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马 敏
(作者单位:甘肃省天水市农村经济指导中心)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新民苹果种植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8年12月,是当地起步较早、产业基础较好的合作社之一。所有成员人人有出资、户户有果园,是合作社发展原则实践较好的典型。合作社始终按照“统一农资、统一技术、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统一销售”和“分户作业”的“五统一分”合作模式开展统一服务和标准生产,发展绿色果品产业,2012年被认定为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目前,合作社经营面积5600多亩,建成标准化优质花牛苹果示范园2800亩,不仅成员从最初的11户增加到312户,还带动周边4镇23村近1.3万人发展苹果产业,实现了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天水花牛苹果”更是蜚声中外。在合作社示范带动下建成的南山万亩优质花牛苹果基地,已成为甘肃省规模最大的优质花牛苹果示范性生产基地。合作社之所以能够不断规范发展壮大,归根结底源于合作社始终秉承的“三公”原则,即“公平、公开、公正”。
合作社从发起成立至今,每一位申请加入的成员,都要经过1—3年的“考察期”,不仅要书面承诺遵守合作社章程、履行合作社义务,还要有数额基本相当的出资和一定面积的果园,实现成员身份平等与合作的公平。此外,“人品”也是合作社考察成员的重要方面,只有公心大于私心,心存大局的人才能成为成员。这样的制度规定,有效保证了所有加入合作社的成员,从一开始便能够全心融入合作社,自觉树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和“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思想意识,从而主动关心和参与合作社生产管理的各项事务,不仅有利于稳定成员合作的基础,便于合作社社务的内部管理,增强合作社成员的内生动力,还为合作社民主管理和规范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合作社结合管理人员和骨干成员的优势特点,实行分岗位、分时段、分区域的片段工作负责制和“以需定岗、以岗定薪”的动态薪酬制度,确保专人、专职、专责开展统一专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指导和服务管理。
一是公开生产经营情况,集思广益制定工作规划。在每年12月固定召开的合作社生产部署会上,理事长总结本年度管理经营及产品销售情况,销售人员分析市场行情,技术人员汇报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成员提出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意见建议,与会人员共同分析来年的市场行情,制定合作社下年生产计划。二是公开提供技术指导,破解生产经营难题。严格按照《天水市苹果无公害果品生产规程》《绿色食品花牛苹果生产技术规程》等产品质量标准,安排专人主动深入田间地头,针对冬季清园、生草覆盖、灾害防御、施肥灌水、整形修剪和幼树栽植等,为成员提供“保姆式”专职、专责技术指导。引进推广新优品种、旱作果园节水灌溉、行间种植三叶草等技术,统一安装32台防霜机,减少冻害对苹果的不利影响。组织成员根据收购入库果品的规格和品质进行有序采摘,解决了苹果生产各个环节难题,有效推动了合作社绿色产品标准的施行。另外,合作社多次聘请国内知名果树专家、教授举办“绿色果品生产专题技术培训”讲座,累计培训人员2000多人次。三是公开统一采购农资,降低成员生产成本。为提高果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合作社每年都会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采购农资,为成员供应地膜等生产资料,并将采购情况及时公开。近年来,仅统一购进的羊粪就有1万多吨,比单个成员购买节约成本15%—20%,大大提升了成员生产绿色无公害苹果的积极性。另外,合作社还通过信用担保,累计帮助成员贷款860万元,解决了成员早期生产周转资金短缺的问题。四是公开进行产品收购,保障成员基本利益。在果品收购季节,合作社组织专人对成员交售的果品进行现场计量,分等记录,做到收购过程公开透明,切实保证每名成员的基本利益。
合作社始终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注重社务管理的民主化和公开化,特别是当合作社进行公共项目建设、扩大生产规模、开拓市场等重大事项决策时,都会及时召开全体成员大会,按照“一人一票”和“一事一议”的原则讨论决定。合作社规定,每年至少固定召开3次成员大会,5月中旬召开上年收入分配大会,依据经营收入统一定品、定级、定费用、定单价,并按成员账户记录的交易等级和交易量确认和公示收入情况;8月中旬召开果品售前动员大会,分析当年市场行情,瞄准市场需求,制定销售方案;12月中旬召开下一年生产部署大会,组织成员讨论全年生产计划。此外,合作社还规定每月10日定期召开骨干成员“碰头会”,及时通报当月生产经营及管理的各种情况,商讨解决相关问题,接受成员监督。
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规定,成立了由2名专职会计、1名出纳、1名保管共同组建的财务部,制定了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具体负责做好凭证收集、账簿登记、会计核算、报表编制、档案管理、库管核查等日常财务、账务、实物管理工作。合作社按照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要求,不仅设置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以及固定资产、成员往来等明细账,还十分注重做好每一位成员账户的记录与核算,并定期对财务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合作社成员监督。合作社还通过成员大会从骨干成员中民主选举产生了2名财务总监,行使合作社财务审批权,具体负责财务收支签字和日常监管,为稳定合作社财会管理人员、明晰成员责权利关系、规范会计核算和提升合作社财务管理等工作奠定了基础。特别是每年销售期结束后,合作社的财务部门及时将所有经营收益与收购销售期间产生的各项成本、费用及时进行全面核算,并在随后5月中旬召开的合作社收入分配大会期间,将所有销售收入和财务账目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全体成员监督评议,并通过大会讨论正式制定分配方案,有问题当面解决,力争做到公开公正。
甘肃省天水市新民苹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即将采摘的花牛苹果
合作社针对各成员入股份额相当,但种植情况各异的现实,以效益驱动为导向,规定合作社将全部经营收益扣除各项税费及公共费用开支后,按“可分配盈余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比例100%返还”的“光光分配”方式,全部按比例返还给每位成员,没有任何提留,成员收入的多少完全取决于交售的果品等级和产品数量。这样的利益分配方式,有效激发了成员之间“比学赶超”的内生动力,按岗位履责、按流程作业、按标准生产、按要求采摘、按品质定级成为合作社成员自觉遵守的成员准则。每年果品上市之际,不仅成员要维护合作社形象和利益,履约守信,不贪小利,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合作社要求保质保量采摘和交售果品,确保能及时分拣、包装、运输,进入市场;而且合作社会安排生产服务队按照订单需求,提前分批上门指导成员做好定级采摘工作,并在果品收购时,严格按照登记标准,公正对待,对每户成员交售的果品,由接受过培训的专人,按产量和等级分类计算,建立明细台账,供全年销售期结束后统一核算使用。在此期间,合作社日常管理运作中产生的费用,会按各成员种植面积比例进行分摊;对成员果品销售利润按各成员与合作社交易量比例进行分配;而对其他经营所得利润则按照成员人数平均分配。此外,果品收购期间,合作社依据成员所长,民主推选出各适岗人员,参与到果品上市各环节,按日实行岗位工资挂钩制度,比平常雇佣工资高出20%左右,调动了临岗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也有效解决了果品集中上市时用工紧缺问题。而合作社日常运营中的各项费用和重大项目开支则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预算筹资,待一个生产周期或项目期结束后再通过成员大会的方式统一进行决算清算。
10年间,合作社收入不断增加,实力不断增强,示范带动能力不断提升。2018年销售苹果4000多吨,销售收入2000多万元,成员户均收入10万元以上。用理事长武正全的话说,合作社的目的就是“公平和增收”。
今后,合作社将致力于在商品等级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和夯实综合实力等方面下工夫,着力走打造有机食品和联合发展的路子,不断将天水“花牛”品牌做大做强,实现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