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舆论“假象”成因及其破坏性

2020-03-15 06:00郭星池刘萍
知与行 2020年6期
关键词:假象网络舆论受众

郭星池 刘萍

[摘要]作为公众意见的网络舆论本是推动社会良性发展的巨大力量,但网络舆论“假象”却像慢性毒药一样侵蚀着个体与社会。看起来潜移默化、微乎其微的网络舆论“假象”是极具杀伤力和破坏性的。在网络舆论“假象”愈加扩散的当下只有先找到问题的根源,才能够找到能够彻底清除这个毒瘤的良方。网络舆论“假象”在内容上是指那些失实的网络舆论,以及事件真实但却不符合事物本来面目的网络舆论,在表现形式上是指这些舆论通过传播而产生的虚假景象;网络舆论“假象”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网民的非理性偏好、“碎片化”传播的影响和自媒体传播失范行为等;网络舆论“假象”一旦形成,对网络传播生态、社会风气以及管控治理等方面的破坏性是极其强大的。

[关键词]网络舆论“假象”;受众;舆论生态

[中图分类号]G20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284(2020)06-0142-07

网络舆论“假象”在内容上是指那些失实的网络舆论,以及事件真实但却不符合事物本来面目的网络舆论,在表现形式上是指这些舆论通过传播而产生的虚假景象。网络舆论“假象”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出现,但却不容易引起公众注意,他像慢性毒药一样,一点一点地侵蚀着每个人,侵蚀着社会。如今,网络舆论“假象”呈愈演愈烈的发展态势,只有先找到问题的根源,才能够寻得彻底清除这个毒瘤的良方。

一、网络舆论“假象”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网络舆论“假象”的成因可以从受众、传播过程、传播者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既有网民的非理性偏好所导致的盲从跟风、惩强扶弱等心理原因;也有长期接受碎片化传播导致的表达、传播、阅读的碎片化,使公众无法知晓实情;还有部分媒体为谋取私利而做出一系列失范行为。

(一)网民的非理性偏好

网络舆论是一把双面剑,其中既有可以帮助监督公共事务的积极意见、见解,同时也有具有破坏性的、不利于社会发展的消极舆论。由于网民的性格、个人素质、个人经历等不同,其在面对某些事件时,会无意识地发布一些不符合事件本身面目的网络舆论,例如谩骂、攻击等偏激的语言和行为极易造成网络舆论“假象”的发生。

1.对网络内容盲目认同跟风。网络舆论是一种自发的舆论,是公众对自己感兴趣或利益相关的事件进行的谈论,网民大多从情感体验出发,带有明显的感性化和非理性的特征,表现为盲目认同和否认等行为。而非理性、无意识的表达极易导致假象迭生。受众在接受信息时,在感官与情感趋势下,很可能成为勒庞所描述的乌合之众:他们极其敏感,易受暗示,更易轻信,他们情绪夸张但毫无目的性,他们几乎完全受着无意识的支配。弗洛伊德在描述人的精神生活时,将人类的意识分成两个部分:“意识的部分和无意识的部分。意识部分小而不重要,只代表人格的外表方面,而广阔有力的无意识部分则包含着隐藏的种种力量,这些力量乃是在人类行为背后的内力。”[1]根据工信部在官网上发布的数据,截至2019年4月底,手机上网用户数规模达12.9亿,对移动电话用户的渗透率为81.1%。 微传播逐渐成为网络信息传播的主要方式。通过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受众可以随时随地地接收和发布信息。然而,当今网络内容的质量却是良莠不齐,各种假新闻、网络谣言层出不穷,一些缺乏判断能力的受众极易受其蛊惑,同时由于这些内容大多与受众身边的人或事息息相关,受众通常还会借助微传播的便利性大肆转发,导致身边越来越多缺乏辨别能力的人信以为真,盲目从众跟风,各种虚假信息像病毒般被传播出去。如在朋友圈被疯狂转发的人贩子的照片,人们并不会先去判断信息的真伪,而是会先无意识地转发,甚至发布“抓到一个,打死一个”之类的评论。这种非理性的情绪表达和转发,使得人心惶惶,破坏了社会秩序。即使事件最后,官方证明此消息并不属实,并没有这样一个人贩子,网络转发事件不了了之,但给社会和一些还未完全知情的人们留下的印记却是不可磨灭的。

2.对“弱势群体”的习惯性保护。网络舆论是弱势群体保护自己权益的武器,同时也是受众为他人“伸张正义”的利器。学术界把弱势群体分为生理性弱势群体和社会性弱势群体两类,生理性弱势群体毋庸置疑,有显而易见的生理原因,例如疾病,年龄等。社会性弱势群体是社会中一些生活条件不佳或被社会排挤的人。弱势群体是在社会迅速发展、分化的情况下应运而生的,中国人民的整体生活水平在逐渐提高,但是地域与地域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人与人之间还是存在差距的。由于部分地区经济的快速增长,人的社会地位出现了差异,目前来看,我国的弱势群体大部分是社会性弱势群体。很多人对这个称呼有相对剥离感,但却会在网络上主动站出来维护“弱势群体”的权益,这实际上是他们在关注与自身角色、利益相关的事情并加以维护,表达舆论,进行反抗。弱势群体与强势人群的区分需要看两个群体具体分布于哪一个场域中。在现实生活中,普通人是弱者,他们与强者之间有着地位、财富和能力之间的差距。而在网络世界,因网络的使用无须门槛,在某种程度上看,二者不再有距离。互联网为受众赋权,普通人获得了话语权,这是弱者最坚硬的铠甲和锋利的武器,普通人以数量的优势成为网络世界的强者。而现实生活中的强者成为网络世界中的弱者,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受到人们的监督,稍有不慎就会被全网批判。普通人对社会关系的关注在网络上表现得较为明显,尤其是对于医患关系、师生关系、官民关系以及明星之间的关系等尤为好奇。当网络上出现以上关系相关的事件时,舆论瞄准的一般是生活中的强者道德败坏、贪赃枉法等问题,而作为弱者的普通人被一层一层地保护起来,就算是弱者的问题,舆论也会经过对事件的層层剖析最后把矛头指向强者,久而久之就给强势群体套上了官官相护、滥用职权、公报私仇、贪污腐败、道德败坏等污名。在事件从发生到结束的过程中,真相对于弱者来说并不重要,作为弱者互相保护才是间接地保护自己,可以肆意发表自己的不满,只要相关者是强势群体其中的一员,就已经达成了目的。而在网络世界中,“强者”由于数量少很多,他们的声音或是不被听见,或是被排挤,他们只有被批评的资格。很显然,这样的做法影响到了很多围观的受众,他们或是默默地选择自己的组织,或是默默地退出,正义的声音被掩盖住,网络舆论“假象”却随着时间的延伸被刻画在人们心中。

(二)“碎片化”传播难以复现真相

伴随着网络架构的变革和4G、5G通信技术的发展应用,受众在网络空间中获得了更大的使用自由和言论权限,从被动接受到主动传播,使得UGC走向更深入的阶段。恰恰是由于技术进步而不断完善的网络终端和应用,以及网民的个性化需求,导致了传播的碎片化。碎片化最早出现于对“后现代主义”的研究文献上,后被广泛应用于传播学的研究。“碎片化”使人们可以通过几个关键词或一幅图片、一个短视频去描述或了解事件的大概,迎合了人们在众多信息中快速阅读、掌握信息的需求,受众在进行信息解码时,会无意识地加入自己的主观意识形态,而这些来自大道或小道的碎片信息也就难以让受众获得完整而真实的信息内容,碎片化已然成为所有媒体都面临的趋势和亟待解决的难题。

1.网络话语表达碎片化。网络话语即网络言论,一条微博、一个评论,乃至是带有倾向性地点赞和转发都是网络话语表达的一种形式。在人人皆媒的时代,用户非正式化且带有娱乐性、偏激性的使用行为将会导致网络话语碎片化的泛滥。这是一个注意力匮乏的时代,过长的信息篇幅会削减用户对信息的关注度,因此,“短、平、快”成为网络话语形态的三要素。“短”即简短,把一个冗长的信息进行浓缩,将关键词提取出来,做到一目了然。“平”即浅显易懂,内容更加口语化、娱乐化,通常会代入个人的主观色彩。“快”代表了即时性,不只是最快速地发布信息,还有更深层的含义是在面对外来事件时快速做出反应,而这种反应往往不够正式化和规范化,内容随意/形式多样。虽然通过这样的方式,带给了受众海量的信息,但这些信息往往是片面的、零散的,其表达的意义也是多种多样。还有部分网络舆论传播者不满足于客观地陈述事件,而是通过选择性接触,将个人的主观评价与信息内容杂糅到一起进行渲染,其涉及的主题多、跳跃性强,极易给受众造成误导。同时,网络话语的构成需要时间、地点、人物、起因、经过、结果,这六个元素缺一不可。目前,受众进行网络话语表达时往往会通过微传播的形式,而文字描述会受到字数限制、拍摄视频时也会受到事件本身的限制等,造成不能够展现事件的全貌,传递的信息内容也是片面的,具有不确定性的。例如,2016年“女子丽江旅游被打事件”,该条信息是名为“琳达是我”的博主发出的,其晒出被打前后的对比图,并以简洁的文字描述该事件,声称其在丽江旅游时被几名陌生男子殴打,而警察并没有逮捕全部嫌疑人,自己要求的伤情鉴定也没有得到支持。引发了网友的转发和评论,使云南旅游业一夜之间臭名远扬。然而,在这则信息中,其话语构成缺少了事件的起因和经过,只有结果,造成了信息的碎片化,也导致了信息被误读。

2.网络传播过程碎片化。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越来越多的信息被需要,在信息共享,信息交互流动中,“人”成为整个传播过程的核心,受众不再是一味地接收信息的人,他们的角色在传播者与受众之间来回跳跃,对接收到的信息发表意见和观点。由于传播内容和过程的碎片化,意见性信息传播的碎片化成为碎片化传播的主要构成。新媒体平台上的意见是受众的自我表达,各种碎片化意见的碰撞会形成特殊的舆论空间。由于受众所聚焦的节点不同,对事件的解读不同,个人经历和经验的特殊性等原因,意见性信息的碎片化不仅呈现出信息基数的多样性和分散性,还表现为对意见信息解读的异质性和分裂性。受众通过互联网看见世界,了解世界。我国还处于社会转型期,还有许多矛盾和问题需要解决和改进,受众通过快速发展的新兴媒介得到了“自由”发言的机会,自然就评判这些问题和矛盾。每个受众都有不同的个性和经历,受众会通过个人的判断而发表意见,而这些观点往往是对某些事物的刻板印象和“他人”故事进行的解读,由于所接收信息的零散性、拼凑性,导致受众无法掌握全部事实,不仅造成受众对信息解读的碎片化,还有可能导致其对信息的误读,可能在无形中增加了社会矛盾。

(三)自媒体传播失范

目前,自媒体作为一种新生事物让人们得到更大程度的自由的同时,也暴露了很多问题。原本适用于现实社会的伦理和行为规范,似乎并没有很好地适应这个全新的环境。游荡在法律边缘,钻法律空子的失范行为层出不穷,如发布低俗内容及图片、窃取他人账号信息进行“粉丝”交易、网络推手散布流言引发舆论混战、新浪“大V”微信公众号助力谣言滋长等。

1.散布虚假谣言。自媒体的兴起给网络谣言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和温床。形形色色的自媒体日渐兴盛,在言论自由得以最大限度地实现的同时,也给网络谣言创造了市场。谣言的表现形式五花八门:误导思想、捏造事实的文章,恶意的P图者制造的以假乱真的图片,博人眼球的标题党,编排故事的视频“导演”,等等。有些的确反映出了如今社会中的一些问题,但是通过虚假谣言的形式,放大了矛盾,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自媒体上的信息主要是基于个人看法和情感的表达,其娱乐目的和个人喜恶是显而易见的。以拥有众多自媒体用户的微博为例,每日微博上的搜索热点集中于娱乐明星、食品安全和社會事件。网络谣言恰恰是利用了这一点,以发布与受众关注的人和事件息息相关的内容,“塑料紫菜”“棉花肉松”等无中生有的事情来吸引受众的眼球,打着为民造福的幌子却做一些引起社会恐慌、扰乱社会治安的事情。尽管近些年针对网络谣言的治理机制已经初见成效。但自媒体网络谣言可谓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人们在互联网信息的汪洋大海中,无法做到条条甄别。

2.“网红”虚假炒作。平民的狂欢促成了网红盛世,他们因身上某一个能够满足网民的审美、审丑、猎奇心等看客心理的特质被无限放大而走红。形形色色的网红纷纷以令人意想不到的拙劣方式横空出世。2015年4月17日,微博名为“YY外星人陈山”的微博,发布了大量美女和豪车的快手短视频。微博的主人公是一名长着大龅牙和变形脸庞、患有地中海贫血症、身高像个小孩子的成年人。其视频内容大多是炫富,如对金钱的肆意挥霍、撩妹等。这些微博的发布引来了很多网民的围观,丑陋的长相与身边的豪车和美女形成鲜明对比,在短短的时间内,他的粉丝数量达到了1400万。在视频中,陈山对于女性是极不尊重的,而且低俗无下限。陈山早已因为发布低俗视频被封号,但经查证,陈山并非是富二代,而是幕后人士有意通过这种方式去捧红他,这样的视频不仅在无形之中给人们传播了一种低俗、毁三观的思想,而这种印象像烙印一般,一旦形成就很难消除,可想而知其危害性和破坏性是巨大的。近几年,网络直播的蓬勃发展吸引了越来越多想要借机成名的人,网络上不乏陈山这种以低俗、极端的方式发布视频吸引目光的“网红”,其内容从夫妻关系、婆媳关系到贫富关系等,看似是在反映某种社会现象,实则是在不择手段地吸引点击量、评论量,从而实现个人利益,但其在无形中灌输给人们的错误观念,容易让人们把网络世界和现实世界混为一谈,造成了舆论“假象”。

3.被买卖的“网络舆论”。网络水军通过伪装成普通网民,通过发表、转发、评论等手段对正常用户造成影响。但随着互联网日新月异地发展,网络水军的团队不断扩大,承接的业务范围也更广,这些潜伏在网络世界的“网络水军”,开始为一些舆论攻击充当“打手”。某明星的粉丝数达到了一亿,某条微博点赞量创造吉尼斯世界纪录,某电影票房达到十几亿元……结果被曝电影院每十五分钟播放一次电影,票房爆满其实是弄虚作假,粉丝热搜是可以用来买的,评论是可以雇人来刷的,当红明星不是靠演技比拼而是靠谁买的黑粉更多。而近两年来,网络水军化身营销“推手”,一些自媒体也成为网络水军的一部分。如,抖音目前是短视频类受众最多的聚集地,各大博主也纷纷建立账号,拓展自己的影响力,粉丝数的多少关乎自己是否能接到广告。大量网红从抖音中诞生,他们纷纷变身营销能手,不论推销物品质量的好坏强行推销。打开抖音,琳琅满目的商品推销扑面而来,甚至有商家为了制造更好的效果,同时找不同的短视频记录者发布不同的使用心得,从而打造网络舆论全优的佳绩。另外,还有些抖音账号本身就是商业账号,其分享的内容与日常生活无关,或只是商品推荐的铺垫,纯粹为了盈利,与网络水军无异。

二、网络舆论“假象”的破坏性表征

看起来潜移默化、微乎其微的网络舆论“假象”,其实是极具杀伤力和破坏性的。这种破坏是一种永久性的损害和烙印,网络舆论“假象”一旦形成并被触发,就如被点燃的炸药一般难以控制,所造成的损害也无法修复和还原。

(一)破坏网络舆论传播生态的平衡

互联网本身是一个媒介系统,由各门户网站和大众网民所构成,组成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生态。在互联网的环境下,网络舆论生态在政府、媒介、受众的三维联系中形成。网络舆论生态是一个“各种舆论形成的人际环境和促进舆论有序发展的各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状态”[2]。这种状态如果处于一种平衡、稳定的状态,人们就能在这个生态中相对稳定的生活。一旦这种平衡被破坏,将会导致一系列问题:言论自由被异化,催生更严重的舆情问题,破坏网络传播秩序,各种尖锐问题对峙,加剧民众心态失衡,干扰正常的社会秩序。

1.言论自由被异化。我们所处的传播生态就是媒介与媒介之间相互联动,从而促生网络舆论的一个生态系统。公众舆论中最主要的两个特点:一是公开场合表达,二是大多数人所持有的意见。自媒体时代出现了一批所谓的“意见领袖”,他们以自媒体人或者评论员的身份出现在互联网中,去主导舆论,操控舆论,引导人们向多数意见的方向不断靠近,有意或无意地去否定和批评一些观点。但是,某些引领者缺乏相关知识和经验,在引导的过程中不能客观地帮助受众分析,而是感性大于理性,发布的内容中夹带着大量的个人情感。言论自由也就在这个“引导”的过程被异化了,持不同意见的受众要么被忽视,要么被批判,要么永远沉默。

2.促生的伪舆情生命力更长久。“夫市之无虎明矣;然而三人言而成虎。”假象永远是假象,而看见的人,也就是受众多了,假的就变成真的了。在人人皆媒的时代,由于网络的匿名性、网络相关管理法例尚不完善等问题,一些人通过网络舆论“假象”伪造新的与其有关并相似的虚假舆情,在攫取利益的同时又能免受惩罚,因此网络伪舆情愈加泛滥。伪舆情的取材点大多来自于人们所关注的一些社会和民生问题。这些问题常被加以揣测并无限放大,具体表现为简单问题复杂化、个体问题全局化、社会问题政治化等。放大社会矛盾,加剧社会动荡。伪舆情发布后若其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其发布者则会雇用网络水军等去刷评论、转发等进行炒作来保持热度,或者去培养专业的网络推手进行二次加工,给人们造成“美好社会并非美好,而是被纸包住的火团”的假象。正是因为伪舆情取材于舆论“假象”,舆论“假象”又促使了伪舆情的存在和传播,形成了一个无限反复的死循环,根治这一现象任重而道远。

3.传播秩序被打乱。网络的多元化传播是对“传播者中心化”的解构,人们努力去营造一个传播者与受众完全平等的平台,去帮助传播秩序的重建,期望建成一个传播者和受传者都可以表达自我,信息互便互通,沟通畅通无阻的公共领域。但一层层的去中心化并没有使独占话语权的问题彻底解决,舆论“假象”使传统媒体无法及时发声,稍有疏漏便会酿成大错,自媒体声音此起彼伏,受众在舆论操纵者的鼓动下噪声四起,传播秩序还未完全重建就已经乱成一团。如,有些網络大V所发表的言论常常取材于舆论“假象”,作为一种不具有确定性的舆论,通过评论和转发等形式,左右舆论的动态,引导受众朝着偏激的方向发展,在扰乱网络传播秩序的同时,还会影响现实社会的正常秩序,其所带来的破坏性是极大的,并且是无法预测的。

(二)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受众一旦将充斥着网络舆论“假象”的网络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混为一谈,极易激化社会矛盾,破坏社会稳定发展。

1.受众认知出现偏差。网络传播创造的信息环境不仅限制了人们的认知和行为,而且严重波及客观的现实环境。传统的拟态环境对于现实世界而言是正向背离的,互联网的匿名性,无门槛性以及传播信息的内容多样性、海量性,致使拟态环境进入了对现实世界负向背离的阶段。具体表现为对社会的不良现象和局部问题不断放大,将社会的阴暗面公布于众,而对社会矛盾需要长时间去解决的问题却置之不理,对社会为良性运转所做出的努力表示不认可甚至抵触。发布以舆论“假象”为基础的信息,迷惑受众,促使一些媒介素养较低的受众难分真假、盲目跟风。更为严重的是,一次又一次舆论“假象”的传播,会使受众通过带有主观印象的解读而不断加深和固化原有认知。加深固化认知的同时,就会拒绝和否定正确的认知。古有削足适履的郑人,今有对医患关系、师生关系、官民关系等形成的道德沦丧和败坏的固有印象,宁愿相信网络报道,也不相信自己的亲身经验,从而助推了破坏社会良性发展的不良风气,加深了对社会的偏见,不仅不利于解决问题,还会导致其更加恶化,甚至激化两者的矛盾。

2.促生“媒介依存症”。人长期在网络舆论“假象”的熏染下,会慢慢适应、顺从,不再反抗,只会去接收传媒所灌输的信息,不再用批判的眼光甚至无法进行自己的思考。在网络拟态环境中,信息传播以一种极为隐秘的形式创造着一个虚假世界,人们的所有需求、情感、选择、意见都在一定程度上被信息内容操控着,有些人在这种操控中,不再有自己的思想,只是跟随着操纵者的思想。操縱者将这种“虚假需求”包装成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追求。有些人会通过大量消费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和自身的价值,成为商品的奴隶。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失去自我批判能力,一边沉迷于某种与自我价值观相符的生活方式,一边在自己的非理性行为中被自己摧残、被信息奴役。由此可见网络舆论“假象”所造成的后果是致命的。

3.加剧民众的心态失衡。对于受众来说,客观事实的呈现是阶段性的,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过程中必定会有比较模糊的事实和真相,不能被全部掌握,因此事物本质的展现也是呈多个层次的。受众在接触网络舆论的初始,会由于受到刺激而产生应激反应,具体表现为恐慌情绪,并且迫切想要了解更多的信息以消除不确定性,消除焦虑和恐慌。当了解到更多相似信息时,这些信息内容中真相只存在少数,多数是由于关注点的指向而去关注,热点事件常常伴随着各种各样的谣言,当受众接收到更多雷同的内容时,便会信以为真,把网络舆论制造的“假象”当成真相,所积累的情绪就会变得极端并且瞬间爆发。随着事件的不断发酵,在时间的作用下表象会渐渐消失,受众会逐渐意识到事件的原貌。但在信息的洪流中,一些人还没有看到事件本质,其关注点就再一次被转移至其他事件中。但当他们发现自己曾经的慷慨激昂完全不合理时,便会对网络信息失去信心,甚至远离。当网络舆论“假象”的传播效果不断增大,网络空间逐渐被“假象”所占据时,人们就会无穷无尽地活在被营造的假想中,成为一个个没有思想的人。

(三)网络社会治理难度增加

有学者指出,“网络舆论能够不断地制造各领域的种种焦点,政策议程面临爆炸性增长的‘公共问题,这使得政策议程极易出现信息负载”[3]。政策议程是将公共问题纳入到政策中,根据有待解决的问题提上日程,开展行动。互联网所带来的信息爆炸,各种公共问题被暴露出来,由于问题过多,政策议程无法分清重点问题,不能聚焦,公共决策必然会受到影响,公共决策无从选择,事件被解决的时间延长,效率也自然降低,稍有不慎,公共决策出现失误,就会形成无法逆转的舆论洪流。同时网民总是喜欢浏览与自己观点相同的思想,对与自己相悖的观念嗤之以鼻,不断加深自我认同,甚至比之前更加偏激,最终导致群体极化。这种极化的舆论环境会导致网络舆论“假象”的扩散和不断的演化,决策主体被蛊惑,严重影响公共决策的抉择,妨碍社会秩序。

信息是一种能够消除人们不确定性障碍的工具,而网络则是最适合信息传播的渠道,本应是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公共决策有效实施的桥梁。但在过去的几年里,各种假象萦绕在我们周围,在纷杂的网络信息中,人们无力再去辨别信息的真假,更甚是已经丧失辨别的能力,对于自身利益可能受到侵犯的恐惧居高不下,因此听到一点可能会对自身带来不利的信息就会惶恐、焦虑。当人们长时间处于这种状态时就会表现出质疑,这种质疑来自于对社会的质疑和网络的质疑,一旦,“假象”的泡泡被戳破,受众的心理接收到被骗的信号,不再信任网络信息的同时,网络的公信力也随之降低,最后甚至拒绝和远离网络。

总之,网络舆论“假象”让受众真假难辨,让社会面临风险。为了保护每一位网民的权利,为了使网络舆论生态可以有秩序、有条理的协调发展,我们有必要对网络舆论“假象”进行切实有效的管控和治理。尽管无法完全消除网络舆论“假象”,但我们能够看到,在多方努力下网络空间正呈现出积极转变。我们有理由期待这些变化能够提升公众对自我和对社会的认知,在接收信息时可以更理性地去思考,能够跟随时代发展的步伐,弘扬正能量,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参考文献]

[1]吕丽,吴凤颖.网络文化流行的大众心理分析[J].黑龙江高校研究,2013,(6):57-59.

[2]廖永亮.舆论调控学:引导舆论与舆论引导的艺术[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3:附录页.

[3]赵婷婷.网络舆论对我国公共决策的影响研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1:43.

〔责任编辑:田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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