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景涛,熊 玥
(赣南师范大学 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江西 赣州 341000)
与同时代国民党政府、自由知识分子各自倡导的两种妇女解放运动相比,土地革命时期苏维埃区域的妇女解放运动有着鲜明的个性,其主导了此后中国妇女与社会变迁方向的,正是这种发端于苏维埃运动中的妇女解放运动的特性,而不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在城市知识阶层中流行的自由主义妇女解放的特性。那么,该如何把握这种特性?研究表明,在苏区妇女解放运动中,有一种带有根本性、统摄性的结构性因素,在运动过程中时刻起着决定性作用。这种因素,就是革命动员。因为有了这种因素,苏区妇女解放运动就与国民党和自由知识分子倡导的妇女解放运动有了鲜明的区别;这种因素,也可以解释20世纪下半叶中国妇女和社会变迁的发展方向。
苏区妇女解放运动的独特个性已在一些研究中获得探讨,其中的政治因素受到研究者的重视。钟日兴认为,中央苏区的妇女解放运动是通过政权的推动而展开的,因此将其概括为“政权主导”模式。[1]戴超、李永刚认为,中国共产党开展农村妇女革命动员的特点在于女性解放与政治解放的二元互动。一方面,女性解放依附于政治解放,另一方面,女性解放并非处于完全被动的局面。[2]这两种观点揭示了苏区政治权威对妇女解放运动的支配性。但是,“政权主导”模式只谈到了革命动员的权力运作特点,而忽视了更深层次的文化与现实因素。事实上,国民党的妇女解放运动亦是通过政权的推动而展开的,这也说明仅从权力运作模式仍难以概括其特征。同样地,国民党的妇女解放运动也是女性解放与政治解放的二元互动。
近十余年来,关于苏区革命动员的方法路径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这些研究对于思考苏区妇女解放运动的深层结构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学者们在研究中探索了动员的有效机制,包括心理情感、利益驱动、意识形态教育、对动员对象性格特点的把握、组织力量和组织策略等方面。黄文治认为,“情感驱动”及“组织化动员”的策略是将民众动员起来的重要方式。中共大别山区革命及其民众动员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民众动员采取更多的是情感驱动的策略,仇恨和愤怒是革命暴动的真正动力源泉;第二阶段是土改的型塑,通过组织化动员达到组织资源的一元化;第三阶段的重点是反富农的再动员。[3]张宏卿、肖文燕认为,“边缘化”的动员是苏区时期极其重要的一种动员方式。中国共产党人从贫农、妇女、儿童这一边缘化群体入手,或利用他们在传统社会中的弱势地位,或激发他们在家庭中的纽带作用,并抓住他们最迫切具体的利益、要求和心理,将整个乡村社会纳入革命化的轨道。[4]邹荣认为,“文化动员”是苏区时期动员的一种重要方法,通过文化动员唤起苏区民众的斗志,并将党的宗旨与民众的利益有效地联系起来,在一定时间内二者成为利益共同体,代表中共意识形态的核心价值观得到了有效的传播和灌输,并被一部分民众认同和接受。[5]黄琨认为,农民群众对于革命的态度主要取决于自身的生存感受,即只有当革命组织能为他们提供所必需的安全感时,农民才会投入革命当中。所以,“利益驱动”的模式是将民众动员起来的最重要的方法。[6]
土地革命时期,中央苏区妇女解放运动发展迅速,女性在男女平等、婚姻自由、社会地位等多个方面取得成果,社会也因此发生深刻变化。当时的国民党也曾致力于妇女解放,却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妇女解放运动在效果上存在明显的差异,就效率、社会变化的深度来说,远不如苏区。那么,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是什么?
事实上,理想要变成现实,需要一些条件的支持。特别是,当理想中的内容很多时,那些得到较多重视的内容,就更容易变成现实。马克思说过:“理论在一个国家的实现程度,总是决定于理论满足于这个国家的需要的程度。”[7]苏区革命时代,革命动员的紧迫性使其成为最重要的现实需要之一。在有限的人力资源条件下,妇女是一支重要的力量,把这支力量调动起来,就成为革命动员最重要的工作之一。这种现实的需要也正好符合革命理想中的妇女解放、人的解放的追求。革命理想包含很多内容,在当时特殊的条件下,妇女解放是最符合现实需要的内容之一,因而获得格外重视。革命理想与革命动员的现实需要的重合,成为推动苏区妇女解放运动的源动力。
妇女解放是人的解放的理想的一部分。欧洲启蒙运动使人的自由与解放成为一个重要主题。马克思在批判各种人道主义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最彻底的人的解放理论。他指出,“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8]而妇女解放则在人的解放过程中占有重要地位。“每一个了解一点历史的人都知道,没有妇女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革命。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丑的也包括在内)的社会地位来精确地衡量。”[9]
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妇女解放意识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急剧上升,成为重要的意识形态追求。然而,中国人在追求这一理想过程当中,往往会遇到一定的困境,尤其当现实的需求不那么紧迫时,这一运动往往进展缓慢。
新文化运动提出了个性解放、男女平权等主题,批判旧式家庭伦理,激发了女性群体对社会运动的参与。但是,这些理念在当时难以变成现实,究其原因,在于社会的现实需要与妇女个性独立之间仍有不小的差距。正因如此,易卜生的作品《玩偶之家》在中国激起共鸣。鲁迅在《娜拉出走之后》的演说中说:“人生最苦痛的是梦醒了无路可以走。”[10]显然,他敏锐地意识到社会现实条件对妇女解放的制约。鲁迅提出要实现这个理想,经济权是“最要紧的”,而经济权的获得比参政权更难。事实上,一旦社会需要大量妇女参加工作,也即意味着经济权的获得,妇女解放才有了飞速的发展。
理想与现实需要之间的不契合同样影响到国民党的妇女解放工作。1924年,《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要求“于法律上、教育上、经济上、社会上确认男女平等之原则,助进女权之发展”,(1)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及决议案.中央执行委员会出版,1924:18.表明了国民党推动女权发展的意愿。1924年1月,国民党召开一届一中全会,在中央及地方成立了妇女部,开始系统地推进妇女工作,然而成效始终非常有限。1930年代南京国民政府推行的“新生活运动”,也包含妇女部分,其侧重点在于教育农村妇女读书识字、学会管理家务等较实际的内容。这一特点也表明,国民党将妇女解放的理想淡化,妇女工作的目标大为降低,向较现实的目标靠拢。
相比之下,中国共产党人在大革命时期的妇女解放运动则开展得有声有色,其原因正在于中国共党在此一时期的工作重点是工人运动、农民运动和学生运动,而妇女、特别是女职工、女学生在其中占据了相当比例。“据统计,在1922年1月~1923年2月第一次工运高潮期间,全国女工罢工的工厂共60多家,罢工人数达三万之多,罢工次数为38次。”[11]1925年1月,中共四大通过了《妇女运动决议案》,指出中国妇女是民族革命运动的重要力量,其强调:“本党妇女运动应以工农妇女为骨干,在妇女运动中切实代表工农妇女的利益,并在宣传上抬高工农妇女的地位,使工农妇女渐渐得为妇女运动中的主要成分。”[12]106这为之后“五卅运动”中的妇女工作奠定了基础。1925年的“五卅运动”把妇女运动推向了高潮,各阶层妇女都积极参与到反帝的浪潮当中。上海是中国产业工人最为集中的地方,而纺织厂之类的产业中主要以女工为主。因此,发动女工参与罢工是党领导“五卅运动”一个极其重要的任务。据统计,“仅上海参加这次反帝斗争的女工就达10万余人,参加各地政治示威的劳动妇女全国约200万人,组织在全国工会和农会中的妇女至少也有50万人。”[13]
相比较而言,苏区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妇女解放运动与以往的妇女解放运动有着明显的不同。这一时期的妇女解放运动无论从效率还是从社会变化的深度来说,均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究其根源在于,在苏区的现实环境当中,妇女这一重要的资源对于中国共产党的革命来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这一现实因素也正好符合妇女解放的理想追求,这种重合性使苏区妇女解放不仅具有理想主义上的正当性,而且具有强烈的现实性。
1930年11月至1934年10月,国民党政府先后对中央苏区发动了五次军事“围剿”,中央苏区长期处于恶劣的战争环境当中。中央苏区虽然取得了第一到第四次反“围剿”的胜利,但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兵力、物力、财力都有巨大的损耗。尤其到了第五次反“围剿”战争前后,国民党对苏区实施全面的封锁政策,苏区的革命战争资源则日显匮乏。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的有限性,是使苏区妇女的重要性不断上升的两个主要因素。
1.人力资源问题
在战争中,人力资源是一个关键的因素。南京政府作为全国广大区域的控制者,人力资源丰富,可以保证充足的兵力。然而,中央苏区由于地处偏僻、人口稀少的山区,而且控制的区域相对有限,所以人口资源相对匮乏。不仅如此,由于革命战争的现实需要,使得大多数青壮年男子离开家庭走向前线,导致中央苏区的男女比例严重失衡。这无论对苏区的革命战争还是苏区的建设来说,都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第五次反“围剿”战争开始后,大批的红军战士伤亡,使得男女比例失衡的问题变得更为严重。毛泽东在《才溪乡调查》中指出:“长冈乡全部青壮年男子(十六岁至四十五岁)四百零七人,其中出外当红军、做工作的三百二十人,占79%。上才溪全部青年壮年男子(十六岁至五十五岁)554人,出外当红军、做工作的485人,占88%。下才溪全部青年壮年男子765人,出外当红军、做工作的533人,也占了70%。”[14]330如此高的比例,可以看出革命战争对人力资源的利用几乎已经达到了极致。因此,如何将占有人口资源半数的妇女动员起来,就成为中国共产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这种情形下,中国共产党及苏维埃政府认真审视了妇女在革命战争当中的重要作用。1932年,《中共苏区中央局关于劳动妇女代表会议组织及工作大纲》指出,男子去参加红军后,劳动妇女在农业生产以及扩红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此外,该文件还强调妇女对于革命需要建立深刻的认识,这样才能使妇女“热烈起来宣传发动和鼓动他们的儿子丈夫及兄弟去当红军以收到更好的效果。”[12]272
2.物质资源问题
作为三省交界处的赣南、闽西地区,是紧密相连的两大区域,被崇山峻岭所包围,交通非常不便利,经济也相对落后,该区域的生活必需品主要靠农产品换取。第五次反“围剿”战争期间,国民党军对苏区实行全面的封锁,有限的物质资源难以保障战争及生活所需。
作为维持人们生存最基本的物资——粮食和油盐,在苏区时期是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的。 一方面,随着军队的增加,士兵们对粮食的需求量不断增长。另一方面,长期的战争对农业生产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就使得赣南、闽西地区的粮食供应日益紧张。据记载:“1932年中央苏区各县粮产量普遍只有正常年份的60%左右(最高的新泉、长胜为76%和75%,最低的兴国、瑞金、万泰、博生都只有50%)。”[15]随着国民党对中央苏区的全面封锁,缺粮这一现象日益严峻。为了保障粮食的供给,中共不得已向群众发出了借谷的号召。“1933年2月,中共中央局号召全苏区借谷20万担……1934年6月,中共中央要求全苏区紧急动员24万担粮食供给红军,到7月底基本完成。7月又开展秋收借谷60万担运动。”[16]可以看出,苏维埃政府对苏区粮食资源的挖掘已经达到了极致。
此外,作为生活必需品的食盐同样极其匮乏,食盐在当时甚至成为了人们的“宝贝”。尤其在第五次反“围剿”战争前后,国民党军对苏区进行了严密的经济封锁,这给苏区的食盐供给带来了更大的困难,食盐的价格也随之飞涨,许多贫苦人家是压根吃不起盐的。王观澜在回忆中说:“由于敌人封锁,当时盐、布、药品、烟等供应都很困难……粮食供应很困难,为了保障红军供给,后方工作人员一天只有十二两、十三两粮食(十六两为一斤),其它没有。不少本地同志自带干粮干革命,没有零用钱,一天五分钱菜金,连鞋袜都在内。盐更困难,一块银洋只能买三、五两,甚至更少。盐搞不到,有人就熬制盐,把厕所底下的土,挖出了熬盐,甚至用死人墓下的土熬盐,以致中了毒。”[17]可见,在革命的特殊时期食盐的珍贵性。
在物质资源如此匮乏的情况下,中央苏区妇女成为弥补物质资源的重要力量。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动员下,中央苏区妇女积极参与农业生产,积极参与洗衣队、慰劳队、运输队,广泛开展支前工作;主动为红军做军鞋,在军费紧张时,开展节省运动,将自己的首饰进行捐卖,从而资助国家作战争经费。可见,中央苏区妇女不仅保障了自己的吃饭、穿衣等问题,更为革命战争资源的补给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她们的社会价值在此得到了光辉的体现。正如张雪英所说:“从承担战争的角度来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苏区客家妇女是一支没有军籍的红军后勤部队。”[18]
世界各地妇女解放的实现方式各有不同,但在组织形态上一般都呈现出多元化状态,妇女解放理念的推动者与接受者之间处于一种较为复杂的互动关系。苏区妇女解放运动与此有明显的不同。在组织形态上,苏区妇女解放运动处于完全的组织控制之下,呈现有计划有目的的实施状态,组织者与运动对象之间,是较为明确的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更为重要的是,苏区一直处于高度紧张的革命斗争状态,妇女解放是革命动员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妇女解放所处的这种定位,使其实现方法和路径也只能是革命动员的方式。
尽管妇女解放是共产主义理想中的重要内容,但是土地革命中的妇女解放是作为党的革命动员工作的一部分提出来的。1928年7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农民问题决议案》和《职工运动决议案》中论述了妇女在农民运动和工人运动中的重要作用。《农民问题决议案》认为,“在农民革命运动求得胜利的斗争中,吸收农民妇女群众加入斗争有极大的意义。”[12]207之所以这么认为,是因为过去的农民运动经验表明,“农民妇女是斗争着的农民中最勇敢的一部分。”[12]207因此,“党的最大任务是认定农民妇女乃最积极的革命的参加者。”[12]207
鉴于妇女在革命动员工作中的重要性,“六大”还通过了《妇女运动决议案》,其中论述了妇女解放与革命之间的关系。决议案认为,“只有社会主义的胜利能彻底解放妇女。”[12]208“女权主义的妇女运动,离开政治离开革命而以和平方法和宣传以解放妇女,这完全是空想、幻想。”[12]209这些论述意味着,妇女解放的重点是动员妇女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决议案还特别强调,要把农村妇女组织到统一的工会或农民协会中,“不必组织独立的妇女协会。”[12]212
“六大”的这一系列决议案提出了影响整个苏区革命时期的妇女工作基本思路,即:妇女群众是一支重要的革命力量,应当重视对这一群体的动员;由于妇女所受压制较多,她们有较大可能性被动员起来;妇女解放可以作为一种动员妇女群体的方法,但是妇女的真正彻底解放的前提,是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因此在当时的形势下,妇女从传统家庭伦理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后,应当立即将其纳入土地革命、武装夺取政权的轨道。这一思路意味着,在苏区革命的现实条件下,妇女解放同时也是在对妇女进行动员,妇女解放是妇女动员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由于国民党政府一轮又一轮的“围剿”,苏区的形势日益紧张,这也意味着将工农群众动员起来的任务更加繁重紧迫,妇女动员的重要性随之不断上升,因而妇女解放也得到更多的重视。1932年6月20日发布的《临时中央政府文告人民委员会训令(第六号)》指出:“各级苏维埃政府应承认妇女在革命战争中有力的作用,过去苏维埃政府对妇女的权利,很少注意,且表现出轻视妇女的倾向。”[12]281显然,重视妇女权利与妇女在革命战争中的作用是联系在一起的。妇女动员之重要性就在于妇女在革命战争中的作用。那么,这种作用是什么?该训令的开头部分作了简要的论述,可归纳为如下几点:第一,从数量上看,“妇女占劳动群众的半数。”[12]281第二,妇女可以参加游击队、义勇军、赤卫队、少先队等。第三,由于在革命战争中,“多数劳动男子均要到红军里去及参加前线的工作,”[12]281那么后方的工作要由妇女来“担当”。
妇女解放与动员妇女参与革命斗争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源于当时苏区的人力资源紧缺和紧迫的革命战争形势。在这样的环境下,这种联系显示出不断加强的趋势,使苏区妇女解放在妇女动员的过程中得以实现。
就妇女动员的方式方法来说,苏区的做法也和通常的妇女运动中的做法不一样。苏区妇女解放在方式方法上显示出领导者、组织者对运动的极强的控制力。中国共产党是这个运动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不仅对妇女解放运动具有极强的控制能力,而且对苏区社会的方方面面均实行强有力的全面领导。这种极强控制力,不妨称之为“全控模式”。全控模式下的妇女动员,显示出比其他模式更高的效率。在全控模式下,组织者从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地思考对策,从权益、情感、观念等三个方面作用于妇女群体。
1.以保障妇女权益为方法的权益动员
中央苏区时期,中国共产党及苏维埃政府从保障妇女的基本权益入手,保障她们的人格独立,提高她们的家庭地位以及社会地位。妇女得到了实际的利益之后,由衷地感受到了苏维埃政府的好。因此,当党及苏维埃面临革命的现实困难时,苏区妇女们便将对苏维埃的感激之情化为革命动力,积极地投入到苏维埃革命的洪流中去,为苏维埃的革命与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女子被赋予与男子同样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并广泛参与到各级苏维埃政权机关的实际工作当中。“1933年,江西苏区16个县,就有县一级的妇女干部27人,兴国一个县有20多名妇女担任乡主席。还有很多妇女当选为优待红军委员会、教育委员会、卫生委员会、粮食委员会等部门的委员,在苏维埃政权建设方面发挥了骨干作用。有的还被选为苏区中央政府的委员。”[19]240
妇女还获得了经济上的独立权利,特别是获得土地的权利。苏维埃政府首先根据平均分配土地的原则,保障女子与男子一样能够获得土地。对于女子参与分田的规定,最早可见于1928年的《井冈山地区土地法》。随后,苏维埃政府又陆续颁布了《兴国土地法》《苏维埃土地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等。这些土地法都秉持着“男女老幼平均分配”的原则,从法律上保障了妇女拥有土地的权利。此外,中央苏区女子还拥有对土地的自行处置权。无论是出嫁、改嫁还是离婚,女子都能够带走属于自己的土地。1932年《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对于没收和分配土地的条例》中就明确规定“凡妇女出嫁时,土地由本人自由处理。”[20]在苏维埃政府的帮助下,中央苏区女子逐渐摆脱了对男子的经济依赖,有了独立的经济地位,她们的社会价值也随之而得到体现。
婚姻自由权利的获得,使妇女摆脱传统家庭伦理的压制,有了更多的自由与独立。1931年12月,中央执行委员会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该条例明确提出“确定男女婚姻,以自由为原则,废除一切封建的包办强迫和买卖的婚姻制度,禁止童养媳。实行一夫一妻,禁止一夫多妻。”[12]26针对《婚姻条例》存在的一些问题,苏维埃政府对其进行了完善,并于1934年4月8日正式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新的婚姻制度体现了现代制度的核心价值观:平等与自由。新的婚姻制度使得苏区女子挣脱了旧式婚姻家庭的束缚,获得了独立与自由,因而受到了苏区女子的大力拥护。
2.以诉苦、控诉和集会为形式的情感动员
毛泽东在《乡苏怎样工作?》中指出:“村的群众大会,是极能够教育群众、动员群众执行苏维埃任务,提高群众斗争情绪的,应该把它看作一种重要的动员与教育群众的方法。”[14]353可见,群众大会在教育与动员群众方面能起到重要的作用。妇女作为群众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其自身的经历以及性格特点使这种动员方式发挥更强烈的效应。
一方面,中央苏区大部分的妇女都有着共同的悲惨经历,都深受“四权”的压迫,处于社会的底层,无论在家庭中还是在社会上都没有地位。因此,把妇女集中起来进行诉苦运动,能够引起她们之间的共鸣,唤醒她们对于现实的不满,从而激发她们的革命情绪,使其融入到革命的洪流当中去。另一方面,妇女本身的性格就更为感性,相比之下更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因此,苏维埃政府经常采用妇女诉苦大会、节日表彰大会、批斗大会等方式对妇女进行教育,以此来激发她们对于封建主义和国民党的憎恨,使她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苏维埃的革命与建设当中。
3.以革命意识形态教育为方法的观念动员
列宁曾说过:“文盲是处在政治之外的,必须先教他们识字。不识字就不可能有政治,不识字只能有流言蜚语、谎话偏见,而没有政治。”[21]在革命战争年代,教育就是为革命战争服务的。因此,保障妇女的教育权利,提高她们的文化水平,不仅可以促进妇女的解放,还有助于让她们接受一套意识形态观念。意识形态观念一旦被接受,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就会成为她们内在的要求。
1932年6月,《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第六号训令》中指出:“为要提高妇女政治文化的水平,各级的文化部应设立妇女半日学校,组织妇女识字班、可办家庭临时训练班、田间流动识字班、教员由政府及各地学校教员及群众团体的干部来担任。要督促下级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与同级文化部计划实施妇女的文化工作,以及计划培养妇女干部,吸收妇女到各机构工作。在劳动妇女代表会议或妇女学校及俱乐部中,要实行政治教育等号召妇女积极参加苏维埃运动,参加革命战争。”[12]282在苏维埃政府的推动下,以识字运动为核心的扫盲教育得到全面展开。通过识字教育,许多妇女摆脱了文盲的桎梏,开始能慢慢看报,并讨论国家大事。中国共产党在苏区开展各式各样的教育,使尽可能多的妇女参与到受教育的过程当中,文化水平得到了普遍提高。教育作为普及意识形态的有力手段,拓宽了妇女的视野,其思想也变得更有深度。
文化媒体也是一种观念教育的手段。报刊、革命标语、漫画、红色戏剧等都为中国共产党宣传妇女解放,激发妇女的革命热情提供了媒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机关报——《红色中华》于1931年12月11日创刊,“据不完全统计,从创刊到1934年10月中共中央撤离中央苏区为止,共出了240期,其中刊登有关妇女文章202篇,刊登提及妇女的文章308篇。”[22]212例如,《红色中华》第76期第二版就刊登了劳动妇女送郎当红军的文章:“攻略新区冠山随垇乡的妇女指导员(李六英),是一个团员。在本月十五日鼓动了他自己的老公并群众共二名去当红军了,她还自动的做了套鞋,背包袱雨伞,送丈夫当红军,这是劳动妇女扩大红军的模范。值得每个同志学习的。”[23]苏区报刊正是通过刊登妇女解放以及妇女参与革命之类的文章来鼓动妇女加入到革命的队伍当中。
苏区时期,“凡红军经过的地方,墙壁门板上统统写满红军标语;因此红军到达一个县城只要三个小时,宣传工作可以普遍。”[24]当时的革命标语中有关妇女解放的内容十分丰富,例如:“实现男女平等,打破包办婚姻”“禁止童养媳”“反对老公打老婆”“男女平权”“女子要读书写字”“女工工作与男工平等的须得同等工资”“废除压迫妇女的旧礼教。”[25]由于革命标语书写于人们的视线范围之内,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因此,可以起到耳濡目染的作用,使妇女形成了新的价值观,为其参与革命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这三个方面是在全控的环境中实施的,因此也没有与之不同向的信息造成干扰。妇女作为动员的对象,长期处于这样的环境中,较易被所获得的权益所感动,被革命的情感所感染,被意识形态观念所熏陶。
从历史后果来说,解放运动通常包含两个方面:破与立。苏区妇女解放运动的“破”是从传统的压制女性的家庭伦理中走出来,“立”是走进革命伦理。前者是当时中国各类妇女解放运动的共同目的,而后者正是苏区妇女解放运动独特的地方。
在传统家庭中,妇女的经济地位通常不能获得认可,她们一生都只能依附于男子。此外,女子很难参与社会活动和政治活动,无法享受与男子平等的权益。苏区妇女解放运动改变了这一切,妇女获得了解放,投入革命工作当中。她们积极地参与农业生产、扩红支前以及生产慰劳,为苏维埃革命而奋斗。
1.农业生产的主力
随着反“围剿”斗争形势的日益激烈,越来越多的男子加入到红军队伍当中,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人、妇女和儿童,妇女成为农业生产的主要人力资源。中国共产党特别重视妇女在农业生产当中的作用,动员她们承担起后方生产的重要责任。
苏区妇女在农业生产中的参与面极其广泛,“从犁田、耙田、下肥、换种、开荒、修池塘、筑河坝、添修农具,一直到割禾打稻、担谷收粮、修桥铺路,无一不与,无时不在。”[26]181即使承担了重任,苏区妇女却依然热情满满。“农业生产几乎全由妇女承担,她们学会农田耕作全套功夫,包括维修水利,建房打铁修桥铺路。年老的妇女也被组织起来,编织箩筐,晒垫,修扁挑,锄头等,支援农业。生产搞得很好,年年增产,不但保证了自己的七饥八饱,还保证了红军的给养。”[19]258-259
2.扩红工作的主要力量
在苏维埃政府的政治宣传下,中央苏区妇女的思想发生了质的改变,她们不再只顾于自己小家的利益,而是懂得了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光荣的责任,懂得了战争胜利与自身前途利益的关系。于是她们在热烈鼓励自己的丈夫、儿子、兄弟上前线的同时,还积极动员其他的青年男子上前线,成为扩大红军的主要力量。
1933年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要“创造百万铁的红军”的口号。“在中央局的号召下,瑞金人民踊跃参军参战,十五天内就有四千多人加入红军,创造了瑞金模范师。”“砂心区在六月一日至四日短短三天中,就动员了一营模范营(人数四百六十三名)全体加入瑞金模范师”;云集区坪山乡曾来英、谢来发娣和谢玉英三位妇女,积极主动动员自己的丈夫当红军,还亲自送到区苏维埃来报名……一时间很多地方出现了“父送子、妻送郎、母亲送儿子上战场”的动人场面。(2)政协瑞金县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瑞金文史资料:第二辑[G].内部发行,1989:51-52.1933年11月29日,《红色中华》报道:“博生梅江区的劳动妇女在动员扩大红军方面确实是起了伟大作用,特别是该区七里乡,赖珍秀同志,一个人宣传了七个男同志去当红军,并且还做了十双布草鞋欢送这七个新战士。其他如黎玉秀同志等也送老公当红军,所以引起了其他女同志都宣传老公当红军,共有二十四名男同志都是妇女亲自到乡苏报名的。”[27]1934年3月8日,《红色中华》还报道了瑞金妇女在扩红突击运动中的光荣成绩:“江西省女工农妇代表会议,决定瑞金妇女在‘三八’节前要扩大红军五百名,现在一月底已经完成了七百零七名,超过了二百零七名。”[28]通过这些报道,可以看出中央苏区妇女在扩大红军方面倾注了较多的热情。
3.支前慰劳的重要参与者
苏区各地成立了各种慰劳队以广泛开展支前工作,如洗衣队、宣传队、担架队、运输队等。1932年10月,中共苏区中央局妇女部部长周月林在江西各县妇女生活改善委员会联席会议中说:“兴国、公略、万太、宁都等县的妇女共计推销公债票一万九千一百二十元。各县妇女慰劳红军及地方武装,计有布草鞋一万五千一百三十七双、麻草鞋九千九百零四双,鞋子四千一百九十四双,其他如毛巾、洋袜、用品、食品不计其数”。[29]661933年的“红五月”中,苏区妇女继续发扬了高度的革命热情,在生产慰劳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制草鞋套鞋慰劳红军特别是慰劳模范师,就兴、永、公、万、赣、雩、乐、宜、信九县说,就有三万八千四百九十双。”[29]93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苏区妇女挣脱礼教与宗法的束缚,获得了解放。然而,这种解放并不同于五四时期所提倡的“个性解放”,它有着其自身的特点。该时期的妇女解放运动与国家命运、社会变革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获得解放后的妇女实际上进入了另外一种体制,成为国家和党组织引领下的女性。在这种情况下,组织性与党性是第一位的,个性解放实际上是从属于政治解放的。
1.舍小家,顾大家
刚从礼教与宗法束缚下解放出来的妇女,积极投入到苏区革命当中。其中有不少妇女直接参与到革命战争当中,并且跟随中央主力红军走过二万五千里长征,成为了令人称道的女红军战士。作为一个女革命者,她们的革命热情相当高。然而,作为一个女人,作为一名母亲和妻子,她们也具有细腻而丰富的感情。在革命的特殊时期,繁重的革命任务以及恶劣的战争环境使得女革命者没办法兼顾家庭与革命。这个时候,她们就要面临两难的抉择,承受常人难以理解的心理煎熬。
1934年,红军第五次反“围剿”战争失利,党中央作出了战略转移的重要决定。因此,谁去谁留就成了当时红军革命者所关心的重要问题,尤其对于女红军战士而言,等待她们的不仅仅是自己的去留问题,更重要的是对于自己孩子的抉择问题。然而,在当时恶劣的战争环境当中,党组织有着明确的纪律规定,为了不影响队伍的行进,谁的孩子都不允许带在路上,即使是国家最高领导层的孩子也逃脱不了被寄养的命运。
贺子珍,毛泽东的夫人。“在刚下井冈山那段颠沛流离的日子里,他们就不得不把刚刚生下的女儿,寄养在老乡家里,后经多方寻找,得到的却是早已夭折的信息。”[30]20之后,在苏区较为安定的时光里,贺子珍又生下了一个儿子毛毛,毛毛的到来使得毛泽东与贺子珍的生活更加地欢乐。然而,这段时光只持续了两年多。由于红军反“围剿”战争的失利,需要进行战略转移。这时,中央已经批准贺子珍跟随大部队一起出发,并要求其在出发前把毛毛安顿好。经过一番心理挣扎之后,革命的信仰压倒了一切。这一结果表明,对于贺子珍来说,她的首要身份是革命者,其次才是母亲,革命的信仰让她作出了“舍小家,顾大家”的抉择。“毛泽东十分理解妻子贺子珍的艰难抉择。在追随毛泽东十年的岁月里,仅从一个女人和妻子的角度,贺子珍先后为他怀孕10次之多,大小产共有6个毛性儿女出生,但因条件和环境的限制,最后生存下来的只有李敏一个女儿。”[30]27
贺子珍只是众多女革命者当中的一个,她的命运是那个时代女革命者的一个小小缩影。邓颖超、王泉媛、康克清……数不清的女红军战士在“小家”与“大家”的利益冲突中,都坚定着对革命的信仰,以及对革命必胜的信念,最终作出了“舍小家,顾大家”的决定。
2.革命意识形态下的爱情观
家庭与婚姻伦理的变化,使妇女获得了择偶的权利,这意味着个性化的择偶标准的产生。在传统伦理下,择偶标准往往掌握在父母手中,获得解放后的择偶标准则掌握在妇女自己手中。爱情则成为新择偶标准中的重要内容,而苏区的爱情观来源于共产主义革命意识形态中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正如前文所述,中国共产党认为妇女必须参加阶级革命,实现社会主义革命的胜利,才能使自身获得彻底解放,因此在当时,爱情也必须服从于革命,革命的价值观是爱情观的基础。在这种新型观念模式里,女人把对丈夫的爱投入到革命事业的爱,“将对红军丈夫的爱扩大为对红军的爱。”[26]2
为了革命利益,女革命者有时候还需要接受党组织安排的婚姻。如共产国际派到中国工农红军的军事顾问、德国共产党人李德和萧月华的结合就是这样的个例。尽管他们的语言不通,生活习惯也有着很大的差别,但是为了革命的需要,萧月华接受了这样的安排。这一个例体现了苏区妇女在获得解放后的革命爱情观。革命既是理想,也是现实,从革命的理想与现实中寻找爱情的表现方式,成为获得解放妇女的新的生活习惯。
以上分析表明,革命动员是中央苏区妇女解放运动中各种作用因素中的最基础因素,在这一运动的动因、方法路径与过程、历史后果等三方面的结构中,均发挥着最基础的作用。正是这一因素支配了中央苏区妇女解放运动的各项特征,塑造了这一运动的个性。革命动员能够支配中央苏区妇女解放运动深层结构的原因在于,苏区革命时代,革命动员的紧迫性使其成为最重要的现实需要之一。在有限的人力资源条件下,妇女成为一支重要的革命力量。
从中国社会与文化变迁的角度来说,革命动员型妇女解放不仅使苏区妇女地位和苏区社会发生根本的变化,而且由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它深刻影响了中国社会变革的方向。同时,妇女在革命的过程当中,逐渐成为一支重要的革命力量,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与自由主义的妇女解放理想相比,这种类型的妇女解放运动在当时的现实环境中是最有效的方式,其以最快的速度使女性在组织引领下获得生命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