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利民
(彬州市幼儿园,陕西彬州,731500)
观察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比较持久的知觉活动,是人们认识世界、研究世界的一种方法,是从事科学研究的重要手段。幼儿教师对幼儿行为的观察是通过有计划、有目的的考察,了解幼儿在日常生活、游戏、学习和劳动中的表现的活动,观察内容包括幼儿的语言、表情和行为的发展水平和实际能力。观察是教师度量评估幼儿、发现问题、进行自我反思、给出合理的教育建议、调整保教策略、优化教育环境、优化课程和实现家园共育的有效途径。观察是了解当前幼儿学习发展状况,评估幼儿兴趣、特点和需要的手段,也是发现幼儿在五大领域(健康、语言、社会、科学和艺术)发展普遍规律的一种手段。
蒙台梭利说:“唯有通过观察和分析,才能真正地了解幼儿内在的需要和个别差异,决定如何协调环境,并采取应有的态度来配合幼儿成长的需要。”教师应会观察,能了解幼儿、理解幼儿、尊重幼儿,能给出合理的教育建议和策略,这也是幼儿教师区别于一般幼儿抚养人的不同之处。因此,幼儿教师对幼儿行为的观察,属于专业观察,区别于一般的观察。如今,幼儿教育重视主题探究活动、幼儿观察能力和探究能力,幼儿教师作为幼儿学习的支持者、合作者,需要具备良好的观察幼儿的能力、分析幼儿的能力。对于幼儿教师个人而言,提高对幼儿行为的观察与分析能力也是促进个人专业成长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观察是一种科学研究的方法,幼儿教师观察幼儿前需要准备如下内容:第一,清楚观察目的,即要观察什么,观察意向是什么,这样才有可能在幼儿活动过程中明确观察的目标,才能实现有效的记录。观察的目的有两种:一种是由于不了解幼儿某些情况而需要观察,另一种是看到了幼儿某一些情况预测可能会有其他情况发生而需要观察。无论怎样观察,教师都要有一定的目的性,清楚想要知道什么,避免无目的的观察,要有观察的重点。
第二,要确定观察对象,明确被观察的幼儿的数量,是一名幼儿还是一群幼儿,是随意观察还是指定观察。
第三,要确定观察工具。教师在明确观察任务之后,要根据观察需要选择适宜的观察工具,如手机、便签纸、计时工具和记录表格等是常用的工具。
第四,选择合理的观察方式。行为观察是透过行为事实来收集信息,但是把所有观察对象的所有行为都收集起来是不可能的,观察者也不可能时时刻刻注意到被观察者。因此,取样观察非常必要,常用的取样的方法有时间取样法和事件取样法两种。时间取样需要设定时间间隔,间隔一定的时间观察;事件取样需要观察者在某一事件自然发生时,将事件记录下来进行分析。
第五,明确观察记录的方法。教师要根据观察对象的年龄特点和发展水平,决定是否保留记录的原始信息,根据观察时长选择记录方法。常用的记录方法有日记法、轶事记录法和实况记录法。
日记法是对幼儿进行长期跟踪观察常用的方法,观察者可以有选择性地记录幼儿生长和发展的某些方面,目标是按时间顺序记录观察对象,通常记录的是幼儿新的行为事件,它能连续地获得观察对象的发展变化。日记记录由于是对个别幼儿的观察,缺乏典型性、代表性,也往往掺杂了观察者的个人主观情感。
轶事记录法是观察者将感兴趣的、有价值的、有意义的行为、反应、表现及幼儿个性行为的事件,用叙述性的语言随时记录下来,供日后分析研究,轶事记录可以兼顾个体幼儿和全体幼儿。实况记录法是指观察者按时间顺序,尽可能详细、完整、真实地记录观察对象在某一段时间内的行为及情境,然后对收集的原始资料进行分析。实况记录法能提供观察当时发生的详尽的行为信息和行为发生的情景。由于实况记录翔实,观察者可以永久保留实况记录,但对记录者而言,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第六,明确观察的顺序,根据观察目的选择合适的观察角度,以获取最有价值的观察信息并分析解决问题。一个观察的项目可能同时需要几个教师来观察,合作完成,这就需要提前培训参与观察的人员,使其明确在观察中应该做什么,希望看到的是什么情景或行为,明确观察的重点等。
第七,观察幼儿时要得到观察对象的父母的同意,必要时要和家长签订协议。教师要保护幼儿隐私,公开观察资料时,要征得幼儿父母和幼儿园管理人员的同意。观察时要在乎幼儿的感受,尊重幼儿,不能将幼儿相互比较,注意保护幼儿的隐私和秘密,不得随意传播伤害幼儿自尊和暴露个人隐私的信息。
幼儿在日常生活中或自由游戏场景中的表现是最真实的,在这两种情境中,幼儿可以自然轻松地按自己的想法做自己想做的事。这样,教师可以真实地观察幼儿。幼儿教师要以《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导向,科学观察幼儿的行为。教师要熟知《指南》的5个领域11个子领域32个子目标的典型性表现,借助典型性表现分析幼儿。教师要选择合适的时机进入观察场景,不要干扰幼儿、刺激幼儿,要为幼儿创设一个相对宽松、不受影响、不受干扰的环境,让幼儿保持真实自然的状态,避免观察结果失实。
教师所做的观察记录应该是对幼儿活动情况真实而客观的反映。首先,教师要经常反思,不断消除固有的偏见,记录描述时不用具有解释性、判断性的词语,要避免主观态度的词汇,要使用事实性的语言,即感官获得的信息:眼睛看到的,如“她咧着小嘴笑”;耳朵听到的,如“她说我画的是红色的树,叶子是红色的,树枝也是红色的”;手触摸到的,如“他的后背都湿透了”。记录时,要避免使用带有主观感受的陈述,如“她画了一棵与众不同的树”“他觉得热”等表述带有主观感受,不宜使用,力求观察记录客观真实。
其次,记录信息要完整。要完整记录被观察对象的基本信息,包括被观察者的姓名、年龄、性别,必要的家庭背景和成长信息,便于以后研究分析;记录清楚观察者的基本信息;记录观察时间,包括观察的具体时间和起止时间;记录观察的目的;记录观察环境信息,包括场景信息和情境信息;对幼儿行为进行详尽、完整、真实的记录。
最后,记录幼儿有意义的表现。记录与观察目的有关的行为表现,提出开放型问题,了解幼儿的真实想法,促进和加深对幼儿行为意义的了解。
观察记录完成之后,教师要依据幼儿行为的表现,用心理学、教育学、脑科学等儿童发展理论及学前教育有关理念政策,进行科学的分析与解读,切忌凭主观经验和印象解读分析。首先,要分析幼儿本身,分析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与实际水平。观察者可列出幼儿在社会交往、语言表达、动作表现等方面的典型特征,对应《指南》中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幼儿的典型描述作,具体深入分析,发现幼儿发展水平的差距。《指南》由学习与发展领域目标及其若干典型表现构成,为我们全面深入地观察和了解幼儿提供了清晰的框架。观察者应结合幼儿心理学和教育学原理,寻找原因,给出合理化的教育建议,调整施教策略,弥补幼儿发展的短板,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健康发展。
其次,分析指导者,也就是教师。在幼儿行为观察中,如果有教师介入,则要对教师的介入指导行为予以分析。例如,教师是否关注了幼儿,关注的方式、介入的时间是否恰当,是否照顾到了个体差异等。
再次,分析教育环境和其他方面。例如,环境设置是否科学合理,材料投放是否适合幼儿、是否充分等。
最后,提出支持幼儿后续发展的教育策略。教师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探寻幼儿行为背后的原因,提出依据一定教育理念的教育策略,促使幼儿发展。
总之,观察是支持与引导幼儿发展的前提与条件。幼儿教师只有积累了丰厚的幼儿知识与专业理论,深谙观察技巧,掌握科学分析的艺术,观察才会得法,支持与引导才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