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涛
永和九年(三五三)暮春之初的 “兰亭之会 ”,王羲之写下著名的《兰亭序》,传为千年佳话。参加这次聚会的人数,文献记载有异。
有关兰亭之会人数的记载,初见南朝《世说新语》“企羡篇 ”刘孝标注引王羲之《临河叙》,说及 “太原孙承公等二十六人赋诗于左;前余姚令會稽谢胜等十五人不能赋诗,罚酒各三斗 ”,凡四十一人,分两组。
唐朝何延之《兰亭记》也是记载四十一人,并提到其中十一人姓名:太原孙统、孙绰兄弟,广汉王彬之,陈郡谢安,高平郗昙,太原王蕴,释支遁,王羲之及其子凝之、徽之、操之。北宋黄伯思《东观余论》“跋《唐人书兰亭诗》后”云:“是时与集者四十有一人,今存者二十有六而已。”
存者是指留下诗作的二十六人。
四十二人之说晚出。据南宋桑世昌《兰亭考》卷一所录赋诗二十六人姓名,不能赋诗十六人姓名,合四十二人;卷十引有南宋姚宽(令威)《西溪丛语》一段,亦称兰亭雅集为四十二人,多出的一人,也在不能赋诗的一组。
兰亭雅集到底有多少人,难以考证。唐朝《兰亭记》提到与会的支遁、操之,不在宋朝《兰亭考》所记四十二人名单之中,也难考索。
以情理度之,四十二人之说晚于四十一人之说几百年,难免有添枝加叶之嫌。所以,尽管桑世昌《兰亭考》详录四十二人姓名,而后世学者多取早出的四十一人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