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全球网络空间治理的中国方案

2020-03-12 11:24袁伟华段月琴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袁伟华,段月琴

(天津工业大学,天津 300387)

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首次提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1];2019年10月,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主题是“智能互联 开放合作——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网络空间是继陆地、海洋、天空、太空之后的第五空间,“已经成为信息传播的新渠道、生产生活的新空间、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文化繁荣的新载体、社会治理的新平台、交流合作的新纽带。”[2]而现实世界的挑战、矛盾、冲突也正在向这一新空间延伸,网络霸权主义、国际协调进程缓慢、各国网络立法差异、信息技术新发展、网络安全问题等给当今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带来了新风险、新挑战。为了推进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倡议:“各国应顺应时代潮流,勇担发展责任,共迎风险挑战,共同推进网络空间全球治理,努力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3]在全球网络空间乱象频发,严重危害世界各国网络安全、网络发展的形势下,习近平总书记倡议的“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

一、“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提出

美国科幻作家威廉·吉布森在《神经漫游者》一书中提出了“网络空间”(cyberspace)一词。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利用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网络空间”。陈长松主要关注网络空间的社会属性,提出“网络空间是一种社会空间,网络空间的形构也是由各种社会力量相互作用的结果,是现实社会的表现”[4];陈健等则强调网络空间的公共性,认为“网络空间像我们生活的环境一样,是属于人类公共的活动空间”[5];王纪武等借鉴亚当斯和希利斯的观点提出,网络空间是人基于互联网技术与社交行为结合产生的“空间感”,将网络空间看作是“关于人在交流和现实的空间中对社会的感知”[6]。综上来看,目前学术界对“网络空间”的分析研究,指明了网络空间是一个公共领域,是现实社会的延伸和表现,是人们借助技术对交流领域的拓展。因而,网络空间是基于互联网技术和人类活动的一个新型社会空间,社会性是网络空间的基本属性。

当今世界,互联网领域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发展,同时也带来了众多挑战和难以预知的潜在风险,这些挑战和风险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特点,阻碍全球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国际组织、各国政府、各类社会组织及互联网从业者纷纷将网络空间治理问题提上日程并积极建言献策,但各类意见分歧严重,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仍然任重道远。只有正确认识和理解网络空间的特性,回应世界人民的呼声,满足互联网用户的需求,才能真正推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习近平总书记倡议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指在互联网空间里存在的、基于世界各国彼此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联系、共同掌握网络空间的前途与命运特征的团体或组织,包括有形的共同体和无形的共同体。”[7]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世界各国密切联系并共同掌握网络空间命运的共同体组织,是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在网络空间治理中的运用,是应对全球网络空间问题与挑战的大国担当和中国方案。

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呼吁,“国际社会应该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加强对话合作,推动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1]2016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视频讲话中倡议,“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坚持以人类共同福祉为根本,坚持网络主权理念,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迈进,推动网络空间实现平等尊重、创新发展、开放共享、安全有序的目标。”[8]2017年1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第四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贺信中指出:“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进入关键时期,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日益成为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9]在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召开前夕,世界互联网大会组委会发布了《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概念文件,深入阐释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互联网发展治理的“四项原则”和“五点主张”。2019年10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致第六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贺信中,再次呼吁国际社会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3],贺信引起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认同和热烈反响。美国学者朗达·豪本认为,“中国提出‘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正是着眼大势发出的真诚邀请,国际社会应当积极参与,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类。”[10]面对当前网络空间的各种问题和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11]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推进全球互联网体系变革、推动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

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理论依据

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回应了马克思的世界历史思想。马克思在关于世界历史的经典论述中指出:“各民族的原始封闭状态由于日益完善的生产方式、交往以及因交往而自然形成的不同民族之间的分工消灭得越是彻底,历史也就越是成为世界历史。”[12]发达的生产力对于世界历史的形成起着决定性作用;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生产方式的变革是推动世界历史形成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作为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重要标志,互联网技术的重大突破体现了生产力的高度发达,世界历史得到进一步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的讲话中指出,“要站在世界历史的高度审视当今世界发展趋势和面临的重大问题”[13]。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一方面极大地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深刻改变了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使世界各地的人们在网络空间能够实现资源、信息等要素共享,使国际社会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使人类的社会交往更加全球化,加快了世界历史的进程,真正让世界变成了地球村;另一方面也将网络空间面临的共同问题推到世界各国面前,它所带来的挑战越来越具有世界性,没有一个国家可以置身事外。站在世界历史的高度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中国方案。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在尊重世界各国网络主权——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网络发展道路、网络管理模式以及互联网公共政策等和平参与国际网络空间治理的前提下,对如何在网络空间更紧密地相互依存、更好地共同应对挑战这一基本命题而提出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在网络空间的具体化,与“世界历史开放、平等的根本走向和共产主义的未来图景相一致”[14]。

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马克思指出:“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15]马克思主义具有鲜明的人民性,人民至上是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立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继承了人民至上的伟大思想。人民是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主体力量,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要依靠人民,旨在更好地服务人民、造福人民,让世界人民共享互联网发展带来的便利。习近平总书记在荷兰媒体发表题为《打开欧洲之门 携手共创繁荣》的署名文章中指出:“中国人民同各国人民一样,既要争取和平的国际环境发展自己,又要通过自身的发展维护和促进世界和平。”[16]世界人民的这一共同期盼同样适用于网络空间,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恰恰回应了这一期盼。作为人类活动的第五空间,网络空间的和平与发展离不开世界人民的共同努力。世界人民期盼网络空间和平与发展的美好愿望息息相通,对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的美好愿景翘首以盼。网络空间全球治理,既要发挥好人民的主体作用,又要让人民共享发展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好、运用好、治理好互联网,让互联网更好造福人类,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3]让互联网更好地造福人类深刻体现了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为全人类谋福利的责任和担当,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致力于彻底实现全人类解放事业的应有之义和必然要求。

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传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统文化中的和合文化是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思想的重要渊源。和合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对于“和合”的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和’指的是和谐、和平、中和等,‘合’指的是汇合、融合、联合等。‘和合’,就是指对立面的相互渗透和统一,而且,这种统一是处于最佳状态的统一,对立的双方没有离开对方而突出自己。”[17]从哲学意义上讲,“和合”代表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相互依存;从现实意义上讲,“和合”代表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国、国与国等行为主体之间不同利益诉求的相对和谐。和合文化具体表现为“和而不同”的观点。孔子的“君子和而不同”展现了人与人、民族与民族、国与国等各种社会关系之间求大同、存小异的智慧,以求达到“美美与共”的境界。针对当今世界各国国情网情不同而发展网络技术、网络经济的愿望相同,基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而不同”的观点,向着互利共赢的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思想传承了中国传统的义利观。习近平总书记呼吁各国“计利当计天下利”[18],这就要求各国从世界发展大势出发,回应国际社会的共同需求,坚持正确义利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正确义利观,做到义利兼顾,要讲信义、重情义、扬正义、树道义。”[19]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主张世界各国要践行正确义利观,在谋求自身网络技术发展的同时兼顾其他国家合理关切,超越了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网络空间奉行的霸权主义。讲大义求共利,才是网络空间实现和平与发展的长久之计。

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继承了新中国几代领导集体的和平外交理念。1974年2月22日,毛泽东在会见赞比亚总统卡翁达时提出了“三个世界”划分的战略思想。毛泽东在提出“三个世界”划分理论时“曾经揭示出霸权主义是世界不得安宁的根源”[20]。在当时美苏两个超级大国争霸的国际局势下,毛泽东的“三个世界”划分理论表明了世界上绝大多数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对全世界所有热爱和平的人民携手反对霸权主义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1953年,周恩来在会见印度政府代表团时提出了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88年12月21日,邓小平在会见印度总理拉吉夫·甘地的谈话中指出,“我们应当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国际关系的准则。”[21]虽然今时不同往日,但是,追求和平的理念不会过时,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理念不会过时,中国人民维护世界和平的追求不会过时,将一直是我国审视世界格局、制定各种政策的出发点。2019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朝鲜媒体发表题为《传承中朝友谊,续写时代新篇章》的署名文章中指出:“中朝两国和两国人民都是从苦难中走过来,深知和平弥足珍贵。”[22]和平始终是我国制定对内对外政策和处理各种问题的首要原则。结合网络空间的发展状况,响应全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平发展网络事务的诉求,习近平总书记将和平外交理念应用在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问题上,创造性地提出了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思想。

三、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现实要求

当今世界,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对国家主权和安全提出了新的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互联网领域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问题日益凸显。不同国家和地区信息鸿沟不断拉大,现有网络空间治理规则难以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世界范围内侵害个人隐私、侵犯知识产权、网络犯罪等时有发生,网络监听、网络攻击、网络恐怖主义活动等成为全球公害。”[1]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基于当前全球网络空间的发展现状,是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客观需要。

第一,网络霸权主义威胁各国网络安全。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霸权主义,网络霸权主义是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具体表现为技术霸权、文化霸权、管理霸权等,其核心是不承认其他国家的网络主权。“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主张网络空间是类似太空、公海的‘全球公域’,没有主权。”[23]网络霸权主义宣称网络无国界,主张网络空间不应受任何国家所管辖、支配和控制。作为拥有微软、雅虎、谷歌、苹果等国际网络巨头的网络强国,美国大力标榜网络自由,公然奉行网络霸权主义。“棱镜计划”是美国自2007年开始实施的绝密电子监听计划,旨在通过网络监听世界各国机密甚至私人信息。该计划在2013年6月被曝光后,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公愤。同年10月,拉美、欧盟国家领导人集体谴责了美国的监控行为。尽管这一计划已经曝光,但美国至今仍然打着自由主义和反恐的旗号企图谋求网络霸权。另外,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借助网络空间干涉别国内政,扶植反动势力,煽动内部叛乱,制造民族分裂,妄图颠覆其他国家合法政权,例如美国通过操纵互联网对伊朗、叙利亚、埃及等国进行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全领域的渗透与干涉,严重危害其国家安全。

第二,国际协调难度大,网络立法滞后于技术发展。各国互联网发展水平不同,关于网络安全问题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立法进程各有差异。美国是互联网的诞生地,目前拥有全球互联网领域最关键的核心技术,是世界上出台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最多的国家,具有较完备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其中2015年通过的《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法案(CISA)》试图将美国打造成全球网络安全立法中的“世界警察”角色。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网络大国,中国自1994年进入互联网时代以来出台的网络安全相关法规屈指可数。尽管近年来中国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等相关网络安全法,整体加快了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但“高屋建瓴地建构网络空间安全法律体系的研究成果尚未见到;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体系的构建才刚刚开始,亟待解决的包括但不限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网络空间安全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等问题”[24]。广大新兴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网络安全立法上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各国立法进程和水平参差不齐,网络安全相关法的立法标准和原则不一,相关法律的内容存在很大差异,难以形成代表整体利益和统一意志的适用于网络空间的国际安全相关法,这些都拖延了网络空间国际立法协调工作的进程。换言之,在网络空间全球治理中,由于西方网络霸权主义的影响和发展中国家网络立法滞后,加大了网络空间国际立法的协调难度。

第三,新型信息技术发展放大了网络安全漏洞。《乌镇展望2019》指出,“新型勒索软件、电子邮件数据泄露、信息盗窃等在全球范围内持续产生严重危害,各类网络攻击事件对全球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影响越来越大。5G、大数据、智能软件、区块链等新技术带来新的安全威胁,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实施网络攻击、智能杀伤性武器生产和应用等安全隐患触动各国神经。”[25]新技术带来了新问题、新挑战。目前世界进入了互联网4.0时代,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的迅速应用,放大了网络安全立法工作的漏洞。在全球网络空间中,一些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段更加高明隐蔽,“攻击者可能不断挖掘云计算、大数据等平台存在的安全漏洞并加以利用,从而导致大规模信息泄露;精准网络诈骗和敲诈勒索行为将更加猖獗。”[26]小到网民个人的隐私被侵犯、财产被盗取,大到一个国家的信息泄露、遭遇安全威胁及经济损失,网络安全的漏洞可能被犯罪分子无限利用。国际立法进程缓慢、执法力度不足、司法效率低下、守法难以落实等,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网络空间的和平有序发展。

第四,全球网络基础设施不完善阻碍了信息全球化。完善的全球网络基础设施是信息全球化的重要载体。各国互联网技术发展水平不同,建设相关基础设施的能力存在差异。“全球互联网发展呈三大梯队,其中:北美、欧盟、澳大利亚为第一梯队,拉丁美洲、中东地区为第二梯队,亚洲和非洲暂居第三梯队。美国作为世界上唯一一个网络强国,掌握着最多的因特网根服务器,其网络用户和网络技术建设处世界领先水平。”[27]也就是说,处在第一梯队的国家尤其是美国,凭借其较高水平的互联网技术和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能够优先享有丰富的信息资源,发展先进的信息产业和发达的网络经济,掌握了信息技术的先发优势,抢占了信息革命的主动权。而这些国家为了保持其在竞争中的优势,往往会严格限制技术的扩散,进行技术封锁、技术垄断。后起的发展中国家由于相关技术水平较低,缺乏建设先进基础设施的技术能力,经济发展相对滞后,无力承担建设网络基础设施的高额费用,要达到与发达国家的同等技术水平需要很长时间的艰辛探索和努力,无形中拉大了与发达国家之间的信息鸿沟,减少了信息传播的渠道和方式,影响了信息的互联互通。

第五,网络文化冲突危害了各国文化安全。“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各种政治信息、思想文化快速传播、扩散的主渠道,各种思想文化碰撞的平台、利益诉求的集散地和意识形态较量的战场,拓展了人们政治生活的新空间,冲击着人们的思想观念。”[28]从国家和网民双主体看,网络文化冲突是对国家安全和个体安全的重要威胁。

从国家主体的角度看,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网络空间的文化霸权主义持续存在。这些国家在网络空间歧视和刻意贬低别国文化,打着“自由”“民主”的旗号,极力渲染自身文化的优越性;煽动颜色革命,通过对其他国家网络的技术控制,意图瓦解他国主流意识形态,颠覆他国政权,扶植认同西方民主与普世价值的代理人。西方国家借助网络媒介煽动的颜色革命在全球肆意扩散,其中,在中亚、中东、北非地区的一些亲西方的势力逐步取得了统治权,这是西方文化霸权主义借助网络空间渗透成功的典型案例,不得不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作为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长期是西方国家西化分化的主要对象,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思想观念、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渗透无处不在,‘中国威胁论’‘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军队国家化’的论调仍然甚嚣尘上。”[29]在网络空间故意抹黑中国政府形象、扭曲中国政策、贬低甚至企图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等种种恶劣行径,都是西方国家文化霸权主义的表现。

从网民主体的角度看,网络空间各种错误思想和不法行为花样百出,借助互联网欺诈、恐吓他人及渲染历史虚无主义等现象屡见不鲜,引起国际社会广泛关注。例如,多国发出警告的俄罗斯自杀组织“蓝鲸”,就是借由社交网站从俄罗斯向世界其他国家扩散,曾煽动了多名青少年自杀,在这个组织背后是犯罪分子的极度拜金主义作祟。此外,拥护追随西方所谓民主与普世价值的网民,通过脸书、推特、视频网站、手机移动APP等网络交往平台,打着“价值中立”“让历史更生动”“变庄严为随意”的旗号,宣扬历史虚无主义,否定他国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引发文化冲突。

四、网络空间治理的中国方案

面对网络空间的众多问题和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秉持和平、主权、普惠、共治原则,把深海、极地、外空、互联网等领域打造成各方合作的新疆域,而不是相互博弈的竞技场。”[30]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网络空间全球治理提供的中国方案。2015年12月,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对这一方案作了系统的阐述。这一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坚持“四项原则”和“五点主张”。“四项原则”即尊重网络主权、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构建良好秩序。[1]“五点主张”即加快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打造网上文化交流共享平台,促进交流互鉴;推动网络经济创新发展,促进共同繁荣;保障网络安全,促进有序发展;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促进公平正义。[1]依据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结合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现状,当前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主要从以下方面着力。

第一,尊重各国网络主权。“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中对信息资产和行为进行控制管辖、管理监督的部分,它不仅包含国家所享有的网络管理权,也包含国家不受他国干涉独立自主行使前述权力的权利,以及国家就网络安全等事务进行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权利。”[31]网络主权对内表现为一国对本国网络空间的管辖权、支配权和控制权,对外表现为维护本国网络安全的权利。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指出:“《联合国宪章》确立的主权平等原则是当代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覆盖国与国交往各个领域,其原则和精神也应该适用于网络空间。”[1]网络空间全球治理,必须以互相尊重网络主权为前提。“网络主权针对的是网络霸权,是以反对网络霸权来保障网络权利,其要义就是在国际互联网领域维护和平安全,促进开放合作和构建良好秩序。”[32]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中的自然延伸和表现,各国应在共同反对网络霸权的前提下,互相尊重各方的网络主权,尊重各方对内的网络空间管辖权、支配权、控制权和对外的维护自身网络安全的权利。国际社会要支持各国不论大小、强弱、贫富,平等参与全球网络空间治理,共书全球互联网治理规则,不干预他国网络空间事务,不搞网络霸权,不将自身的网络治理规则强加给他国,不从事危害他国国家安全的网络活动。

第二,加强国际网络法治合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什么形式的媒体,无论网上还是网下,无论大屏还是小屏,都没有法外之地、舆论飞地。”[33]网络空间全球治理要发挥法律的保障作用,国际社会要促进形成纵横经纬、覆盖全球、高效运行、科学健全的网络法规制度体系,做好立法、司法、守法、用法四大方面的衔接工作,重点加快网络空间安全法律体系及相关配套法律体系的立法进程,加快完善各种监督形式,致力打造严密的法律法规制度网。在纵向层面上,作为网络空间法规制度体系的制定主体,世界各国要紧密结合自身网络空间新技术的发展状况,遵守《联合国宪章》确立的基本原则,结合世情,加快制定并出台适合本国国情网情的法规制度体系,促进相应制度的落地和实施,“使网络空间技术及其服务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健康运行”[34];全国上下要做到“众人拾柴火焰高”,执法部门依法治网,企业依法办网,公民依法上网,共同维护本国网络空间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权威;完善社会监督、人民团体监督、网络监督等监督形式,促进网络空间的公平正义。让法治工作贯穿在网络空间一切活动中,为本国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提供坚实的法律法规制度保障,为全球网络空间的法治化打造扎实的“经线”基础。在横向层面上,国际社会要以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目标,加快协调立法、加强联合执法、开展全球监督、促进共同守法,共同推进全球网络空间的法治化工作。“一国无论是要妥善处理涉及本国的涉外法律事务,还是要参与全球治理,必须开展和不断加强国际法治合作,大力开展法治外交。国际法治合作包含立法、执法和司法领域的合作。”[35]网络安全问题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问题,面对当前网络安全国际立法速度明显滞后于网络技术发展速度的现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协调。国际社会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创新立法,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出台专门法,细化网络空间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提高针对性;加快完善网络安全相关法,弥补安全漏洞,提高人民的安全意识,进而为全球网络空间法治化提供基本遵循,让全球网络空间的发展有法可依。国际社会要共同维护全球网络空间法律法规制度的权威,完善国际法律执行部门的职能,严格促进公正执法;要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加大行政监督、公众监督、国际社会团体监督等监督力度,扎实做到违法必究,为全球网络空间的法治化打造扎实的“纬线”基础。

第三,促进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共建。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指出:“网络的本质在于互联,信息的价值在于互通。只有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铺就信息畅通之路,不断缩小不同国家、地区、人群间的信息鸿沟,才能让信息资源充分涌流。”[1]国际社会要加强互联网技术的交流合作,加大对全球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推动全球网络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和信息的互联互通,让网络基础设施成为各国对外信息交流的平台。一方面,拥有先进互联网技术和雄厚资金的发达国家,要本着互惠共利的理念,以共赢为目标、以共进为动力,采用多种形式,将先进的技术有偿转让给广大发展中国家,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力度;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要将自主创新摆在互联网技术发展的核心位置,争取缩小与发达国家的网络技术鸿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们最大的隐患。”[36]广大发展中国家要坚持走独立自主的网络技术发展道路,坚持引技和引智、引资相结合,软件技术和硬件技术要同时引进,加强与发达国家技术转让的合作力度,提高本国的技术水平。“一带一路”倡议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基础设施奠定了基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合作,共同支持基础电信运营商和重点网络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打通信息互通的“最后一公里”,为信息全球化铺就道路。

第四,构建国际网络文化共识。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希腊总统帕夫洛普洛斯的会谈中指出:“树立文化交流文明互鉴的典范。人类应该秉持和追求高尚的情操,而不是奉行利己主义,一味追逐赤裸裸的利益。”[37]网络空间应该成为传承人类优秀文化的载体,不应该成为某些国家披着“自由”“民主”的外衣对他国进行文化渗透的工具,不应该成为某些网民打着各种旗号对他人进行经济诈骗和其他不法行为的场域。面对当前网络空间意识形态和话语权的斗争,国际社会要达成网络文化共识,大国尊重小国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争做网络空间传播优秀文化的表率,不在网络空间散布诋毁其他国家的言论,不对他国进行文化渗透,不搞所谓颜色革命。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国家要增强网络空间阵地意识,加快构筑自己的话语体系,积极抢占网络空间话语权制高点,努力扭转国际话语权“西强东弱”的格局。“不同国家借助互联网架设的交流桥梁,推动优秀文化的交流互鉴,带动各国人民的情感沟通,实现网络空间文化繁荣发展。”[38]人类文明因交流而丰富,因互鉴而精彩。各国要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用信息化手段最大限度地发挥网络传播人类文明的平台作用,促进世界文明的交流互鉴。国际社会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各种错误思想要坚决抵制、敢于亮剑;要加强全球网络空间文化建设和管理,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培育积极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净化网络空间文化生态,为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美好的“线上”精神家园。

结论

当前网络空间存在众多问题和挑战,网络霸权主义、全球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的不协调性和滞后性、全球网络基础设施的不完善、网络文化冲突等,严重威胁着网络空间甚至整个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倡议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既提出了针对这些问题的应对方案,响应了信息时代的召唤,又回应了全世界所有爱好和平与发展人民的呼唤。“当今中国正在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实践着‘负责任大国’的角色,其网络空间治理实践为实现真正的网络空间全球治理提供了新力量、新规则和新理念。”[39]习近平总书记为全球网络空间治理提供了科学可行的中国方案,呼吁国际社会要携手共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并率先践行这一方案。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有利于加快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促进形成更加合理的全球互联网治理规则与治理体系,进而更好地建设和平安全、互利共赢、开放有序的全球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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