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明确,到2023年,县级及以上城市设施能力基本满足生活污水处理需求。生活污水收集效能明显提升,城市市政雨污管网混错接改造更新取得显著成效。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和资源化利用率进一步提高。缺水地区和水环境敏感区域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实施方案列出了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弱项、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以及推动信息系统建设4项主要任务。
根据实施方案,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因地制宜、查漏补缺、有序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统筹考虑城镇(含易地扶贫搬迁后)人口容量和分布,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科学确定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布局、规模。目前没有污水处理厂的县城要尽快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有污水处理能力不能满足需求的城市和县城要加快补齐处理能力缺口,大中型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可适度超前。同时,要将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作为补短板的重中之重。城市和县城要加快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加快消除收集管网空白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和市政道路改造,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补上“毛细血管”,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提升污水收集效能。
根据工程勘察设计统计制度有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2019年全国具有资质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基本数据进行了统计,现公布如下:
一、企业总体情况
2019年全国共有23 739个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参加了统计,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4%。其中,工程勘察企业2 325个,占企业总数9.8%;工程设计企业21 327个,占企业总数89.8%。
二、从业人员情况
2019年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年末从业人员463.1万人。其中,勘察人员15.8万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8.0%;设计人员102.5万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0.7%。
年末专业技术人员219.2万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42.8万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6.8%;具有中级职称人员72.0万人,与上年相比增加了6.4%。
三、业务情况
2019年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工程勘察设计新签合同额合计8 074.2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新签合同额2 477.1亿元,市政工程设计新签合同额977.4亿元。
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合计46 071.3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8%。其中,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19 538.2亿元,市政工程总承包新签合同额6 521.1亿元。
其他工程咨询业务新签合同额合计1 048.5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0%。
四、财务情况
2019年全国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营业收入总计64 200.9亿元。其中,工程勘察收入986.9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7.9%;工程设计收入5 094.9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10.5%;工程总承包收入33 638.6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9.2%;其他工程咨询业务收入796.0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1.1%。
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企业全年营业利润2 803.0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了20.8%;利润总额2 721.6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净利润2 285.2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7%。
五、科技活动情况
2019年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科技活动费用支出总额为1520.5亿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9.1%;企业累计拥有专利24.6万项,与上年相比增加21.8%;企业累计拥有专有技术5.7万项,与上年相比增加21.2%。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
通知明确,此次专项整治为期3个月,整治重点包括:招标人将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工程、应招未招等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或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对不同所有制企业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等其他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虚假业绩、虚假人员等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中标后借种种不合理理由增加中标价格不签订合同。投标人以恐吓、骚扰、威胁等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威逼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活动,严重影响招标投标正常秩序。代理机构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发布招标公告或售卖文件,故意利用投标环节程序操作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评委专家在评标活动中影响评标评审结果公正性的行为。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行为。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消息,将对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市场行为及工程质量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
据了解,此次检查内容不仅包括招投标、质量、安全、扬尘治理等常规检查,还首次加入了对主管部门履职情况以及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竣工验收情况、义务教育保障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等重点工作的检查。此外,还首次邀请自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交叉检查的方式,对14个设区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开展联合检查。
据介绍,此次检查重点对象为2020年以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在广西承接的项目。在建筑市场行为和工程质量安全方面,将重点检查公共建筑、住宅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工程、义务教育保障工程;在招投标方面,将重点检查正在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方面,要求检查的项目至少有一半为政府投资工程。
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履职不到位的主管部门,将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对发现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执业人员给予停工整改、暂停资格等严肃处理。
江苏省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日前下发通知,分类分区对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围挡进行提升改造,并编制建设工程施工围挡设计示范图集,提供有针对性的设计标准,开启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的“美颜模式”。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提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设置应遵循“安全、绿色、美观、实用”原则,外观色彩、风格样式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做到整齐美观、安全稳固。同时,要求对建设工程施工围挡“分类施策”,房屋建筑工程推荐采用砌筑式围挡;市政(含轨道交通)工程采用装配式围挡;工期不长或需频繁移动的采用移动式围挡。
7月30日,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公租房小区智能管理指南(试行)》,同时,要求各市加快做好公租房智慧小区建设,每市年底前至少建成1个公租房智慧小区。
《河北省公租房小区智能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包括安防管理、小区服务、大数据分析、信息安全等方面内容,为各市加强公租房智能管理、做好公租房智慧小区建设提供了全面指导。
安防管理方面,《指南》提出,公租房小区应将人力防范、实体防范、电子防范等手段有机结合,通过科学的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及维护,满足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物业公司和居民要求。
《指南》对公租房小区的视频监控、楼宇对讲、应急设施建设、电梯维护维修也提出了相关指导。
小区服务方面,《指南》提出小区内应建立统一的智能充电装置,为充电型交通工具(如:电动车、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设备采用壁挂或落地安装方式,可集语音播报、漏电保护、计费计量、远程通信等功能于一体。
大数据分析方面,《指南》指出公租房小区智能管理系统应具备人员通行数据分析、房源使用情况分析、车辆通行数据分析、物业管理情况分析、设备使用数据分析等功能,为实现公租房小区精准管理提供支撑。例如:宜以列表形式展示公租房小区所有人员通行记录,分析小区人员进出规律,自动发现小区内未登记人员通行信息并进行预警,提醒工作人员对预警信息进行核实;应实现常住人员生物识别信息、身份信息、所租住房屋信息有效绑定;宜自动记录车辆通行时间和车牌信息等数据,可为车辆检索提供便利服务等。
可建设统一设备运维平台,采用通用接口,对水、电力、燃气及消防安防系统出具实时统计报表,智能监测设备运行、维护、更换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