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制度与生产力的关系
——关于社会主义的一点思考

2020-03-15 14:34:06
观察与思考 2020年11期
关键词:社会制度本质特征生产力

周 新 城

提 要:社会制度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在制度上的反映。社会制度,就内容来说,就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方面的社会关系。生产力是指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即人们利用自然界提供的财富生产所需要的物质资料的能力。社会制度与生产力有着密切的联系。社会关系归根结底是由生产力客观地决定的。同时,生产力总是存在于一定社会制度中,离开一定的社会关系,就不可能有人与自然的关系,就不可能进行物质生产,也就不可能有生产力。但两者终究是不同的两类事物:一个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一个是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两者不是相互包容的,社会关系不包含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也不包含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可以促进或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但不能说生产关系本身就包含人与自然的关系,本身就包含生产力。促进还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是生产关系的外在的客观作用,而不是它自身内在的内容。社会制度归根结底取决于生产力,也对生产力的发展起反作用,但不能说社会制度的内容就包括生产力。社会主义制度是由生产力决定的。生产力的社会性质决定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产生。这表明,生产力不是社会主义制度自身内在的东西,而是决定社会主义制度产生的外在因素。说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就包括生产力,等于说自己决定自己,这在逻辑上是说不通的。不同事物才会有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不能把马恩列斯毛的社会主义观(“传统社会主义观”)同邓小平的社会主义观(“现代社会主义观”)对立起来,仿佛“传统社会主义”不重视发展生产力。马恩列斯毛从来没有忽视发展生产力,从来都是强调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不能把发展生产力看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促进生产力发展是所有社会制度在上升阶段共同的特点,而不是社会主义特有的。不能说只要能发展生产力就是社会主义。也不能说社会主义制度永远能够解放、发展生产力。如果那样,社会主义就不需要向共产主义过渡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总有一天会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到那时,社会主义就会退出人类社会的历史舞台,就需要向共产主义过渡了。

自1992年初春邓小平在视察南方的谈话中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以后,关于社会主义制度与生产力的关系问题的讨论就热闹起来。当时就有人说,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对社会主义的看法(他们统称为“传统社会主义观”)都忽视生产力,因而都是不完整、不全面的;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的看法(他们称为“现代社会主义观”)是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统一起来观察社会主义,这才是对社会主义的完整的、全面的理解。邓小平的“现代社会主义观”弥补了“传统社会主义观”的不足,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于是“坐标论”就出现了:现在,是不是马克思主义,要以邓小平理论为坐标来判断。

这种观点,现在仍然时隐时现地出现。所以,有必要从理论上认真研究一下社会主义制度与生产力的关系。

“社会主义”,存在三种形态。一是理论形态,即作为一种理论体系,例如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二是群众运动,即无产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争取消灭压迫和剥削、实现社会主义的政治斗争;三是社会制度,即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以后,按照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建立起来的、作为资本主义制度替代物的新的社会制度,从此社会主义从理论变成现实的社会制度,开辟了人类社会发展的新纪元。后来东欧、亚洲、拉丁美洲一系列国家也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现在,我们谈论社会主义,往往是指社会主义制度。

在谈论社会主义制度与生产力的关系问题前,先要对社会制度、生产力这两个概念作一界定。社会制度是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在制度上的反映。人们的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是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关系,即经济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过程中人们的相互关系和生产成果的分配关系。这是全部社会关系的基础。二是人们精神生活方面的关系,包括政治、法律、文化、思想、宗教等等方面的关系,这是建立在经济关系基础上的上层建筑。社会制度,就内容来说,就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这两方面的社会关系。生产力是指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即人们利用自然界提供的财富生产所需要的物质资料的能力,它意味着人类利用自然界为自身谋利益的水平,征服自然的水平。社会制度与生产力有着密切的联系。人们不可能自由地选择社会关系,经济关系是由生产力决定的,而上层建筑则是由经济关系决定的,社会关系不是人们凭主观想象设计出来,它归根结底是由生产力客观地决定的。同时,生产力总是存在于一定社会制度中,离开一定的社会关系,就不可能有人与自然的关系,就不可能进行物质生产,也就是不可能有生产力。但两者终究是不同的两类事物:一个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一个是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两者不是相互包容的,社会关系不包含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也不包含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可以促进或阻碍生产力的发展,但不能说生产关系本身就包含人与自然的关系,本身就包含生产力。促进还是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是生产关系的外在的客观作用,而不是它自身内在的内容。社会制度归根结底取决于生产力,也对生产力的发展起反作用,但不能说社会制度的内容就包括生产力。

一、生产力的社会性质决定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产生

社会主义制度不是凭空产生的,它是由生产力决定的。

最早提出社会主义的,是空想社会主义者。在社会主义思想史上,作为开创者闻名于世的托马斯·莫尔,目睹了英国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劳动人民遭受的残酷剥削,对原始积累的野蛮手段和残暴行径深恶痛绝,对横遭圈地运动之祸而颠沛流离的劳动人民深表同情。他认为,私有制是万恶之源,必须消灭私有制,改造整个社会,劳动人民才能得到解放(就这一点来说,当代鼓吹私有化的学者的思想水平远比不上500多年前的托马斯·莫尔)。他在人类社会向何处去的探索中,设想了一个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人人劳动、共同生产、共同占有、没有压迫、没有剥削、丰衣足食、道德高尚、无忧无虑的社会制度。人们把这种取代资本主义的社会制度叫做社会主义。空想社会主义反映了劳动人民的意愿,但它是从人们的伦理道德观念出发设想出来的,总是诉诸人的理性,他们的社会主义方案不是建立在分析资本主义现实存在的矛盾基础上的,因而就世界观来说是历史唯心主义的、不科学的,他们也找不到实现社会主义的力量,仿佛不需要通过阶级斗争,只要通过宣传,大家接受他们的主张,社会主义就可以实现。因而他们的社会主义是一种空想。

与空想社会主义者不同,马克思恩格斯认为,道义上的愤怒,无论多么入情入理,“总不能把它看做证据,而只能看做象征”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89页。。他们谈论社会主义问题,依据的是客观存在的社会发展规律。他们运用自己发现的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学说,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得出社会主义制度必然取代资本主义制度的结论。他们认为,社会主义“是从资本主义中产生出来的,它是历史地从资本主义中发展出来的,它是资本主义所产生的那种社会力量发生作用的结果”②《列宁全集》(第三十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81页。。而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意愿决定的。他们指出,各个人借以进行生产的社会关系,即社会生产关系,是随着生产力的变化和发展而变化和改变的。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生产力的性质决定一定的社会制度的产生。“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222页。这是不依人们意志为转移的。

他们论证社会主义制度产生的理论逻辑是这样的: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资本的积累、生产的集中,使得生产越来越具有社会的性质。一个产品,不是某一个工人的产物,而是一群工人共同生产出来的。生产上需要的物资,不是本单位生产的,而是由社会提供的,生产出来的产品,也不是生产者自己消费的,而是供社会使用。各个生产单位密切联系在一起,整个国民经济联结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谁也离不开谁。这样的具有社会性质的生产力,客观上要求由社会来占有生产资料、按照整个社会的利益调节经济的运行。但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资料归资本家私人所有,按照资本家追逐剩余价值的目的进行生产。这就产生了一个深刻的矛盾,即生产的社会性与生产资料资本家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生产方式起来反抗占有方式。这成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资本主义社会所有的弊病(包括定期爆发的经济危机)都是由此产生出来的。这个矛盾在资本主义范围内是无法解决的,只有通过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才能解决。生产力的社会性质,客观地要求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使得社会主义制度的产生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的必然历史趋势。

生产力的社会性质决定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产生。这表明,生产力不是社会主义制度自身内在的东西,而是决定社会主义制度产生的外在因素。说社会主义制度本身就包括生产力,等于说自己决定自己,这在这逻辑上是说不通的。不同事物才会有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

二、解放、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表现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发展也有着巨大的反作用。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性质和发展要求,就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如果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性质,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甚至破坏生产力。一定条件下,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也可能起决定的作用。毛泽东指出:“当着不变更生产关系,生产力就不能发展的时候,生产关系的变更就起了主要的决定作用。”①《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25-326页。

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这是整个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是适合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发展起来的生产力的社会性质的,所以它一经产生,就对生产力的发展起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它打破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桎梏,解放、发展了生产力,显示出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这正是社会主义制度对人类的意义。毛泽东指出:“所谓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比较旧时代生产关系更能够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性质,就是指能够容许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因而生产不断扩大,因而使人民不断增长的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的这样一种情况”;“社会主义制度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突飞猛进的发展”。②《毛泽东文集》(第七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14页。

邓小平也是把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提出来的,并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任务。他指出:“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归根到底要体现在它的生产力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快一些、更高一些,并且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③《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63页。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我们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经济建设的经验教训,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较好地发挥出来,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我国从一个贫穷落后的国家一跃而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令全世界瞩目。我们越来越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个目标。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也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这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的共同认识。

常常有人提出,“传统社会主义”不重视发展生产力,只有“现代社会主义”才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从而促使生产力的大发展。这种把马恩列斯毛的理论同邓小平理论对立起来、用贬低马恩列斯毛来抬高邓小平的观点,在20世纪90年代还颇为流行,几乎一度成为舆论的主流。例如,有一位理论家提出:“传统的社会主义观认为,决定社会主义制度,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二是按劳分配;三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三条通常被看成是社会主义本质性的特点,这种观点有一个最大的弱点,就是忽视了生产力,忽视了共同富裕。”因而显然是不准确的,必须抛弃。

应该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即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是统一的,具备这些本质特征,才是社会主义。世界上没有两种或者更多的社会主义,只是由于时代、国情的不同,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具体表现形式不一样而已。本质特征的表现形式不同,不等于有几种社会主义。“传统社会主义”“现代社会主义”是这些理论家主观炮制出来的,客观上并不存在“传统社会主义”“现代社会主义”这样两种社会主义。

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究竟是什么的问题,下面再讲。这里,只想说明一点:马恩列斯毛从来没有忽视发展生产力,从来都是强调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说,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必须剥夺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到国家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21页。。不能说马克思恩格斯忽视发展生产力吧。

十月革命胜利、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不久,列宁就指出:“随着剥夺剥夺者及镇压他们反抗的任务大体上和基本上解决,必然要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结构的根本任务提到首位,这个根本任务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因此(并且为此)就要有更高形式的劳动组织。”②《列宁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90页。这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他明确提出,在革命胜利以后,“我们必须把整个苏维埃政权机器由全力从事战争的轨道转上和平经济建设的新轨道”③《列宁全集》(第三十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00页。。开展经济建设,发展生产力,大大增加产品数量,已经成为首要任务。这类论述,在十月革命胜利后的列宁著作中到处可见,怎么能说列宁忽视发展生产力呢?

在苏联社会主义建设中,斯大林也是十分重视发展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的。随着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斯大林就强调,社会主义必须发展生产力,消灭贫困。他针对党内某些人存在的“没有穷人似乎就不能有布尔什维克的工作,就不能有社会主义”的糊涂观念,明确指出,在击溃了资本主义、摆脱了剥削以后,就“要消灭贫穷现象并把穷人提高到过富裕生活的水平。如果以为社会主义能够在贫困的基础上,在缩减个人需要和把人们的生活水平降低到穷人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建成,那就愚蠢了。……谁需要这种所谓的社会主义呢?这并不是什么社会主义,而是对社会主义的讽刺。社会主义只有在社会生产力蓬勃发展的基础上,在产品和商品十分丰富的基础上,在劳动者生活富裕的基础上,在文化水平急速提高的基础上才能建成。因为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不是要缩减个人需要,而是要竭力扩大和发展个人需要,不是要限制或拒绝满足这些需要,而是要竭力扩大和发展个人需要,不是要限制或拒绝满足这些需要,而是要全面地充分地满足有高度文化的劳动人民的一切需要”。④《斯大林选集》(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38-339页。

毛泽东也是十分重视发展生产力的。早在抗日战争末期,他在思考未来新中国的任务时,旗帜鲜明地指出,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消灭日本侵略者,实行土地改革,发展现代工业,建立新中国,才能使中国社会生产力获得解放,才是中国人民所欢迎的。⑤参见《毛泽东选集》(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79页。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他就明确提出:“从1956年以来……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⑥《毛泽东文集》(第七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18、289页。“现在处在转变时期:由阶级斗争到向自然界斗争,由革命到建设,由过去的革命到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⑦《毛泽东文集》(第七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18、289页。尽管毛泽东曾经一度对阶级斗争形势估计不适当,导致在工作上以阶级斗争为纲,但从理论上讲,他从来没有排斥发展生产力,即使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他还是强调“抓革命、促生产”。在“文化大革命”的10年时间里,经济建设虽然受到严重干扰,但还是取得不少成就的。在这个问题上,邓小平对毛泽东有过实事求是的分析。他指出:毛泽东同志不是“不想发展生产力,但方法不都是对头的,例如搞‘大跃进’、人民公社,就没有按照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办事”①《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6页。。谁也没有干过社会主义,我们是在探索中建设社会主义,出现一些失误是难以避免的。方法“不对头”,并不能证明毛泽东反对发展生产力,恰恰相反,毛泽东十分关心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迅速改变我国“一穷二白”的面貌,使人民迅速富裕起来。“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主张“贫穷社会主义”,那是“四人帮”的胡言乱语,不能扣到毛泽东头上来。

说马恩列斯毛的所谓“传统社会主义观”忽视发展生产力,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

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

有的学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只要生产力发展了,就是社会主义了,理由是我们一直坚持发展生产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取得了巨大成就。文章的命题是对的,理由本身也符合实际,但把两者当作因果关系,整个论断就错了:仿佛只要发展生产力,就是社会主义了。

问题在于,是不是只要发展生产力,就是坚持了社会主义?这涉及究竟什么叫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谈到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必须明确,第一,它是社会主义内在固有的本质性的东西,而不是现象层次的东西。从哲学上讲,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质的规定性,具备这种质,才成为这种事物,不具备,就成了别的事物。决定一种社会制度性质的本质性东西,是这样三条,一是从政治上讲,是哪个阶级掌握政权;二是从经济上讲,是哪个阶级掌握生产资料;三是从意识形态上讲,哪个阶级的理论是整个社会的指导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无产阶级掌握政权(通过共产党),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劳动人民共同掌握生产资料),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起指导作用,这就是社会主义制度最本质的东西。至于具体的运行机制、治理方法,只是本质性东西的具体实现形式,不能算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本质性东西是统一的、不变的(变了就成为另一种社会制度了),它的具体实现形式则是多种多样的,因时因地而异。第二,它是社会主义特有的,而与其他社会制度(尤其是与资本主义制度)相区别的东西,与其他社会制度共同的东西,只是现象层次的东西,不能构成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社会主义制度是通过否定资本主义制度建立起来的,从根本上说,两种社会制度是对立的,是一种取代关系。当然历史是有延续性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现象层次上会有一些共同的东西,社会主义国家也可以学习、借鉴资本主义国家的一些有用的东西,用来建设社会主义,但不同社会制度共同的东西不可能是本质性的。例如,市场经济作为发展生产的方法、调节经济的手段,是社会主义、资本主义都可以用的,它属于经济运行机制的范畴,而不是基本制度的范畴,不能说明社会制度的本质,不能说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本质。民主社会主义经常抓住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现象上的一些共性,鼓吹两种社会制度“趋同”,这种手法值得警惕。第三,它是普遍地、自始至终地存在于社会主义制度中的东西,是世界上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发展的所有阶段都具备的东西。如果只是某个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发展的某个阶段特有的东西,就不能构成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例如,“一国两制”只是中国特有的现象,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就没有,它不能说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又如,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只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有的现象,社会主义发展到高级阶段就会消失,因而不可能成为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不能说社会主义任何阶段都需要存在多种所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公有制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社会主义最终是要消灭私有制的,私有制不可能是社会主义的本质。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1月5日讲话中强调:“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2页。这一句话十分重要,它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即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什么的问题。社会主义不是一个随便可以粘贴的标签,不是自称是社会主义就是社会主义了(自17世纪出现“社会主义”这个词以来,据说有近100种社会主义的定义,凡是批评资本主义制度弊病的人,都自称是社会主义),在当今条件下,它有一个“准头”: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才能叫做社会主义;抛弃、否定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就不能叫做社会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就是社会主义制度必不可少的本质特征。

那么,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什么?应该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通过分析资本主义的矛盾,按照社会发展的规律,阐述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20世纪中叶,我们党在同赫鲁晓夫的修正主义进行斗争的时候,在《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一文中,依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总结了十月革命以来的社会主义实践,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概括为五条:一,无产阶级的先进分子组织成为共产主义的政党;二,无产阶级在共产党领导下,联合劳动人民,经过革命斗争,从资产阶级手里取得政权;三,在革命胜利以后,无产阶级在共产党领导下,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建立无产阶级专政,逐步实现工业的国有化,逐步实现农业的集体化,从而消灭剥削制度和对于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度,消灭阶级;四,国家有计划地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和社会主义文化,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并且积极准备条件,为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而奋斗;五,坚持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坚持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原则。指出这五条是社会主义的共同规律,具有普遍意义,“放之四海而皆准”,是任何国家建设社会主义都必须坚持的。②参见《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人民日报》1956年12月29日。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针对否定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滥的状况,把必须坚持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概括为“四项基本原则”,尽管具体表述与《再论》里讲的五条不完全一样,基本意思是相同的,明确提出,搞社会主义就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否定这四项基本原则中的任何一项,就是抛弃社会主义。党的十三大规定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立国之本,即社会主义的根本,我们之所以是社会主义国家,就是因为始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始终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展开的,尽管具体的体制、运行机制、治国理政的方式方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立国之本一直未变,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一直未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没有丢“老祖宗”),又根据中国的具体国情和时代特点赋予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上就是科学社会主义,在本质层次上并没有中国特色;只是在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具体实现形式上才具有中国特色。这就是我们再三强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别的什么主义的道理。

不能把发展生产力看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促进生产力发展是所有社会制度在上升阶段共同的特点,而不是社会主义特有的。正因为新的社会制度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能够解放、发展生产力,它才有可能取代旧的社会制度。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里就盛赞资本主义上升阶段的促进生产发展的巨大作用:“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 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呢?”①《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6页。正因为资本主义制度能够解放、发展生产力,它才能够取代封建主义制度。只是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生产力越来越具有社会的性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不再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了,成了生产力的桎梏。这时私有制的丧钟敲响了,资本主义灭亡的时候到了。

四、社会主义最终是要过渡到共产主义去的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产生、发展、灭亡的过程,世界上没有永恒不变的东西。社会主义制度也不例外,社会主义制度也有一个产生、发展,最后退出历史舞台、过渡到共产主义去的过程。不能把社会主义制度凝固化、永恒化。

毛泽东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就谈到这个问题。他说:“社会主义的社会制度、生产关系,要巩固,但是不能强调过分。”②《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1997年版,第736、332、258、329页。苏联的教科书里讲,要“彻底巩固社会主义”,毛泽东说,看到这里,就很不舒服。他强调:“一定的社会制度,在一定的时期内需要巩固它,但是这种巩固必须有一定限度,不能永远地巩固下去。认识不到这一点,反映这种制度的意识形态就僵化起来,人们的思想就不能适应新的变化。”③《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1997年版,第736、332、258、329页。“社会主义一定要向共产主义过渡,过渡到了共产主义的时候,社会主义阶段的一些东西必然是要灭亡的。”④《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1997年版,第736、332、258、329页。“任何东西都不能看成永恒的。”⑤《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1997年版,第736、332、258、329页。

就对生产力的关系来说,也不能说社会主义制度永远能够解放、发展生产力。如果那样,社会主义就不需要向共产主义过渡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总有一天会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到那时,社会主义就会退出人类社会的历史舞台,就需要向共产主义过渡了。从这一点来看,也不能把解放、发展生产力看作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因为社会主义制度只是在一定阶段上才能够解放、发展生产力,不会永远能够解放、发展生产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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