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豪 陈舸
摘 要:自2016年以来,移动网络的快速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使得移动支付业务呈现快速增长势头。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难以满足多种支付方式、支付场景同时使用的支付需求。于是,最早诞生于美国的聚合支付被引入中国,并于2016年呈现全面开花之势。本文围绕聚合支付最新发展现状,深入分析其主要服务、商业模式、盈利模式、市场规模、业务风险等内容,然后深入研究聚合支付存在的问题提出强化聚合支付领域监管的措施。
关键词:聚合支付;模式
1 聚合支付的发展及现状
1.1 第三方支付的发展
第三方支付的快速发展为聚合支付创造了生存空间,奠定了聚合支付发展的用户基础。根据易观国际发布的《中国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数据显示,2016年第4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市场交易规模达128146亿元人民币,环比增长41.72%。理论上讲,普及应用的第三方支付为研究聚合支付提供数据资源;技术层面上讲,第三方支付的运作经验、经营成果为聚合支付技术的设计、运营提供了技术依据。
1.2 我国聚合支付发展现状
我国的聚合支付诞生于2013年-2014年,开始主要分为针对线上场景的支付SDK,以及针对线下场景的聚合扫码台卡、智能POS。聚合支付虽诞生于国外,但在中国有着更加充分的环境孕育其发展壮大,仅几年内便迅速发展。与欧美聚合支付以后台为主和偏向企业端不同,我国聚合支付参与主体和服务模式更加多样化。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以云收单、BeCloud等为代表的聚合支付企业已有上百家。与此同时,自从银联发布了二维码支付标准后,各收单机构相继推出具有聚合支付功能的智能POS,部分银行也开始开展聚合支付收单业务。
1.3 聚合支付的规模
聚合支付出现后,由于聚合技术服务商未被纳入监管,市场准入退出没有门槛,其数量一直处于快速变化中,尚无针对全部聚合技术服务商的权威统计和规模数据。据市场机构统计,2018年提供聚合支付服务的机构数量已增长至上万家,处理聚合支付交易总金额21.1万亿元,交易笔数达540亿笔。其中,综合交易容量、技术研发、线下服务、用户体验和商户服务等指标,以美团、钱方好近、收钱吧、利楚扫呗、哆啦宝等为代表的聚合技术服务商依托竞争优势,已成长为综合服务影响力TOP20。
2 聚合支付的发展及模式
2.1 聚合支付业务模式
目前,聚合支付业务发展迅速,主要集中在线下条码收单业务中。常见的提供聚合支付服务的模式有两种:一是收单机构自建聚合支付平台,该模式下,收单银行机构/支付机构自建聚合支付系统为商户集成聚合二维码或智能POS,并将交易信息转接至支付宝、财付通等被聚合方,商户拓展也由收单机构自行完成,如建设银行“龙支付”、北京钱袋宝“美团钱包”等;二是收单机构与聚合技术服务商业务合作,由聚合技术服务商拓展商户并提供技术集成方案实现商户侧“一码通用”,收单机构在与服务商开展外包合作中上送支付请求和交易指令,如上海富友与利楚扫呗、乐刷支付与超盟、收钱吧等。
2.2 聚合支付的盈利模式
2.2.1 业务分成
聚合技术服务商传统收入主要为业务分成,这个是很多聚合支付服务商首选的盈利模式。目前移动支付市场上支付宝和微信支付这两家龙头企业,都在与聚合支付服务商合作,并拿出返佣奖励来支持服务商。聚合支付服务商协助商户开通微信支付和支付宝,那么商户通过微信支付和支付宝的的流水,有部分费率,而这些手续费用,支付宝和微信支付都会有一定比例奖励给服务商。
2.2.2 广告收益
广告收入是目前企业营收份额增长最快的部分。通过不断积累的商家和消费者的数据,描绘用户画像,精准投放广告,促进消费升级,进而扩大广告投放价值,增加企业广告收入。
2.2.3 增值服务
由于聚合支付营业成本包括商户拓展、市场营销、系统对接、硬件投放、人员管理、日常维护等支出,行业整体实际利润微薄。随着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部分聚合技术服务商以聚合支付为流量入口进行了增值服务场景布局(包括运营管理、会员管理、移动电商、广告投放等),寻求新的收入来源和盈利空间。例如,收钱吧依托聚合支付C端流量形成“收钱吧福利社”等公眾号,拓展移动电商平台服务线下商户超过150万家;利楚扫呗以聚合支付为媒介开展广告营销,2018年实现广告流量收入占比16%。
3 聚合支付的主要问题
3.1 收单主体的职责被弱化
由于聚合技术服务商掌握着大量商户资源,收单机构在业务合作中对聚合技术服务商的依赖加大,弱化了收单主体管理责任的落实。例如,在商户审核中,收单机构通常采用系统对接方式,由聚合技术服务商录入上传商户基本信息后开展形式审核。而聚合技术服务商在商户拓展中可能存在伪造商户资料、集中推送至收单机构的冲动,若收单机构未切实履行应承担的商户审核和管理责任,容易形成虚假商户入网。
3.2 交易信息安全存在隐患
在聚合支付业务流程中,聚合技术服务商系统成为交易信息传输的重要环节和入口,其在便利多元支付选择的同时也存在交易信息安全隐患。一方面,付款人扫码后的每笔交易信息/订单信息均需由聚合技术服务商系统识读后传输至对接的收单机构系统发起支付请求和返回支付结果,信息传输中存在变造交易可能。加之聚合技术服务商合规意识不强,暗箱操作有待防范。另一方面,聚合支付交易中汇集了大量用户信息、商户信息和交易信息。在激烈市场竞争下,脱离金融监管的聚合技术服务商容易成为信息泄露重灾区。2018年11月,媒体曝出部分聚合技术服务商在高频流量下利用微信公众号“扫码自动关注”功能囤积大量“粉丝”进行非法变现的新闻,严重侵犯消费者的信息安全。
4 结语
现在聚合支付的主要发展领域依然是二维码支付的聚合,其聚合的机构也就是支付宝、微信支付、京东支付、银行支付等少数几家。未来随着聚合支付的快速发展,整合银行卡收单、支付宝、微信支付、游戏点卡、手机充值卡、公交一卡通及其他预付费卡的聚合支付服务将会出现,多机构的多元连通将有可能成为发展的潮流。而市场规则的明确,银行、银联、非银行支付机构等产业主导方都有可能布局聚合支付市场,进而引导市场向着多元化场景聚合的方向发展,实现真正的多元化支付联合。
现在的移动支付主要多集中于一、二线中心城市,各家机构之间呈现出了较为激烈的红海竞争格局。但是,在广大的二级地市、县域市场以及农村市场,移动支付尚处于起步阶段,支付产品种类单一,支付服务极度匮乏,简单的POS机或者软件收付款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商户需求,因此聚合支付的下沉趋势已经形成,通过聚合支付的低成本优势进攻二级地市及以下市场将会成为聚合支付开辟产业蓝海的一种可能性。
聚合支付风口已来,合规发展之后将会有着更大的发展机遇。而如今历史发生的时刻,我们就在现场。
参考文献:
[1]魏金浩.聚合支付的最新发展、主要风险及其监管对策[J].金融会计,2019(07):54-58.
[2]于莹.聚合支付发展现状、盈利模式及监管对策研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9(17):94.
[3]李贤学:《国际“监管沙盒”实践对我国支付创新业务监管的启示——以聚合支付业务为例》[J]. 吉林金融研究,2018.8。
[4]钮明,张晓峰:《聚合支付环节存在诸多风险隐患》[N]. 金融时报,2017.15。
[5]刘京昭. 小微商户聚合支付接入意愿调查研究[D].郑州大学,2019.
[6]吴迪,李林峰:《浅论聚合支付发展带来的潜在风险及对策》[J]. 现代经济信息,2017.1。
[7]张志云:《聚合支付乱象分析及对策研究》[J].金融科技时代,2018.7。
(河北金融学院 河北 保定 0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