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波
(贵州省金沙县平坝镇农业服务中心,贵州 金沙 551800)
猪肉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出现频率较高的食用肉,为了保障猪肉安全,我国制定了严格的生猪检疫制度,可以有效抑制猪瘟及多种疫病流行,阻碍有病猪肉流入市场,维护人民群众食肉安全。基于此,对生猪检疫中猪瘟的鉴别诊断、无害化处理措施进行适当分析非常必要。
在生猪检疫过程中,发生猪瘟时常出现高热稽留并伴随可视粘膜出血、小血管壁变形引发的广泛性出血或坏死、表层皮肤红色斑块或斑点,在未免疫猪群中也伴随腹泻与便秘相间、食欲废绝、衰竭、死亡等典型症状,临床上需要与急性猪肺疫、弓形体病、败血型猪丹毒、败血型猪链球菌病进行鉴别。其中急性猪肺疫零星发生于全部猪群,具有呼吸困难、口鼻流白沫等肺炎症状,与猪瘟不同;弓形体病主要发生于架子猪,在夏秋季节流行,剖检病症为脾脏肿大、肝脏弥漫性出血坏死,脑实质充血,与猪瘟不同;败血型猪丹毒发病率低,一般粪便正常,且剖检脾脏肿大淤血,而猪瘟剖检切面则为大理石斑纹且无大肠粘膜变化;败血型猪链球菌病长多发运动障碍及关节炎,且存在喉头、鼻粘膜充血出血、多量泡沫情况,与猪瘟不同。
鉴于生猪从开始养殖到进入市场经历了运输、屠宰几个环节,可以生猪养殖地、屠宰场为重点,适时开展检疫工作。在生猪养殖地,可以由兽医检疫部门对喂养生猪饲料、接种状态进行取样检定,确定饲料成分含量、接种时间是否与要求相符。同时对生猪体征进行详细观察,对比猪瘟临床典型症状,确定其是否患猪瘟。
在屠宰场宰杀生猪前后,猪瘟疾病预防专家需要对生猪身体各部位进行观察并开展取样检测工作。一般需要观察生猪器官肠道坏死情况、皮肤出血性斑块情况、溃烂情况,并取样进行病毒分离(取扁桃体或淋巴结组织加双抗后研磨成乳剂并过滤、离心取上清液接种PK-15 进行分离分析)、免疫荧光实验(用细胞触压片直接荧光抗体染色检测感染细胞中病毒抗原)、骨髓细胞学检查法(将病猪胸骨的骨髓浆液做成涂片进行姬姆萨染色后镜检若出现副淋巴母细胞,则表明病猪感染猪瘟病毒),确定生猪感染猪瘟与否及感染时间。
在生猪检疫过程中,若在生猪养殖基地发现患猪瘟病猪、因猪瘟而死亡的猪,首先,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将健康猪、患病猪隔离饲养。
其次,做好患猪瘟场所、工具消毒,阻截猪瘟病毒传播渠道。在每天中午气温最高的时间,选择0.3L/m2以上,0.5L/m2以下的药液量,利用雾化消毒的方法,每星期消毒两次到三次。
最后,第一时间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在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患猪瘟生猪的宰杀工作并对其尸体进行深埋等无害化处理,降低二次感染问题出现概率。在深埋时,应选择地势较高、干燥、处于下风向且远离公共场所、学校、村庄、动物饲养或屠宰场所、居民住宅区、河流、饮用水源地的区域,根据实际处理患猪瘟生猪尸体大小、数量,依据高出地下水位150cm 以上作为坑底标准,并在坑底均匀撒施厚度在2.5cm 左右的漂白粉(或生石灰),将患猪瘟生猪投入坑内后最上层应距离地表150cm 以上。同时在距离地表25.0cm 左右均匀撒施消毒药,并覆盖1.1m 的土壤。
在生猪检疫过程中,若在屠宰场发现明显猪瘟症状病猪,应第一时间采取控制行动。首先,将还没有屠宰、已经屠宰的患猪瘟生猪与其他生猪隔离。
其次,对还没有屠宰或已经屠宰的患猪瘟生猪经过的环境进行消毒。根据屠宰场规模,准备机械或电动喷雾器、高压冲洗机、水管、口罩及手套等防护用品、2.0% 戊二醛溶液(或1.5% 火碱),对地面、墙面、门窗、运猪车、运肉车、隔离圈、待宰圈、废弃物处理地、宰杀车间及工具清扫后喷洒消毒剂,并记录消毒时间、地点、人员、药剂浓度及方式。
最后,将还没有屠宰的生猪宰杀,与屠宰后的生猪共同进行烧毁处理,避免病原体继续传播。根据具体情况,可以对屠宰后生猪进行破碎后投入850℃以上焚烧炉本体燃烧室经过充分氧化、热解后进入二次燃烧室内。随后经余热利用系统、烟气净化系统对出口烟气进行处理后排放,而固体焚烧飞灰则需要依据危险固废或固废处理标准鉴定后确定处理方案。整个过程中,应严格控制焚烧进料频率、重量,保证患猪瘟病猪与空气充分接触。
生猪检疫是防控患病猪肉流入市场、保障猪养殖户经济效益及民众身体安全的主要措施之一。根据生猪从开始养殖到进入市场所经历的流程,检疫人员可以从养殖过程、屠宰前两个环节入手,运用恰当的鉴别诊断手段,确定生猪流行病——猪瘟发生情况,并及时执行无害化处理方案,保障生猪市场平稳、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