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解丽荣
目前,朔州市成立了5家村镇银行,服务群体均为县域周边的农户和小微企业。截止2020年6月底,5家村镇银行存款余额72.56亿元,贷款余额39.02亿元;共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2494户。5家村镇银行均开展了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业务,均发行银行卡,共设有16个营业网点、ATM机25台。从注册资金看,村镇银行集中在2000-5000万元,仅怀仁慧融村镇银行为6000万元;从人员结构看,全市村镇银行现有员工365人,其中,研究生2人,本科180人,专科184人,从事支付业务人员67人,支付系统运维管理人员13人,占比3.56%,科技人员10人,占比2.74%,其中怀仁慧融、右玉长青村镇银行只有1名科技人员。
5家村镇银行已全部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且都是以间接参与者通过发起行或代理行加入,5家都接入了银联银行卡跨行清算系统,3家接入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2家接入城商行支付清算系统,1家接入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5家都实现了账户分类管理和永久居住外国人二代身份鉴别仪的改造,都上线了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
1.基层央行支付结算部门人员配备不足,监管精力有限。中国人民银行朔州市中心支行支付结算科现有12人,科长1人,反洗钱专业3人,支付结算管理3人,ACS业务人员和事后监督6人。支付结算管理3人中包括分管支付结算工作的副科长,上级行安排的工作要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把精力放在重点工作上,对村镇银行支付系统的监管有限。
2.现场检查频次低,督办力度弱。支付结算督查对象应当每年至少覆盖辖内村镇银行的50%,在频繁的查问题和整改的过程中推动村镇银行提高风险意识,从而采取多种措施区控制风险。目前,朔州市中支对村镇银行的督查频次低,未达要求。
3.技术人才不足,系统改造能力差,基层央行的督办乏力。村镇银行科技队伍比较单薄,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科技岗位设置不合理,村镇银行科技兼岗比例较高,有的村镇银行没有专职科技人员;二是计算机专业人才短缺,相关专业的科技人员占比较低。村镇银行科技人员专业技能不足,使村镇银行在技术上依赖发起行和第三方,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如支付接口报文的改造,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支和朔州市中支多次督办,仍然不能如期完成。
4.缺乏监管信息沟通渠道。辖内5家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都是异地商业银行发起成立的,4家村镇银行是省内其他农商行发起成立的,1家是跨省的内蒙古银行发起成立的。地域距离,使得村镇银行所在地人民银行、发起行、发起行所在地人民银行,监管信息沟通不畅。比如现场检查抽取的数据资料和按月报送的报表极大程度依赖发起行,而发起行的人员素质、工作态度等影响数据的真实性,使得监管不力。
属地监管机构应为村镇银行配置主监管员,每名主监管员负责监管的村镇银行等法人机构原则上不得多于3家(含)。主监管员每月应到村镇银行进行现场走访,与村镇银行董事长、高级管理层进行磋商,向相关人员了解村镇银行情况,撰写年度监管报告。主监管员要与负责持股银行的主监管员建立对话机制,加强监管信息沟通,确保对村镇银行实施全方位的有效监管。
村镇银行支付系统建设的完善程度标志着其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环境的力度。借助央行支付系统强大的功能,不断完善综合业务系统的建设。同时,基层央行也应加强督办力度,督促村镇银行不断完成各个系统模块的改造工程。扩大小额支付系统业务特别是定期借记、定期贷记等业务应用,在农村地区逐步推行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使用,增加村镇银行自身服务的竞争力。
一是要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保证业务、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培养自己的开发队伍,加大系统开发的参与度和可控度,确保自己的知识产权和人才产权。二是村镇银行要依托发起行的资源优势,组织培训,提高员工正确理解业务知识和执行法律法规制度的能力,提高运维技能和实战技能。三是引进有经验、懂管理的高级管理人才,提升村镇银行的竞争力。
建议金融监管部门构建跨区域沟通协调机制,为村镇银行、主发起行和代理清算行所在地监管部门设立信息交流渠道,便于各金融监管部门,互通监管信息、明确业务发展意图,形成联动监管机制,按属地原则形成分层次、递进式监管体系,定期组织村镇银行支付结算业务风险状况检查,提高村镇银行风险防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