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敏
摘 要:在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人们越来越关注家庭财富管理这一问题。婚姻以及继承是家庭财富流传的主要平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影响着家庭财富的增值、传承以及风险防御等各个方面。因此,本文将从关于婚姻以及继承的相关法律法规入手分析财富管理问题。
关键词:婚姻;继承;家庭财富管理
前言:
改革开放不仅促进了国家的发展,也促进了家庭的发展,很多家庭拥有大量的财富。在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在家庭关系中如何管理财富、传承财富、使财富增值、保值等问题,因此研究基于婚姻和继承角度的家庭财富管理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1.家庭财富管理概述
家庭财富管理指的傻逼以家庭为单位,通过法律、财务规划,明确家庭财务的管理计划于管理目标,对不同的财富进行科学管理的过程,是一种有利于实现家庭财务自由的家庭财务安排【1】。一般情况下,家庭财务管理有三个目的,一是使财富增值,二是提高风险防御能力,三是使财富得以传承。
当前,国内家庭主要是通过购买商品房等不动产、购买金融资产等理财方式使财富保值并增值,从而达到财富传承的目标。但是我国的房地产政策变动较快、金融市场风险较高,同时婚姻以及继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太完善,所以家庭财富管理的问题诸多。婚姻以及继承是产生家庭财富、传承家庭财富的关键,所以应该从这两个角度分析家庭财富管理涉及的法律问题。
2.《婚姻法》对家庭财富管理的影响
《婚姻法》对家庭财富管理有重要影响。《婚姻法》当中关于家庭财富的规定主要包括婚前财产的认定以及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同时《婚姻法司法解释》对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情形进行了详细阐述。例如,《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当中明确规定,如果在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这部分资产应属于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果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二人的,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结婚之后,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如果明确说明是赠与一方的,则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2】。而《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当中规定,如果在结婚之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房屋的,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属于父母对自己子女这一方的赠与,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且如果个人财产在婚后自然增值的话也属于个人财产。
《婚姻司法解释》当中对夫妻一方财产以及共同财产有明确的认定,应该根据这些规定合理划分家庭财富。例如,在审理王某与陈某的离婚案件中,王某在上海购买了一套房屋,在购买房屋时,王某的父亲出资一百五十万元,但并没有明确表示这一百五十万元是只赠与王某一人的,所以根据《婚姻司法解释二》当中的规定,将这一百五十万元判定为王某与陈某的共同财产。这样就能看出来,相关法律不仅会影响到财产分割,也会影响到家庭财富的管理。
3.《继承法》对家庭财富管理的影响
《继承法》对家庭财富管理尤其是家庭财富的传承有重大影响。《继承法》规定家庭财富可以通过继承、遗赠、遗嘱以及遗赠抚养协议等方式进行传承,并将遗嘱分为了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和自书遗嘱等不同形式,其中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最强。同时,《遗嘱法》在第20条中规定如果数份遗嘱发生冲突的话以最后的遗嘱为依据。
家庭財富的传承是以继承为基础的,而家庭财富的主要载体是房地产,所以房地产对家庭财富管理有重要影响,但是我国关于房地产继承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例如,我国近年来宣布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并颁发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这一细则当中的第14条称继承房屋时不需要再次办理公证。但是,在实际工作当中,很多房地产登记中心以及公证处都要求人们再次办理公证。而人们在办理公证时不仅需要缴纳高昂的公证费,还需要让每一个法定的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都同意遗产分配方案,这样就会加大继承的不确定性,甚至到最后无法按照逝者的意愿分配财富。
从实际情况来看,造成家庭财富流失的原因有很多,例如继承人不了解家庭财富的数量、价值且没有科学规划财富传承,所以继承人无法主张继承部分家庭财富。这样不仅会导致无法实现继承人的继承权利,也会减少家庭财富。而这也是由相关法律规定不完善造成的,因此相关部门应该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4.关于家庭财富管理方式的思考
信托这种方式具有破产隔离以及闭锁效应等优势,可以按照逝者的财产安排意愿进行财产继承,也可以实现家庭财富的增值。因此,可以通过家族信托和遗嘱信托提高家庭财富管理水平。
4.1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指的是个人或家族委托信托机构管理家庭财产的方式,有利于实现家庭财富的保值、增值和传承。目前,国外的家族信托已经比较成熟了,国内也逐渐开始应用这种方式。应用家族信托具有多种优势,首先信托机构不会公开家族信托之下的资产配置以及收益份额,可以有效保护家庭财富分配的隐私;其次设立家族信托之后,家族成员不需要缴纳高昂的遗产税;此外设立家族信托可以保护资产,也可以实现资产隔离,明确资产归属,避免在离婚中产生财产纷争【3】。但是,我国关于信托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等各个方面的法律制度还不健全,所以我国应用家族信托的家庭比较少。
4.2遗嘱信托
遗嘱信托指的是在委托人死亡之后根据委托人的遗嘱开展信托的方式,信托机构会根据遗嘱合理安排遗产,这种方式在国外常见,但是在我国较为罕见。相比于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信托的优势较为明显,例如可以保持财富的流动性、降低遗产管理的成本等,所以我国应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遗嘱信托的应用提供便利。
结语:
无论是《婚姻法》还是《继承法》都对家庭财富管理有重要影响,因此应该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划分家庭财富并开展家庭财富管理,同时为了提高家庭财富管理的水平,也可以借鉴国内外的一些管理方式,例如家族信托、遗嘱信托等,从而减少家庭财富管理纠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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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磊. 财富管理法律保障漫谈——合同法律问题(上)[J]. 上海建桥学院学报, 2019, 000(003):P.16-20.
[3]谭芳, 桂芳芳. 财富管理4大风险,看法律如何破解[J].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 2017, 000(002):P.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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