节社会矛盾,促进社区和谐共处,推动村民自治等方面有着重要功能与价值。

因此,一方面民俗体育对于乡村治理具有重要的社会功能和文化价值,但还需要进一步总结民俗体育参与乡村治理的关联机制与现实路径;另一方面,民俗体育自身所面临的传承危机如何才能得到有效化解,是否存在有效的传承与保护的经验?基于以上两方面问题的思考,本研究以乡村治理为视角,选取和梳理具有典型意义的个案研究民俗体育参与乡村治理的发生机制,试图从民俗体育文化中汲取乡村治理的智慧,并探索我国民俗体育现代性传承、发展的新路径。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对江西赣南客家地区的中村、吉村、阿村以及营村等地进行田野调查,以中村“傩”、吉村“旁牌舞”、阿村“子孙龙”、营村“九狮拜象”等民俗体育为主要研究对象,进行长期的动态跟踪,对当地21名乡镇干部、村支书、传承人进行了访谈,了解了相关地区社会治理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地基层党组织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的举措,对优秀民俗文化、民俗体育文化在促进社会治理方面的价值认同等内容;同时,对客家地区宁都县、大余县、信丰县、上犹县等地方的63名民俗体育活动项目的组织者、参与者、进行了访谈,收集了有关当地民俗体育项目筹备、开展等方面的资料,并了解村民对举办民俗体育项目的认知情况,如民俗体育活动对村民心理、情感、族群认同等主观感受的影响。

在实证调查的基础上,运用功能分析的方法,从结构-功能论的视角,致力于分析民俗体育文化的创造性和创新性,避免了“保护”还是“利用”二元选择的难题;从民俗体育内部各结构要素(如礼仪、仪式、信仰等)出发,探讨民俗体育文化的自生结构和自在功能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功能与价值,民俗体育的组织、过程和目标在优化乡村治理体系中的作用;研究当代乡村治理如何为民俗体育的现代性传承、发展提供契机,以及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性。

2 民俗体育参与乡村治理的可行性与机制

2.1 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升级的新要求、新问题

2.1.1 我国乡村治理体系升级的新要求

乡村治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子系统,在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中具有重要且特殊的地位。党的十九大报告将“治理有效”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石,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就是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在坚持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础上,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村级权力有效监督。从国家-乡村关系的视角来看,乡村治理模式主要表现为国权不下县,县下惟宗族,宗族皆自治,自治靠伦理的“双轨制”治理结构(费孝通,1999),一方面由于传统中国社会中央集权难以渗透到县级及以下层级的现实表现;另一方面也说明乡村自治的形成有其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优势性。如钱穆(2018)认为,某一项制度之所以逐渐创始而臻于成熟,在当时必有种种人事需要,逐渐在酝酿,又必有种种用意,来创设此制度。这也正是党和国家坚持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的原因所在及其高超执政智慧的体现。历史经验表明,单向度的政治统治方式,即命令-服从互动关系的“科层制”治理模式,缺乏活力与创造力,而更多的社会实践证实,乡村振兴的新实践需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党和政府为适应新时代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需要而做出的选择与制度创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能治”与“善治”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的新要求,治理体系的创新是基础,治理能力的提升是关键。改革开放以来,40年的快速发展为我国社会治理创新及能力提升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提供了改革经验,如大力引入社会组织的参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同时,积极探索了多元共治的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机制,以实现和维护群众权利为核心,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作用,针对国家治理中的社会问题,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有序和谐发展(姜晓萍,2014)。在建立多元化、协作化、民主化和制度化的社会治理新要求下,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治理的核心在于“四个坚持”,即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周红云,2013)。因此,这就需要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协调政府、社会组织及农民之间的关系,平衡不同利益诉求,维护乡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8年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明确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在农村,最大的潜力和后劲也在农村。显然,一方面,国家宏观层面出台的系列政策文件表明了乡村治理的重要性的同时,也说明乡村治理本身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另一方面,这一挑战也给中国广大的农村社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稳步实现,现代化与城镇化加速发展,却加剧了乡村社会的“空心化”和“边缘化”,城乡矛盾日益凸显。对此,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构建新型城乡一体化的城乡关系,城乡社会结构的变化必然对乡村治理提出新要求,其中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1)如何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领导力;2)如何培育和激发乡村社会内生活力,充分发挥村民当家做主及民主监督的能力;3)如何盘活乡村文化生态资源,实现乡风文明,弘扬公序良俗。关于传统文化、公序良俗在乡村治理中的功能与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传统思想文化根源在社会生活本身,是人们思想观念、风俗习惯、生活方式、情感样式的集中表达。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与这个国家的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的。”这为探索乡村文化治理模式指引了方向,同时也进一步拓宽了乡村治理中非正式制度的研究空间。

2.1.2 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过程的新问题

随着我国社会各领域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经济得以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进入了一个矛盾凸显期和多发期。就乡村治理而言,单向度的自上而下、自外而内的“科层化”命令式的村治模式已经无法满足传统农村向现代农村迈进的步伐。或者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由于全球化、现代性的影响,促使乡村社会结构发生巨大的转型,一方面,传统的家族式乡村自治并未完全消退,且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土壤;另一方面,虽然法治观念得以产生与传播,但却无法完全调和由人情世故产生的部分社会矛盾。陆益龙(2017)研究认为,我国20世纪40年代之前的乡土中国的社会秩序主要表现为礼治秩序,之后我国乡村在经历土地革命、社会主义改造、乡村改革和市场转型后已步入后乡土中国,乡村治理的秩序也逐渐调整成法礼秩序。

从历史视角来看,依据不同历史时期政府对乡村制度及政权设立的变迁,乡村治理呈现不同的特征和内涵,治理制度、治理实施者以及治理内容都各不相同。如传统封建社会推行的地方自治,村落成为地方性的管制单位,由族长、乡绅或地方名流掌握,治理权则由族长、房长掌握。到民国时期开始施行新县制,村政制度开始走向规范化、现代化,不再由族长、房长掌握保、甲和区的权力,国家对村落的政治、经济、文化实行直接干预(申端锋,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政权、士绅或地主、农民所形成的“三角关系”逐渐被打破,之后又从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向乡政村治转变,且最终确立以农村基层民主为核心,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村民自治模式。2019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指出,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治理体制,抓实建强基层党组织,整顿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选好配强农村党组织带头人,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传承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

事实上,乡村治理实质包含行政治理和乡村自治两大方面,行政治理主要是由基层行政机构依据国家法律和政策对乡村的管理过程,而乡村自治则主要依赖乡村内部的力量开展工作,以构建和维系乡村社会的日常秩序。就现实情况来看,由于政府与农民之间长期处于一种松散的关系,加上城镇化的高速发展,城市吸纳了多数乡村精英群体,乡村社会再度陷入治理真空和治理内卷化(贺雪峰,2011)。一般而言,行政治理是外生性制度,而乡村自治是内生性秩序。据调查,乡村社会之所以存在治理真空和治理内卷化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内生秩序动力不足。农民们长期生活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空间中,必然形成一些约定俗成的规矩或习惯,我们称之为“礼”俗。有学者认为,乡村法治化进程并不是无视乡村原有的伦理风俗,内生性地方规范能为构建现代法治秩序提供合理基础(王露璐,2015)。在乡村治理场域中,内生秩序与外生制度相互博弈,内生性与外生性力量张力形成乡村社会秩序困境(贺雪峰等,2002)。说明“礼”的力量对乡村治理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如果运用得当,“礼”亦可与行政治理同频共振,在维护村落秩序中发挥重要作用,提高乡村治理效率。事实表明,乡村社会中乡规民约的德治理念虚化的主要原因在于传统文化资源的衰微,造成德治的缺失。其后果,一方面或将使乡村丧失社会评价标准;另一方面则会削弱道德的约束力,将村落社会置于无序的风险之中,从而导致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无法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断裂。

2.2 民俗体育参与乡村治理的关联机制

亨利·列斐伏尔(2018)认为,有一种无所不在的次体系在对日常生活进行渗透与隐性统治,并形成一个消费被控的官僚制社会。德国哲学家齐美尔(2002)则发现,“时尚”与“模仿”是一对相伴生的关系,上层阶级通过“时尚”把自己与下层阶级区别开来,而底层社会则通过“模仿”来争取上层社会的接受与实现自我的群体认同。如在上犹营村就流行着两种民俗,一种是门榜即正门门额上的题词,以显示其家族荣耀与事迹,如陈姓多题“义门传家”,既可以说明家族来历,也表明家族的文化传承与集体记忆;另一种是九狮拜象,九狮拜象起源于明末清初,是在龙灯、狮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大型民间灯彩。原多为姓氏龙灯,以显耀一个家族的政治地位、经济实力和文化修养(吴玉华等,2007)。可以说,以上二者在同一村落同一时期出现并非偶然,虽然外在表现为一种门楣的彰显,却不断传递出促进乡村社会进步的榜样力量,民俗体育组织正是借助这样一些“非常”与“日常”的乡村治理实践,促进了村落内生秩序的生成。

任海(2020)认为,体育是社会关联度极高的社会现象,体育治理面对的是需要全社会参与的共同事务,涉及与该事务相关的多个主体参与,在参与共同事务时,它们利益同中有异,共同利益使它们凝聚。乡村民俗体育活动的开展,有利于农民对当地农村事务主体参与的实践,在实践中锻炼农民参与农村事务的能力,以理事会的形式创新村民议事,可以更好地落实群众知情权和决策权,提升农民的主体参与能力,即能懂、会管、自治。

民俗体育是对“人”的主客体相统一的建构过程,这个过程至少包括3个子过程:1)环境营建过程;2)对个体或群体塑造的过程;3)物质消费过程。这3个过程,可以相对应于社会活动-文化活动-经济活动,换言之,民俗体育必将在社会领域、文化领域和经济领域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此,民俗体育是通过作用个体或群体身心过程而产生效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即从民俗体育活动参与者的身体建构入手,进而影响人的发展,通过影响人的发展和实现发展的需求(物质需求与文化需求),进而作用于社会建构或促进社会的发展。

首先,民俗体育文化营造的和谐农村社会环境有利于乡村治理。近年来,虽然农村社会状况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多数农村地区的生活习俗,尤其是重大农耕节日、岁时民俗体育仪式却保留相对完好,作为一种驱邪、祈福的重要仪式,逐渐成为农村常态化的社会文化活动,渗透在乡村日常生活之中,成为村民的一种生活方式。为此,深入挖掘民俗体育文化中与现代乡村治理相适应的传统文化价值理念,可有效减弱村民对现代社会治理所产生的抗拒心理,找出民俗体育与现代治理之间的契合点,从而推演出乡村居民内心深处容易接受的乡村治理模式。此外,民俗体育还是当代乡村旅游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搞活乡村经济,帮助群众拓展致富渠道,是乡村振兴的有益助力。

其次,民俗体育文化蕴含以人为本的社会治理理念。民俗体育是一种内生性文化,一般而言,不同地域的乡村居民通过长时间的积淀都会形成各具特色的民俗体育文化,认可这种内生于乡村土壤之上的民俗体育文化,即为尊重和理解乡村治理对象的价值诉求和心理诉求,建立在此基础的村落治理制度、措施将更易被村民所认可和接受,更易于执行。

最后,民俗体育文化可以填补乡村治理盲区。现代社会治理方式往往更加看重法律和制度等正式规则的效用,却难免出现一些难以处理的死角,滋生正式制度治理中的某些盲区。如邻居间或家庭内部多因琐事产生矛盾和口角等问题,不容易通过政府行政机关或法庭来处理,一方面实施成本过高,另一方面无法根治。而民俗体育规则中所蕴含的行为暗示和规矩,恰恰弥合了这些不足。

3 田野启示:民俗体育参与乡村治理的实现模式

依据2019年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出的“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目标,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所提出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整体要求,本研究在个案的选择方面不仅仅考虑到共性问题的探讨,还考虑到不同个案所反映的乡村治理结构要素的不同方面,选取中村傩的组织治理模型、吉村旁牌舞的宗族治理现代性转型、营村九狮拜象的文化治理模式以及阿村子孙龙的信仰治理模式等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个案进行了深入分析。在调查中发现,阿村、吉村以及营村的民俗体育文化活动均与子孙繁衍、消灾祈福、事业发达等民俗心理暗示有关;集体性的民俗体育仪式能够使人释放压抑情绪、形成非强制性的族群认同;民俗体育活动中所蕴含的神灵崇拜对村落社会秩序有演示和规范作用,即通过民俗体育的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建构影响和规范村民的日常行为(廖上兰等,2017)。

整体而言,民俗体育参与乡村治理的经验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1)民俗体育文化可以通过非强制性手段规范村民身体活动,并有效减少社会失范行为。群体心理学认为,无意识在群体中有着巨大的影响,并引导个体不按照理性来行为,群体对个体产生认同感具有群体促进和干扰作用(陈国海,2006)。如在民俗体育参与过程中,多数情况下村民并不清楚自身的行为目的,只是处于群体带动下无意识的活动,而民俗体育通过集中展示族群民俗文化,促进地方族群认同,进而形成集体记忆,此集体记忆即为群体心理的具体表现,个体在群体中获得行为目标。如在传统的农村社会中,乡族势力支持民俗体育的红火开展,一方面为了保持宗族在村落事务中的话语权;另一方面也规范了村民的日常行为,如有的村落严格规定在祭祀期间严禁赌博。2)民俗体育文化作为村落的内生文化,在促进族群认同构建中有重要的作用,进而可以触发村民的集体主义精神,提高村民公共事物的社会参与度。如涂尔干(1999)认为,仪式能够营造集体欢腾,透过共同的仪式促使所有成员获得共同经历的情绪,在集体的、仪式化的活动中个体获得精神的兴奋与共鸣,产生一种共同体的感受。在这种集体欢腾的氛围中,个体将意识到集体的存在,并感受到集体的情感,在生活中维系人们对群体的认同,进而激发个体的集体记忆与集体认同(李志清,2006)。3)在农村基层管理组织选举中,主动吸纳或接受民俗体育组织的参与或监督有利于树立村委会的公信力,优化村民自治模式,提高政府执政能力。民俗体育组织是基于血缘或地缘关系建立起来的非强制性组织,负责组织民俗体育活动的最高机构是村落的宗族组织,相关组织一般由村里的一些管事的、明白事理的老人们组成,组织行为学将此类人称为魅力型领袖。

3.1 中村“傩”的组织治理

3.1.1 “傩班”的组织治理原则及基础

中村傩是中国古老祭神娱鬼的祭祀仪式,而傩戏只是它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名称。据调查,很多乡村民俗体育仪式在申报各级非物质文化时,都出现了称谓的改变,中村傩就是其中之一。有意思的是,当地周边的村民并不知道有傩戏,而只知道每年有禳神。跳傩是禳神的核心仪式,现存的主要有《赖公射月》《王卯醉酒》《判官点书》《打冬易》《太公钓鱼》《钟馗斩金鸡》《打保安》7个节目,一次表演完大约需要两个小时。不同的曲目需要用不同的舞步,且表演者还需要用不同的身段、动作去区别男女角色。跳傩的时候,舞者奔腾跳跃,动作激烈诡黠,气氛神秘而威严,其中还涉及弓箭、矛、刀、剑、棍、鱼竿等器械的使用,就动作而言,虽看似是舞蹈,但却是与邪祟打斗的武舞。如有研究认为,原始状态下的武舞与巫术是合一的身体运动(谭广鑫,2019)。

傩的戏化是当前国内傩文化现代性突围的一个重要表现,中村傩在当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语境中发生了从禳神到傩戏的现代化转型。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傩是作为客家中村的一种生活方式而存在,而傩戏的建构是建立在傩班(现称傩戏理事会)理事们主动对接国家权力体系的结果。在历史上,禳神所需的费用都是由傩班募集和资助的,据村里的老人介绍,中村在当时的这些收入基本上可以满足每年公共事务的开支,有时还有结余。这就意味着中村傩在这一时期基本不存在因为经费不足而难以为继的问题,加上富裕人家的支助(各家希望多捐些钱以表示对神灵的尊敬,博取来年有个好收成,人丁兴旺,六畜平安)。为此,对于中村人来说,每年傩神出游重要的不是看傩戏而是敬菩萨。傩起源于人类对神灵及自然力量的崇拜,而这种崇拜正是人类得以平衡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所应遵循的最朴素的原则,原始信仰文化逐渐演变为傩文化,并成为中村傩的意识形态基础,而傩班的形成正是建立在这样一个民俗体育文化意象之上。

中村傩的早期组织者们为了更好地支持禳神的持续开展,逐渐在中村形成了傩班,傩班就成了中村傩的组织机构和传承者。据协会秘书长介绍:“当年为迎接山潭福主进村,中村人捐田捐山林成为公共地产,为傩班提供经济资助,中村当时的共有地产主要包含公堂、公山、庙田、池塘等,公山上的树木砍伐以后出售的收入、庙田出租收入、池塘养鱼的收入均归村民集体所有,这些收入除了用于村落的公共事业的开销以外,主要是用于每年傩仪式展演的开销。”也正因为傩班有固定的经济基础,减少了傩班为筹集资金而损坏自身组织处事原则的可能性。事实证明,傩班在处理众多村中的公共事务以及调节村内邻里矛盾的时候,往往都能够维持中立的立场,做到不偏不倚,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傩班的威信及公信力。这里所说的傩班所持有的处事原则,就是乡土社会所约定俗成的礼俗,如中村人在处理一些难以用法律来判断的经济纠纷的时候,常常看其是否合礼?或者说是否合乎约定俗成的惯习,如有人家中的老人被送往养老院将被视为不合礼,视为不孝的行为。在中村所特有的礼治,又以福神崇拜为核心,福神成了当地乡村礼的化身。

费孝通(1998)认为,在社会学里,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在传统的礼俗社会中,由于其小农经济形态,社群关系相对稳定,以农为生的客家民系世代定居,主要以农耕为主,社会分工不明显,乡村最小的社区单位可以是一户人家,也可以是百户、千户人家,在这样一种稳定的社会结构中,人口的流动率非常小,社区间的往来也很少,其往来的形式主要是嫁娶、赶集、岁时节庆。在礼治的乡村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乡土社会的信用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费孝通,1998)。20世纪早期,农村经济条件有限,人们还通过集资轮换的方式进行嫁娶、建房、举办丧事等,且相互之间并不需要签订书面契约或打欠条。在这样的社会结构中,礼治可以有效地应对生活中的问题,民俗体育组织中村傩班的建立正是以礼为基础而发生发展,并维系礼的传播和延续。与此同时,人们也通过中村傩来传达人们之间的情感,并以此作为相互信任的契约,礼成为具有中国乡土特色的契约精神的体现。

3.1.2 中村傩的组织治理模型

通过对傩班的形成及组织原则进行考察,可以发现,作为乡村民俗体育组织的傩班是建立在当地客家族群发展需要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统治模式。在传统视域下,这种统治模式并非当今强制性国家控制的统治模型,而是一种非强制性宗族权力在乡村治理中的具体体现,如由36头家轮流主持傩舞活动正反映了其非强制性,带有轮流坐庄的意思,同时也是对封建专制下皇权制度的挑战,但由于生长环境因素又决定了它不能完全跳出当时的社会背景和权力制度的影响,如36头家的接班人是由长子继承,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传统乡土社会权力继承体系的真实再现。而作为傩班的继承人,主要的任务是学傩舞,并教授庙主学傩舞的基本功以及傩中的仪式和规矩。以上现象所诠释的是个体掌握身体的自主权,内在地实现自我超越,外化为身体权力,用身体叙事展现精神力量,进而规范身体行为。事实上,这种组织治理模型有利于缓解当下乡村治理中所面临的“二元化”结构矛盾——为了管好农村公共事务,采用村民选举的办法,但在实际中,选举的结果并不能令村民满意,村民与村干部之间产生诸多矛盾。

从根本上说,我国乡村还属于礼俗的社会、熟人的社会,人们通过血缘、地缘关系世代定居,形成了共同的文化价值观念,这种观念已经深入到人们的生活习惯当中,形成了共同的文化性格。中村傩作为客家乡村由来已久的民俗体育仪式展演,长期以来形成了稳定的礼制仪式,这种礼制仪式根植于农村社会公共空间与民间意识形态之中,傩班通过这种戏拟仪式,培养村民的参与感,增强村民之间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并通过民俗体育仪式,将民间信仰崇拜和生活习俗结合,使其逐渐成为当地村民的一种文化生活方式。如果说传统时期的乡村社会结构随着城镇化、现代化的变迁已经发生了重大转变,但根植于其间的中村傩民俗体育却展现了它的顽强生命力,主动开始了现代性转型发展。如2008年中村傩戏作为“中国戏曲界的活化石”,纳入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民间与政府达成共识,强化其驱除疫鬼灾邪、祈求神明、保佑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的同时,更加强化国泰民安的文化意象功能。据了解,中村傩的演出范围及影响力在不断扩大,不仅仅在宁都中村等周边乡、村享有盛名,甚至瑞金市的村民也慕名而来。与此同时,傩班还自觉强化了中村傩族群认同的象征意义,刺激和唤醒客家人的自我认同意识,以此获得当地政府的认同和许可,甚至经济支助,傩班以文化组织的形式不断参与和发挥社会关系的调适作用,在当地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良好的声誉。

3.2 吉村“旁牌舞”的宗族治理

3.2.1 权威秩序与团结乡族

大余县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西南部,梅岭古驿道是唐时张九龄主持开凿,是当时中原通往岭南的咽喉要道,境内29万余人口,多为客家人。吉村位于县城西南部19公里处。吉村的康屋宗族中世代相传一项民俗体育项目——“旁牌舞”。据康氏族谱记载,明代末年由康氏先人从南京带入,并改良发展,至今已有400多年的历史,共有21代传承人。每年的岁时节庆特别是中秋以及春节期间,康氏族人都会从全国各地回到吉村,聚集在宗祠隆重举行祭祖仪式。祭祖仪式结束后,即开始旁牌舞的表演。400多年里,旁牌舞已成为康氏宗族祭祖活动不可缺少的环节,是寄托晚辈后人对祖先和宗族感情的重要途径。

大余县古时为南安府,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历史上很长时间处于社会的动荡不安之中,加之较为恶劣的自然环境,多山少田,人口膨胀带来的社会压力,土客械斗等因素的影响,促成大余吉村一带崇文尚武之风的形成。吉村旁牌舞是赣南客家地区最重要也最具特色的民间武阵,一方面人们通过习武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另一方面相互配合的武阵演练更有利于在实战中取得优势地位。中国农村通过选择武力的方式来解决民间纠纷问题,是中国乡土社会流传已久的陋习。武力陋习形成的根源是政府的腐败、不作为导致的司法离场,以及村民对江湖好汉的推崇、行动的算计和话语权的争夺(郑国华,2017)。吉村旁牌舞既契合了传统时期南赣复杂的社会环境下求得生存和发展的斗争需要,又符合了当今乡村社会人际交往的需要。

事实上,吉村武风昌盛,为旁牌舞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社会空间,从传统社会时期开始,起初出于对周边宗姓的威慑,每年的中秋、春节都到附近的村子进行巡演。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的生存状况不断得到改善,已经不需要通过武力博取利益。在漫长的融合、发展、传承中,吉村旁牌舞逐渐演变成提升族群自身凝聚力、震慑宵小功能的民俗体育展演。

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吉村旁牌舞已经逐渐演化为康氏族群文化认同的重要媒介,其中蕴含着共同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以及行为方式等,不断影响着当地一代又一代的吉村人。据了解,吉村康氏男子每年都会积极参与排练,他们以排练接受挑选,以能上场表演为荣。有村民表示,演练的过程是族人相互了解、相互学习并熟悉家族文化的好时机。吉村康屋的旁牌舞展演场次很多,但每年的第一场表演固定在大年初一,康氏宗族祭祖以后在公共祠堂表演,在他们眼里,头场表演是要奉献给祖先和祖师爷的,之后才会应邀在其他屋场进行表演。据传承人介绍:“每次演练和表演对年轻的后生来说,一方面是对康氏家族文化的延续与传承,另一方面也是让所有参与者的身体和心灵都受到传统文化的教育和洗礼,增强村民的自信心和自豪感。打旁牌所产生的凝聚力对康氏成员的教育价值是深远而稳定的,最起码不会忘记我们的祖先是从哪里来的,告诉年轻一代,做人最重要的是不要忘本。”不忘本是中国许多地区乡村对人的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之一,用当地人的话说:“做什么事情都应该对得起良心,对得起祖宗。”

3.2.2 宗族治理的现代性转型

家族天下的传统国家向现代民族国家转变的过程中,国家行政力量对乡村地域社会的渗透逐渐加大,形成了一个边界明确,社会控制明确的国家权力体系,从此宗族不再能游离于国家政治视野之外。从明清开始形成并逐渐成熟的乡村宗法制度,在进入民国后发生了重大嬗变,一方面乡村宗族势力为了加强自身对乡村格局的控制,开始打破原有的“一姓一村”的格局,开始同姓联宗,即在承认共同祖先的基础上,建立总祠或合修族谱的方式,突破血缘原则,进行跨地域联宗以壮大自身实力;另一方面民国政府开始推行新县制,即在村、里的基础上,先后实行了乡镇、闾、邻制,最后实行了乡镇、保甲制。民国政府试图通过保甲制削弱乡村原有的宗族组织,实现国家权力对农村基础的直接管制。但是,保甲制度后期的实践结果,是保甲制与族房制相合的产物(王铭铭,1997),乡村治理由原来的单一治理,转向政府行政治理与宗族治理相结合的村民自治。

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农村基层管理制度逐渐完善,正式的村级管理体系逐步建立,传统的宗族组织逐渐从村务管理中让位出来,其功能及作用发生了改变,原有的作为村民的保护者、秩序的维护者的身份已经不复存在。吉村旁牌舞早期作为旧农村各方势力争斗的工具,其先天带有地方保护主义因子,跟现代社会显得格格不入,比如争强好胜、好勇斗狠等。但值得注意的是,社会现代化变迁后的赣、闽、粤边区客家族群的宗族经过现代性的自我改造,行政功能弱化的同时,在整合乡村社会资源、调解乡族民众矛盾、婚丧嫁娶、分家立户等方面的社会协调功能却具有不可替代性,如在80、90年代的中国农村,凡是涉及家财过户、分家、红白喜事都习惯性地请求族老参与见证,或作为中间人。据传承人介绍:“现在新农村都在倡导文明、和谐、稳定,我们也根据政府的政策要求,把很多内容和形式都进行了改变,要与时俱进。把好的东西进一步传承下去,把一些不好的东西剔除出去。特别是要引导年轻人要文明、礼让、谦恭,要团结,不能在旁牌舞里面掺杂那些暴力、仇恨、斗狠之类的东西,要顾小家,也要顾大家,要提倡正确的集体荣誉感。”当地村委会虽然没有直接支持民俗体育组织参与管理村落具体事物,但在每年吉村旁排舞展演的时候,也不失时机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党政方针宣传,民俗体育组织者们也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共同打造富裕、文明、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重新审视以客家族群为典型代表的乡村宗族的现代功能和作用的转变,吉村宗族组织具有很强的社会适应性与自我调适性,能很好地与现代农村的社会政治制度相适应,甚至主动加入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当中。如吉村旁牌舞已经转型成为客家族群文化传播与感情联络的重要载体,逐渐演化成为具有现代象征意义的宗族文化。地方性的民俗体育作为一个族群共同记忆而存在、传承与发展着,民俗体育文化的这种自我调适性为传统文化服务于当代乡村治理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3.3 营村“九狮拜象”的文化治理

3.3.1 节日权威与乡村秩序建构

民俗体育仪式展演作为社会乡村及市井重要的公共生活仪式,具有民间市场性和广场性,也具有岁时节庆、民俗祭祀仪式表演的自由与解放功能,民俗体育正是通过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构建实现对乡村社会的社会治理(廖上兰等,2017)。在民俗体育仪式过程的精神构建基础上,研究传统社会民俗体育仪式的社会文化功能,其落脚点应放在民间意识形态的结构性力量上,以及民俗体育仪式在特定历史语境中的多样性表达。

民俗体育仪式多数产生于岁时节庆、祭祖典礼等民俗活动中,为此民俗体育成为传统乡村社会乡民们的重要社会生活形式,在特定的时节聚集乡民,并形成特定的公共文化空间,而且,民俗体育活动的组织形式正好反映了乡村公共权力的文化结构。此外,由于客家人的移民性,导致其对祖先和神灵具有一种特殊的感情,在客家人的内心深处认为,祖先与之同在,并能对后世进行保护。正如涂尔干所提出的“前契约团结”,认为社会不是建立在理性的自我利益之上的,而是建立在一种共同的道德秩序上的。这种共同的道德秩序可以归结为一种集体良知,即一种与其他人同属于某一共同体的感觉,为此他会觉得自己有道德义务去按照共同体的要求行事(张举文,2008)。这种共同体意识为民俗体育仪式与乡村秩序的生成与建构提供(社会)道德基础。

此外,民俗体育仪式不仅塑造了乡村公共文化空间秩序,赋予和表达了民间意识形态的结构特征和意识特征,甚至可能塑造出一种乡村民间文化性格,它使得历史上发生的很多事件,具有某种精神内质的相似性,在看似不同的诱因下发现其共同性,似乎一切都是意料之中的必然要发生的。对传统国家来说,民俗体育仪式对民众不只是视觉上的吸引,更深层次的是无政府思想的诱惑与煽动,无疑是在制造一种社会情绪。从而造就中国乡村文化性格中崇侠尚义式的虚幻性,它表现在仪式与思维两个相互关联的层面上。仪式特点在于一种表演性,而思维特点则在一种集体想象。二者的功能都在于在幻觉中超越现实与虚构的界限或者混淆二者,如郑国华(2017)认为,村落江湖好汉精神崇尚的结果,拳头即代表了村落的权威与秩序!哪个村落好汉多,武力强悍,哪个村落就具有话语权,就具有维护秩序的权威。从赣、粤、闽边区客家民俗体育、械斗等历史事件中,在个案与一般之间,发现某种研究范式的可能,揭示传统民俗体育仪式是如何塑造中国传统乡村文化的品格和思维方式,并影响乡土中国社会的历史命运。九狮拜象既是对村落人丁兴旺,人财两旺的仪式性奖励,也是中国乡村各个家族对生活空间的仪式性界定。通过仪式展演的过程,表达了不同家族的空间建构能力之间的差异,这种能力差异与宗族的政治、经济实力密切相关,客家人通过民俗体育仪式展演寄予自己对村落社会空间秩序的想象。

3.3.2 传统复兴与乡村秩序重构

克莱德·M·伍兹(1989)认为,文化的内容和形式、功能与结构乃至于任何文化事象或文化特质,因内部发展或外部刺激所发生的一切改变。基于大多数民俗体育仪式自身所承载着的群体信仰、外部关联效应等特性,任何形式的民俗体育仪式都全方位的映射着其所产生、发展的乡土文化变迁和村落历史变迁,在横向上起到文化更迭、传承纽带的作用。进而以某种独特的民间群体体育活动的形式在社会时空中代代繁衍至今。这种顽强的民俗体育仪式,不仅与该地域风土人文自然环境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还依赖于与其相连的社会公共文化空间形成相互作用的关系。田野调查资料显示,国内节庆民俗体育活动中,全体宗族成员的参与、协同一致的仪式表演,促进了群体成员之间的互助互信等公共服务意识的萌发,激发了群体成员的自组织、自建构等社会治理意识的产生。作为一种缺乏制度保障和固定经费的游艺活动,乡民艺术的组织机制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历史变迁是相辅相成、浑然一体的(朱振华,2017)。就此而言,民间体育组织生成的信任、互利关系和社会网络等象征资本使某区域村落、社区跨越于一个个独立的个体,汇聚成拥有公共性价值的共同体。简而言之,进入当代社会以来,民俗体育既是一个经济运作的过程,也是一个仪式、政治和权力运转的过程。

当今,上犹县营前镇九狮拜象民俗体育已经成为地域文化名片,并在2013年收入江西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多次参与各类展演,诸如世界客属恳亲大会表演、市级全民健身运动启动仪式表演等。作为文化名片的九狮拜象仪式展演,其意义表达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逐渐淡化了姓氏色彩,赋予了祈福、驱邪、展示威武强盛、喜庆娱乐等丰富内涵,体现了客家人对和谐、文明、进步的追求和向往。从本质上看,它的意识形态表达完成了从民间走向与主流意识形态的合流,仪式展演也从民间自在、自发方式走向自觉、自为。近年来,九狮拜象民俗体育积极融入乡村旅游与全民健身,在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下,逐渐走出由于家族公共地产被打破后所带来的资金困境,基于乡村文化资源与农村旅游资源有效资本化,民俗体育得以再次兴起,一方面满足乡村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追求的需要,另一方面为客家乡村旅游的开发注入了文化灵魂。

九狮拜象民俗体育的现代性自我调适,表明没有不变的文化或不可变的文化,为众多民俗体育文化遗产的现代性转型发展提供了示范性样本。事实上,我国民俗体育文化认同都经历了一个从民间信仰文化转向族群文化认同的过程。实践证明,民俗体育仪式展演在促进乡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丰富乡村生活、净化乡村社会风气、增强乡村社会凝聚力;有效化解乡村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功能与价值,并为进一步强化乡村社会秩序提供坚实的精神保障。

3.4 阿村“子孙龙”的信仰治理

3.4.1 仪式展演与信仰塑造

仪式是建立在日常生活之外的一种程序的、特别的、有目的且带有宗教信仰的祭祀活动(韦晓康等,2016)。阿村的“子孙龙”具有一套严格而完整的仪式展演流程,且每一个程序和环节都代表了不同的意义,通过舞龙表演将阿村人与祖先、土地、生殖等联结在一起,在每年的正月十一至十七,用一条长达30米的“灯笼龙”将祭祖、拜神、添丁、报喜、家族团结等内容充分展现出来,其在组织上有较严格的程序和规定,且每一步都有着特殊的意义并蕴含着不同的情感,过程主要包括“裱龙”“报喜茶、添丁酒 ”“ 踩 龙势 ”“ 接龙仪 式”“舞 龙 表演 ”“ 龙 打呗 ”“ 封 龙”等内容。其中踩龙势是正月十一下午,所有人都聚集在祠堂。各节龙灯同时点明蜡烛,锣鼓唢呐声齐响,13个青年壮丁同时撑、抑起龙灯。龙头首先参拜先祖牌位,示意村民出门前,首先要尊敬和告别先辈。接着在上下大厅转一圈,龙头高高举起,来回一一看望,寓意告知跟随的龙子龙孙要紧紧跟上,要齐心协力、团结合作,准备做好下一件事。再接着龙头左右摇头摆动带领长龙走出大厅,经中间圹岸从屋场左边起,围绕整个屋场一周。在途中行至社官(土地公)前,龙头先参拜土地公。还要解下连接龙身蔴绳,由三人合力将龙头高高举向上空,左右来回旋转,意思是告知土地公,龙神已回到了吕屋,请土地公支持,并向土地公求赐五谷丰登、六畜兴旺、招财进宝、合家平安于吕氏家族。也示意吕屋后人,凡到久别重逢之地,都要尊重依靠当地人,才能把事办好。舞龙表演:子孙龙不是舞蹈性的舞龙,它不像平常所见之龙,带舞蹈动作、表演动作,纯粹就是一种造型,摆出的是气势,绕个圈叫龙伸腰,还有龙拱腰、盘龙、顺龙等,表演要持续7个晚上。龙打呗:舞龙表演的最后一个晚上,会增加一个最重要的环节——龙打呗,龙头与龙尾慢慢走近打呗(龙头与龙尾相接),此时撑抑龙灯的人高喊:“呗!呗!呗!”观看的人群高呼“明年嫂嫂要养崽”。送龙:要将子孙龙拆开,放在祠堂的房梁上。从以上阿村子孙龙民俗体育活动的展演过程可以看出,子孙龙是通过祖先崇拜与土地崇拜以表达乡村民众最朴素的追求,即家族团结、子孙兴旺发达、追求生存发展、创造幸福美好生活的强烈愿望。

3.4.2 民间传说与信仰传播

涂尔干(1999)认为,信仰是舆论的状态,是由各种表现构成的;仪式则是某些明确的行为方式。这两类事实之间的差别,就是思想和行为之间的差别。也只有在信仰中,仪式对象的行为方式特殊性质才能彰显出来。民俗体育文化的形成是建立在仪式之上,而仪式又从根本上反映了当地村民对自然、人文、社会关系的认识程度,进而影响村民对客观事物,尤其是社会关系的判断。阿村吕屋村民一直相信是因为子孙龙的百福祈神祭拜仪式,才获得人丁安全、无病无痛、六畜兴旺、多生男丁等心愿的实现,这一心理愿望不是单个个体的心理反映,而是村民的集体诉求,正是这一集体诉求推动了全村合力办好子孙龙民俗体育仪式展演,并在活动中增强村落的内在凝聚力。

民间传说是村落社会村民的共同生活体验,是一个群体在特定的历史情境和地理空间中所构建的历史表述与历史记忆,它是对群体过去历史事实的集体记忆的理解与阐释,对于强化群体认同与增强族群凝聚力有特殊的贡献。民间传说的传播与散布,既需要乡村社会生活基础,又需要组织活动载体。民俗体育是为一定民众所传承和享用的一种具有普遍模式的生活化、仪式化的传统体育文化体,它既是一种体育文化,也是一种生活文化(涂传飞,2009)。为此,民俗体育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现象,不仅是地方民间传说的传播媒介,也是地域文化、地方传统和集体记忆的表征,既可满足一个地方的社会生活、人际交往和文化传播等表达需要,也为进入该区域的外来者提供一种理解异文化的通道(赵巧艳等,2019)。

总体而言,民俗文化是村落历史文化认同形成的重要基础,村落民俗体育文化是村民在社会生存环境变迁中所形成的共同生活体验,仪式性民俗体育又以村庙或宗祠为场域空间而不断建构成为比较稳定的村落传统,从而形成一种潜移默化的控制力,村落传统一旦形成,便具有了民间习惯法的效力,成为村民自觉恪守的一种权威(李生柱,2012)。也可以认为这是一种集体无意识,马风书(2015)在阐述多民族国家统一问题时认为,无意识认同是集体身份认同的最佳状态,即对自身的某种集体身份不持怀疑、无须追问,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认同,对集体的凝聚、团结和发展最为有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村落民俗体育活动的主要经济来源是族内的公共地产。此后,随着公共地产的消失,国家成为民俗体育发展的主要支持者,组织者更加明白,村里的经济发展依赖于国家与政府的支持,族群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在每年的子孙龙民俗体育展演中,增加了祈福国泰民安的内容。历年来,政府相关人员和电视台、报社记者也都积极参与其中,负责维护秩序、安全保障与宣传报道等工作。民俗体育文化活动的开展可以通过影响群体心理,在增强村民获得感、参与感、幸福感的同时,进一步促使族群认同向国家认同转化,最终达成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的目标。

4 民俗体育参与乡村治理的双重逻辑与路径选择

4.1 嵌入乡村治理是民俗体育现代性传承的必由之路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了新时代文化建设的基本方略,可以总结为三大方面:1)满足人的精神需求是文化建设的核心要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2)是以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为目标。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激活民族文化的活力与创造力,力求创新发展。3)以秉承中国的文化价值理念为着力点。立足我国文化发展现状与国情,思考和解决当代中国人关心的文化问题(祁述裕,2017)。为新时代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建立指明了方向,而在具体实施层面,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则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把跨越时空的思想理念、价值标准、审美风范转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和行为习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

民俗体育文化能否深入民心为大众所喜爱,关键在于是否能促生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获得感和认同感。为此,民俗体育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生存、发展、变迁均依赖于人们的积极参与、精神获得与价值认同,或可以看作文化的发展和延续并不在于人们是否亲身参与实践、获得物质性的事物,而在于是否有“感”,“感”可以视为感情、共鸣、感动之意,并在“感”的基础上建立起普遍的社会认同。当然,民俗体育文化能否实现现代性传承、发展有众多因素影响,除群体认同以外,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在于,民俗体育生存的根本何在,民俗体育文化的灵魂何在?成为当前民俗体育文化现代性危机的追问,也是探寻民俗体育文化现代性传承、发展的首要前提。

由上述个案考察可见,无论是化解当前民俗体育的现代性危机,还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改革创新需要,都显示出民俗体育与乡村治理之间相互渗透、相互介入的重要性,即嵌入与内生的“二元生成逻辑”,民俗体育应立足主动嵌入与服务乡村治理的体系创新之中,而非单纯地等待保护与拯救,在现代文明社会框架下,努力重构其意义结构,将其契合到广大乡村的社会治理体系当中,以满足文化主体的新需要,为推动社会文明发展提供滋养动力。

4.2 民俗体育文化是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的内生动力

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是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社会体制改革领域的重大战略任务,标志着一个新的执政理念开始走入公众的视野。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就对“治理”做了如下界定:即个人和各种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其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曾红颖(2004)认为,治理不是一套规章条例,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治理的建立不以支配为基础,而以调和为基础;治理同时涉及公、私部门;治理并不意味着一种正式制度,但确实有赖于持续的相互作用。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转变的核心就在于过程、调和、多元与互动。为此,乡村治理就是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下,以互动和协调的方式处理乡村公共事务、调和社会矛盾的过程。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中曾强调,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要坚持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之间的良性互动,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的整体要求。乡村治理的实践途径具有多元化的特点,除政府组织以外,还应包括市场、法制、文化、习俗等方式。由于民俗体育文化主体的多元性、过程的互动性、社会关系的融合性、参与者的群众性、文化习俗的养成性、乡村秩序的内生性等特质,正好与新时代背景下多元共治、社会共享、公众共建以及和谐文明的乡村治理的改革要求相适应。

回顾我国农村的基本政策,从建设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再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社会的物质生活水平已经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与之相悖的是村庄价值生产能力的降低,使外出村民与村庄之间的联系变得微弱,外出村民不关心村庄的被承认与否,也无法从村庄获得存在意义(贺雪峰,2013)。表明在市场经济大潮的淘洗下,乡村原有的道德观念与文化生活正在面临严峻的挑战。有村民调侃道:“以前是谁的拳头硬,谁就是大哥,现在是谁的钞票多,谁就是大哥。”一方面说明传统乡族控制下的乡村格局正在解构,而新的乡村格局的建构却缺乏相应的思想道德基础。另一方面则显示受外来文化、拜金思想的冲击,村民改变了对乡村秩序格局以及领头人的认识与评价标准。在传统社会,民俗体育的领头人是当地有威望的人,评定他是否有威望主要有两个标准,1)是否有文化,即会不会写字;2)是否能为村民出头,即在关键的时候能保护村民的利益。这样的人一般都会受到同村、同族人的较高礼遇,成为村里人酒桌上常请的客人。

传统的乡族势力曾经以支持民俗体育的开展,来维持他们在村落中的权威与秩序,传统意义上看,这类似于一种无政府主义的话语权追逐,然而今天却又有了新的意义与价值,即在新的乡村治理中承接了群众舆论监督的功能与作用。如20世纪90年代开始,赣南地区很多年轻人都离开了家乡,南下广东打工,一年只有在春节期间才能回家,且过完年初五就开始返回打工地,留下的都是老人小孩,年轻人很少关心村里的事情,谁当村支书、村长都不是很清楚。据中村某村民介绍:“自从近几年的禳神活动恢复并对周边的村影响越来越大以后,村里的伢子们每年都要等禳神结束后才回到打工地,家人在一起的时间变长了。年轻人对村里的公共事务也开始关心,对村务建设更加热心,村里有很多路都是这些年轻人出资修建的。”据介绍,村委会的工作因为有了更多年轻人的关注,在村务公开、公共服务质量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改善。

又如,在中村,傩班与村委的关系比较和谐,上级任命的两委(书记和村长)为代表的力量和傩班这种民间力量相互配合使得各项村务进行都比较顺利。事实上,傩班在帮助村委处理村民中的纠纷和矛盾更加有效。表明,民俗体育组织与社会、政府的良性互动或密切合作,一方面更能获得社会各界的支持,并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民俗体育的情感能量和符号意义,有利于发挥非强制性治理手段的重要作用。如用礼治补充法治的不足,在乡村治理中展现人性的关怀,施以激励、劝诱、引导,减少单纯的暴力约束,逐渐形成与完善农民广泛参与、多项选择与多元互动的自治、法治与德治“三治一体”的乡村治理体系,进而实现乡村的治理有效。

5 结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对文化与国家治理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具体的阐释:“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综上田野考察的结果可知:1)乡村治理现代化与传统文化并不矛盾,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乡村治理的经验和智慧。民俗体育文化既是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文化基础,也是其应有之义;2)我国广大乡村蕴含着丰富的民俗体育文化资源,并在传统社会的治理过程中发挥过重要的历史作用,是传统社会能够和谐稳定的非正式制度安排,诸如巩固族群认同、营造共同心理、实施传统教育、区别文化身份、强化社会秩序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价值;3)我国民俗体育经历了一个从“鬼神文化”转向“族群文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又被组织管理者注入乡村治理的时代脉搏,重新赋予民俗体育以时代意义;4)从传统乡村的宗族为主的一元主体的退场,到“第三领域”的多元主体参与结构的形成,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形成多元互助、相互监督的文化治理模式提供可能。

在广大的中国乡村,民俗体育常常伴随着岁时、节庆等时令性开展,虽然一年才举行一次或两到三次,但它在村落生活中却有凝神聚力的统领意义:1)通过民俗体育仪式展演,构建起中国乡村共同的生活空间、人伦空间、神圣空间,一定程度传导了乡村自治状态下所应遵循的规则、规范,对村民意识形态、社会价值观的形成有着重要影响,通过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构建对乡土社会关系形成有效联结。2)民俗体育活动也是党和政府精神文明宣传的重要载体之一,被赋予了新的文化意义,民俗体育现代性转型的萌发,促使民俗体育向更广阔的社会领域拓展。3)民俗体育走向现代性传承之路的过程中,积极借助政府和社会共谋、共赢的力量,有助于形成“多元共治”乡村治理格局,为实现乡村“治理有效”提供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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