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有田,尹福绵,宋伟,李鑫
(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成都610015)
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和Construction),意为设计、采购和施工。EPC项目模式是指由一个总承包商(或者联合体)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等全过程,直至工程最后交付业主使用【1】。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工程总承包模式。设计牵头的EPC就是指设计院在这个EPC联合体(常见的是勘察、设计、施工三家单位组合)中起牵头主导作用,负整体责任。
自2016年起,国家和各地方相继出台了多项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工程总承包模式在今后工程建设领域的主导趋势,鼓励通过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工作的深度融合,实现工程建设质量的大幅提升以及行业效益的整体提高。在各种政策优势与传统建设模式弊端日益突出的双重作用下,涌现出了许多以民用建筑设计院牵头的EPC总承包项目,且不乏成功案例。以下将着重阐述民用建筑设计院在这2种建设模式下的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和角色的变化,以期为广大建筑设计单位实现业务转型、思路变换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传统设计项目中,造价管理只是设计院项目合同的附属内容,其工作基本局限于设计标的投标报价、方案阶段的估算、初设施工图阶段的概算,以及后期的设计费结算等方面,对设计技术措施是否合理最优、项目建设成本是否节约、项目最终是否能顺利完成结算通过审计等都不太在意,因为其直接利益未与以上方面有效挂钩。这种状况导致整个工程建设项目无法达到资源利用最优、经济效益最优、社会效益最优的更高目标,是一种有待改进的、不可持续的建设模式。
对于设计牵头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而言,工程造价管理与成本控制是其核心内容,关系到项目结束时利润目标能否达成,也为其他版块的工作开展指明了方向。
1)在投标阶段,设计院参与编制投标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尤其要细致、谨慎,清单一旦确定,项目的整个建设周期内都将很难更改!另外,还要综合考虑当地气候、地质地貌、地下水位、材料价格波动等各方面情况,在选择最合适技术方案的同时,通过设计工作,对工程量进行比较精确的掌握。既要避免报价过低导致利润受损,也要避免报价过高而错失中标机会。
2)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一般认为超过75%,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要秉承主动优化、限额设计、标准设计、可实施性设计、可采购设计的总体思路,同时造价人员全程介入,辅助进行造价分析和方案对比工作,促进工程项目设计在造价可控、利润有保证的同时达到最优化。
3)在对利润目标有更高要求的情况下,设计院也常会参与到采购阶段中来,此阶段设计院(联合体)要不断完善供应商管理制度,选择优秀的分包商进行合作,要合理设置招投标文件和招标合同,结合施工节奏、市场情况制定科学的采购计划,确保此环节造价成本可控。
4)在施工过程中,作为牵头方的设计院一般会委派项目管理团队驻场,其应与施工单位一起,重视合同管理工作、设计变更与工程签证的审查工作,以及和分包商、供应商的协调工作,促进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
5)到竣工结算阶段,设计与施工单位对外要确保与业主的结算包含全过程的所有内容及实施过程中非承包人因素导致的签证、变更及索赔等,尽量避免出现遗漏,对内要加强对分包商上报结算内容的审查核算,保证内外造价结算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可靠性【2】,为利润目标的最终达成把好最后一道关。
设计院在传统设计项目中所做的进度管理主要是根据外部合同约定的节点要求以及内控设计计划,逐步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主体施工图设计以及对应的概算,同时按照业主要求,与业主分包的人防、幕墙、景观、内装等专项设计单位进行相互配合、反馈修改。很难从整体项目推进的角度上统筹设计进度。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牵头的设计单位需组织制定项目策划,首先要以合同文件为依据制定项目整体进度计划,根据整体工期进而明确设计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时间节点、责任部门(单位)和人员,并强化相关前提条件的跟踪和落实以及过程中造价成本和施工效率可实施性的反馈,禁止无计划开展工作。因为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是相互深度交叉的,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执行和控制需充分考虑其相互间的工作衔接【3】,故三者应协同编制总进度计划,根据工作顺序前后紧密搭接,交互较少的工作同步开展,尽可能地缩短项目建设总周期。
此外,设计牵头的EPC项目中,设计院的项目管理人员需编制详细、可行的总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协同施工单位一起编制季度、月、周分解计划,报业主、监理审核通过后监督执行。施工过程中,尤其要严格检查关键线路上的关键工序、关键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定期核查施工实时进度是否与原计划相符,并督促采取必要的纠偏措施。
在这个环节,传统设计项目中设计院的主要任务是设计程序满足单位的质量管理控制流程;设计成果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招标文件、清单、合同的硬性要求;设计深度达到业主预期,满足内控、施工需要;设计资料完善齐全且相互闭合。
在设计牵头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院不但需要按前述要求保证设计和出图质量,因为对项目负整体责任,还需要监督项目的整个建造过程。具体包括:监督各施工分包单位,监督材料、设备的采购与进场,监督工程主体是否照图施工及施工质量控制是否满足相关验收规范要求,直至交付业主。设计之外的现场质量控制主要是通过设计院驻场项目管理团队和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协同实现的。
传统设计项目下,设计院需要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各项要求,提前识别招标文件与合同中的隐含风险,确保设计输入条件准确、齐全,设计文件不出现违反规范和政策要求的情形,并按时向业主交付设计成果。
在设计牵头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中,设计院除了要满足以上要求,还面临设计分包不可控、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工期超出违约、结算价超合同总控制价等各方面风险。
以上EPC模式下,一方面,设计院需要协调提供一整套完整的工程设计图纸,除了传统设计项目里的建结水电通五大主要专业外,还有人防、幕墙、景观、内装等10多项专项设计,这些都需要设计院作为“甲方”来进行分包并签订分包合同。同时在整个设计周期中,还需要协调各专项设计与主设计、各专项设计之间的技术配合与衔接,包括适应EPC主合同描述及现场施工界面划分需求的各专项、专业图纸表达。因此,如果设计院此方面的经验和资源不足,很容易出现专项遗漏未预留接口条件、个别专业专项无法按计划出图、各专项设计完成但专项间现场施工界面交叉太多,整体造价及实施质量难以控制的风险。
另一方面,设计院在自身作为牵头单位的EPC项目中,还需派驻专业安全工程师常驻现场进行管理,对深基坑、脚手架与高大支模、起重机械装卸及起重吊装等重大危险源,对高处作业、临边临电安全防护、防火等重大安全事项进行全面识别和有效应对。设计院在牵头EPC项目的同时,也肩负着整个建造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有别于传统的设计施工单独招标模式,EPC模式需要统一高效的信息化沟通交互平台,在项目开展过程中,需要前后互动,统筹设计-成本-建造在各专项、专业的工作,促进设计-造价-施工的交互融合,让设计成果在成本、工期、质量、效果上实现最大限度的统一。
BIM技术的可视化、数据通用、二次开发便捷及多专业互通特性,使其成为EPC项目高效实施的有力武器。
传统设计项目中,设计院关注的是如何高效地进行BIM正向设计;而设计牵头的EPC项目,设计院需关注的则是根据项目实际,结合施工、造价、运维需求如何搭建起涵盖完整、有效数据的BIM模型,建立设计-造价-施工共享的BIM控制平台,让BIM模型成为实体的虚拟映射,让BIM数据成为联系设计-造价-施工的纽带。
当前,国家和某些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专门政策在建筑行业力推建筑师负责制和工程总承包,同时建筑师负责制也是设计单位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的基础和前提,这二者是建筑设计行业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是大势所趋!无论是对设计单位来讲还是就广大设计人员而言,积极、清晰地了解传统设计项目和设计牵头的EPC项目在工作范围、工作流程、经济收益、风险防控等各方面的差异,紧跟潮流、转变思维,显得尤为必要。所以,未雨绸缪、顺势踏上新征程,这是我们每一位工程人都应该具备的清醒认识,也是我们不断前行的强大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