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购代捐农产品电商扶贫商业模式构建研究

2020-03-10 09:46陈联刚
科学与财富 2020年32期
关键词:电商扶贫电子商务

摘 要:网络时代,互联网发展带来电子商务的普及,网上购物已经成为消费者的一种生活方式,贫困地区的生鲜农特产品,正好可以满足城市人民食品安全消费的需求,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已经是大势所趋,本文分析了农产品电子商务扶贫存在的问题,重点探讨了“以购代捐”农产品电商精准扶贫商业模式的构建。

关键词:以购代捐;电子商务;电商扶贫

2020年9月22日,京东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电商打造助农高速路,2020线上农产品消费趋势报告》,报告显示:2020年上半年,电商农产品成交额翻番,同比增长超过了107%;通过电商打造的“助农”高速路,中西部省份农产品销往北上广等发达地区,地理标志农产品热销。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授之以渔,不如授之以羽”,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发展,说明农产品电商扶贫首先是扶志和扶智,“以购代捐”已经成为精准扶贫的良好途径,这一思路与做法值得推广。

一、通过网络“以购代捐”实现各取所需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这句歌词想必很多人都耳熟能详,很多个人和组织都愿意帮助身处困境中的贫困农村,以购代捐的目的,就是倡导社会各界和对口帮扶贫困农村人口,企业和单位以略高于市场价格,直接从贫困户家中购买农副产品,可以短期内解决贫困户农产品销售和增收难题,也能让参与“以购代捐”活动的单位团体和家庭个人吃到质量安全、健康放心的食品。通过网络,让城市的爱心帮扶者与农村贫困户结成对子,形成生产与市场的直接对接,实现帮扶者和贫困户的各取所需。

无论是传统行业,还是电商平台,每一个企业都应该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

“以购代捐”使贫困户不得不通过自身辛勤劳动获得产出,通过“以购代捐”的连接,将其转化为收益,最终实现增收脱贫,保持农村的可持续性发展。送钱送物的扶贫方式,是帮扶单位或个人单向的付出,而“以购代捐”实现了帮扶单位或个人和贫困户双方各取所需,实现了可持续的良性互动,能够有效地培养贫困户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激发其的内生动力,发展产业才能解决农村的空心化问题。然而,“以购代捐”毕竟只是以购买贫困户物品的方式,代替直接的物资捐赠,还只是一种处于“一对一”订单式帮扶的起步阶段,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脱贫,还必须经得起真正意义的市场考验。

二、以购代捐商业模式存在的问题

以购代捐较之传统形式的扶贫方式,有了很大的进步,这种商业模式让购买者有回报、让受助者有尊严,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扶贫首先是扶志和扶智

帮扶单位或个人也是消费者,农村贫困户不能满足于只推土鸡蛋、土鸡、土猪等农产品,要让更多的人参与电商扶贫,就必须从生产环节入手,利用良好生态环境、地理条件开发更多优质生态农产品,让帮扶单位或个人从贫困户手中购买到更多产品,满足其消费需求,因此农村贫困户必须提高志气和智力,建立农产品供应链的优势,适应市场经济的优胜劣汰。

2、确保精准界定贫困户

贫困户享受政府优厚的政策,更容易获得一些帮扶收益。对贫困户的界定,关键在于基层干部,当基层干部因违反贫困户界定标准的违纪成本小于成为贫困户所带来的收益时,按照理性选择理论,就会出现对贫困户界定不严不实的风险,要加强监督、积极走访,确保贫困户的精准认定。

3、防止贫困户投机的心理

以购代捐如果采购的价格高出市场价,当帮扶收益高于投机成本时,就会促使部分贫困户产生投机心理:通过低价买入其他农户的劳动产品,而高价卖给帮扶部门的方式攫取利益,显然这种做法是有悖“以购代捐”的帮扶初衷,农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除了对帮扶者不公平,迟早也会让帮扶者伤心,最终只会让伤害真正的贫困群众。

4、农产品销售渠道固化的风险

当贫困农户通过“以购代捐”尝到了甜头,而他们又对“以购代捐”有很好的预期,那么这些贫困农户就不愿意去寻找新的产品销售渠道,造成销售渠道固化的风险。这也是当下“等、靠、要”思想的体现,因此,在“以购代捐”中,应当尽量救急不救贫、帮勤不帮懒,在贫困农户中营造创业致富思维,以达到脱贫致富的目的。

5、网络时代的信息风险

网络时代信息风险体现在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很难适应网络时代节奏,信息不通畅,逐渐使农民群体成为相对弱势群体,利益容易受到侵害。网络平台较之于传统媒介依然有相对廉价、快速的优势,可以为农产品的销售更好地拓展销售渠道,因此,应该加强对农民网络竞争力的培训,促使农户利用网络获取有用信息,培养农民的网络维权技能、直播技能等。

三、以购代捐电商扶贫商业模式的构建

為切实帮助贫困群众通过网络销售农产品,解决农产品销售渠道单一、狭窄问题,必须完成商业模式的构建和优化。

1、强化电商扶贫的政府领导

必须加强电商扶贫的政府领导力,把推进产业扶贫、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脱贫致富作为“以购代捐”活动的突破口,鼓励引导贫困群众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增收致富。政府应积极主导与阿里巴巴、京东、苏宁等电商服务平台开展合作,大力推行“互联网+电商”扶贫模式,结合电商企业发展方向和贫困地区实际情况,搭建贫困地区农产品和电商平台间的桥梁。

2、建立农产品溯源体系和物流渠道

在条件成熟的贫困村镇必须逐步建立农产品溯源体系,保证农产品生产过程绿色、生态,只有保证了质量,用产品叩开大市场的门,这才能算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脱贫。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关键是物流成本,必须首先建立农产品物流通路,以便能快速安全的运输农产品,降低物流成本。

3、搭建以购代捐电商直播平台

整合电商平台企业资源,构建“电商平台+贫困户+消费者”扶贫模式,目前可以在京东中国特产馆的基础上,开发“以购代捐”电商精准扶贫直播专区,开发建立电商精准扶微信公众号,开发特色农产品“以购代捐”授权运营电商企业,通过平台发布贫困村农特产品、市场信息等,搭建了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信息平台。

4、拓宽以购代捐线上线下销售平台。

开设“以购代捐”体验店、便民菜市店、直供专营店,通过线上线下进行推广和销售,组织贫困地区特产进入进公司、进家庭。开辟多元化销售渠道,通过互联网电商平台开发消费群体,让城市的更多消费者参与进来,为贫困户销售更多农产品,助农增收,既保证帮扶单位或个人能直接购到安全、绿色、生态正宗的农产品,又能通过市场扩大产品生态效益。

5、完善“以购代捐”电商供应链体系

以省级电商示范县为重点,在县级服务中心、乡镇(村)设立“以购代捐”电商服务站点,支持包括邮政、供销、大型连锁商贸流通型企业、第三方物流和本地物流企业提供电子商务物流供应链配送服务,目前可以积极整合县域物流快递企业资源,建设电商物流分发中心和货物调配信息中心,开发建设物流信息平台,推进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6、培养以购代捐扶贫人才

依托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对“以购代捐”电商精准扶贫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化、系统化的学习教育实操培训,提升电商精准扶贫人才的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和服务水平。分期分批为贫困村有意愿的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务工返乡青年等提供电商创业、就业孵化培育指导服务。

总之, 扶贫,绝不是我们的目的;脱贫,才是我们的初衷。从效用上来说,“以购代捐”能够培养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从而促进从被动扶贫到主动脱贫的转变,“以购代捐”就是一个既能在短期内“授之以鱼”,缓解贫困农户的燃眉之急,同时又更加注重“授之以渔”,促使贫困农户早日脱贫的过程。

作者简介:

陈联刚教授湖北安陆人,武汉晴川学院商学院电子商务系。

(武汉晴川学院商学院电子商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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