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家风建设的价值、困境及实施路径

2020-03-04 00:22:21廖冲绪
廉政文化研究 2020年6期
关键词:家风腐败家庭

廖冲绪,杨 旭

(1.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 成都 610072;2.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东 珠海 519000)

家风是“一个家庭或家族长期生活中逐渐形成的被家庭家族成员共同认可并自觉遵循的道德理念、思想作风、价值取向、生活习俗、行为准则、精神追求等方面的总和”[1],具有渐进性、社会性、个体性、传承性等特点。与之相关的家规、家法、家训等都是家风的符号标识,是家风固定化、程序化的外在表征。作为一种长期积淀形成的家庭或家族集体认同和经验知识,家风因家庭差异呈现不同样态。不仅如此,“家庭作为一个社会最基础的组成单位,其道德状况和文明程度与整个社会风气的良好与否密切相关,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家风是影响社会风气的深厚基础和社会文明进步的不竭动力。”[1]“在我国家风的传统精神谱系里,家风建设的理念已不仅仅在于促成家庭成员诚意正心的个体人格的养成,更为重要的在于养成家庭成员治国平天下的‘家国情怀’,并由此将其深深地植根于中国人的精神生活之中。”[2]

一、廉洁家风建设的价值

家庭是预防和抵制腐败的重要阵地,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微观场域。在反腐倡廉中倡导廉洁家风建设,有助于树立廉洁的价值尺度,营造廉洁家庭氛围,加强家庭成员的相互监督,弥补刚性制度的不足,降低腐败治理成本。

(一)有助于树立廉洁的价值尺度

加强廉洁家风建设,是实现个人自律的有效途径,有助于家庭成员深刻认识腐败危害,提高对腐败的警惕意识,培育家庭的廉洁自律观念,树立廉洁的伦理尺度。“家风是一个家庭的价值准则,对家庭成员的行为和处世起指导和规范作用。”[5]家风的核心是价值观,本质是内在规范性,其包含的基本道德要求和道德规范对于一个人性格培育和道德养成的作用是巨大的。家风中包含的廉洁思想、廉洁理念以“道德人格培养、道德规范认证以及道德评价等角度开展道德教育和伦理批判”[6],帮助家庭成员科学地、合理地认知其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同时,家风能潜移默化向家庭成员传递、解释廉洁思想观念,如遗传基因般嵌入每个成员的思想意识之中,对家庭所有成员产生潜在、深层次的约束力,对家庭成员“行为习惯、处事方式、道德准则、审美情趣、思维心理模式等各个方面的形成和完善起到先导性和奠基性作用”[7],“在许多情况下,自我施加的行为准则在约束最大化行为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8],一旦廉洁的意识和观念得到确立,它就能够使人们明白什么是廉洁,什么是腐败,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从而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提高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

(二)有助于营造廉洁的文化氛围

从宏观来看,家风属于家庭经验知识范畴。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需要环境支持,一个社会的廉洁氛围浓厚不浓厚,是衡量这个社会是否健康的一个重要指标。[9]在反腐倡廉的过程中,不仅要从整个社会层面加强廉洁宣传,更重要的是要从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做起。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元,一个家庭是否具有廉洁氛围,会影响其周围环境,进而影响整个社会,形成邻居效应和扩散效应。在反腐倡廉中,需要平衡并统一人们的价值标准,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打通‘主流舆论场’与‘民间舆论场’,重塑‘廉洁政治的公共话语空间和主流舆论场’”[10],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人们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家庭成员在长期家庭生活濡染中形成正确的亲情观、权力观、公私观,对其廉洁意识和行为习惯养成具有教化作用。加强廉洁家风建设能使人们在家庭生活中,逐渐形成廉洁价值取向的家庭氛围,规范并制约人们的行为选择,“使‘不想腐’成为思维习惯和价值取向,并进一步升华为廉洁从政的政治操守,转化为拒腐防变的能力”[11],形成“不想腐、不能腐”的廉洁家庭,助推廉洁社会、廉洁政府、廉洁国家建设。

(三)有助于强化家庭成员互相监督

腐败之所以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无法实行有效的监督,特别是无法突破监督的“最后一公里”。在一定意义上,家庭是有效监督的“最后一公里”,是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的重要落脚点。加强家风建设有助于家庭成员“全面而客观地评判自己的腐败风险”[12],理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公与私的关系,实现自律与他律的有机统一。当有人行走在腐败的边缘时,如果家人对其进行大胆监督、善意提醒、真诚帮助,使其认识到“缺乏道德的行为是可耻的、受人谴责的”[7],使其意识到贪腐行为不仅使自己身败名裂,而且使家庭、家族成员蒙羞,甚至家破人亡,就可能会让他幡然醒悟、悬崖勒马,自觉抵御歪风邪气,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如果有人打着领导的旗号招摇撞骗时,家庭成员能够对其不正之风进行批评,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制止,对其违法违纪的行为不纵容、不默许、不包庇,秉公处理,就会防止其一步步走向罪恶深渊,减少腐败发生几率,以防家庭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四)有助于弥补其他反腐手段的不足

家风作为一种时刻存在的道德约束,在反腐倡廉中具有相对优势。首先,家风没有滞后性。制度一旦形成,就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能朝令夕改,否则就会丧失权威性。家风一旦形成就会长期持续下去,并不会随着制度变迁而马上改变,弥补了制度刚性约束的不足。其次,家风具有相对周全性。无论反腐败制度设计执行和监督如何严密,其自由裁量的空间依然存在,也必须存在。由于这种自由裁量空间的存在,在制度执行的过程中就会产生选择性执行、倾向性执行的可能,长此以往,其结果就会有天壤之别。廉洁家风建设能够让制度执行者始终铭记廉洁的重要性,始终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依法办事、依规办事,提高制度效能,树立制度权威。最后,家风建设能够减少腐败治理的成本。任何一项社会治理都需要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及制度和时间成本,腐败治理也是这样。家风建设、家庭教育能使廉洁教育“从单一的说教走向丰富的生活”[13],从政治领域走向社会领域,既有文化根源、历史传统,又有理论支持、现实案例,具有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等特点,增强廉洁教育学习的感染力、吸引力、亲和力和启发性,杜绝腐败产生的动机,能够以较小的成本发挥极大的作用,降低腐败治理成本。

二、廉洁家风建设的困境及原因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从近年来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14]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数据显示,“从2015 年2 月13 日至12 月31 日,该网站共发布34 份部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纪律处分通报,其中有21 人违纪涉及亲属、家属,比例高达62%。一半以上属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15]《检察日报》刊文指出“八成官员腐败案与家人密切相关,多有不良家风。”[16]《中国纪检监察报》也曾指出“历数近年来的落马官员,其腐败行为多与家教不严、家风不正有关。”[17]

可以看出,“以领导干部为轴心的家庭式腐败、家族式窝案已成为当前腐败的一个重要特征,从贪腐‘父子兵’到弄权‘夫妻店’再到敛财‘全家总动员’,上演了一幕幕家破人亡的悲剧。”[18]家风败坏已经成为领导干部作风问题滋生、腐败现象蔓延的重要原因,家族式腐败频发突显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的困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认真研究家庭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推进家庭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实抓好。”[19]

从表7可以看出,HRD钻井液对岩心的封堵率基本达到100%,说明体系具有很好的暂堵能力,能够有效的阻止固相和液相对储层的侵入;破胶前渗透率恢复值平均在85%以上,说明钻井液对储层伤害小;破胶后渗透率恢复值在90%左右,说明破胶液破胶效果明显,能够有效的解除聚合物大分子对岩心的损害;破胶后截去岩心损害端1cm后岩心渗透率恢复值都超过95%,表明钻井液损害深度较浅。HRD钻井液体系在陆梁油田水平井得到成功应用[6]。

(一)家庭关系异化与人情寻租泛滥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提到,我们生活的社会呈现出一种差序格局,“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20]这种联系是在长期互动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强烈的情感色彩与血缘关系色彩。人情是这种联系的重要特征,“人情既是一种情感联系,又是一种利益交换关系,更是中国民间所推崇并遵守的人际互动规范”,同时也是“一种特殊的影响力与支配力,即“权力”[21]或者“关系权”。人情暗含着一种交往伦理和人际伦理,情在理之前,情在律之上,法律不外乎人情。特别是长期以来“家国同构”的社会形态,即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高度重合,权力权责界限不明确,导致人们会自觉不自觉地将私人领域的人际关系带入公共领域之中,利用特殊关系获得特殊权力[21],进而导致人情泛滥而产生机会主义的交易行为,最终使得“情大于法”“情重于法”“人之常情”成为社会共识,进而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温床[20],徇情枉法、以情扰法、权大于法、钱重于法的背后,都有以利益交换为背景的“情面”因素在作祟[22],“拉关系”“走后门”“攀人情”是常见的用人情关系进行寻租的行为。

同时,“在伦理社会、熟悉社会或差序格局的中国生活世界中的原初价值,就是以己为中心、以家庭为根本、以伦理关系为基础的评价是非善恶、确定行动目标的具有根本意义的价值原则。”[23]在这种情境下,家庭关系中最核心的是“己”,外围圈是“家人”,围绕“己”的“家人圈”所遵循的是需求法则,家人之间不分彼此,形成较为稳固的利益共同体、行为共同体。在这种共同体之中,我的需求你必须满足,反之亦然,所以当“己”拥有资源的分配权或奖励晋升的决定权、建议权时,就会想办法尽可能给予自己或者家人乃至“熟人”更多的关照和机会,从而获得“尽责任”“有面子”或者“够仗义”的精神需求和个人满足感。也就是说,“在人情文化中的这样一种根深蒂固的根据血缘和亲疏远近而予以区别对待的原则,使得中国人在面对熟人和陌生人时,往往会采取不同的对待方式,而不是按照统一的原则和规则来办事”[24],在执行制度的过程中基于人情关系或亲缘关系实现政治资源分配或使用权力,不仅导致制度失灵、效率低下,也为权力寻租和政治腐败的滋生提供了空间和土壤。

在当今社会部分人的误区中,“人情文化是一种正确的价值观和伦理道德规范,一个人利用自己的职权为其亲友谋取职位并不被看作是不合乎道德的”[25],“一荣俱荣”是对家庭负责的具体表现,“党组织中的一切人与人的关系,都必须套在家的关系中,人们少有个人的观念,有的都是家族角色的观念”[26],使得权力与人情关系越来越紧密,甚至被人情绑架。“家族主义伦理一定程度上为腐败解除了道德束缚”[27],成为腐败的催化剂,导致腐败更加隐秘化、复杂化、普遍化。更严重的是,“人情式腐败现象已经根植于国民心理与行为结构中,根植于以人情、人际关系网为表现形式的关系网络中”[28],成为社会的“第二规则”,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人们对腐败的容忍度高,而对反腐倡廉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不足,影响反腐倡廉建设的深入推进。

(二)家庭结构转型与廉洁教育缺失

中国传统社会是“一个经过以儒教为核心的传统文化的长期教化而形成的注重人际关系、社会关系亦即伦理关系的社会”[23],家庭关系和家族关系及其伦理道德规范是整个社会和国家建构的核心与基石。古代没有发达的学校教育,教育及其教化主要以家庭为单位,并由家庭扩散至整个社会。私塾教育、家风家教是中国传统社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社会教育基础,“伦理教化是历代家庭教育的主要内容,家庭道德教育是社会成员社会化的前提和必要内容。”[29]“重视家庭、亲情、伦理、道德、传承等,为家风的价值取向提供了真善美强大的精神力量”[30],每个家庭成员必须遵守以“忠、孝、仁、廉”等为核心的家庭观念,否则就会遭到整个家庭与社会的集体排斥。这种家庭观念得到历代统治者承认,并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历代王朝崇尚和维护的主流政治规范。

改革开放四十年以来,中国面临激烈的社会转型,经济物质基础、思想文化基础以及社会生活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以经济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体制世界的转变,在形式上倡导了效率化、理性化和普遍化的价值取向,而没有发生本质变化的生活世界却固守着权势中心、亲情纽带和特殊主义的传统。在这种矛盾中,依靠亲缘关系、地缘关系或熟悉关系的结伙营私、亲族腐化,处处皆是。”[23]

同时,伴随着我国传统社会结构的瓦解,城市化速度的加快,社会流动性大大增强,大家族由小家庭取代,家庭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呈现出碎片化和原子化形态,家庭教育呈现功利化、趋利化,教育重心也由家庭转向学校,“传统家族的规范力量减弱、家教的影响减弱”[31],“代际之间对文化和传统价值观的传递趋于减弱”[32],家庭伦理和道德观念对家族成员约束力减弱,家庭的教育功能大大弱化。在社会不断转型的过程中,多元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碰撞和冲击,市场经济的利益交换原则充斥社会的各个领域。

可以说,在经济快速发展,物质财富急速膨胀的时代,“传统家庭结构和家庭关系被具有鲜明特性的现代性所改变,家庭的无私与温情被权力意识、交换意识等多种色调涂染”[33],人的物质需求和欲望恶性膨胀,市场经济的物质利益原则冲击个人道德堤防,心理批判、精神依托病变导致‘真、善、美’诸领域丧失了客观统一的评价尺度,经济社会生活丧失了价值整合标准,甚至被资本及其逻辑所浸染和支配,物欲主义、消费主义和各种实用主义大行其道”[34]。整个社会层面的价值观缺失,使家庭教育、家风家规在某种程度上失去了原有的精神内核,失去了调节和规范家庭伦理关系的“特权”,也导致国家提倡和推动的家风建设走向形式化、教条化和虚无化。

当然,这种状况并不是中国社会独有的现象,而是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阶段性、普遍性现象,当前“人类的精神文化生活面临着极其深重而且日益蔓延的空虚和贫乏”[35],价值信仰缺失、价值理想失落、价值标准模糊、价值取向多元[36]是现代社会的突出困境,也是腐败在伦理道德层面泛滥的重要原因。如何重拾传统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实现家风的现代性转换,是当前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也是时代赋予我们的重任。

(三)家庭制度滞后与腐败治理乏力

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个人、国家和社会的通力协作。总体而言,我国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积极成效,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并巩固发展。但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社会层面的反腐倡廉建设时常不尽人意,在家风建设方面表现为家庭政策的缺失或相对滞后。

当前,我国相关家庭政策及制度建设还很薄弱,特别是家庭政策和制度存在许多不合理或者不合时宜的地方。“我国的家庭政策及其研究均严重滞后”[32],“至今还没有建立起完整的家庭政策体系”[37],主管法律、教育、民政、卫生、妇联、宣传、基层社区等多部门均有颁布政策的权力,家庭政策存在“九龙治水”、各自为政现象,我们的家庭政策不仅缺少对非问题家庭普遍而形式多样的支持,而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家庭变迁导致家庭脆弱性增强的事实,家庭政策供给不足、不均衡、不系统,无法形成政策合力。

反腐倡廉建设原本需要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参与,但是家庭在政策缺失的情况下无法充分发挥其自身功能,原本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无法通过正常的渠道和方式得以表达。政府主导的工具性或应激性政策不仅无法适应当前家庭的一系列变化,也常常使家庭政策流于形式,这种政策倾向已使中国家庭面临诸多发展困境,家庭发展的乏力正为现代社会的正常运作带来挑战。

三、加强廉洁家风建设的路径选择

当前,通过家风建设助推反腐倡廉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家风建设应当遵循家风发展传承的基本规律,挖掘传统家风中蕴含的廉洁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定适当的家庭政策,领导干部需带头倡导树立良好家风,从而实现廉洁的家风创新与发展,不断推动反腐倡廉建设。

(一)传承传统廉洁家风思想

中国历来重视家风建设,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中,积累了大量关于廉洁文化、廉洁思想的家训、家规,其所倡导和蕴涵的道德理想、民本思想、修身原则、用人之道等都是廉洁文化构建的思想源泉、精神动力和理论资源[38],是宝贵的廉洁文化资源。

齐家治国、用权以廉、廉洁自爱、廉洁奉公、廉洁为民等都是中国古代传统家训、家教的重要内容,受到历代统治者高度重视,并逐渐在国家层面走向制度化。数千年的家风建设传统,不仅培育出了如包拯、海瑞和于成龙等一大批廉官、清官和好官,也孕育出了一大批强调廉洁的世家大族和家训家规。如在《朱子家训》《颜氏家训》《郑氏家范》等传世家训中,都十分强调为官清廉、奉公守法、淡泊名利的廉洁思想。北宋著名政治家范仲淹一生廉洁治家,其《家训百字铭》和《训子弟语》“一方面倡导重义轻利、公私分明的利益观,重在塑造儿孙淡泊的襟怀和知足的金钱观;另一方面倡导清白传家,意在培养子孙自立自强的精神”[39],成为范氏家族子弟为人处世的金言玉律。他的儿子们分别官至宰相、公卿、侍郎。他的后裔也都人才辈出,到了清朝的时候,范家出了近百位高官,且个个品德高尚、公正廉洁,成为传世美谈。

挖掘传统家风的廉洁思想,要坚持古为今用、批判继承、取优汰劣、承故拓新的原则[40],注意整理挖掘和宣传我国世家大族、名人志士的家教家风,提炼我国普通群众的家风传承经验,丰富家风建设的形式和载体,对家风内容、形式进行辩证地改造,增强廉洁家风的影响力、感召力、渗透力和生命力,使其内容和形式与整个国家与社会的反腐倡廉体系相适应、与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相呼应、与国家的发展进步相同步,既要有历史传承性,也要有时代创新性,从而使传统廉洁资源重获生命力,实现传统家风资源的现代性转变。

(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家风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微观载体,把良好的家风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这与家国同构的历史传统中,个人、家庭、国家伦理的交融与互动逻辑具有高度的契合性。[41]腐败之所以发生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价值观的扭曲与变异。当前社会价值多元、思想意识激荡,人们很容易受到各种不良社会意识的冲击,从而导致价值失守,特别是传统文化中“人治”“父权”思想,商品经济中的交换思想以及资产阶级的腐朽堕落思想成为腐败思想的重要来源。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兴国之魂,是先进思想、先进文化的集中呈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对丰富人们的精神世界、建设民族精神家园,具有基础性、决定性作用。一个人、一个民族能不能好好把握自己,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核心价值观的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国家、社会和个人层面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本质进行了概括和阐释,明晰了规范指引社会发展进步的价值标准、价值规范、价值目标和价值追求,体现了国家、社会和个人的三者统一,其中包含的民主、平等、公正、法治、诚信等思想更是腐败思想的天敌,是每个公民、每个家庭都应该坚持和树立的价值取向。

在家风建设中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通过每个人、每个家庭的参与和实践来实现。在家风建设实践中,应坚持全面行动、干部带头,从家庭做起,从孩子抓起,把廉洁意识、廉洁观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使家风建设与国家的反腐倡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社会和谐发展在大方向上保持一致,实现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相统一,从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价值取向,找准自我定位和社会定位,提升过公共生活的基本品质,助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自然也就能够自觉抵御各种腐败思想,夯实社会的道德基础,实现社会和谐。

(三)健全家庭保障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加强家庭建设,促使家庭履行应有职责和发挥功能,是家庭发展政策的核心理念[6],建设廉洁家风是时代赋予家庭教育的重要职责。

当前党和政府应从制度层面在全体社会成员之中积极推动家风家规伦理建设,把倡导、培育优秀家风作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工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体系,纳入党建和政治文化建设的大格局中[42],把弘扬优秀廉洁家风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穿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过程中,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的制定出与家庭结构、社会结构相适应的家庭政策,构建行政动员体制与文化动员体制相结合机制,通过“制度的刚性约束和持久性将家风的家庭效应和社会效应发挥出来”[14],引导符合时代要求的家规家训走进千家万户;加强对家庭法制教育、廉洁教育的经费、机构和组织保障支持,构建家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家风的理论研究,强化廉洁家风、家规和家庭案例的宣传力度,拓宽家风宣传的平台与渠道,构建多样化、立体化的家风宣传格局;整合社会资源,把立家规家训与引导群众自觉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家庭家风与社会的双向良性互动,形成自我教育、家庭成员内部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家风家教体系,为家风建设提供良好的制度体系保障。[43]

(四)领导干部以身作则

家风建设是党员干部的必修课。家风关系党风,连着政风,领导干部的家风是领导干部作风的延伸和折射。“良好的家风、严格的家训是党员领导干部自身道德修养不断优化的文化基石,是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无形力量,是党风廉政建设得以不断完善的主力推手。”[44]

从组织关系角度来看,共产党员首先是国家公民和家庭重要成员,家风建设是公民家庭教育的应有内容,共产党员作为公民中的先进分子,是“关键少数”,理应做到率先垂范。特别是作为社会风气的引导者,领导干部家风对一个部门或者地方的政治生态具有很强的示范效应、传导效应和溢出效应,“往往处在社会风气的前列,代表了先进文化、精神风貌的发展方向,与党倡导的适合家庭建设的许多先进理念具有较高的契合度”[45]。习近平指出,“每一位领导干部都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把家风建设写进党的报告,更加凸显了家风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要价值与意义。

作为党的领导干部,更应该严以修身,“以身作则,按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磨练自己、提高自己,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要像珍惜生命一样珍惜名节和操守”,使自身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永葆共产党员清廉本色。把家风建设作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重要内容,构建以廉洁精神为导向的家庭内部运行机制,坚持言传身教,从严治家,定规立章,摆正党性与亲情的关系,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不仅要对自己严,还要对亲人严,管好亲属与身边工作人员,不开“天窗”、不走“后门”、不拉“关系”,守好“廉洁门”、筑牢“廉洁墙”、严防“灯下黑”,引导家庭成员作出正确的价值选择和价值判断。通过日积月累、潜移默化,“使家庭道德的原则和规范深入到他们的内心,转化为个人内在的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形成家人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规范,培育优良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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