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荷
党章规定,申请入党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那么,如何确定入党介绍人?申请人的直系亲属是否可以担任入党介绍人?受过处分的党员能否当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事先要经本人同意,不宜硬性指派。
在一般情况下,不宜由拟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担任其入党介绍人。这样规定,一是为防止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不正之风,二是为避免党员和群众出现误解。
按党章规定,只要是正式党员就可以担任入党介绍人。也就是说,只要正式党员了解拟发展对象的情况,确能担负起入党介绍人的责任,而发展对象又对其信任,就可以担任入党介绍人。但党支部在确定受党内纪律处分期间的党员做入党介绍人时,应慎重考虑其能否担负起入党介绍人的责任。受留黨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担任入党介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