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三少
小军是个程序员,平时在公司里加班加点,犹如家常便饭。
这天,经理将小军叫进了办公室,对他训道:“总务部的同事反馈说,你经常下了班也不回家,一个人留在公司里加班。那么大的办公室里,为你一个人开灯、开空调,这不是一种浪费吗?希望你跟其他同事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少加班!”
小军是新员工,经领导这么一训话,便再也不敢在公司加班了。可那么多工作总得完成啊,于是小军只好把做不完的工作带回家中继续做。好在他的工作内容很多都能在电脑上远程操作,他只需要在家登录公司的系统,编好程序,再上传即可。很快,小军的表现获得了经理的认可,觉得他的工作效率大有提高。
过了一阵子,公司接了一个大项目,全公司上上下下都忙得不可开交。小军也不例外,除了在公司兢兢业业,每天晚上回到家后,还常常熬夜干活。妈妈看着他日渐消瘦,很是心疼,总是劝他多休息。小军呢,听归听,但他知道,该熬的夜还得熬啊!
就这样,小军的疲劳日积月累,悲剧终于发生了。一夜,小军在家工作时突发胸痛,经医院抢救无效于第二日宣布死亡。
小军的家人心痛不已,想到小军是因为忙于工作而丢了性命,家人向小军的公司提出了工伤索赔的申请。公司却以小军发生意外时是下班时间,且不是在工作场所发生的为由,拒绝了小军家人的要求。
小军的家人一怒之下,将这家公司告上法院。法院审核过所有资料与证据后,认为小军在家中身亡符合工伤情形,理应给予赔偿。
《这也算工伤》故事涉及的一个法律问题,即如何认定视为工伤情形。根据法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內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故事中的小军,将在单位没干完的活儿带到家里继续干。小军登录公司的系统,处理公司事务有明确的痕迹和相关工作来往邮件记录,他发病时履行的是工作职责范围之内的事情,显然当视为工伤为妥。
(发稿编辑:丁娴瑶)
(题图:张恩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